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須為作者本人的研究成果。作者應保證對其作品具有著作權并不侵犯其他個人或組織的著作權。
2、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特定的內容,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3、本刊倡導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時做到應注盡注。須在引文結束處右上角用“①②”的數字標出,并將引文出處列于當頁地腳處(應用工具欄中“插入”→“引用”→“腳注”)。
4、內容摘要與作者單位全稱間空2-3行,要求摘要內容青簡意賅,嚴謹活潑,體現全文主題思想之精髓,不是文中某段落某句話的重復摘錄。
5、外國人名、地名請參照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英語姓名譯名手冊》(新華通訊社譯名室編) 和《外國地名譯名手冊》(中國地名委員會編) ,并注原文。
6、如論文屬于基金項目,需注明基金項目類別、項目名稱及編號,多個項目間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7、前言:主要概述本文的立題依據、研究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說明本文研究目的、創新性或特點等。
8、注釋:本刊實行“參考文獻”與“注釋”分開排版,“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緊接正文之后排版,注釋以①②③……的序號單獨排序,并注意注釋符在文中不用上標格式。
9、參考文獻按順序編碼制著錄,文后標注格式遵照國標GB/T7714—201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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