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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國有資產為學校中心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質保障,高校對強化國有資產管理負有主體責任,近年來也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管理體制機制、管理依據、管理對象、管理流程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問題,文章在系統梳理存在問題的同時相應提出了解決路徑。
[關鍵詞]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存在問題;解決路徑
近年來,我國高等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進展和傲人成績,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投入也在逐年遞增,相應所形成的高校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呈現出體量龐大、類別繁多、管理難度加大的特點,國家和上級部門強化和規范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文件紛至沓來,高校國有資產管理雖逐步趨向標準化、規范化、精細化和信息化態勢,但也存在著諸多不適應新形勢需要的突出問題,亟待引起重視和解決。
一、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路徑
教育部要求高校國有資產實行“國家統一所有、財政部綜合管理、教育部監督管理、高校具體管理”的管理體制,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機制。實踐中多數高校能夠貫徹執行,建立了“學校集體決策—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領導—歸口部門管理—具體部門使用管理”的四級管理體系,但某些環節仍存在一定問題。
(一)管理體系中的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并沒有履行好權限內的管理領導職責,長時間不開會研究國有資產管理事項,不能很好地發揮領導作用,甚至是形同虛設。有些高校雖然執行了縱向的管理機制,但是還沒有形成橫向的規范的資產配置、使用、處置、調劑、共享以及績效考核等機制;有些高校未能形成權責明晰的運行機制,管理權能大多分散于財務、資產、實驗室、基建、資產經營公司等相關部門,管理職能被分割化,組織、協調、監督等職能被削弱,存在問題不易被及時發現和解決;國有資產管理隊伍建設力度不夠,國有資產管理是一項政策性和專業性均很強的工作,缺乏管理、經營、采購、法律等方面的專業人員;國有資產管理意識不夠強,普遍存在“重業務管理、輕資產管理”意識,在不同環節表現為“重經費、輕物質”,“重采購、輕預算”,“重配置、輕管理”,“重使用、輕處置”等問題。
(二)落實好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的主體責任。教育部文件指出,高校承擔本校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的具體管理職責,校長是國有資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領導是主要負責人,具體領用使用人是直接責任人;科學合理設置國有資產管理機構,實施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具備條件的高校應對現有分散和多頭管理的格局進行整合,成立單獨設置的一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國有資產;根據資產規模和管理事項需要,配備相應數量的專業工作人員,打造一支政策水平高、知識技術專業、愛崗敬業廉潔奉公的國有資產管理隊伍,確保管理責任落實到位;還要加強國有資產政策法規宣傳,形成大國有資產概念,培養國有資產保護意識和理念,形成全員使用、管理和保護國有資產的文化。
二、管理依據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路徑
近年來高校相繼出臺了國有資產管理的系列規章制度,但是在制定實施過程中存在一定問題。如分別由不同的歸口部門起草制定,往往標準規格不一,有的欠缺簡潔性、規范性和可操作性,有的規章制度之間存在內在邏輯、效力層級以及概念界定不一等問題。另外,制定規章制度缺乏規劃性,有的是為了應付檢查或整改而突擊制定;有的制定較為隨意,沒有立足于學校實際,草率地將兄弟院校規章制度改頭換面后形成自己的;有的制定時間久遠,作為制定依據的上位法已修訂,所適用情勢已發生變更,相關方針政策已做出調整,但未能及時修訂。還有的規章制度存在執行不力的現象,相關工作依舊按慣例和思維定式開展。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應該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應當以我為主、結合實際,建立和健全規章制度體系。首先,要制定統一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及其系統化的規章制度。如在管理事項方面制定配置、使用、處置等管理制度,在管理對象方面制定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以及對外投資等管理辦法,在管理機制方面制定產權登記、清查與核實、評估與備案、決算報告與信息公開以及績效考核等管理辦法,在資產采購方面制定有關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的管理辦法。其次,要根據國家相關部署精神制定專項工作落實方案,如高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完善教學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工作和科研經費使用,全面推進政府會計制度改革等。
三、管理對象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
教育部規定高校國有資產的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高校在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管理方面相對比較規范,但是在在建工程、對外投資以及無形資產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問題。
(一)在建工程
目前多數高校在在建工程管理方面,存在在建工程已長時間投入使用,但未能完成轉固定資產工作,主要原因是尚未完成竣工驗收和竣工財務決算工作;在建工程轉固時少記固定資產價值,在建設過程中,流程不規范、資料不完備、部門之間不協調。嚴格按照《基本建設財務規則》、《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和編報竣工財務決算,按時報送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和結余財政資金上交情況。加強合同管理,合理運用合同履行提高在建工程管理力度,努力降低建設項目超工期、超概算風險,相關部門強化協調配合,加強財務工程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等各環節管理。
(二)對外投資
有些所屬企業成立時未履行集體決策程序,大額貨幣資金對外投資未按規定進行報批報備,未進行相應的產權登記;有的所屬企業與學科建設關聯性不大,對教學科研促進作用非常有限,設立下級企業的隨意性比較大;對所屬企業投資賬實不符、出資不到位,所屬企業運營不規范、內控機制不健全、長期虧損且扭虧無望,有些企業的營業執照已吊銷多年但未辦理注銷手續,有的未完成企業改制,股份轉讓前未進行資產評估及備案;有些高校因所屬企業體量小經教育部批準未成立資產經營公司,不利于所屬企業的統一監管。可以借高校所屬企業體制改革之契機,從以下三個方面實施改革:一是實施關停并轉、納入集中統一監管。依法依規清理關閉僵尸空殼企業,關停并轉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的企業,脫鉤剝離與學科建設無關、對教學科研無促進作用的企業,保留管理關聯程度高的企業,并實現集中統一監管。二是完善監管機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完善以管資本為主對所屬企業監管的體制機制,健全產權清晰、權責明確、事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有效防范國有資產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三是回歸教育主業、實現內涵發展。對所屬企業瘦身健體,杜絕邊經商邊辦學現象,不忘高等教育初心、回歸高等教育使命、聚焦教學科研,提升綜合治理能力,實現內涵式發展。
(三)無形資產
大部分高校逐漸意識到無形資產管理的重要性,也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但總體而言,多數學校的無形資產管理還處在探索階段,整體管理和保護意識不強,規章制度不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機制不完善。缺乏長遠的戰略部署,管理工具落后,組織機構分散,管理人員不專業。閑置情況比較嚴重,因科研合作、人員流動以及成果公開等因素導致流失的現象比較普遍,因校名被搶注為商標或企業名稱、標識被盜用從事商業活動以及假冒校名非法牟利等問題遭受侵害現象時有發生。解決路徑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考慮:上級主管部門統籌規劃制定高校無形資產管理規章制度,高校研究制定無形資產的保護戰略,加強宣傳培養無形資產的管理意識,明確主體建設無形資產的管理隊伍,界定客體界定無形資產的管理對象,建章立制健全無形資產的管理依據,善于維權用法律手段保護無形資產,完善相關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四、管理流程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路徑
財政部文件規定,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目標為:保障履職、配置科學、使用有效、處置規范、監督到位,涵指了國有資產管理的五項流程,實踐中這五項流程或顧此失彼、或流程失范。
(一)資產配置
缺乏統一的配置管理辦法,教育部或財政部制定頒布了國有資產使用和處置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但缺乏配置方面的規章制度,關鍵是高校儀器設備的配置標準不宜整齊劃一式的界定;配置過程隨意性較大,采用購置方式的配置缺乏可行性和必要性論證環節,校內部門本位主義嚴重,誰能爭取到經費誰就能購置,且片面追求“小而全”,造成了重復購置,另外與預算管理的結合度還不是太高。高校應當逐步建立資產配置標準體系,按照“先易后難、分類實施、逐步推進”的原則,分類制定資產配置標準,優化新增資產配置流程;配置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堅持“無預算不采購”原則,將資產配置管理職能嵌入到預算管理流程,根據單位職能、配置標準、存量情況以及使用績效細化資產配置預算;購置管理與政府采購相結合,凡是納入政府采購范圍內的資產購置,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政策;依據存量控制增量,建立擬更新設備預報廢機制,建立超標準配置、低效運轉或者長期閑置資產的調劑機制。
(二)資產使用
自行使用中,辦公用房、儀器設備、實驗室等容易重復性建設,使用效率不高,如校院兩級會議室重復建設問題,實驗室或大型儀器設備自建自用未能實現資源共享;出租出借中,不履行集體決策程序,不按照相關規程進行報備報批,缺少房屋出租出借報備報批需提供的權屬證明,主要原因有:部分建筑歷史悠久,現有資料不符合現行的不動產登記制度而無法辦理產權證;教育部要求出租出借的房屋權屬證性質不能為教學辦公用房,而高校獲批的基礎建設,其用房性質只能與教學辦公相關。在管理上應當明確使用管理流程、崗位職責和內控制度,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賬卡相符;推進資產整合,探索大型儀器設備和實驗室的共建共享共用機制,建立資產共享共用與資產績效、資產配置、單位預算掛鉤的聯動機制,避免資產重復配置;建立閑置資產調劑機制,實施網上動態閑置資產信息,閑置資產調劑日常化制度化;嚴格控制房產資源的出租出借,確有需要應當按照規程履行集體決策和報備報批手續,原則上實行公開競價招租,必要時可以采取評審或者資產評估等方式,確保過程公開透明。
(三)資產處置
資產處置觀念落后,有些部門抱殘守缺,不舍得及時報廢而束之高閣,或勉強繼續使用;處置程序不規范,不經過科學合理鑒定、不經過第三方評估定價而直接予以拍賣,在拍賣中競買者不遵守競拍規則,競拍場面混亂,拍賣價格比較隨意,容易導致資產流失;未按規定上繳處置收益,審批手續過于復雜,效率比較低。應堅持處置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處置管理的規范化可以為預算核批提供依據;擴大審批權限和簡化處置流程,已達使用年限且應淘汰報廢的資產,授權高校自主處置,處置結果按時向上級部門備案;未達使用年限的提高審批備案的資產原值額度;建立資產處置年度報告制度,涉及處置原因、賬面原值、處置方式、處置收入及其使用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和改進建議等。
五、信息化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路徑
有些高校建立了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資產數據庫信息完備,資產按類別分類、編號管理,資產信息以卡片形式錄入相應數據庫,實現了資產數據的動態更新。但是,有的資產管理系統數據與財務系統數據不能適時完全對接,有的則不能與上級主管部門的管理系統對接;因管理職能分散于不同部門,信息化建設也往往形成條塊分割的格局,各自為營、各自為戰,容易形成信息孤島、信息不對稱,不能及時共享;資產信息收集、處理、分析、利用的整體水平不高,甚至處于缺失狀態。高校國有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應充分引入新技術、新設備,涵蓋國有資產橫向和縱向管理的方方面面,不斷提高國有資產管理質量和效率;由國有資產管理歸口部門整合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各種數據適時對接,方便資產報表快速上傳,在滿足動態管理的基礎上方便國有資產決算報告年度評審工作;匯聚各類資產數據,利用信息平臺進行大數據分析,為改善資產管理提供依據,為資產管理績效考核提供標準,為學校決策提供資產數據參考;再就是要培養國有資產管理的大數據專門技術人才。
作者:李勇 趙鵬程 單位:中國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