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企業年金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摘要:隨著國家關于企業年金的各項政策法規陸續出臺,企業年金作為我國養老保險的第二支柱將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企業年金作為一種新型的人力資源管理手段,也逐漸引起企業的重視。企業年金納入企業人力資源戰略管理的體系中來,成為激勵員工,尤其是長期激勵的一種有效手段。本文主要針對建立企業年金中的一些問題進行了分析,同時對解決這些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企業年金;人力資源;戰略管理
自1981年5月,智利創建了以個人賬戶方式管理的基金制私營養老金制度后,企業年金制度已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功。對其研究不斷發展,但大部分對企業年金制度的研究還是集中于在宏觀研究領域,作為一種經濟政策所發揮的作用。然而,隨著人力資源管理在企業中的戰略地位和重要性與日俱增,人們越來越感受到企業年金制度在企業長期激勵中所發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將其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手段的研究也日益增多。與此同時,許多相關的問題也顯現出來,需要加以進一步研究和解決。
一、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存在的問題分析
我國企業年金市場目前發展水平還很低,處在市場啟動階段。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企業年金規模很小,仍存在諸多問題。如政策不明確、操作不規范、職工不理解、企業不買賬等,這一系列問題導致了在我國的市場上,企業年金的需求嚴重不足。年金市場的這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待于下一步解決。
(一)企業年金制度的市場覆蓋率低
根據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的研究課題的報告披露,截至2002年底,我國企業年金制度覆蓋人數僅為760.33萬人,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5.3%。參保企業36247戶,企業年金積累基金總量為391.9億元,占GDP的比重僅為0.2%,人均基金額僅為5425元。雖然從企業年金積累總量上看,增長比較迅速,增長潛力巨大,但是企業年金制度覆蓋人員仍相當少。
(二)企業年金制度運作多種模式并存
從1991年起,我國部分行業如交通、郵電、石油行業等開始建立行業單位年金,部分盈利較好的大型企業開始設立企業年金制度,部分地方企業也設立了企業年金制度。除一部分企業和行業建立了企業和行業層次的補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或直接在商業保險公司為其職工購買年金保險外,其他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主要由政府的社會保險機構來經辦。目前企業年金制度的運作模式主要有3種:企業自行管理、社保機構經辦和保險公司經辦。從目前各類機構運作的企業年金規模來看,企業自行管理的年金資產和覆蓋人員所占份額均位居首位,分別占50%和40%。保險公司在企業年金市場中的地位越來越突出,經辦(管理)的團體退休金計劃的年金資產和覆蓋人員所占份額均占到了30%的比例。2004年6月7日,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宣布,由太平人壽發起設立的專業年金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正式獲得中國保監會的籌建批準,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由此成為國內第一家專業養老保險公司,標志著中國保險業積極參與中國企業年金市場建設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
從1991年至今,社保機構也一直是企業年金市場的主力之一。企業將年金委托給地方社保,由地方社保再委托給部分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進行運作。社保經辦機構經辦企業年金時,往往以管理者和監督者雙重身份出現,影響了市場功能的正常發揮,不利于企業年金制度的規范發展;大型企業自辦年金業務,年金資產與企業資產并沒有真正分開,在企業遇到重大財務變更時,難以保證年金資產的安全和職工的利益。企業或社保機構運營年金資產時,經常是財務勞資或養老保險等部門或處室兼做,缺乏有專業資格的管理人員和投資技術,影響了企業年金的運行質量和效率。保險公司辦理企業年金,所開辦的年金業務還不能稱作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年金。
石油經濟的持續發展為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提供了優越的物質條件。同時,隨著企業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發展,職工工資增長速度放緩,為石油企業年金提供了發展空間。石油行業企業科學(教學案例,試卷,課件,教案)化管理為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提供了基礎保障。石油行業企業年金規模較大,且在現有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專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的情況下,可以申請成立企業年金管理機構,通過國家企業年金管理資格審查,實現規范化管理。
(三)發展不平衡
行業發展快于地方,水平高于地方。2004年企業年金的參保人員中,行業年金參保人員為595.7萬,占70.6%,地方參保人數為364.6萬,占29.4%。行業積累基金349.3億元,地方積累62.6億元。從區域分布來看,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多數集中在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上海、廣東、浙江、福建、山東和北京等地區基金積累較多,超過億元,僅上海就積累基金42.2億元;從行業來看,又集中在效益較好行業。參加企業年金計劃的主要是電力、石油、石化、民航、電信和鐵道等行業,其它行業則明顯偏低,越是需要建立企業年金的地區、行業與企業,顯得單薄,如老的國有企業,特別是集中在東北、中西部地區的老的國有企業。據統計,到2002年,電力行業積累的企業年金基金就高達78.7億元,占全國積累的企業年金基金的31%。再次,在參保企業中,國有企業占絕大多數,其他性質的企業很少。如在行業參保企業中,國有企業占93%;地方參保企業中,國有企業占55%。
總之,目前我國企業年金制度建立的總體水平很低。《中國企業年金制度與雇主責任研究報告》認為,我國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既定目標是建立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構成的多支柱養老保障體系。
二、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相應建議
企業年金制度的建立實施以及激勵效應的良好發揮,企業自身責無旁貸。關于企業年金制度的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正在逐步完善,為其建立和作用發揮創造了良好的氛圍,而企業年金制度的健康發展,關鍵在于企業自身。只有企業自身勇于嘗試,不斷探索,才能給國家的政策和法規以實踐的檢驗,并促使其不斷完善;只有企業擴大宣傳,建立長期激勵人才的企業文化,才能為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培育良好的土壤;只有設計適合企業實際情況和符合人才需要的年金計劃,才能使企業年金制度得到員工的認同,并順利實施,使企業和職工受益。
(一)企業必須以科學(教學案例,試卷,課件,教案)合理的企業年金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為指導
第一,遵守國家現有法規政策原則。2004年5月1日實施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屬于部門性規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當前我國企業舉辦企業年金的政策法規依據。企業在制定各自的年金方案時,要認真研究這兩個《試行辦法》,其方案的具體內容和條款不能與之相沖突。《試行辦法》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以建立企業年金:①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②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③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
第二,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結合企業的薪酬水平定位策略,確定適宜的繳費水平原則。企業的生命周期分為創業期、發展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不同時期企業的經營狀況不同,所以企業戰略也不同,進而企業的薪酬策略也隨之不同,因而企業年金制度作為薪酬的一個組成部分,其繳費水平應取決于企業的經營狀況。例如,在企業發展初期,需要大量資金拓展業務,沒有太多的剩余資金為員工年金繳費,這時的企業薪酬策略通常選擇匹配策略,因此,年金的繳費水平最多與市場水平持平,甚至低于市場水平。
第三,根據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戰略目標需要,實施差別對待、效率優先的原則。企業年金作為一種激勵工具,它不同于注重公平和收入再分配的基本養老保險,而是更加注重激勵效應,更加提倡“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目前很多企業面臨“想要留的人留不下來,想讓走的人走不了”的人力資源管理困境,雖然造成這種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薪酬分配上的平均主義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設計企業年金計劃時,應根據有利于吸引、留住和激勵核心人才的人力資源管理戰略目標,實施年金分配的差別對待政策,向這些關鍵員工、骨干員工適當傾斜。
(二)稅收優惠政策是引導企業年金制度加快發展的政策重點
我國的企業年金制度在稅收政策方面還存在諸多有待完善之處。在企業方面,首先,根據2000年12月國務院出臺的《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規定,舉辦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可在工資總額的4%以內予以稅前扣除,但是工資總額是計稅工資總額還是企業實際工資總額,文件中沒有明確。其次,從目前執行的情況看,4%的扣除比例偏低而且沒有彈性。第二,方案只是在遼寧省和其他少數試點地區執行,在試點以外地區,目前舉辦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雖然都將企業年金的繳費列入企業的應付工資或應付福利費當中,但由于我國稅法有計稅工資和計稅福利費的規定,企業只能按照計稅工資的14%在稅前扣除職工福利費,這樣,企業年金繳費不能沖減企業應稅所得,企業舉辦企業年金的積極性不高。在個人方面,我國也沒有制定專門的稅收優惠政策。雖然我國的個人所得稅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可以免稅,但對于企業年金計劃支付的養老金并沒有免稅規定。
鑒于此,國家應盡快普及對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對企業年金繳費的稅前列支比例應在4%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尤其對那些負擔已很沉重的企業,如果給予更多的稅收減免,將會極大地刺激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積極性。對于個人繳費部分,可以采取遞延納稅的方法,即個人可以選擇在個人所得稅前收入中繳費,也可以選擇從稅后收入中繳費。在個人領取企業年金時,若是稅前繳費,在領取時其本金及投資收益都視同正常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若是稅后繳費,本金不納稅,但投資收益要納稅。這樣有利于防止個人收入差距懸殊。
(三)完善監管體系是企業年金制度健康發展的保證
完善企業年金投資的國家監管是構建企業年金制度的重點。這是因為,市場經濟要求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的作用,最終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然而只有在完全競爭的理想環境下才能實現,通常情況下,市場失靈將不可避免,所以就要發揮政府的作用來對市場進行調節以實現供需平衡。企業年金市場壟斷與競爭并存,供給與需求嚴重不平衡,單靠市場自發調節是無法實現均衡的,所以需要政府培育和完善市場,引入價格機制、競爭機制、供求機制,同時創造一個完善的法律和制度環境來積極引導企業年金的發展。針對企業年金作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中的重要支柱,具有與社保基金相似的“養命錢”性質,因而在企業年金市場初步形成之際,如何加強風險監管,需要周密考慮我國特定市場模式下可能出現的問題與風險,有針對性地采取相應措施。因此,政府應采取以下措施:由于市場整體處于初步發展階段,應以主動性監管為主;建立一個市場化運作的企業年金有效的監管體系;著重加強信息披露制度建設,防范關聯交易風險;按照ISSA標準完善企業年金持有人利益保護框架;建立明確的問責機制,防范出現問題后員工利益無處保護。目前我國較多機構參與企業年金運營的一個潛在問題就是出現問題后可能產生機構之間責任不明確,甚至相互推諉現象。需要有明確的部門、明確的方式來使員工或企業的投訴、質詢得到解決。同時,通過對受益人的教育,發揮其對年金運營的監督作用。
對于建立企業年金制度,中國石油集團現已經組織力量展開調研工作。從現實看,以企業集團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是適應企業集團在生產經營上統一管理,在財務上統一核算,以及在企業集團內部人員統一配置的需要。同時,以企業集團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有利于規范企業年金制度和管理,有利于規范企業年金的投資行為,提高資金投資運營的規模效益。
參考文獻:
[1]武懷平.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的若干問題[J].航天工業管理,2004,(05):25-26.
[2]譚建齊.淺談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應注意的問題[J].蘇鹽科技,2005,(03):40-42.
[3]唐平.當前中國企業年金制度建立時機問題思考[J].重慶工學院學報,2006,20(4):86-87.
[4]楊燕綏.企業年金理論與實務[J].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