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物品管理制度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第一條為了加強民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預防涉爆案件和事故的發生,確保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運輸、儲存、爆破作業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單位或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市*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監控民用爆炸物品的流向。經濟、安全生產監督、交通等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負責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鎮、處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所轄區域民用爆炸物品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市民爆器材銷售企業負責組織采購、運輸、儲存、銷售民爆物品。
市爆破作業單位負責民爆物品配送、爆破作業、清退收存(含臨時存放點儲存)“一體化”服務,對相關重點企業實行民爆物品配送、清退收存服務。
市民爆器材使用單位為礦山企業等合法生產單位及臨時審批單位,接受市爆破作業單位爆破服務。
摘要總結了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現場檢查護理方面的準備,主要包括:在現場檢查前做好專業人員、儀器設備、制度、標準操作規程資料、應知應會知識及現場準備,使得本科順利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專家組考核評定。認為全面的籌備工作對順利通過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十分重要。
關鍵詞:藥物臨床試驗;資格認定;護理
國家對實施臨床試驗的醫療機構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即臨床試驗必須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SFDA)批準的臨床試驗機構進行,而醫療機構資格認定具有明確程序與標準[1]。申報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是各醫療機構提高醫療、科研學術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2]。本院從2011年2月開始籌備申報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現場檢查,2013年8月15~17日,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SFDA)藥品認證管理中心委托,專家組一行4人蒞臨本院進行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現場檢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第27號公告文———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公告(第5號)》公告,包含本院在內全國51家醫院獲得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本院成為漳州市獲此殊榮的首家醫院,筆者所在的消化內科是獲得藥物臨床試驗資格的臨床專業之一,現將2011年2月以來為迎接資格認定所做的前期準備工作總結如下。
1專業人員準備
1.1人員選擇
從科室護師中選擇大專畢業,工作10年以上,愛崗敬業、做事嚴謹踏實、有鉆研精神的護士作為專業護士。
一、工作目標
以礦山安全及生態環境保護和危爆物品管理為重點,及時發現和嚴厲查處礦產資源開發中涉及生產安全、環境保護、危爆物品的各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規范礦山安全及生態環境保護和危爆物品管理的法制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全縣國慶節、十八屆三中全會期間不發生礦山安全和生態破壞、污染及危爆物品事故,確保全縣經濟社全安全、環保、科學、持續發展。
二、治理范圍及內容
在全縣所有礦山企業(含尾礦庫)全面開展礦山安全及生態環境專項治理行動。治理內容如下:
(一)礦山安全
1、規范許可手續。檢查企業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在用危險性較大設備檢測檢驗報告;基建企業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批復、外包施工單位資質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試行“輕微違法行為首查不罰”制度。為了切實轉變質監部門服務地方經濟的觀念,堅決糾正“執法就是罰款、罰款代替整改”的片面執法行為,梳理質量技術監督的相關法律法規,界定輕微的違法行為,作為“首查不罰”的主要依據,在全市范圍內試行。
二、調整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進一步清理行政許可事項,2月底前完成;做好行政執法依據目錄的重新梳理工作,3月底前完成;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三、修訂完善《罰沒物品管理規定》。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質量技術監督罰沒物品管理和處置辦法》(2001年第16號令),對罰沒物品的移交、保管、拍賣、銷毀等程序作出明確規定,做到環環緊扣,不留漏洞。
四、抓好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的貫徹落實。法制員做到每卷必審,并建立閱卷登記;每半年組織人員對稽查大隊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審查評比,評選出優質案卷,結合年終考核給予獎勵。
五、建立健全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適時召開民主懇談會,聽取干部職工對局黨委局班子決策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堅持完善局財務公開制度,接受全體干部職工監督。
六、做好重新修訂的機關內部管理制度的審核工作。對重點修訂的《機關管理補充規定》、《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8項內部管理制度,進行審核把關,特別是對涉及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條款,不得與相關的法律法規相抵觸。
一、調整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進一步清理行政許可事項,2月底前完成;做好行政執法依據目錄的重新梳理工作,3月底前完成;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二、試行“輕微違法行為首查不罰”制度。為了切實轉變質監部門服務地方經濟的觀念,堅決糾正“執法就是罰款、罰款代替整改”的片面執法行為,梳理質量技術監督的相關法律法規,界定輕微的違法行為,作為“首查不罰”的主要依據,在全市范圍內試行。
三、修訂完善《罰沒物品管理規定》。根據國家質檢總局《質量技術監督罰沒物品管理和處置辦法》(20*年第16號令),對罰沒物品的移交、保管、拍賣、銷毀等程序作出明確規定,做到環環緊扣,不留漏洞。
四、抓好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的貫徹落實。法制員做到每卷必審,并建立閱卷登記;每半年組織人員對稽查大隊的行政執法案卷進行審查評比,評選出優質案卷,結合年終考核給予獎勵。
五、建立健全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適時召開民主懇談會,聽取干部職工對局黨委局班子決策情況的意見和建議。堅持完善局財務公開制度,接受全體干部職工監督。
六、做好重新修訂的機關內部管理制度的審核工作。對重點修訂的《機關管理補充規定》、《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等8項內部管理制度,進行審核把關,特別是對涉及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條款,不得與相關的法律法規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