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化工部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化工部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季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化肥標準化與質量監測》由劉剛擔任主編,由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化工部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管、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化工部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國肥料和土壤調理劑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辦的一本化工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本刊采用雙向匿名專家審稿制,編輯部將根據評審意見決定稿件的取舍。
2、文內一級標題序號用1,2,3……,小四號黑體;文內二級標題序號用1.1,1.2,1.3……,五號黑體;余類推。各層次的序號均須左頂格,后空一字距后再接排標題。
3、參考文獻按文中出現順序編號,內部資料和未發表文獻不可列為參考文獻。引文內容須與原文獻核對無誤。
4、關鍵詞應選擇那些最具有檢索意義的術語,通過這些術語反映論文所涉及的內容或領域,以便于讀者檢索到該論文。
5、所有作者的工作單位,均應包括單位名稱(院校給到系),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多作者的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序號,中間用“;”隔開;工作單位的英譯文給出全稱,不能用縮寫詞(系名除外)。
6、基金項目。獲得基金贊助的論文,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7、文稿以10000-15000字為宜,格式一般要包括題目、作者及單位、郵編、內容摘要(200字以內)、關鍵詞(3-5個)、正文、參考文獻等。文章標題要求在20字以內。文中使用計量單位要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來稿如為課題成果或受基金資助請注明。
8、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9、圖表:論文中每幅圖表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10、創新點和貢獻:強調本研究的創新性和獨特之處,并指出可能對該領域的貢獻。
地址:上海云嶺東路345號上海化工研究院檢測中心
郵編:200062
主編: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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