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會計政策下的企業稅收論文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基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執行空間。不同的會計政策選擇會帶來不同的后果,不同的后果會形成企業不同的納稅方案,最終影響稅收負擔。以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為例,企業選擇不同的折舊方法、確定不同的預計凈殘值會影響企業當期的成本費用,進而影響企業的利潤,企業的利潤不同,導致企業的所得稅稅負不同。這些可供選擇的會計政策為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一定的空間。企業應在充分分析會計政策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特點,選擇適合自己的會計政策,以使企業稅后收益最大。而且,通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稅收籌劃一般是在經濟活動之前進行,是以既定的經濟活動為前提的,不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企業內外部的經濟、技術條件約束最小,籌劃成本最低,可操作性較強。
二、利用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納稅籌劃的具體應用
(一)采購環節的納稅籌劃。納稅人外購存貨的成本包括買價、運雜費、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其他應計入存貨采購成本的稅金等。進項稅額作為增值稅中可抵扣銷項稅額的部分,對于納稅人實際繳納增值稅的多少就產生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們在采購材料時要把采購對象的身份考慮進去。首先我們要確定企業要從什么樣的納稅人處購買材料,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或者是農業生產者,因為納稅人身份不同產生的可抵扣進項稅額也是不同的。絕大多數企業的納稅人應該從一般納稅人處購買材料,這樣才可獲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采購結算方式的籌劃上,在不損壞企業信用狀況的前提下,可以盡量推遲付款時間,為企業爭取盡可能長的一筆無息貸款。為延期付款,企業可以采用的結算方式有賒購和分期付款,使銷售方先墊付稅款,推遲企業支付稅款的時間而為自身保存充足的現金流量。
(二)生產環節的納稅籌劃
1、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對存貨的納稅籌劃主要集中在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上。稅法規定:企業使用或者銷售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使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發出存貨的成本會直接影響其總成本。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將導致所結轉的當期銷貨成本的數額不同,從而會影響到企業當期利潤總額和應納稅所得額的大小。在會計實務當中,利用對存貨計價方式的選擇延遲納稅是納稅人常常使用的稅收籌劃手段。另外,考慮到貨幣的時間價值,我們在選擇存貨計價方法時,要以所得稅稅金支出的現值作為評判標準,選擇所得稅稅金支出現值小的存貨計價方法。因此,企業應根據不同存貨購入價格的變動趨勢合理選擇存貨計價方法。企業銷貨成本計算公式為: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期存貨成本-期末存貨成本從上述公式可知,期末存貨成本的大小,與銷貨成本高低成反比。即期末存貨金額越大,銷貨成本越小,企業營業利潤越大,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會越大,從而對企業不利;反之,期末存貨金額越小,銷貨成本便越大,應納稅所得額會越少,從而對企業有利。一般說來,在存貨物價變動較大的情況下,宜采用個別計價法。無論物價上漲還是下降,采用個別計價法都可以使成本高的存貨先發出,使當期利潤下降,減少當期應納所得稅額。但個別計價法操作起來成本較高,比較復雜,適用于存貨種類較少、收發次數較少的企業。對于存貨種類較多、收發頻繁的企業來說,采用個別計價法不易操作,且成本較高,不宜采用個別計價法,應采用什么樣的存貨計價方法,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在預測存貨價格下降的情況下,采用先進先出法,使先購進的、成本較高的存貨先發出,這樣期末存貨的成本會偏小,以降低當期利潤,使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偏小;在預測價格較穩定或者難以預測的情況下,采用加權平均法;在預測貨物價格上漲時,采用加權平均法,銷貨成本偏高,以使各期發出存貨成本較平均,各期稅負平均,存貨價格上漲時不應采用先進先出法,因為先進先出法會使當期銷貨成本較低,利潤較多,增加當期的所得稅負擔。
2、固定資產折舊政策的選擇。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按直線法計提折舊,準予扣除;同時規定,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強腐蝕(或高震動)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對于一般企業來說,由于稅法規定只能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而且規定了最低折舊年限,稅收籌劃的空間不是很大。但是,稅法和會計規定,企業可以合理確定預計凈殘值,所以企業可以在合理的范圍內,盡量減少預計凈殘值,這樣應計折舊額多,每期計提的折舊額也多,能夠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內減少應納稅所得額,減少所得稅的支出。除了可以少預計凈殘值以外,企業一般應該選擇前期計提折舊額多后期計提折舊額少的方法,以減少前期的應納稅額,達到延遲納稅的目的。對于技術進步較快、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可以采用縮短折舊年限的方法或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加速折舊,這種情況下,企業籌劃的空間就較大。加速折舊法前期納稅少,即減少了企業的現金流出,所以可以給企業帶來資金時間價值,把折舊年限縮短到一般折舊年限的60%,節稅收益最大。年數總和法節稅收益次之,雙倍余額遞減法節稅收益最低。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折舊方法,以達到最優節稅效果。
(三)銷售環節的納稅籌劃。企業銷售貨物時,可以選擇的銷售結算方式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賒銷和分期收款等,每種銷售結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確認的標準和條件,都有不同的收入的確認時間,進而影響到流轉稅和所得稅的納稅期限。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企業可以根據產品的銷售情況選擇適當的結算方式,通過對收入確認條件的控制,采用合理而合法的方式推遲收入的確認時間,使所得歸屬到合理的納稅年度,以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在銷售結算方式的籌劃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未收到貨款不開發票也不確認收入,這樣可以達到遞延稅款的目的。
2、應盡量避免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結算方式,防止墊付稅款。因為這兩種結算方式,銷售方發出貨物就意味著交易成立,納稅義務相應發生,就應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增值稅。這樣,銷售方在未收到貨款的情況下就先交納了一筆稅款,損失了該筆資金的時間價值。一旦購銷雙方因產品質量、規格等發生爭議而導致交易失敗,這種方式損失資金時間價值的情況就更加明顯。
3、最理想的銷售結算方式是預收貨款和直接收款方式。采用這兩種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提前確認收入而納稅。
4、在不能及時收到貨款的情況下,可以采用賒銷、分期收款結算方式。這兩種方式都以合同約定日期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收入并納稅,是納稅人普遍采取的方式。
5、采用委托代銷結算方式。委托代銷商品是指委托方將商品交付給受托方,受托方根據合同要求,將商品出售后,開具銷貨清單,并將貨款交給委托方,這時委托方才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因此,根據這一原理,如果企業的產品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且銷售業務貨款采用銷售后付款結算方式的,可采用委托代銷結算方式。此時可以根據其實際收到的貨款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延緩納稅。除銷售結算方式的選擇外,企業也可以通過選擇折扣銷售、買一贈一、銷售返現等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稅收籌劃。不同銷售方式的選擇既會對企業的銷售產生影響,影響企業的利潤,也會對企業的稅負產生不同影響,從而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事實上,選擇折扣銷售所承擔的稅收負擔最小,稅后凈利潤最大;買一贈一促銷方式的稅后凈利潤次之,雖然返還現金與買一贈一方式的稅收負擔相同,但是稅后凈利潤卻是最低的。因此,應選取折扣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而返還現金的方式是最不可取的,買一贈一方式也可選取,但不是最優方式。因此,面對不同的銷售方式,企業應謹慎選擇,綜合考慮以獲得更多的稅后凈利潤。
三、利用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稅收籌劃需注意的問題
稅收籌劃是一種合法行為,在會計政策選擇時不能違反稅法的規定,亦不能違反會計政策的規定,所以通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稅收籌劃應尋找稅法和會計規定共同允許的空間。考慮到稅法和會計政策的差異,企業在選擇會計政策時應注意所選擇的會計政策應該是稅法所允許的。如果所選擇的會計政策稅法上不允許,在納稅時要在會計利潤的基礎上做納稅調整,這樣雖然會計利潤減少了,但一作納稅調整,應納稅所得額并沒有減少,這樣就起不到稅收籌劃的作用了。在眾多稅收籌劃方法中,會計政策選擇的稅收籌劃主要運用了縮小稅基和延期納稅兩種方法。在采用延期納稅方法時除了要考慮資金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外,還必須考慮企業所處稅制環境的變化及企業實際經營狀況,考慮與企業其他稅收優惠政策配合運用。考慮到企業的會計政策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所以企業選擇會計政策時應從長遠的角度出發,會計政策選擇應使企業在一段時期內的稅負最少或稅收延后繳納,而不是只使某一年稅負最少,所以要從長遠角度考慮使企業的稅后收益最大。
作者:任偉峰彭慶雅單位: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石家莊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