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原料采購合同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摘要:原燃料采購結算是采購合同執行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要約和承諾的重要內容。采購結算價格是構成企業采購成本的重要因素,采購結算過程起著對合同履行階段審查和監督的作用。在鋼鐵企業,原燃料的采購結算一般都是采取優質優價結算,結算標準和結算條款是合同中重要的不可缺少的部分。現就鋼鐵企業中采購結算環節如何加強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結算條款有效控制采購成本,談一些粗淺體會。
1采購結算
1.1大宗原燃料采購結算的特點鋼鐵企業生產,消耗的物料品種繁多,結算方式多樣。對于大宗原燃料的結算一般采取優質優價的方法。優質優價包括“按質論價”結算和“按質論量”結算。按質論價結算,就是在原燃料采購過程中,以供需雙方簽訂的工礦產品合同的價格為基礎,依據與合同相關的計價條款和原燃料的實際檢驗結果確定原燃料的最終結算價格;按質論量結算,是不依據物資的檢斤量做為最終結算量,而依據檢斤量與理化檢驗結果確定的干基量確定最終結算價格的結算方法。大宗原燃料采購結算的特點是緊扣合同,根據合同條款規定,確定不同的結算方式。
1.2采購結算與合同條款鋼鐵企業原燃料產品的合同條款一般有標的、數量、質量標準、價款及交貨時間,驗收標準、質量加減價約定、運輸方式、結算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其中合同價格、質量加減價條款和驗收標準是結算的的重要依據。
1.2.1合同價格:即合同的的基價,其他有效成份的加減價都在此基礎上進行。通常合同的基價有三種:含稅包干到廠價、車板含稅價和車板不含稅價。
1.2.2驗收標準:①計量、化驗均以買受方為準,按日結算(按批次結算)。②計量、化驗均以出賣人為準,按日結算(按批次結算)。③計量以買受方為準,化驗結果按出賣人方結算。④計量以出賣人方為準,化驗結果按買受方結算。
1問題提出
成本控制主要分為兩部分內容,一是制度上的控制,主要體現在企業內部成本控制制度建設,績效考核機制等方面。再者,就是人為方面的控制,主要體現在員工的成本控制控制,節約意識、自主管理意識等方面。
制度控制方面的成果,集中體現在整個餐飲行業的各個經營步驟中。如采購制度、驗貨收貨制度、庫存管理制度、原材料領用加工管理、銷售服務管理。其中各個過程都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環節。
而人為因素控制,則體現在餐飲業生產經營的每一個細節當中。人自身的主觀因素也對成本有很大的驅動作用,如職工的成本管理意識、集體意識、企業主人翁地位意識、工作態度和責任感,以及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等。這也是當前酒店成本管理中非常欠缺的一部分。
2文獻綜述
餐飲業的成本控制,是指經營酒店活動中采用一定控制標準,對產品形成的整個過程進行監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糾正偏差,是經營的耗費和支出在限定的范圍內,以確保酒店實現降低成本的目標。
1問題提出
成本控制主要分為兩部分內容,一是制度上的控制,主要體現在企業內部成本控制制度建設,績效考核機制等方面。再者,就是人為方面的控制,主要體現在員工的成本控制控制,節約意識、自主管理意識等方面。
制度控制方面的成果,集中體現在整個餐飲行業的各個經營步驟中。如采購制度、驗貨收貨制度、庫存管理制度、原材料領用加工管理、銷售服務管理。其中各個過程都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環節。
而人為因素控制,則體現在餐飲業生產經營的每一個細節當中。人自身的主觀因素也對成本有很大的驅動作用,如職工的成本管理意識、集體意識、企業主人翁地位意識、工作態度和責任感,以及管理責任的落實情況等。這也是當前酒店成本管理中非常欠缺的一部分。
2文獻綜述
餐飲業的成本控制,是指經營酒店活動中采用一定控制標準,對產品形成的整個過程進行監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時糾正偏差,是經營的耗費和支出在限定的范圍內,以確保酒店實現降低成本的目標。
[內容提要]政府采購制度是現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普遍采用的一種改革公共財政支出體制的重大舉措。在我國,政府采購制度以其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得以蓬勃發展,但是由于目前我國尚無一部統一的法律來規范和約束政府采購行為,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著較大的隨意性和不規范性。入世對我國財政體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在研究WTO《政府采購協議》基礎上,就如何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國政府采購制度提出一些初淺的看法。
[關鍵詞]《政府采購協議》中國影響
政府采購制度是公共財政體系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市場經濟國家管理直接支出的一項基本手段。政府采購(GovernmentProcurement),也稱公共采購,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機構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需要,在財政監管下,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和政府貸款,從國內外市場上購買商品、工程和服務①的消費行為。
政府采購制度形成于18世紀西方自由資本主義國家,最早可以追溯到1761年美國《聯邦政府采購法》,迄今已有200多年歷史。由于這種制度以公開招標為原則,從決策到監督體現了廣泛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規范性,因此被稱之為“陽光下的交易”。
一、WTO政府采購協議的主要內容
WTO《政府采購協議》1994年4月經締約方簽字通過后,于1996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它在WTO法律體系中屬于附件四的四個“復邊貿易協議”(PlurilateralTradeAgreement)之一,僅對簽字成員方有拘束力,而不是對全體成員方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