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盡量將結果和他人最新研究成果比較,以突出論文的主要貢獻和創新、獨到之處;突出文章的新意和價值,即:新理論、新技術、新領域、新進展、新認識、新建議、新評價、新方案、新工藝、新產品、新工具等。結論盡量從文章的“結論”中提取,并條理化。
2、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3、所引用參考文獻以“[阿拉伯數字]”的上標形式按序標注,篇幅一般控制在300~600字。
4、注釋。注釋用于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分別為:①、②、③…,注釋內容置于正文之后。
5、文章須言之有物,理論聯系實際,研究目的明確,研究方法得當,有自己的學術見解,對理論或實踐具有參考、借鑒或指導作用。
6、圖表應有自明性,且先見文,后見圖、表。圖序、表序按在文中出現先后連續編號;應有具體的圖名、表名;圖、表中有效數字位數應符合有關要求,注意一致性。
7、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以不超過20個漢字為宜,須附英文文題。
8、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9、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來稿請勿寄個人。本刊因人力物力所限,來稿不退,請自留底稿。
10、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務職稱,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研究方向等。作者簡介用腳注,宋體小五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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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盧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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