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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與有關WTO會員因達成的協議,中國加入wto后,銀行業2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對國內企業開辦人民幣業務;5年內允許外資銀行具有完全的市場準入;5年內允許外資很行開辦人民幣零售業務;外資銀行在指定的地區可享有中國國內銀行相同的權利(國民待遇);5年內取消地區限制和客戶限制;非銀行金融機構可辦理汽車消費融資業務(WhiteHouseOfficeofPublicLiaison,1999)。從入世到外資銀行享有與中國銀行業同樣待遇僅有5年,可以說中國銀行業面監的競爭壓力是巨大的,但同時開放也將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壓力、機遇如何?認清加入WTO,對中國銀行業的不同方面的影響并準確給中國銀行業定好位,作好應對準備,已是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有關加入WTO對中國銀行業的正面影響
基于外資銀行與中資銀行的現狀、實力比較“懸殊”,諸多論述均不約而同地把討論重心放在其負面影響上,忽視了入世帶來的正面效應,未免給人以“狼來了”的恐慌感。實際上,諸如中資銀行資本金不足、呆壞帳仍未完全處理,先進技術引進將導致中資銀行從業人員大量下崗、優秀人才流失,在缺乏透明度情況下長期積累的金融風險的集中引爆等“沖擊”,從某種意義上說并非加入WTO本身帶來的,而是中國銀長期積累下來的,加入WTO不過使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前提上了議事日程。隨外資銀行涌來的金融產品、管理經驗、銀行內部的規范和內控機制等等,都將豐富我國的商業銀行體系。當然,這其中要有一個“時間”的概念。從短期或中期來看,對于中國銀行業可能是成本大于收益;;就長期而言,加入WTO對于中國銀于業來說將是凈收益。認清入世后的正面影響,將給我們一個光亮的指引方向,并在不少數民族奮進的過程中能懷著希望去把握機遇。具體來看,加入WTO對中國銀行業的正面影響有:
(一)有利于中國銀行的改革。在外資銀行的壓力面前,我國各級政府和金融管理機構將會鼎力支持中資銀行的改革,使銀行商業區化改革的步伐得以加快,在外資銀行的壓力面前,中資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將會提高,這正如“鯰魚效應”—大量缺乏活力的國有銀行就如悠然自得慣了的“沙丁魚”,在外資銀行這外“鯰魚”的沖擊下,會意識到危機,并開始拼命力爭在發展中求生存。還有,開放中國的金融市場,讓外資銀行進入,不僅會給國有銀行起示范作用,促進國內銀行業從業人員培養與成長,而且會引進先進的銀行制度、技術、新的金融產品等等,給中國金融體制改革帶來新的契機。
(二)增加外部資金進入的渠道。外資銀行的進入增加了外部資金進入中國的渠道,有利于加強中資銀行市場的實力,為中國境內企業、特別是外商投資企業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到1999年8月底,中國批準的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已達33.55萬家,已開業的外商投資企業超過20萬家。毫無疑問,如果單靠幾家中國的國有商業銀行很難滿足數額巨大的金融需求的。
(三)有利于中資銀行擴展海外業務,促進其向國際標準接軌。根據WTO的互惠原則,在允許大量外資銀行進入中國的同時,中資銀行開展海外業務將會較少受到市場準入的限制,為中資商業銀行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爭取更廣泛的生存空間創造了條件。同時,中國的銀行業也必須遵循國際“游戲規則”,即要按國際銀行業經營管理的基本原則和慣例來運作。這必然促使中國的銀行業加快實施全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及提高監管力度和有效性。
二、有關加入WTO對中國銀行業的負面影響
在加入WTO給中國銀行業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兩者之間,似乎后者更受人關注。這主要基于以下事實的對比:外資銀行在西方國家市場經濟程度深、社會信用發達、法律環境較為健全等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下,形成了靈活的經營機制、先進的營銷技術和超前的服務理念,以及完善的風險控制及監管系統,并擁有技術、資金和人才上的優勢,而中資銀行的外部環境與國外存在較大差距,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資本金不足,不良貸款比例高、稅賦重、內控機制不健全且監管乏力等狀況。在如此實力對比的基礎上,具體來說,加入WTO將給中國銀行業帶來哪些以下三方面的挑戰。
(一)對中資銀行市場份額及盈利能力的沖擊
首先,從業務上來看,在傳統存貸款業務上,無論存、貸品種,中資銀行均遠遠不及外資銀行。在美國,除了我國現有的所有存款品種外,還推出了與投資相結合的存款(與日經225股票指數掛鉤的2年期定期存款在存期內,日經股票指數每上升1000點,存戶即可賺取年利率2.6%的回報)及外幣定期存款戶頭,允許存戶在16種外幣中免費隨意轉換品種。同樣,中國的消費信貸和分期償還還貸款等業務還尚待拓展;而美國消費待款已占整個商業銀行貸款總額的20%,包括汽車、住宅、小額生活貸款,度假旅行貸款等。從表外業務(擔保業務、貸款承諾、金融工具創新、中介服務)來看,西方銀行的中間業務從20世紀80年代始得到迅速發展,已成為利潤增長的主要來源;而我國尚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時期,金融市場尚需完善,表外業務品種少,檔次低開辦面窄、收益差,而且在我國曾經出現過的國債期貸、外匯期貸、股票指數期貸,都因投機過度、交易不規范而停辦,只剩下中國銀行的外匯交易市場,同樣,我國銀行的信用卡業務發展也非常緩慢。據此,有人預計在中國加入WTO五年之后,外資銀行在外幣存款和人民幣存款的市場份額將分別升到15%和10%左右;外資銀行的外幣貸款和人民幣貸款的市場份額將分別達到1/3和15%左右;外資銀行中間業務則可能超過50%且將獲得絕大部分金融生產品交易業務及投資銀行業務的市場份額。
另外,外資對優質客戶和人才的爭奪也將削弱中資銀行盈利能力。外資銀行的目標客戶是跨國公司、國有企業、政府機構和公用事業公司等潛在的優良客戶。一方面這些優良客戶可能會“易主”,使中資銀行增加出現不戶資產的可能性,降低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又將增國中資銀行維持與開拓優質客戶的難度,增加成本。對人才的競爭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一家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與競爭力,進而影響其盈利能力。
(二)我國金融監管體制面臨嚴峻考驗
外資銀行大規模進入后,銀行業結構復雜化,并將呈現混業經營發展趨勢,這都對我國的監管體制及水平提出了挑戰。
首先,由于中國金融監管水平較低,監管工作落后于形勢的發展,若對外資銀行在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不力,將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金融體系風險。
其次,外資銀行進入帶來的層出不窮的金融創新使銀行體系的不穩定性和系統性風險進一步增加,使得對這一體系的監管將變得更困難,謹慎性監管成本將大幅度增加。
(三)加大金融宏觀調控的難度
首先,貨幣政策控的難度加大,外資銀行大規模進入后,對中國貨幣政策將產生一定的影響,這是因為外資銀行可以通過從國際金融市場上籌措資金來抵制貨幣政策的影響,從而弱化貨幣政策的效應。而且,外資銀行進入中國貨制市場將可能強化國際金融市場波動傳導機制,這將進一步加大中央銀行的調控難度。
其次,對資本流動風險控制的難度增加。由于外資銀行可以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進行低成本融資,中國加入WTO之后將逐步取消對外資銀行經營外匯業務和人民幣業務的客戶限制,中國的各類企業都可通過外資銀行融資,這就意味著本幣與外幣的融通、國際資本的流出入將更加頻繁,因此中央銀行對資本流動風險控制的難度加大。
再次,在短時間內外資銀行大規模進入后,將增加人民幣匯率變動的不確定因素。中國目前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且經常項目下人民可自由兌換,而外資銀行已于1994年開始,被允許在外匯交易市場,從事自營或代客外匯與人民幣的買賣轉換。中國加入WTO之后,隨著外資銀行的進入,外資銀行在華業務將迅速增長,并持有較多的人民幣資產。在中國金融業監管措施尚不夠嚴密和完善的情況下(據估計近年來每年約有上百億美元的資本通過各種途徑外逃),當人民幣匯率出現波動時,持有大量人民幣資產的外資銀行將是一個十分不確定的因素,有可能推波助瀾,加劇匯率波動,影響人民幣匯率的穩定性。
三、有關對策分析
加入WTO后,在機遇和挑戰面前,一方面國內銀行應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加快機制轉變,促使中國銀行業走上穩健發展的軌道,使加入WTO的積極作用能充分地發揮出來。另一方面,要對外資銀行采取有效監管和控制策略,以維護民族銀行業的利益。
(一)關于中資銀行自身的改革與完善
首先,中國商業銀行應及早完成職能上的轉變,真正擺脫政策性銀行的束縛,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在擺正了位置之后,才能正確協調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以一個企業的身份,將獲得利潤作為其經營活動的重要目的。
其次,要加快國有銀行的股份制改造進程。加入WTO后,面臨實力雄厚的外資銀行的競爭,中國銀行業實力明顯薄弱,若中國國有銀行繼續維持國有獨資形式,其資本充足率不僅得不到提高,甚至將會進一步下降。解決國有銀行資本金不足問題,無非三條途徑,一是由財政繼續注資,但近期來看可能性不大;二是通過商業銀行發行債券的方式,但受巴塞爾協議有關條文的限制不可能隨意發行;看來只有實施國有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實行產權多元化,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資本金不足問題。另外,產權多元化之后,外部監督的加強,現行的各項管理制度才能發揮效益。
第三,中國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強負債管理。其具體措施有:(1)實行分局管理、分級授權、相互制約、加強監督的經營管理模式,建立強有力的稽核監督系統,可實行客戶經理和信貸報告制度,與客戶保持緊密聯系,加強對客戶的動態考察;(2)優化資產結構,把住資金的“出口關”,把有限資金投入到產品質量高、經濟效益好的企業;(3)實現資產負債規模的總量均衡遵循資產負債的期限匹配和結構對稱的原則;(4)全面推行抵押貸款制度,通過一定的擔保來防范風險,抵押貸款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確保貸款的安全性和流動性。形成銀行與工商企業緊密的聯系方式和相互依賴的關系,實現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相互融合。
第四,搞好人力資源管理,牢固樹立人才意識,力求聚集一大批素質好、經驗豐富的人才。對人才短缺、流失的問題,我國的商業銀行應有強烈的危機感,一方面要重視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在廣泛吸納和培養中、高級管理人才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搞好在職員工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學、合理、高效、體現優勝劣汰法則的用人機制,從制度上激勵員工刻苦學習業務知識,熟練掌握操作技能,提拔和利用有真才實學的員工,激勵人才脫穎而出,并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
第五,增強宏觀調控能力,完善中央銀行監體系。需要特點注重以下幾個方面:在監管內容上必須將國有商業銀行的金融創新與違規經營區分開來,在監管方式上,以合規性監管和非現場檢查為主;在監管效率上,應有明確的時限要求;在監管力度上,真正遵循國民待遇原則,對中、外資銀行一視同仁。
(二)關于對外資銀行采取有效監管和控制策略“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首先,應盡快完善外資銀行管理法規。目前中國還沒有完整的《外資銀行法》,顯然不利于全面規范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的業務經營活動。我國必須逐步完善對外資銀行的監管立法,按照《巴塞爾協議》精神建立金融監管制度。
其次,應利用WTO有關原則和條款,實施適度保護政策。(1)運用“不對稱原則”逐步開放金融市場。“不對稱原則”內容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發展中國家“更多參與”,另一個是“逐步自由化”。(2)利用“保障條款”和“例外條款”,合理保護金融市場。WTO的保障條未規定,由于達成具體承諾后發生了未能預見的變化,以至某項服務的進口規模劇增,從而對國內相同的服務及其提供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威脅,東道國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中止已達成的承諾。同時,在有關條款還規定,當東道國發生某些情況時,可以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例如國際收支嚴重失衡或對外金融領域內發生嚴重困難時。但保障措施不能有選擇地實施,不能形成歧視。(3)利用市場對等開放原則,加快國際化的發展戰略。支持本地金融機構走出國門,積極參與國際競爭以提高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