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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人事制度改革有關文件的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各項工作更好更快開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崗位職責量化考核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社會主義科學發展觀。通過考核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將崗位職責轉化為工作標準,規范工作行為,全面反映工作過程和績效,體現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分配原則,激發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最大限度地挖掘教職工的潛能,提高學校各方面工作質量,促進學校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系統化,全面提升學校的教育教學水平。
在考核中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和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分類分層考核與集中綜合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考核組織
1.考核工作委員會
考核工作委員會是學校全面負責考核工作的領導機構。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員若干名,委員會成員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部門領導代表和教職工代表組成。部門領導代表由學校領導班子確定,教職工代表由群眾民主推薦產生。
2.考核辦公室
考核辦公室是學校組織落實考核工作的專門機構。考核辦公室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專職人員、兼職人員若干名。考核辦公室負責對各部處室進行日常考核和督查;負責對考核情況進行認定、匯總、反饋;負責對考核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討論,提出建議并請示考核工作委員會;負責將考核結果上報考核工作委員會,作為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據。
3.考核單位
以部處室為考核單位,設立一名考核員。考核員由各部處室從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的教職工中民主推薦,并經學校研究確定。考核員負責對教職工考核日志的收繳、認定、上報。部門主管領導負責對教職工考核日志核準認定。
三、考核對象、內容及標準
考核對象包括學校所有在編在崗人員,根據崗位工作性質的不同,分為四個類別八個崗位群。四個類別是指部門領導、教師、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八個崗位群是指部門領導正職、部門領導副職、教師、教學管理、教學輔助、學生管理、行政管理、工勤。
考核內容由常規工作考核、專項工作考核和綜合評議三部分構成。常規工作考核是對教職工崗位職責范圍內工作進行的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工作任務和職業規范。專項工作考核是對學校統一組織和安排的各項工作和活動進行的考核。常規工作和專項工作考核范圍的界定、量化標準見附表。綜合評議是通過民主測評的方式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的考核。
考核標準是以崗位職責為依據,按考核內容分配權重,給定分值的方法建立起來的指標體系。各崗位的考核標準體系見附表。各部處室根據考核對象相應的崗位職責,參照崗位群的考核量化標準制定其“工作任務”的具體量化標準,并報考核辦公室審核。
四、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
1.個人記錄
考核對象負責把每日工作過程(工作任務和職業規范)和專項工作情況逐一記錄在考核日志上。
2.部門考核
考核員逐日收繳、認定考核對象的考核日志。部門主管領導和考核員根據考核量化標準確認考核對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3.學校考核
考核辦公室依據考核對象的考核日志和崗位職責量化考核標準對所有考核對象計算考核得分(周、月、學期、年度),并簽署考核意見。
(二)考核形式
1.日考核
考核對象逐日填寫考核日志,考核員、部門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2.周考核
考核辦公室根據考核量化標準,計算出所有考核對象的周考核得分。
3.月考核
考核辦公室根據所有考核對象的周考核得分和專項工作考核得分計算出月考核得分。
4.學期考核
考核辦公室根據所有考核對象的月考核得分計算出學期考核得分。
5.年度考核
考核辦公室根據所有考核對象的學期考核得分和綜合評議得分計算出年度考核得分。
考核辦公室對考核對象的周、月、學期和年度考核得分,要及時予以公布。
五、考核分值計算
考核分值包括周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學期考核得分和年度考核得分。
1.周考核得分
周考核得分為各項常規工作考核得分之和。
其中:兼有教學任務的部門領導周考核得分=常規工作考核得分×80%+教師常規工作考核得分×20%
兼有教學任務的其他人員周考核得分=常規工作考核得分×60%+教師常規工作考核得分×40%
兼職班主任周考核得分=行政常規工作考核得分×40%+班主任常規工作考核得分×30%+教師工作考核得分×30%
上述兼有教學任務的人員的考核得分,取消教師常規超額工作量加分項。
2.月考核得分
月考核得分+專項工作考核得分
3.學期考核得分
學期考核得分
教師崗位學期考核得分=月考核平均得分×70%+學生評教得分×30%
4.年度考核得分
年度考核得分=兩個學期考核平均得分×90%+綜合評議得分×10%
綜合評議以民主測評的方式進行。其中中層干部的民主測評比例為:校領導20%、中層干部30%、部門教職工20%、服務對象30%。教師、管理、工勤崗位的民主測評比例為:中層正職50%、部門教職工20%、服務對象30%。
5.特殊情況的考核分值計算
考核對象每曠工一天、曠教一課時扣當月考核得分50分;由于個人失職給學校工作帶來不良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扣除該月考核得分。考核辦公室在督查中發現部門考核過程有弄虛作假現象的,扣除部門領導和考核員當月常規工作考核得分10分。
部門成員調整分=部門成員得分×部門成員調整系數
六、考核分值使用
月考核得分與崗位津貼、責任津貼(課時津貼)掛鉤;行政管理人員的考核結果與崗位津貼和責任津貼掛鉤;專職教師的行為規范與崗位津貼掛鉤,教學工作考核與課時津貼掛鉤;兼職教學教師的管理工作考核與崗位津貼和責任津貼掛鉤,教學工作考核與課時津貼掛鉤;各類人員的班主任工作考核結果與班主任管理津貼掛鉤。專兼職教師根據學期考核得分,每學期期末計發學期獎,行政管理人員相應計發責任津貼;年度考核得分與年終獎勵,作為年度考核等次和“創先爭優”的主要依據,是職稱評審與職務晉升的參與依據。
考核得分的計算和各種津貼的發放按部門崗位群進行。根據考核得分確定津貼發放金額,月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不再享受崗位津貼和責任津貼。
七、有關事項說明
1.考核員由所屬部門和考核辦公室共同考核,部門負責人由考核辦公室和主管領導共同考核。
2.因公出差期間(含短期學習培訓)正常填寫考核日志,返校應主動補辦確認手續。
3.經學校同意的外出進修學習,超過一個月的,學習期間不參加量化考核,津貼按學校規定的有關標準發放。
4.實習、試用人員參加量化考核,津貼按學校有關規定發放。
5.考核對象在產假中不參加量化考核,在婚、喪假中不扣考核得分。
6、兼職教師除參加所屬部門的考核,還要參加講授課程所屬教學部處室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