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名師申報材料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評選名額
全縣推薦縣級骨干教師220名。各農村學區及縣直各學校分配指標見附表《康保縣中小學縣級骨干教師推薦名額分配表》。
評選辦法
(一)申報程序。各學區學校農村中心小學由學區學校根據評選條件和分配名額組織申報;縣直學校以學校為單位組織申報。(二)評選程序。1.推薦提名。由農村學區和縣直學校統一組織。要將評選范圍、條件等認真傳達至學校和教師,在充分發揚民主、本人自愿的基礎上,根據評選標準和分配的名額,擇優推薦并在本單位公示7天。公示結果填寫在《康保縣中小學縣級骨干教師申報表》“學校推薦意見”一欄。推薦提名要向一線教師傾斜,向中青年教師傾斜。要盡量覆蓋中小學各學科。同一層次的同一學科的推薦人選原則上不超過2人。2.初審。各農村學區、中心小學、縣直各學校要嚴格評選。初步確定推薦人選并在被提名者所在單位廣泛征求意見,無異議后,統一造冊將推薦材料報送縣進校。上報材料內容見附件5。3.評審。由縣進校組織,“縣中小學縣級骨干教師評選領導小組”根據申報人評審業績擇優確定縣級骨干教師人選。4.認定。推薦為縣級骨干教師人選,經縣培訓、考核、審批認定后由縣教育局頒發《康保縣中小學縣級骨干教師資格證書》。同時作為評選縣級名師和省市級骨干教師的必要條件。(三)評選及材料要求。1.評選推薦材料應統一規范,用A4紙打印。⑴農村學區(縣直學校)需報送的材料《康保縣中小學縣級骨干教師推薦人選一覽表》(見附表一式兩份。⑵推薦人員需報送的材料《康保縣中小學縣級骨干教師申報表》一式兩份;個人工作總結、組織鑒定和有關業績證明材料使用所附封面,依序統一裝訂成冊。2.所有印證材料均由農村學區(縣直學校)負責審驗原件后,在上交的復印件上簽上“與原件相符”的字樣,并簽上審驗責任人名字,蓋上單位公章。3.上交縣進校材料時,下列印證材料必須提供原始證件: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書、中小學教師各級培訓結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年師德考核優秀表。教學成果獲獎證書、教科研成果證書、培養青年教師證明等均只要選取最高等級的一份即可。
推薦時間
各農村學區、縣直學校務于7月10日前將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報送縣進校。過期不報者,視為自愿放棄,不再受理。推薦評選骨干教師政策性強,涉及教師的切身利益,請各農村學區、縣直學校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推薦,依照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認真做好2012年度縣級骨干教師評選推薦工作。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學校:
一、評選活動的組織
名校評選工作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縣(市、區)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對所屬申報學校的預查、資格確認、初評、擇優推薦和材料選送等工作(市直學校的預查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進行)。各縣(市、區)要按市政府的要求,加強對名校評選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質量。
二、評選標準
申報學校必須具備衢政發〔20*〕42號文件規定的四項基本條件。評審以各級各類省示范性學校評估標準為主要依據,即高中段學校須達省等級重點高中要求,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中、小學須達相應的省示范學校標準,幼兒園須達到省一級幼兒園標準,特殊教育學校參照相關標準評定。已經被命名為各類省等級重點高中或示范學校的,以組織評估驗收時上級部門提供的評估報告為基本依據,著重考核評估時尚未達標項目的達標情況和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未經省等級重點高中評估或各類示范學校(幼兒園)認定的學校,要認真對照標準,做好自查自評工作。
為體現“堅持標準、注重實績、尊重民意、好中擇優”的原則,名校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學校:
一、評選標準
申報學校必須具備衢政發〔20*〕42號文件規定的四項基本條件。評審以各級各類省示范性學校評估標準為主要依據,即高中段學校須達省等級重點高中要求,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中、小學須達相應的省示范學校標準,幼兒園須達到省一級幼兒園標準,特殊教育學校參照相關標準評定。已經被命名為各類省等級重點高中或示范學校的,以組織評估驗收時上級部門提供的評估報告為基本依據,著重考核評估時尚未達標項目的達標情況和整改意見的落實情況。未經省等級重點高中評估或各類示范學校(幼兒園)認定的學校,要認真對照標準,做好自查自評工作。
為體現“堅持標準、注重實績、尊重民意、好中擇優”的原則,名校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辦學歷史10年以上,辦學行為規范,辦學特色鮮明,校園文化建設卓有成效。
2、積極推進素質教育,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在縣(市、區)教育局(教研室)組織的學科抽測中,后20%學生的比例逐年下降。近三年,學生在教育部門組織(或經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德智體美等各項競賽中至少有獲市集體二等獎、個人一等獎以上的項目。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校長隊伍建設和學校管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整體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大力推進宜春教育強市建設,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名師名校名校長評選工作。具體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于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為目標,以“全體參與、重點培養、集中評估、整體提升”為理念,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培養一批師德高、造詣深、有影響的名教師;創建一批管理好、有特色、質量高的名學校;造就一批有思想、善管理、敢創新的名校長。
二、目標
從2009年開始,用5年時間,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重點培養名師600名,其中高中名師200名、初中名師180名、小學名師200名、幼兒園名師20名;創建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名校10所;培養名校長100名,其中高中15名、初中25名、小學50名、幼兒園10名。自2009年至2013年五年間,每年按照目標數的五分之一進行評選。
三、范圍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