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章請勿一稿多投,審稿周期為一個月,自收到來稿一個月內郵件回復作者,如果一個月內未收到郵件回復,作者可自行處理稿件。
2、標題層次的劃分不宜超過4節,4節不夠時,可將層次再細劃分。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第四級標題用1.1.1.1;各級標題均頂格寫,分級號后不用頓號,空1字后寫標題。
3、參考文獻是作者撰寫論著時所引用的已公開發表的文獻書目,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
4、摘要的長度應在300字以內,直接明了地闡述論文的創新之處或主要觀點,每句話要表意明白,無空泛、籠統、含混之詞;摘要不分段。
5、作者簡介應包含姓名、所在單位詳細名稱、具體地址及郵編、具體職稱(職務)、電子郵箱、聯系電話等信息。不署任何兼職單位和兼職職務。
6、獲得基金或課題項目資助產出的文章應注明項目名稱,若有項目編號,則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7、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8、文章注釋為尾注,格式為“作者(編者、譯者)+著作名稱+出版單位+出版年份+頁碼”,按①②③依次標注。
9、結果要真實、準確地表達研究所獲得的數據。所有數據必須經過統計學處理。表達形式可用文字、圖和表,但三者內容不能重復。不要引證他人資料,不展開論證。
10、稿件錄用的參考標準:(1)選題前沿、新穎,理論性強,對同行以后的研究工作(實際應用)有指導價值。(2)創新性強,凡有重大創新的首發性稿件,一經確認,本刊將開設綠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予以發表。(3)國家級基金資助項目產生的論文優先于一般項目和自選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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