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2、本刊對文章有刪節權,如不同意刪節,請予注明;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
3、凡引用他人觀點、材料等,請在引用部分的最后用上角標“ [1]、[2]……”等標注,其出處在文末以參考文獻的形式集中標注,引文序號須與參考文獻序號相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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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需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編號)。
7、表內數據描述形式應規范;且數據有單位的,不得遺漏單位,同時單位應盡可能使用國際標準單位。表內同一指標的數據有效位數應一致。
8、論文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內容上應一致,但不等于說詞語要一一對應。在許多情況下,個別非實質性的詞可以省略或變動。
9、內容摘要:用精煉的語言提煉出文章的核心觀點和創新之處,不能寫成研究背景介紹。一般不超過400字,用楷體小4號字。
10、注釋:本刊實行“參考文獻”與“注釋”分開排版,“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緊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釋以①②③……的序號單獨排序,并注意注釋符在文中不用上標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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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陳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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