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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實施重大危險源普查與監控,建立重大事故預防控制體是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依靠現代科學技術來預防重大事故的具體體現,對把安全生產工作真正轉移到預防為主的軌道上來,提高我國重大工業事故預防技術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重大危險源控制重大事故預防安全管理
重大危險源是指工業活動中危險物質或能量超過臨界量的設備、設施或場所。工業活動中重大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盡管其起因和影響不盡相同,但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或具有引發災難事故的能量。
重大危險源同重大事故隱患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前者強調設備、設施、場所中存在或固有的危險物質(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認為是出現明顯缺陷(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險源。從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到重大危險源普查(申報)、監控是重大事故預防思想的進步,是從源頭上抓預防,是落實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的具體體現,也是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強制要求。
由于工業活動的復雜性,有效地控制重大事故需要采用系統工程的思想和方法。重大事故預防控制系統主要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一、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普查或申報)
防止重大工業事故的第一步是確認或辨識重大危險源。2000年9月我國了《重大危險源辨識》國家標準GB18218-2000。國際勞工組織認為:各國應根據具體的工業生產情況制定合適的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該標準應能代表本國優先控制的危險物質,并便于根據新的知識和經驗進行修改和補充。通過重大危險源普查或申報,建立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可以掌握重大危險源分布、分類及其安全狀況,從而對事故預防做到心中有數,重點突出。
二、重大危險源的評價
重大危險源的評價是一項十分復雜的技術性工作,需要系統地收集設計、運行及其他與重大危險源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對重大危險源的關鍵部分,尤其應進行分析和評價,找出潛在的工藝缺陷、失誤因素和預防重點。評估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
三、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在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普查(申報)和評價后,企業應對每一個重大危險源制定出一套嚴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
企業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對已辨識和評價的重大危險源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安全評價報告。如屬新建的重大危險設施,則應在其投入運轉之前提交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應詳細說明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其內容應包括危險設備、設施的情況,工藝過程,使用的危害物質的性質、數量,有關安全系統的情況,可能引發事故的危險因素及前提條件,安全操作和預防失誤的控制措施,可能發生的事故的類型,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等。
安全評價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以及新知識和新技術進展情況進行修改和增補,并由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進行檢查和評審。
四、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是重大事故預防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企業應負責制定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并且定期檢驗和評估現場應急救援預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時進行修訂。場外應急救援預案由政府主管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安全評價報告和有關材料制定。
預案應提出詳盡、實用、清楚和有效的技術與組織措施。政府主管部門應保證將發生事故時要采取的應急措施和正確做法的有關材料,散發給可能受事故影響的公眾,并保證公眾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應急措施。每隔適當的時間應修訂和重新散發應急救援預案宣傳材料。
五、工廠選址與安全規劃
政府主管部門應制定綜合性的土地使才用政策,確保重大危險源與居民區、公共設施、其他工作場所及其他危險源安全隔離
六、重大危險源的分級監督管理
根據重大危險源評價結果,按危險源級別,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重大危險源分級監管體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派出經過培訓的合格的安全監察人員,定期對所轄范圍內相應監管級別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安全監察。
七、基于GIS的重大危險源監控網絡系統
在重大危險源普查(申報、辨識)、評價、分級管理和建立應急救援預案的基礎上,建立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統)的企業、縣、市、省、國家的重大危險源監控網絡系統。有條件的企業可對重大危險源建立實時監控預警系統,對危險源的安全狀況進行實時監控,及時預警,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統)的重大危險源監控網絡有助于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時丁解、掌握重大危險源狀況,制定相應的分級監察方案,切實有效地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控,建立重大事故預防控制體系。
1997年原勞動部在北京、上海、天津、青島、深圳、成都等6個城市開展了重大危險源普查及監控工作。6個城市共普查出重大危險源10230個。
繼這6個城市之后,重慶市以及南京化學工業集團公司等城市和企業也相繼開展了重大危險源普查和監控工作。
實施重大危險源普查可使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重大危險源做到心中有數,明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北京、青島等城市在重大危險源普查基礎上,建立了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統)的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系統提高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技術含量,為政府的安全生產管理決策起到了參謀作用。
(作者系國家局安全科學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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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
(中國安全生產報200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