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簡介按姓名(出生年一),性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要求寫出,通訊作者同時提供E-mail和長期有效的聯系電話。
2、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3、首發作品,有特色、有深度,文字精練,資料新穎,圖文并茂,標題準確,層次清楚,觀點鮮明。
4、注釋是對論文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文內注釋應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序號標注。
5、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6、圖表應有自明性,可用文字敘述的則不必用圖表,圖、表不要相互重復。照片應清晰、對比度適宜,顯微鏡圖應注明放大倍數和染色方法。表用三線式。圖表在文中出現處應標明“此處插入圖(表)”的方框。
7、來稿一般在1個月內提出處理意見,請不要一稿兩投,若1個月后仍未收到稿件處理通知,作者有權自行處理來稿。
8、內容摘要:用精煉的語言提煉出文章的核心觀點和創新之處,不能寫成研究背景介紹。一般不超過400字,用楷體小4號字。
9、標題序號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順序排列,一般不用“①”號。根據文章具體內容,序號可適當減少,但不可反順序使用。
10、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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