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知識產權專業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1高職知識產權意識教育的內涵
知識產權意識屬于社會意識的范疇,是社會意識中特殊的一種。知識產權意識具有多樣性統一的特質,由于知識儲備、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所處的社會地位和社會閱歷不同,人們所具有的知識產權意識有很大的差距。即使是高職學生這一單一群體,不同專業不同地域的學生所具有的知識產權意識也有所不同。知識產權意識的教育受各方面的影響,課堂教育、學校文化、地域文化和時代背景等都能影響高職學生知識產權意識的培養和形成。高職學生知識產權意識可以表述為高職學生群體對知識產權領域的理論和社會現象的認識。換言之,高職學生應當形成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意識,懂得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我們完善知識產權保障,需要構建一個較為完整的知識產權保障體系,知識產權意識的教育則是這一保護體系的根基。唯有從意識上認識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才能形成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動性。
2知識產權意識教育的必要性
2.1科技創新的需要創新是經濟發展的原動力之一,學會用知識轉化為經濟力量是現代經濟競爭中的殺手锏。技術的革新創造,需要良好的知識保護制度,更需要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就高職院校這一特殊環境而言,是產、學、研三者巧妙結合的重要科技基地,能夠將研究課題轉化為實際的經濟效能投入市場,將知識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生產力和生產水平。顯然,在這樣的過程之中,如能在高職教育中融入知識產權意識的培養,結合不同學科的學生的知識體系,結合各種專業知識進行知識產權意識的教育,培養出具有高水平的知識產權意識的高職學生,那當他們走向各種工作崗位,熟練運用已有的知識的同時還知道如何利用合法手段保護自己的智力成果,將在知識經濟競爭的洪流中展現不一樣的風采。
2.2高職學生綜合素質提高的需要就現階段的高職學生素質培養來說,知識產權意識更顯得重要。很多高職學生的專業知識很豐富,創新能力和動手能力都很強,但是他們并不懂得如何利用《專利法》、《著作權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侵犯,他們的知識產權意識有待提高。并不是說他們不愿意去增加相關的知識儲備和提高知識產權意識水平,而是,面對知識產權法這樣晦澀的語言,他們顯得無從下手。在教學安排上沒有相關的課程,而自學又很有難度,他們渴望通過易于接受、理解的方式獲得知識產權相關的知識。在專業教育中融入知識產權意識的培養,能夠滿足這樣的需求,并能夠更加全面的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
3高職院校知識產權意識教育的內容
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型網絡信息服務有以下特色:從服務主體來說,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型網絡信息服務提供主體比較分散,專利、商標、版權等信息服務分別由三個不同的服務平臺提供;從信息內容來看,信息服務以政務信息、確權公告等信息公布為主,新聞資訊、政務公開等欄目信息資源豐富,在線服務和互動交流欄目服務相對欠缺,反映了主辦機關主要關注點仍然在政務公開而非信息服務上;從資源整合來看,專利和商標信息資源得到初步整合,都建設有查詢系統或檢索數據庫,尤其專利信息資源更加豐富,但版權領域的信息整合服務就相對薄弱些;從增值服務看,三大網站對知識產權信息的增值服務還沒有充分的重視,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把網內的專利檢索數據庫等信息資源授權給中國知識產權網、中國專利信息網等專業服務網站進行增值服務開發;從知識產權意識培養和教育培訓來看,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設立了中國知識產權遠程教育子網,這個教育子網設有公益遠程教育平臺,對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專利、商標等提供視頻教程,還有百科知識、論壇等欄目,但總的來說內容還不夠豐富,而且比較集中于專利領域。另外兩個網站雖然也設立了版權保護等教育普及類欄目,但內容相對較少,而且鑒于各個行政管理機關管理職責分工不同,全國范圍內知識產權意識的培養和綜合培訓教育并沒有在網站欄目中得到充分的體現和重視;從資源建設來看,三大網站都有不同程度的資源重復建設現象,比如新聞資訊、法律法規等欄目,造成了信息資源的浪費。
我國行政管理機關網絡信息服務狀況和我國行政管理型網絡建設的初衷、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的機構設置、我國政府信息政策法規息息相關。我國行政管理機關網絡服務的開展是響應國家電子政務的號召,所以網站建設的初衷是政務公開,瀏覽以上網站可以看出,行業新聞、政務信息、申請流程、確權公告、確權信息查詢是各網站信息內容最豐滿的部分。在機構設置上,我國不同類別的知識產權劃歸不同的行政管理機關主管,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分散使得知識產權信息的服務難以統一整合,決定了知識產權網絡信息服務主體和信息服務內容的分散性。在信息政策方面,我國采取計劃、集中、按行政隸屬進行管理的模式,缺乏靈活性,而且根據相關法律,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對行政職責范圍內產生的信息享有版權,“雖然政府擁有版權并不限制信息公開(即信息的‘使用’),但是會限制政府信息的商業化開發(即信息的‘再使用’),這顯然不能適應未來完全開放、市場化的政府信息資源開發模式”。[1]124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對豐富的信息資源享有版權卻并沒有有效開發,這勢必影響知識產權信息的商業化開發和有效利用。總體而言,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績,為各界用戶了解我國知識產權發展現狀、利用知識產權現有資源進行再創新提供了豐富、有效的資源平臺。但同時,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類信息的網絡服務還有待進一步完善,推動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促進信息資源的整合利用和增值開發應該成為行政管理型信息服務平臺重點加強的服務。
專利商標和版權信息服務并立型:美國行政管理型知識產權網絡信息服務及特色
美國聯邦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主要包括專利商標局和國會圖書館的版權局,前者主管專利和商標業務,后者主要負責版權登記管理。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的主要欄目分為專利和商標兩大專業領域。在專利領域,主要欄目有新聞公報、發明者、法律和政策、產品和服務、專利程序、專利表格、資源導航、公告查詢、專利檢索數據庫等;在商標領域,主要欄目有新聞、商標指南、商標申請、商標公報查詢、商標在線檢索等。美國版權局網的主要欄目有新聞、版權知識、導航、版權通告、版權登記數據庫等。美國專利商標局網向公眾提供全方位的專利和商標的信息服務,版權局網則向公眾提供全方位的版權信息服務,除了常規的新聞、申請程序、問答等欄目,專利商標局網站在互動交流、國際保護和專利商標檢索方面、版權局網站在版權登記數據庫方面具有明顯的特色。
首先,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注重個性化需求的專利檢索系統,在線互動服務開展良好。美國專利商標局網站提供1790年以來美國各種專利數據的免費檢索查詢,主要有專利授權數據庫、專利申請公布數據庫、法律狀態檢索、專利權轉移檢索、撤回專利檢索、延長專利保護期檢索、專利公報檢索、專利分類檢索、優先權文件交換系統PDX(與EPO、JPO、KIPO、和WIPO之間進行)、電子專利權轉移系統EPAS、專利人檢索等,可以滿足不同信息用戶的不同需要。另外,專利商標局網站在常見問答欄設置了專利問答、商標問答、權利證書、音樂家和藝術家、訂閱中心等欄目。在國際保護欄,網站不僅提供了相關的國際保護法律法規,還提供了國際檢索的入口服務。在職業定位欄目,用戶可以通過姓名、電話或工作單位來搜索知識產權專業從業人員的信息。
其次,商標和版權領域信息服務同步發展,建立了檢索便利、數據龐大的商標檢索系統和版權登記數據庫。專利商標局網站在商標欄有豐富的關于商標的專業信息,比如商標申請程序、商標新聞公告、商標手冊指南、官方公報、法律和規則、在線文件、商標公報等,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了商標公報查詢和商標在線檢索系統,商標檢索系統的檢索方式包括字標檢索、字標和圖像組合檢索、字標和圖像自由檢索,另外還可以進行商標瀏覽(字母順序排列)。美國版權法首創了版權登記制度,并鼓勵版權人進行登記,以抑制打擊盜版,對于來自本國和非伯爾尼公約成員國的作品,登記還是權利人提起侵權訴訟的前提條件。在美國,版權登記雖為自愿,但登記觀念深入人心,據統計,美國的版權登記數量每年能達到50多萬件,這為美國建立數據龐大的版權登記數據庫提供了條件。在美國版權局網站,用戶可以通過版權登記數據庫查閱到1978年1月1日以來所有登記作品的權利人和法律狀態,檢索方式包括簡單檢索和高級檢索,簡單檢索的檢索項包括標題、姓名、關鍵詞、注冊號、文件號、指令關鍵詞,高級檢索可以對以上檢索項進行細致的區分和組合。
關鍵詞:企業知識;知識產權;產權管理
1引言
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發掘企業知識產權中蘊含的巨大商業價值成為企業在競爭中制勝的法寶。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成為一個成功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然而,由于中國經濟市場化時間比較短,無論是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還是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開發與運作知識產權的經驗及技術都還相當薄弱,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還存在許多問題。本文將對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議和對策。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環境
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必然會受到外部環境的影響,本文討論的知識產權管理外部環境主要是指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及中介市場機構。由于中國的經濟市場化時間不長,無論是法律保護機制還是市場運作機構都還不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環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摘要:在科技與信息飛速發展的今天,知識也不斷的在發展,而這個時候,知識產權問題也成為了人們日益關心的話題,而在國際上的競爭最終也只是知識產權的競爭,作為以國際貿易為主要形式的知識產權問題也成為了各國保護的問題,它始終是處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之下的,在企業單位的保護及拓展市場都是關鍵性的所在,也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中國隨著改革的不斷發展知識產權問題也開始融入到了人們的生活當中,但它并不僅僅只關系到國內經濟展,還聯系著國際之間的正常貿易往來,所以它是當前必須解決的問題之一。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
在當今社會的不斷發展下,知識產權問題早已成為了國際之間貿易往來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其自身的地域性,無型性和復制性,與傳統的貨物貿易不同,知識產權在經濟全球的背景下國際之間的貿易往來中無法得到切實的保護。在這種情況下,怎樣有效地對國內企業的合法利益進行保護,這就需要社會各個階層的人們對知識產權問題的了解,并且有關部門建立和增強知識產權問題的法律體系,讓民眾們充分的意識到知識產權問題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對國際貿易的發展具有重大的意義[1]。
一、我國知識產權問題出現的弊端
(一)對知識產權問題的保護意識不夠
根據有關部門的調查與研究發現,目前我國大部分企業單位對自己的成績并不特別重視,在取得的科技成果研發上的專利申請也少之又少,甚至僅有百分之十左右,這樣會導致我國企業的科技成果被國外的企業所搶注的現象時有發生。因為,我國缺少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再加上我國對于知識產權的體制也不完善,還有就是國內的企業并沒有意識到知識產權的價值所在。但隨著現代的發展,知識產權問題國內的企業單位也意識到了其自身的重要性,大部分企業也在對知識產權進行著整改。國家有關部門要做的不僅僅要完善知識產權問題的相關機制,更要保護好國內企業的切實知識產權利益[2]。
財產信托在英美兩國和部分亞歐國家已發展成為比較成熟的法律制度,特別在英美,信托制度已成為其法律制度中及其重要的部分。
在英美信托法下,對信托的定義著重從兩個方向去表述。一種表述強調受托人享有普通法上的權利,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權利。如EdwardC.Halbach對信托的定義表述為,“信托是一種基于特定財產而發生的信任關系。其中,受托人就該項財產享有普通法上的產權,而為他人利益持有財產,該他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他或他們,作為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所有權。”。另一種表述強調信托是一種衡平法上的義務。如“信托是一項衡平法義務,約束一個人(稱為受托人)為了一些人(稱為受益人,受托人可能是其中之一)的利益處理他所控制的財產(稱為信托財產),任何受益人都可以強制實施這項義務。受托人的任何不當行為或疏忽未得到設立信托的文件條款或法律授權豁免的,均構成違反信托。”從英美的法律傳統和信托定義中可以看出,信托的中心意義是替人管理財產,信托是一種財產管理制度。不管信托起源于什么樣的歷史淵源,在現代社會中,信托制度能夠發展完善,本質上還在于其適應了社會分工越來越精細的發展趨勢,信托的目的就是利用專業人士來管理專門的財產,比如資金信托、基金信托、不動產信托等,而知識產權信托顯然也是這種趨勢的自然產物。
我國《信托法》第二條對信托的定義為“本法所稱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蔽覈缎磐蟹ā穼π磐械亩x強調的是一種行為,但此種行為是在《信托法》和信托文件規范下的行為,隱藏在行為后面的是一整套規范制度,所以我國《信托法》中的信托也可以理解為替人管理財產的法律制度。
一、知識產權依托信托制度的必要性
知識產權和信托制度本身沒有必然的聯系,知識產權主要強調的是知識產權對象(新技術、新工藝、商標、著作等)的創造和權利的獲取,信托制度強調的是替人管理財產,二者沒有內在的聯系,更談不上知識產權對信托制度的依托。其實這是在一定范圍內靜態地觀察事物的結果,如果我們把觀察范圍放大并以動態的視角觀察二者,就可以發現它們的聯系是可以很緊密的。所謂放大范圍,就是我們不但要關注知識產權的創造和獲取,也要關注產權的應用,也就是說更要關注知識產權的市場化;所謂的動態的視角,就是要關注知識產權的創造和獲取與知識產權市場化的互動關系,應該樹立這樣的觀念:知識產權的創造與獲取是知識產權產業化的根本,知識產權的市場化是知識產權創造與獲取的動力,只有二者的互動和循環往復,科技才能按照市場規律的原則得到大發展。事物要在運動中才有生命力,在靜止中就會很快消失。
知識產權的創造基本上是一種借助試驗工具的研究和思考的精神活動,而知識產權的市場化是一種商業活動,這兩種活動有著很大的區別,在實踐中,二者甚至應該相互隔離。而這兩種活動的成果確不應隔離,應該緊密聯系,因為前者活動的成果是具有使用價值和實用價值的產權,后者活動的成果是使產權獲得以貨幣形態表示的市場價值。知識產權只有在獲得了以貨幣形態表示的市場價值后,知識產權才能說在市場經濟中得到了社會的承認。在市場經濟的社會形態中,每個自然人和法人創造知識產權所期望的結果基本上都可以歸結為獲得貨幣形態的市場價值,但如果知識產權的創造和知識產權的市場化同時由某一個個人和單位來完成顯然是很不經濟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很有必要進行分工,知識產權的創造和知識產權的市場化應由不同的群體來完成,這樣即高效,也更經濟。從上述關于信托制度的定義可知,信托制度是替人管理財產的制度,那么知識產權的市場化完全可以通過信托制度來實現,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可以通過信托將該產權交給專業的受托人來管理,使知識產權充分的市場化和產業化,使產權利益得到充分的挖掘,這樣就能使得各方受益,社會的文化科技水平也得到極大的提高。信托制度在知識產權的創造、開發和應用的動態循環中即起到了隔離也起到了橋梁的作用。所謂隔離就是將知識產權的創造和知識產權的市場化活動分隔開來,知識產權的創造者不用去關注知識產權的市場化過程,而只關注創造活動,創造者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開發創造活動中,不受外界的紛擾;所謂橋梁就是知識產權創造者的創造成果可以通過信托的方式轉讓給受托人,由受托人進行市場開發和產業化,這樣受托人以專業化的方式挖掘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受益人(委托人)可以獲得源源不斷的收益,同時委托人也獲得收益和市場對該項發明創造的反饋,以此使之在今后的創造活動中進行改進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