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需要配合本刊編輯核實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必要時對稿件進行修改。
2、如果論文涉及的是有關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頒注明基金或資助機構的名稱、項目編號,交稿時需附交項目批準工件復印件或電子文檔。
3、文章題目應準確表達文章內容、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20個字,盡量不用副標題,縮略語和標點符號。
4、中文摘要(200字以內),英文摘要與中文對應,關鍵詞(3-8個),每詞之間用分號分隔,置于正文之前。
5、作者單位加圓括號排在作者署名下方,單位應寫全稱、所在省份、城市和郵政編碼。外國作者單位應注明國名。不同單位的作者應標注清楚。
6、文中注釋一律采用腳注(即頁下注)。說明性文字與引用刊物信息均作為頁下注。每頁重新編號,編號形式為Word自動生成的數字加圈,注碼樣式為:①②③④⑤等。
7、論文來稿需保證原創性,未曾在國內外公開期刊和公開出版的著作中發表,遵守學術規范,遵守國家相關規定,不得涉及國家機密,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8、圖表隨正文列出,每幅圖表應冠有圖題和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表格統一使用三線表(頂線、表頭線、底線)。
9、遵照GB/T7714—201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中文參考文獻須有對應的英文列于其上。
10、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實質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真武廟二條9號
郵編:100045
主編:馮仲平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區真武廟二條9號,郵編: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