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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信用缺失;擔保
論文摘要:中小企業具有良好的成長性,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中小企業受到銀行的廣泛關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要培育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和執法環境,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環境和金融服務環境;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征的間接融資市場體系;建立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直接融資市場。
中小企業具有良好的成長性,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商業銀行流動性過剩,中小企業受到銀行的廣泛關注。
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可行性
(一)中小企業的成長性為其提供了更多的金融資源
據有關資料顯示: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已占全國注冊企業總數的99%,占全國工業從業人員的72.3%,不僅雇用了全國75%的城鄉勞力、每年新增就業機會80%,且每年創造的增加值約占GDP的70%、全國工業總產值和外貿出口的60%及全國利稅總額的40%。中小企業已成為中國經濟不可或缺的力量,銀行如果忽視中小企業這一客戶群體,就會喪失豐富的金融資源和新的利潤增長空間。
(二)流動性過剩為支持中小企業提供了可能
大型優質企業對間接融資的依賴性逐步減弱,流動性過剩、息差縮小和貸款有效需求不足的問題日益突出,過去那種依賴規模擴張,依靠存貸款利差的外延粗放型增長方式受到了挑戰。而相當一部分產權清晰、管理科學、技術含量高、盈利能力強的中小企業卻面臨著融資難問題,為有效解決流動性過剩提供了較好的解決方案。
(三)風險管理的要求使得支持中小企業成為現實
隨著同業競爭的加劇,在優質大客戶市場上的過度競爭已產生了很多的負面效應,信息不對稱及多頭貸款帶來的管理風險不斷加大。這就迫使銀行不得不重新進行市場定位和細分,那些資質良好、發展看好的中小企業由于風險控制和風險管理難度小,自然成為商業銀行減少信貸風險的必由之路。
(四)國外先進經驗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國外已經或早已成立了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專門支持本國的中小企業,不但活躍了經濟、解決了就業壓力,而且較好地實現了銀企雙贏,它們還把觸角伸向市場潛力巨大的中國市場,如韓國中小企業銀行在中國的第二個分行已經在沈陽掛牌。
二、中小企業融資的難點及原因
(一)企業信用缺失、社會信用體系不健全
由于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不健全,存在著許多漏洞和缺陷,在信用交易規模不斷擴大的情況下,社會信用秩序混亂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中小企業信用度也不例外地出現大量銀行貸款逾期收不回來,成為呆賬、壞賬,使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不斷增加,金融的系統風險加劇;企業之間三角債務鏈久拖難解,甚至拖垮、拖死了部分企業;商業交易中大量的欺詐行騙、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屢禁不止;資本市場中欺騙瞞報,虛假信息披露和惡意炒作不乏其例。
(二)間接融資渠道受限
一是中小企業缺乏貸款擔保,中小企業關系簡單,一般沒有上級部門和其他單位為其解決擔保問題,加之其自身抵押品不足,即使銀行認為其有發展潛力,往往也因擔保上的技術性問題受到貸款限制性條款的制約而愛莫能助。
二是我國一直缺乏向中小企業融資傾斜的金融政策。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以及受國際金融危機的警示和國內金融資產質量不高的現實,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日益嚴格,信貸結構調整步伐加快,增量貸款普遍要求投向“雙A級”以上企業。中小企業受資產規模、競爭實力等的約束,一般很難獲得銀行信貸支持,外源融資日益困難。
三是銀行貸款終身責任追究制,使得信貸部門在放貸上普遍存在畏難情緒,基層信貸經理對中小企業貸款積極性不高。再加上信貸權力上收,掌握中小企業“軟信息”的基層行沒有貸款權力,只有推薦權、貸后維護權,卻要承擔100%的收貸收息責任。貸款一旦出現風險,客戶經理不僅收入甚至工作都要受到影響,而且基層行的領導也會受到責任追究。信息、標準與責任的不對稱,使基層行和信貸員對中小企業存在“恐貸”的心理。
四是歷史上沉痛的教訓,使銀行對中小企業存在戒備心理。
五是銀行對中小企業市場缺乏深入研究。銀行在體制機制、管理方式、技術手段、業務流程等方面,存有不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障礙,隨著全國金融行業經營層次的提升,各金融機構工作重心逐步上移,許多銀行特別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正在逐漸失去部分市場和原有的競爭優勢。
六是在思想觀念上還存在許多誤區。對市場的深刻變化認識不到位,把中小企業等同于“散小差”客戶,把中小企業等同于“落后”。在客戶拓展上“視而不見”或者“看不上眼”。
(三)直接融資渠道不暢
一是資本市場的規模限制。我國的資本市場從其產生之日起,股票發行額度和上市公司選擇就受到規模限制,如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1000萬元,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這些硬性條件是現階段中小企業達不到的。即使目前新設計的創業板市場對中小企業全面開放,但其設置的門檻仍然較高。因此,對零散、科技含量低的中小企業而言,參與社會直接融資仍然是條難以逾越的坎,而對企業債券的發行更是望塵莫及。
二是中小企業之間的直接融資受自身規模限制,流動資金和閑置資金少,直接融資難度大;中小企業與民間個人之間的直接融資額度小,風險大,難以達到企業融資要求,而且容易產生不安定因素。
(四)中小企業自身素質的局限性
一是中小企業產品技術含量普遍較低,市場前景不明朗。中小企業由于資金技術等的限制,客觀上處在為大型企業配套的地位上,中小企業無法獲得大企業提供的融資、擔保、優先采購和預付款等方面的幫助。金融機構也無法借助完整的企業組織鏈條來發揮融通資金的作用,只能分別向大、中、小企業貸款,導致社會信用資源緊張。
二是中小企業管理不規范,財務狀況缺乏透明度。許多中小企業在管理方面落后,管理不規范、賬物混亂,缺乏規范的財務管理程序和制度,致使貸款的管理成本高、風險大,給金融機構的貸款帶來了較大風險。
三是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的管理模式落后,無法達到商業銀行的要求。特別是部分中小企業“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企業內部管理上存在較大風險,過不了貸前調查關。
四是部分中小企業經營者存在道德風險,為達到融資目的,披露虛假信息欺騙銀行或者融資對象,使其形象在公眾心目中大打折扣。
(五)部分地方的中小企業還受到地方政府的影響,自主經營的空間較小,發展潛力受限,影響了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信心。
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培育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和執法環境,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環境和金融服務環境
一是培育良好的社會信用體系。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的形成,促進資本的流動和重組,建立現代產權制度,降低社會交易成本,有效防范包括金融風險在內的各類交易風險,擴大對外開放和信用交易規模,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增加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信心。
二是凈化執法環境。進一步強化《合同法》、《破產法》、《擔保法》等有關法規的執法力度,硬化企業還貸機制,嚴格保護并落實中小企業轉制過程中的債務,堅決抵制逃廢銀行債務行為,消除銀行與企業間的信用障礙。
三是進一步完善有關金融法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保護和扶持。完善政策法規,創造公平環境,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建立健全中小企業融資機構,規定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的設立及融資措施;規范中小企業銀行、基金等金融機構的職責、資金來源、運作方式;規定政府組織管理機構、政府扶持的方式以及政府扶持的經費預算等;確定各類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最低比例和融資方式,地方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要以中小企業為信貸重點。
四是強化中小企業自身信用建設。針對目前社會信用淡薄的問題,應盡快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加強信用文化建設。應培育企業家的信用意識,提倡和宣揚信用觀念,在“有借有還”的良好信用環境下改善銀企之間的關系。應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實現中小企業信用管理監督社會化。應加大對企業違約的懲罰力度,增加違約人的違約成本。
(二)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征的間接融資市場體系
一是重新評價當前的中小企業。銀行應該看到,我國目前的中小企業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過去的鄉鎮企業和城市個體經濟,如今已被許多擁有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等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市場競爭力強、企業內在潛力大的中小企業所替代;那種舊時“一年辦廠、兩年停產、三年破產”的氣息衰微的中小企業形象,已被現時許多“一年投產、兩年拓展、三年銷往海外市場”的中小企業所重塑;過去中小企業的能力僅限于“第三產業”拾遺補缺,如今中小企業正向一、二產業迅速擴張。
二是完善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第一,根據中小企業的不同特點,確定金融扶持的重點、融資的最低比例和融資方式,要靈活運用各種金融工具為中小企業提供結算、匯兌、轉賬及財務管理、咨詢評估、資產核算等項服務,對資信良好、產供銷狀況穩定的中小企業推廣使用商業匯票、信用開證,辦理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業務,支持企業擴大票據融資,以滿足中小企業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服務要求。第二,加強中小企業信貸機構和隊伍建設,創新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發展機制,積極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發展的內部環境。第三,分類指導,因地因戶制宜,突出重點,大力拓展優質成長型客戶。一要完善中小企業業務管理體系,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管理體系和業務運作體系。二要建立行業授信和區域授信制度,構建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快速處理機制,成立中小企業信貸中心,實行專家審批制度。三要建立健全風險定價、獨立核算、貸款審查激勵約束、人員培訓和違約信息通報等制度,全面提升中小企業業務的經營管理水平。四要調整貸款審批權限,實行統一授信、分級管理,把效率和效益貫穿于信貸工作始終。
三是創建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機制。應積極籌建信貸擔保體系,從制度上為銀行規避金融風險,也為中小企業貸款創造必要的條件,當擔保放款總額超過擔保公司自有資金一定額度時,必須進行再擔保,以分散擔保風險。同時積極探索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保險制度,通過設立貸款保險機制,可分散或適當轉移風險,有利于增強商業銀行放貸積極性。
(三)建立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直接融資市場
一是放寬股票上市條件,應積極鼓勵中小企業在股票市場上融資,股票市場應放寬上市主體成分的限制,真正向中小企業打開綠燈,特別是對具有發展潛力和規模優勢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科技企業。
二是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要積極申請創業板上市,擴大融資渠道。
三是積極培育和發展企業債券市場,理順企業債券發行審核體制,逐步放松規模限制,擴大發行額度。政府相關部門要完善債券擔保和信用評級制度,積極支持經營效益好、償還能力強的中小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融資。
四是開辟多種形式的風險投資籌資渠道。建立風險投資公司,可采取由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大中型企業、科研及高校等多家聯合組建的方式,資金來源除自有資金外,可開展如信托存放款、投標、財務擔保、債券、租賃、提供各種咨詢服務等業務取得。同時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風險投資的產權交易市場,以利于風險投資基金的退出,促進風險投資事業的健康發展。
五是探索建立在合法基礎上的民間籌資方式,使居民儲蓄存款自愿投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