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論集體林權改制概念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論集體林權改制概念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論集體林權改制概念

1、什么是林權?什么是集體林權?

答:林權是以森林、林木和林地為客體的一項權利,凡是有關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或者處分的權利都可以歸入林權這一范疇中。

集體林權是指集體所有制的經濟組織或單位對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集體所有制的經濟組織或單位享有林權。

2、我縣林權制度改革經歷了哪些主要階段?

答:景谷集體林權制度的演變始于1954—1958年的農業合作化時期,原屬各家各戶的山林折價或帶林入社,歸集體所有,社員房前屋后的零星果樹、竹林歸農戶所有。之后,經歷了三個較大的改革階段。第一階段:1962年的“四固定”工作

集體山林由集體管護、支配,自用部分免繳山價稅,國有林由國家和集體共同管理。確定了全縣山林面積為914.7萬畝,其中集體林275.7萬畝,占30.14%,人均占有集體林14.4畝。其中集體林與國有林的比重為30:70。

第二階段:1979—1983年的林業“三定”工作

全縣開展了以“穩定山林權、落實林業生產責任制和劃定自留山”為內容的林業“三定”工作,森林資源所有權的歸宿得到進一步的確認,全縣集體林361.7萬畝,占林業用地總面積的38.6%,人均占有集體林13.9畝,集體林與國有林的比重為40:60。1983年底,開展了“兩山一地”到戶,落實了責任山,劃定了自留山和輪耕地。同時,劃定使用權歸集體的公共放牧場和機動山,把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點放在“五山五證”上:一是落實國有代管山,簽訂代管合同證書;二是落實責任山,簽發責任山使用證;三是劃定自留山,頒發自留山使用證;四是劃定輪耕地,頒發輪耕地使用證;五是劃定放牧地,頒發牧場使用證。對全縣集體山林實行生產責任制,頒發林權證書,初步界定了森林資源資產主體。

第三階段:1994—1997年的“三山換一證”工作

將荒山、荒地的使用權有償出讓給農戶和個人,將“林業三定”和“兩山一地”劃定給農戶的自留山、輪耕地以及農戶自行開墾的小片荒地,本著“變無償為有償,變無期為有期”的原則,統一發換了新的《自留山使用證》。這在全省乃至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可謂是突破性的創舉。其間,1995年,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則,推行林業股份合作制改革,作為試驗示范,在景谷鄉創建了五個林業股份合作林場,把分散到戶的自留山、責任山和零星分布的小塊國有林,折價入股進行重組,實行統一管理、統一開發、規模經營、年終按股分紅。從經營體制和產權上解決了“一戶多山、一山多主、分散經營、得利甚少”的問題。被人們稱為“云南林業股份合作第一村”。

然而,在景谷的林權制度改革歷史過程中,除了所有權和產權主體基本明晰外,主要是在林地、林木使用權上兜圈子,而關鍵和核心的產權利益即處置權、收益權仍然得不到保障。隨著景谷林產工業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集體林權制度與景谷林業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日益突出。

3、為什么要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有哪些重要意義?

答: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解決林業發展動力機制的一項根本性措施。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林產工業的不斷發展,集體的統一經營與林業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矛盾日趨突出,集體林存在歸屬不清、權責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經營機制不活、產權流轉不規范等問題,制約了林業生產的發展和林業增收。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措施,就是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通過明晰產權、放活經營、規范流轉,激發廣大林農和各種社會力量投身林業建設的積極性,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產力,實現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

我縣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條件已經基本成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明確要求推進林業產權制度改革。我縣已在民樂鎮翁孔村開展了試點工作,為我縣全面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其重要意義有:

(一)林業是景谷富民強縣的重要支柱。林業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和基礎產業,承擔著生態建設和林產品供給的重要任務。景谷是云南省林業大縣,全縣共有林地面積894萬畝,占國土總面積的79.1%,森林覆蓋率達74.7%,活立木蓄積量4832萬立方米。在林業產業發展上,堅持把原料林基地的培植擺在林產業發展的首位,認真貫徹“生態立縣,工業主導,以林為主”的方針,走“林紙、林板、林化”結合的林產業發展路子,林產工業獲得長足發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門類較為齊全的林產工業體系。林業已成為景谷經濟發展和山區各族群眾脫貧致富的支柱產業,農民人均從林業上獲得收入520元,林產業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達74%,成為財政增長、農民增收的最大支柱,為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4、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答:這次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林業改革發展全局,在林業“三定”和分類經營的基礎上,全面改革,整體推進,進一步明晰集體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放活經營權,搞活處置權,確保收益權,依法維護林業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解放林業生產力,發展林區經濟,增加林農收入,促進林業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各種生產要素向林業的有序流動,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5、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是什么?

答: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現“山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建立起“產權歸屬清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范、監管服務有效”的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林業產權制度,實現村民增收、村財增長、社會增效;激活林業機制、盤活森林資源、搞活林業產業;轉變群眾觀念、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干群關系;確保林農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確保森林資源總量增長和生態環境改善,確保林區社會穩定經濟發展。6、這次集體林權改革的任務有哪些?

答: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

(1)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在保持林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落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體、多種經營形式并存的集體林經營機制,將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權落實到戶、聯戶或其他經營主體。

(2)開展林權登記,發換林權證。對改革范圍的集體林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查圖核證。對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一經明晰,及時開展林權換證登記,發換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對圖證不符,但能通過林權調解,理順關系的及時登記換證,對調處不順的待調處無爭議后再進行換證登記。

(3)規范流轉機制。遵循林地使用權和所有權相分離的原則,在集體林地所有權性質、林地用途不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償、規范”的原則,建立規范的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有序流轉機制。

(4)創新林業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建立“穩住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開人工林”的運行機制,實現“還山于民、還權于民、還利于民”的目標,調動全民愛林護林育林營林的積極性,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務體系、保護體系、管理體系、產業體系和合作體系,創建一批現代林業經濟組織,逐步實現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全面提升林業管理水平。

7、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的含義是什么?

答:明晰所有權:就是把集體林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落實到戶、聯戶或其他經濟實體,并確權發證。

放活經營權:是指在《森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規程的規范下,適當放活,放寬對林地和林木的經營權。

落實處置權:是指林權所有者對森林、林木和林地依法進行處置的權利,主要是指對林木依法流轉和對生產的木材及其產品的處分權,包括繼承權、流轉權、擔保抵押權。

確保收益權:是指確保林權所有者在經營林木或林地過程中獲得收益的權利。

8、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須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答:這次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須遵循的原則有:

(1)依法依規原則。改革要符合《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兩大法律,使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平等享有承包經營集體山林的權利。同時,必須嚴格按照《森林法》、《云南省實施森林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若干規定》和《云南省農村工作守則》的要求開展工作。

(2)分類指導原則。要根據當地森林資源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依據社情民意、村情林情,因地制宜,分類指導,一村一策,穩妥推進,不搞一刀切。

(3)尊重歷史原則。改革中必須注意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尊重歷史,取信于民。對已明確林權,并為實踐證明是行之有效,且大部分群眾滿意的經營形式,予以維護;對在改革前簽訂的合同,只要是符合國家法律政策,轉讓行為規范,合同真實有效并依約履行的,均予以維護;對合同不完善和不規范的地方,則采取“動錢不動山”的辦法進行利益調整。

(4)群眾主體原則。要在改革的目的上以實物或貨幣形式保障林農的利益;在改革的主體上以廣大林農為主體;在改革的方式上要充分體現民意;在改革的保障上及時開展林權登記發換證工作,用法律形式保障林農的合法權益,做到體現民意,謀求民利,符合民心。

(5)利益兼顧原則。正確處理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分配關系。要堅持把林業經營收益的大頭留給林農,確保林農從改革中得到實惠,增加林農的收入;同時,要保障集體經濟組織作為林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6)穩定第一原則。必須認真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三者的關系,堅持把穩定放在第一位,本著尊重歷史、尊重事實、依法依規的原則,妥善處理好歷史遺留問題。對群眾暫不理解的地方,待條件成熟后再開展改革。

9、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范圍是什么?

答:主要是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尚未明晰的集體商品林、牧場、機動山及縣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地。其中,集體商品林是重點,一次改革到位,落實到戶、聯戶或者其他經營主體。對已明晰權屬的自留山、責任山以及國有、民營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依法購買和租賃經營的林地林木原則應予穩定,經權屬核實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合同,確認登記并發換林權證。天保區集體林和一般公益林必須落實代管責任,簽訂責任合同具體到人或經營主體,明確責、權、利,管嚴管好;已劃為國家重點公益林的集體林,原簽訂的管護責任和形式不變。承包到戶管理的生態公益林和天保區集體林,按照國家生態公益林、天保工程林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管理、經營。

10、明晰產權主要有哪幾種形式?

答:(1)家庭承包經營:對集體統一經營的山林,可按現有人口折算人均山林面積,以戶為單位劃片承包經營,或自由組合聯戶承包經營。

(2)集體統一經營:對集體統一經營且群眾比較滿意的山林,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可以繼續實行集體統一經營。

(3)有償轉讓經營:將現有山林評估作價,通過公開招標租賃、拍賣等方式轉讓給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或內部自由組合,聯戶承包,或其它社會經營主體承包。轉讓費可采取一次清繳、分期繳付、按年計收等形式。

(4)股份合作制。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則,對集體統一經營的山林,將現有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給集體內部成員均等持有,明確經營主體,林木由持股者共同經營管理或委托管理,財務單獨核算,收益70%按股分配,30%用于林業發展和公益事業。股權持有者享有相應部分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允許繼承或流轉。

確定集體林權改革,必須根據群眾意愿和林木收益情況依法確定,無論采用何種改革方式,都要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并依法依規進行公示、完善或補簽林木、林地承包(流轉)合同,換發林權證書。

11、集體林權改革中林地使用金和林木資源費如何收繳和管理。答:依法獲得集體商品林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用權的經營者,不論農戶承包、聯戶經營還是其他經營主體,應當繳納林地使用費和林木資源費。林地使用金按地類差、中、好劃分,每年按每畝2—4元收取,林改時一次性繳納林地使用金的,按照每畝50元—100元收取;林木資源費在采伐林木時按銷售收入10--20%的比例一次繳納。林地使用金和林木資源費主要用于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搞好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公益事業建設,其中,80%用于村民小組公益事業建設,20%上繳村民委員會作為集體公益事業建設費用。

林地使用金和林木資源費具體標準、收取辦法、管理使用由各村組在改革中召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決定。

12、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由哪些人組成?

答: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組成。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召開研究承包方案的村民會議可以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本集體經濟組織十八周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參加或者是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參加。村民代表會議是指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對人數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選產生村民代表,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根據我縣農村林地大部分屬村民小組所有的實際,研究承包方案的會議一般應為村民會議。

答:轉變林業管理職能,更好地為廣大林農服務,是確保林業產權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內容。因此必須轉變職能,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要強化林業社會化服務管理,將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造林規劃指導、林權登記、市場信息化服務等納入公共事業管理,提高服務水平。要減少審批環節和手續,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對符合即申即批條件的采伐申請,應即時辦理采伐許可證,其它林木采伐申請原則上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要向林農公布舉報電話,暢通林農反映問題的渠道,凡林農舉報經核實無誤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22、怎樣保護你的林權?

答:隨著非公有制林業的迅速發展,以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為核心內容的林權的保護日益成為包括林農在內的廣大林業建設主體關心的問題。只有林權人的合法權利得到切實保護、其財產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林權的保護問題得到法律解決,各種社會力量才能更積極地投身林業建設,促進林業快速發展。

那么如何保護自己的林權呢?國家通過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已為保護林權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支撐,只要林業建設主體正確運用這些法律武器就能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林權。

我國《森林法》第十七條規定:“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發生的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爭議,由當地縣級或者鄉級人民政府依法處理。當事人對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解決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爭議的林木。”這是我國林權法律保護的直接依據。現結合《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和有關法律適用原則,將我國林權保護法律制度簡述如下。

(1)林權爭議發生后,當事人應當主動、互諒、互讓地協商解決。經協商依法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及附圖上簽字或者蓋章,并報所在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人民政府設立的林權爭議處理機構(以下統稱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備案。

(2)當事人經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應當按照規定向林權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處理。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及時組織處理。林權爭議經林權爭議處理機構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并由調解人員署名,加蓋林權爭議處理機構印章,同時報同級人民政府或者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林權爭議經林權爭議處理機構調解未達成協議的,林權爭議處理機構應當制作處理意見書,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4)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林權爭議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其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60日向作出該處理決定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5)當事人不服行政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當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當事人擬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確認林權的行政決定提請行政訴訟的,應首先申請行政復議,只有在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時,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同時,根據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劃的勘定、調整或者征用土地的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認林權的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不得提起訴訟。

(7)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23、什么是林權流轉?

答:林權流轉就是指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承包、租賃、轉讓、拍賣、協商、劃撥等形式參與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權的合理流轉

文檔上傳者

相關期刊

中國集體經濟

部級期刊 審核時間1個月內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中國集體經濟·下半月

部級期刊 審核時間1個月內

中華全國手工業合作總社;中國工業合作經濟學會

主站蜘蛛池模板: 米林县| 驻马店市| 台湾省| 江油市| 疏附县| 青田县| 屏东县| 浦东新区| 南阳市| 万州区| 当雄县| 新河县| 石泉县| 麦盖提县| 依安县| 洪泽县| 沈丘县| 郯城县| 罗田县| 当阳市| 汝州市| 北流市| 韶关市| 远安县| 绥化市| 庄河市| 吉林省| 中阳县| 历史| 克拉玛依市| 新河县| 凤冈县| 淮滨县| 周宁县| 涿州市| 渝北区| 克什克腾旗| 平遥县| 凤山市| 无为县| 彭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