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生態消費論文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內容摘要:品牌是使某種產品和服務能夠區別于其他產品和服務的名稱、標識和其他可展示的標記。這些名稱和標識等會由于不同的品牌表述方式而產生差異,又將會產生不同的品牌觀念。本文整合了國內外有關品牌理解的各種觀點,并對各種品牌理論研究進行評述和歸納,以期能對品牌的歷史及未來的發展進行概括,揭示品牌理論研究的新趨勢。
關鍵詞:品牌品牌理論品牌觀念
品牌是相關事物的象征,JayP.McCormack和JonathanCagan(2003)認為建立和保持一個一致的品牌陳述是建立一個成功產品的重要部分。自1931年美國寶潔公司(P&G)的麥克爾•羅伊提出品牌經理制以來,品牌日益成為提升企業競爭力的主要源泉。實業界的操作需求帶來了品牌理論研究的繁榮。品牌理論研究與發展經歷了一個相對長期的過程。筆者根據品牌一詞在使用時具體語言環境的差異,把對品牌的理解劃分為三類:服務的理念、利益的源泉和進化的角度。
品牌的傳統觀——服務的理念
由BurleighB.Gardner和SidneyJ.1evy(1955)發表的第一篇有關品牌的論文闡明了下列原理:品牌的發展是因為品牌具有一組能滿足顧客理性和情感需要的價值,品牌的創建要超越差異(differentiation)和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它應該注重開發一種個性價值(personality),讓顧客得到滿意的服務。King(1970)指出,品牌不僅由于其功能性價值而被喜愛,而且由于其心理和社會的價值而被喜愛。DavidA.Aaker(1993)則指出,目前大多數經理仍然過多地關注于短期的財務收益,而不注意對品牌的長期投資。縱覽當前國內外品牌界,對于傳統品牌觀的描述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類(張焱、張銳,2004)。
(一)符號說
本論文的研究對象是我國可持續發展中的稅收政策問題——生態稅收的理論和政策。研究目的是以可持續發展為背景,探討稅收在資源與環境保護中的作用,從而使稅收政策服務于可持續發展。主要研究內容包括:(1)研究總結生態稅制建立的理論基礎。(2)對生態稅收設計的一般理論進行系統分析,研究其作為一個稅系在設計中需要注意的特殊問題。(3)對國際生態稅收實踐進行比較研究。(4)聯系我國實際探討我國生態稅制建立的理論問題。(5)從環境和資源兩個方面研究我國在實現可持續發展中生態稅制的若干政策取向。(6)研究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及我國在國際貿易稅收政策上的取向。
論文共分為8章。論文的前4章主要研究生態稅收的一般理論問題,并對若干國家的生態稅收進行了探討。后4章結合我國實際,對我國生態稅制進行了系統的理論探討。論文的基本邏輯是:在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指導下,在對外部性理論進行擴展研究的基礎上,研究生態稅收在消除隔代外部性、代內外部性和跨國外部性中的可能作用,從而為我國可持續發展中的稅收政策設計提供理論框架。
第1章“序論”。本章首先對本論文的選題背景進行了說明。從本世紀60、70年代以后,隨著“公害”的顯現和加劇以及能源危機的沖擊,尤其是進入80年代以來,世界范圍內的人口增長、資源危機和環境惡化,終于使人類進一步認識到,環境問題是一個發展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是一個涉及到人類社會文明的問題。伴隨著發展模式的變化,人類的發展觀也從傳統的增長觀,逐步發展到協調發展觀,并最終認識到必須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在這種大背景下對經濟手段在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的研究引起了重視,其中利用稅收手段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服務已經成為一個有吸引力的工具。本論文的選題正是在這樣的宏觀理論和政策背景下確定的;本章第2節說明了本論文的研究意義,認為在發達國家目前進行的生態稅收研究方面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專題研究多、綜合研究少,實證研究多、規范研究少,對發達國家研究得多,對不發達國家研究得少,對環境保護研究多、對資源保護研究少。而與此同時在生態稅收研究領域我國還尚未完全起步,因此研究該課題的意義有:(1)有助于豐富稅收理論研究的內容、完善稅收理論體系;(2)通過對生態稅收的研究,可以確定稅收在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從而指導我國的稅制建設;(3)有助于對我國稅收政策進行深入研究;(4)有利開發新的環保工具,促進資源與環境保護工作。第3節對本研究的主題和框架進行說明;第4節討論本論文的研究方法。本論文試圖在以下幾個方法的結合上作出努力:(1)歷史分析與實際分析的結合;(2)比較研究的方法;(3)一般分析與案例分析相結合;(4)規范分析與實證分析相結合;本章最后一節對本論文中將要用到的一些重要概念進行約定或討論。對幾個核心概念如“可持續發展”、“環境”、“資源”和“生態稅收”進行了討論,當然對生態稅收概念的討論是重點。本節在對一些生態稅收概念表述的基礎上,對稅收類型按稅收目的進行了新的分析,從而提出生態稅收的概念,并同時對生態相關型稅收進行了討論。
對于一篇試圖對某一學科前沿問題進行系統研究的論文來說,對前人的研究成果進行綜合并對之進行評價,繼承其合理的成份,并在此基礎上再進行進一步研究似乎是必要的,也是十分有益的。盡管稅收理論的發展史對于生態稅收的研究是一個薄弱的環節,但不可否認,生態稅收的思想也是曾經有過的,有些甚至至今還閃耀著智慧的光芒。在對前人思想成果進行總結基礎上,對生態稅收開征的理論依據問題從經濟學角度進行系統論述對于理解和把握生態稅收的特點,進而研究其在實現資源與環境保護中的作用是極其有益的。因此第2章“生態稅收思想的發展及其理論基礎”,著重研究生態稅收思想的來源和發展,及征收生態稅收的理論基礎問題。第1節通過對生態系統和經濟系統關系的分析說明環境問題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在此基礎上從環境經濟學和環境政策理論的角度對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及環境政策工具的選擇進行了探討。環境經濟學用集合物品和外部性理論說明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決環境問題的若干政策工具,如直接管制工具、社會規范工具、財務管理工具等,而生態稅收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財務管理工具。第2節著重討論了庇古的外部性理論及庇古稅收的基本原理,并討論了將收入型稅收用于生態目的的可能性,最后總結出生態稅收的思想來源有幾個方面:(l)環境經濟學中用外部性對環境問題的解釋;(2)庇古的建議;(3)保莫和歐姿對庇古建議的改進等。第3節研究了生態稅收的理論基礎問題,在前面對外部性進行分析的基礎上,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為指導,進一步擴大了對外部性的研究,認為生產中的外部性不是外部性產生的唯一來源,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外部性還包括消費中產生的外部性、當代人對后代人產生的隔代外部性及同代人之間的跨國外部性等。對這些不同的外部性應有不同的生態稅收來解決。同時,也正是這些外部性的客觀存在使生態稅收的存在具有了一定的基礎。
第3章“生態稅收引入和生態稅制設計的一般分析”,在研究生態稅收目標和作用機制的基礎上,研究了生態稅收作為一個稅系在一個國家引入和設計中的一般理論問題,及生態稅收設計中需要考慮的特殊因素。本章第1節討論一個國家在一定的體制背景下引入生態稅收的可能途徑,進而引出生態稅收改革的概念。認為生態稅收的引人方式基本有4種即,開征新的稅收,如引入新的生態專用稅收;以庇古建議為基礎引入一些稅收,如新加進庇古稅或調節稅;通過將環境政策融入到現存的稅收法律中,對現行稅種或征收進行重新定位。如改變或對現有稅率進行差別設計、改變稅收優惠、稅收扣除等;用生態收入型稅收全面替代現存的稅收。本節還提出了生態稅收改革的主要內容它包括3個主要方面,即從現行稅收體系中去除從生態環境角度來看不需要的要素;采用差別稅率鼓勵從生態角度來看需要的行為:用對生態有益的稅收或稅制要素來取代現有的稅收或稅制要素等。本節還從生態稅收的征稅對象角度對之進行了分類,它包括投入稅,加工或安裝稅,產品或排放稅等。本章第2節提出了生態稅收不同層次的目標,其終極目標是與政府的宏觀經濟目標相一致的,其中介目標是減少環境中的污染、減少使用能源、減少使用自然資源、刺激循環使用和修復、轉向優先發展的和小規模的活動、轉向勞動密集型的生產方式等。而短期目標是減少污染產品的消費、籌集資金、取代現有規章制度等。本節認為生態稅收發揮作用的幾個主要途徑是:由于對自然資源(能源和水)的征稅,刺激了節約技術方面的投資;對環境不友好產品的征稅,將會產生技術創新,對清潔產品的市場也會出現;通過降低對勞動力的征稅,勞動力會變得更便宜;公司現行旨在降低勞動力成本的投資將被旨在使資源合理使用的技術投資所替代;某些環境法規可以取消。第3節從稅制設計的一般原理出發,結合生態稅的特殊性對生態稅收的設計問題進行了一般研究,認為生態稅收的設計與一般稅種的不同之處是應特別注意其可接受性問題,也要考慮到生態有效性與征稅點和污染點之間的聯系。在此基礎上從稅種選擇和納稅環節的選擇、稅基的確定、稅率的設計等方面對生態稅收的設計進行了探討,最后還對生態稅收設計中需要考慮的財政和調節效應,及生態稅收的專款專用和生態稅收補償進行了分析。
理論的分析并不就能給實際帶來可操作性的結論。在開放的世界一切人類文明的成果均可為我所用。在理論和政策研究中分析西方國家的實踐經驗和教訓,從中歸納出對我有用的結論是我們以免走彎路,從而提高改革效率的一個有效方式之一。第4章“生態稅制的國際實踐及其評價”,對在生態稅制建設處于前列的主要國家的實踐進行了較充分的描述,并對之進行評價,試圖總結出對我國生態稅制建設有參考意義的結論。第1節首先介紹了美國的生態稅收,它包括對產生臭氧的化學品征收的消費稅、對汽油的征稅。對使用汽車相關的其它征稅、開采稅、對固體廢物處理的征稅等,得出的結論是美國大部分與環境相關的計劃大部分是由州和地方政府來實施的。另外它們是一個大混合,即每個州的標準都不一樣。但美國無論在聯邦層次上,還是在州層次上對環境稅收越來越重視,從現有的環境稅收的實施效果來看,它們的作用是顯著的;第2節對荷蘭的生態稅收進行了研究,荷蘭特別為環境保護目的而設計的生態稅收主要包括燃料稅、噪音稅、垃圾稅、水污染稅、土壤保護稅、地下水稅、超額糞便稅、汽車特別稅、石油產品的消費稅等。對它們的主要征收規定進行了描述,最后認為在荷蘭,不同的稅種被用于生態目的。這個國家的生態稅收以征收生態稅收的政府級次,和用于生態目的的稅收類型為兩個特征。對水和土壤環境問題,重要的作用由低一級的政府去完成。大部分用于生態目的的稅收主要是特定稅而不是庇古稅、籌集收入的稅或是生態稅收改革的類型。生態稅收必須在更廣泛制度和結構意義上去設計,以便決定哪一層次的政府、稅務機關或政治單位能最好地控制環境質量或生態系統。生態稅收單位的理論思想在實踐中是否合理取決于相關國家的制度結構。第3節對瑞典的生態稅收進行了描述,它包括對燃料征收的一般能源稅、對能源征收的增值稅、二氧化碳、硫稅、對電力能源的征稅、對化肥、電池等的征稅等。得出的結論是瑞典的環境稅已經占到稅收體系的重要部分。其環境稅的核心是對能源的征稅,而對能源的征稅是從多方面來進行的。目的主要在于通過征稅使能源的消費水平下降,并促進技術革新,事實上這種作用也己經產生。第4節討論了歐盟的生態稅收問題,認為碳稅是目前在歐盟層次上唯一的生態稅收,但這還只是一個建議,具體的執行還是一個相當復雜的問題,至少直到1993年底該稅并沒有按照預定的時間表進行。可以說這種類型的稅種很大程度上是國際和國內政治壓力的結果。
1996年1月,臺灣中華佛教百科文獻基金會結集出版《佛教與社會關懷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內收釋傳道《菩薩社會關懷的二大任務----莊嚴國土、成熟眾生》、釋恒清《草木有性與深層生態學》、王俊秀、江燦騰《環境保護之范型轉移過程中佛教思想的角色----以臺灣地區的佛教實踐模式為例》、張維安《佛教慈濟與資源回收----生活世界觀點的社會學分析》、陳玉峰《臺中市放生文化的初步研究》、釋悟殷《佛教的醫療保健--以<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廣律為主》、洪啟嵩《器官捐贈與佛教的生命關懷》、林朝成《心凈則國土凈----關于佛教生態觀的思考與挑戰》、楊惠南《從“境解脫”到“心解脫”----建立心境平等的佛教生態學》、陳清香《當代佛教建筑所反映的佛教生態》、王淳隆《當前臺灣寺院建筑之困局與轉機初探》、王鎮華《廟宇的空間組織----以山西五臺山的廟宇為例》等十二篇論文。按楊惠南的看法,臺灣的環保運動,在1970年才開始萌芽;而臺灣佛教界之參與環保運動,則是近幾年的情形。(楊惠南A)但從上述論文題目來看,臺灣學者對佛教思想與環境保護的研究,已經涉及相當具體的領域,在理論探討上也進入比較深入的層次。
臺灣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暨社會人類學研究所教授王俊秀與臺灣大學歷史所博士生江燦騰合寫的《環境保護之范型轉移過程中佛教思想的角色》一文,基本上是對西方環境保護理論模型的介紹,但從中亦可一窺臺灣佛教環保實踐及思想演變的概況。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楊惠南的《從“境解脫”到“心解脫”》和成功大學中文系教授林朝成《心凈則國土凈》二文,則對佛教環保思想的理論基礎作了比較有份量的論述。照王俊秀與江燦騰的說法,這兩人在環保思想上的研究,不僅是對西方知識界“環境范型”的思想回響,而且也可以視為此一領域在臺灣地區的先驅性研究。社會關懷,是推行人間佛教的一個重要內容,而環境保護則是佛教關懷社會的重要方面。筆者主要根據上述三篇論文所提供的資料,對此略作介紹。所用資料,悉據從國際互聯網下載的臺灣大學佛學研究中心所建佛學資料庫電子文檔,特此志謝!
佛教思想如何為環境保護提供理論基礎?
所謂“范型”(paradigm),是指用以檢驗人類社會現象的觀念及假設,可用來提供一種世界觀或宏觀視野。長期以來,人類以自身創造的文化,自許為“萬物之靈”,“人類中心主義”(anthropocentrism)一直是社會運作的基本路線。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更認為“科技萬能”,人類可以向自然索取一切,“成長無限論”一再被認為是人類自我肯定及超越的一種表現。在這種“環境侵略思維”籠罩下的人類生活方式,創造物質文化的過程對人類而言是“文明化”,對其他萬物而言則是“野蠻化”。人類對其他萬物“野蠻化”的過程間接、直接地影響人類自身安危及生死的各種“生態反彈”,并體會到“萬物之靈”有可能會變成“萬物之零”。(王俊秀、江燦騰)
自1989年起,全球性環境問題已年年列入“世界末日”指標。從此環境污染不再只是“臟”的問題,更是“生與死”的問題。治本之道在于改變世人的思考模式及生活方式,因此“范型轉移”(paradigmShift)乃成為解決環境問題的一個必要過程。王、江的論文首先介紹了四組對比的觀點:一、由“萬物之靈”到“萬物的一支”;二、由“人定勝天”到“天人合一”;三、由“科技萬能”到“科技有所不能”;四、由“成長無限”至“成長有限”。以上所述“范型轉移”觀念,可見近百年來,人類社會(特別是指歐美社會)如何從“成長范型”(HEP)逐漸轉移成為“環境范型”(NEP)的思考和體認。
回顧戰后近五十年來臺灣佛教的環保思想,則傾向于傳統的護生和惜福。例如著名的佛教目錄學專家蔡念生,從1950至1980年,在各種佛教刊物及報章雜志撰寫了幾十萬字的護生與戒殺的文章,并在1983年集結為《如是庵學佛賸語----護生百講》、《如是庵學佛賸語----鳥獸春秋》,由新文豐出版公司出版。但佛教界從環保角度對放生活動本身進行反思,則要遲至八十年代后期。1988年4月,釋圣嚴在《人生》第62期發表《為何放生?如何放生?》;1989年3月,文化大學生物學系在《人生》第67期發表《請勿隨意放生》。而且這兩篇文章,都未進一步提出如何保護生命或生態的問題。
本論文的研究對象是我國可持續發展中的稅收政策問題——生態稅收的理論和政策。研究目的是以可持續發展為背景,探討稅收在資源與環境保護中的作用,從而使稅收政策服務于可持續發展。主要研究內容包括:(1)研究總結生態稅制建立的理論基礎。(2)對生態稅收設計的一般理論進行系統分析,研究其作為一個稅系在設計中需要注意的特殊問題。(3)對國際生態稅收實踐進行比較研究。(4)聯系我國實際探討我國生態稅制建立的理論問題。(5)從環境和資源兩個方面研究我國在實現可持續發展中生態稅制的若干政策取向。(6)研究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及我國在國際貿易稅收政策上的取向。
論文共分為8章。論文的前4章主要研究生態稅收的一般理論問題,并對若干國家的生態稅收進行了探討。后4章結合我國實際,對我國生態稅制進行了系統的理論探討。論文的基本邏輯是:在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指導下,在對外部性理論進行擴展研究的基礎上,研究生態稅收在消除隔代外部性、代內外部性和跨國外部性中的可能作用,從而為我國可持續發展中的稅收政策設計提供理論框架。
第1章“序論”。本章首先對本論文的選題背景進行了說明。從本世紀60、70年代以后,隨著“公害”的顯現和加劇以及能源危機的沖擊,尤其是進入80年代以來,世界范圍內的人口增長、資源危機和環境惡化,終于使人類進一步認識到,環境問題是一個發展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是一個涉及到人類社會文明的問題。伴隨著發展模式的變化,人類的發展觀也從傳統的增長觀,逐步發展到協調發展觀,并最終認識到必須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在這種大背景下對經濟手段在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的研究引起了重視,其中利用稅收手段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服務已經成為一個有吸引力的工具。本論文的選題正是在這樣的宏觀理論和政策背景下確定的;本章第2節說明了本論文的研究意義,認為在發達國家目前進行的生態稅收研究方面存在著一些問題,如專題研究多、綜合研究少,實證研究多、規范研究少,對發達國家研究得多,對不發達國家研究得少,對環境保護研究多、對資源保護研究少。而與此同時在生態稅收研究領域我國還尚未完全起步,因此研究該課題的意義有:(1)有助于豐富稅收理論研究的內容、完善稅收理論體系;(2)通過對生態稅收的研究,可以確定稅收在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從而指導我國的稅制建設;(3)有助于對我國稅收政策進行深入研究;(4)有利開發新的環保工具,促進資源與環境保護工作。第3節對本研究的主題和框架進行說明;第4節討論本論文的研究方法。本論文試圖在以下幾個方法的結合上作出努力:(1)歷史分析與實際分析的結合;(2)比較研究的方法;(3)一般分析與案例分析相結合;(4)規范分析與實證分析相結合;本章最后一節對本論文中將要用到的一些重要概念進行約定或討論。對幾個核心概念如“可持續發展”、“環境”、“資源”和“生態稅收”進行了討論,當然對生態稅收概念的討論是重點。本節在對一些生態稅收概念表述的基礎上,對稅收類型按稅收目的進行了新的分析,從而提出生態稅收的概念,并同時對生態相關型稅收進行了討論。
對于一篇試圖對某一學科前沿問題進行系統研究的論文來說,對前人的研究成果進行綜合并對之進行評價,繼承其合理的成份,并在此基礎上再進行進一步研究似乎是必要的,也是十分有益的。盡管稅收理論的發展史對于生態稅收的研究是一個薄弱的環節,但不可否認,生態稅收的思想也是曾經有過的,有些甚至至今還閃耀著智慧的光芒。在對前人思想成果進行總結基礎上,對生態稅收開征的理論依據問題從經濟學角度進行系統論述對于理解和把握生態稅收的特點,進而研究其在實現資源與環境保護中的作用是極其有益的。因此第2章“生態稅收思想的發展及其理論基礎”,著重研究生態稅收思想的來源和發展,及征收生態稅收的理論基礎問題。第1節通過對生態系統和經濟系統關系的分析說明環境問題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在此基礎上從環境經濟學和環境政策理論的角度對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及環境政策工具的選擇進行了探討。環境經濟學用集合物品和外部性理論說明環境問題產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決環境問題的若干政策工具,如直接管制工具、社會規范工具、財務管理工具等,而生態稅收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財務管理工具。第2節著重討論了庇古的外部性理論及庇古稅收的基本原理,并討論了將收入型稅收用于生態目的的可能性,最后總結出生態稅收的思想來源有幾個方面:(l)環境經濟學中用外部性對環境問題的解釋;(2)庇古的建議;(3)保莫和歐姿對庇古建議的改進等。第3節研究了生態稅收的理論基礎問題,在前面對外部性進行分析的基礎上,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為指導,進一步擴大了對外部性的研究,認為生產中的外部性不是外部性產生的唯一來源,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看外部性還包括消費中產生的外部性、當代人對后代人產生的隔代外部性及同代人之間的跨國外部性等。對這些不同的外部性應有不同的生態稅收來解決。同時,也正是這些外部性的客觀存在使生態稅收的存在具有了一定的基礎。
第3章“生態稅收引入和生態稅制設計的一般分析”,在研究生態稅收目標和作用機制的基礎上,研究了生態稅收作為一個稅系在一個國家引入和設計中的一般理論問題,及生態稅收設計中需要考慮的特殊因素。本章第1節討論一個國家在一定的體制背景下引入生態稅收的可能途徑,進而引出生態稅收改革的概念。認為生態稅收的引人方式基本有4種即,開征新的稅收,如引入新的生態專用稅收;以庇古建議為基礎引入一些稅收,如新加進庇古稅或調節稅;通過將環境政策融入到現存的稅收法律中,對現行稅種或征收進行重新定位。如改變或對現有稅率進行差別設計、改變稅收優惠、稅收扣除等;用生態收入型稅收全面替代現存的稅收。本節還提出了生態稅收改革的主要內容它包括3個主要方面,即從現行稅收體系中去除從生態環境角度來看不需要的要素;采用差別稅率鼓勵從生態角度來看需要的行為:用對生態有益的稅收或稅制要素來取代現有的稅收或稅制要素等。本節還從生態稅收的征稅對象角度對之進行了分類,它包括投入稅,加工或安裝稅,產品或排放稅等。本章第2節提出了生態稅收不同層次的目標,其終極目標是與政府的宏觀經濟目標相一致的,其中介目標是減少環境中的污染、減少使用能源、減少使用自然資源、刺激循環使用和修復、轉向優先發展的和小規模的活動、轉向勞動密集型的生產方式等。而短期目標是減少污染產品的消費、籌集資金、取代現有規章制度等。本節認為生態稅收發揮作用的幾個主要途徑是:由于對自然資源(能源和水)的征稅,刺激了節約技術方面的投資;對環境不友好產品的征稅,將會產生技術創新,對清潔產品的市場也會出現;通過降低對勞動力的征稅,勞動力會變得更便宜;公司現行旨在降低勞動力成本的投資將被旨在使資源合理使用的技術投資所替代;某些環境法規可以取消。第3節從稅制設計的一般原理出發,結合生態稅的特殊性對生態稅收的設計問題進行了一般研究,認為生態稅收的設計與一般稅種的不同之處是應特別注意其可接受性問題,也要考慮到生態有效性與征稅點和污染點之間的聯系。在此基礎上從稅種選擇和納稅環節的選擇、稅基的確定、稅率的設計等方面對生態稅收的設計進行了探討,最后還對生態稅收設計中需要考慮的財政和調節效應,及生態稅收的專款專用和生態稅收補償進行了分析。
理論的分析并不就能給實際帶來可操作性的結論。在開放的世界一切人類文明的成果均可為我所用。在理論和政策研究中分析西方國家的實踐經驗和教訓,從中歸納出對我有用的結論是我們以免走彎路,從而提高改革效率的一個有效方式之一。第4章“生態稅制的國際實踐及其評價”,對在生態稅制建設處于前列的主要國家的實踐進行了較充分的描述,并對之進行評價,試圖總結出對我國生態稅制建設有參考意義的結論。第1節首先介紹了美國的生態稅收,它包括對產生臭氧的化學品征收的消費稅、對汽油的征稅。對使用汽車相關的其它征稅、開采稅、對固體廢物處理的征稅等,得出的結論是美國大部分與環境相關的計劃大部分是由州和地方政府來實施的。另外它們是一個大混合,即每個州的標準都不一樣。但美國無論在聯邦層次上,還是在州層次上對環境稅收越來越重視,從現有的環境稅收的實施效果來看,它們的作用是顯著的;第2節對荷蘭的生態稅收進行了研究,荷蘭特別為環境保護目的而設計的生態稅收主要包括燃料稅、噪音稅、垃圾稅、水污染稅、土壤保護稅、地下水稅、超額糞便稅、汽車特別稅、石油產品的消費稅等。對它們的主要征收規定進行了描述,最后認為在荷蘭,不同的稅種被用于生態目的。這個國家的生態稅收以征收生態稅收的政府級次,和用于生態目的的稅收類型為兩個特征。對水和土壤環境問題,重要的作用由低一級的政府去完成。大部分用于生態目的的稅收主要是特定稅而不是庇古稅、籌集收入的稅或是生態稅收改革的類型。生態稅收必須在更廣泛制度和結構意義上去設計,以便決定哪一層次的政府、稅務機關或政治單位能最好地控制環境質量或生態系統。生態稅收單位的理論思想在實踐中是否合理取決于相關國家的制度結構。第3節對瑞典的生態稅收進行了描述,它包括對燃料征收的一般能源稅、對能源征收的增值稅、二氧化碳、硫稅、對電力能源的征稅、對化肥、電池等的征稅等。得出的結論是瑞典的環境稅已經占到稅收體系的重要部分。其環境稅的核心是對能源的征稅,而對能源的征稅是從多方面來進行的。目的主要在于通過征稅使能源的消費水平下降,并促進技術革新,事實上這種作用也己經產生。第4節討論了歐盟的生態稅收問題,認為碳稅是目前在歐盟層次上唯一的生態稅收,但這還只是一個建議,具體的執行還是一個相當復雜的問題,至少直到1993年底該稅并沒有按照預定的時間表進行。可以說這種類型的稅種很大程度上是國際和國內政治壓力的結果。
論文關鍵詞:循環經濟生態城市
論文摘要: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資源的緊缺,循環經濟理論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并在生態城市建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生態城市建立的條件和步驟,并提出了循環經濟生態城市建設的幾點建議。
所謂循環經濟,就是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把傳統的、依賴資源凈消耗線性增加的發展,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其理論萌芽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中期的美國經濟學家鮑爾丁,具體原則形成于20世紀80年代末杜邦公司提出的“3R”原則。即減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環(Recycle)原則。它的思路是改變傳統經濟中“資源一一產品一消費一污染排放”的單向流動線性經濟模式為“資源一產品~消費一再生資源”的自然生態模式.其理想境界是追求污染的“零排放”,最基本的精卒葉I足清潔生產。總之.就是按照生態經濟規律來利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最早利用循環經濟的國家是德國.亞洲搞得最好的國家是日本,而我國的循環經濟娌淪是從2003年起才進入了實踐推進階段。
1建立循環經濟生態城市的制約條件及步驟
1.1生態城市的內涵
生態城市慨念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發起的“人與生物圈”(MBA)計劃研究巾提出的。是代表一定地域空問內人與自然系統和諧、持續發服的城市類型的高級階段、高級形式。具體的說,生態城市是全球或區域生態系統巾,分享公平承載系統份額的可持續發展子系統,它是基于生態學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諧、社會公平和經濟高效的復合系統,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與人工協調、人與人之問和諧的理想人居環境。一個城市不管多么貧窮或富有,只要能高效利用資源,在系統內部及外部建立和諧的生態關系,城市擁有充沛的活力,這個城市就處予健康狀態,即生態城市。生態城市建設和發展要充分融合社會、文化、經濟等諸多因素,才能達到人與人、人與自然、自然與自然的充分和諧,因此,根據現代化進程生態城市可以被分為工業型生態城市、人文型生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