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企業理論管理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關鍵詞:企業理論國有企業利潤最大化企業所有權
引言:間題的提出最近一段時間我一直在思考一個間題,那就是“國有企業作為企業為什么不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難道國有企業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企業?看看一些優秀的國有企業如紅塔山、長虹、海爾等你不又能說他們不是真正的企業?但研究這些企業的歷史,我們會發現海爾這些國有企業已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有企業了。他們雖是公有,但并不是國家原來重點投資興建的國有大中型企業了,而國家初始意義上所謂的重點骨干企業,據統計大多已名不副實了,相反倒成了國家的包袱。現在人們能隨口叫得出名字的好企業大多是自己從市場中發展壯大起來的,如前面提到的企業。他們一般都是由小企業變成大企業的(有例外的只是一些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行業企業如中石化、中國電信等)。
本文所要討論的對象并不是這些少數的精英企業家領導下能較好符合“廠商理論”標準的國有企業,而是其中大部分的“非正常企業”——不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國有企業的這種非正常性本文稱之為國有企業悖論,即國有企業作為企業應該追求自身的利潤最大化,而現實中國有企業的行為動機往往很復雜,偏離利潤為中心的企業宗旨。本文結構安排如下,第一部分簡述企業理論的發展與現狀;第二部分分析國有企業悖論的形成和原因;第三部分論述企業所有權的重要性和歸屬;第四部分為小結。一、企業理論簡史資本主義的發展史在某種意義上是一部企業發展的歷史。手工作坊式的家族企業代表著資本主義的萌芽時期;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代表則自由資本主義時期;托拉斯等形式的壟斷企業則代表著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現代跨國公司的興起和企業形式的多樣化則代表了現今資本主義發展的潮流。理論孕育于實踐,實踐需要理論的指導。企業的變遷同樣也帶來了人們對企業的研究——企業理論的發展。從寬泛的意義上來講,企業理論的歷史與企業的歷史、資本主義的歷史一樣悠久。從經濟學說史的角度來看,亞當·斯密1776年的《國富論》中關于勞動分工的經典論述是企業理論的雛形,而最早對企業進行專門研究的是德國人古諾,時間是1838年(古諾當時提出了后來被稱之為古諾模型的思想),因此企業理論從經濟學一開始就為經濟學家們所關注。無論是古典的、新古典的,還是現代主流經濟學的各個流派,企業理論從來是論述的重點,習慣上稱之為廠商理論,與消費者理論相對應。本文稱新古典和古典的企業理論為傳統的企業理論。傳統企業理論僅僅是把企業作為一個“黑箱”來討論,對于企業的經濟性質基本不提。其主要特點一是假定企業符合“理性人”假定,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二是在此基礎上把企業作為一個生產函數來討論;三是分析企業在市場上競爭形成的市場結構。所以有的經濟學家又稱之為“‘黑箱’企業理論”。現代企業理論的發端源于羅納德·科斯在1937發表的論文《企業的性質》,在該文中科斯第一次用邊際替代的分析工具,研究了企業產生的原因,認為企業之多以能代替市場是因為“發現”市場價格需要成本,而取代市場的企業正式節約了這種成本。在這之前,經濟學家很少關心企業本身的間題,而往往是研究企業作為市場的供給者在競爭中如何實現利潤最大化的間題。因此科斯的《企業的性質》可以說是企業理論研究的一道分水嶺,從此以后經濟學家們不再把企業僅僅作為一個追求理論最大化的“黑箱”來處理了,開始分析研究企業如何產生、何以產生以及企業治理結構等企業基本間題了。簡單來說,現代企業理論不再理所當然的認為企業是以利潤最大化為中心的一個整體,而是探討作為一系列合約聯結的企業為什么要追求利潤最大化,何以能夠追求利潤最大化,怎樣才能使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等一系列間題。其內容或視角主要分為,一是交易成本經濟學:“間接定價”理論和資產專用性理論,不完全合約與縱向一體化;二是團隊生產理論:機會主義、道德風險和成本;三是委托-理論;四是企業金融結構理論;五是企業的企業家理論;六是企業的管理者理論。當然,以上劃分并不是絕對的,各種理論往往相互交叉。同時,這些理論又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假定企業存在于簽約自由的市場環境,也就是說西方的現代企業理論是建立在西方的私有產權基礎之上,并且這些理論也都重視產權作用,可以說現代企業理論或多或少受到了“新制度經濟學”的影響[6]。因此,在中國還沒有徹底完成產權改革以前,研究中國的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改革往往存在理論瓶頸,于是國內很多學者就試圖通過對企業機制的設計來規避這一“瓶頸”,但效果往往不佳。本文也想作這方面的嘗試。二、國有企業悖論的解釋在簡要回顧了企業理論的歷史現狀后,讓我們再回到我國的國有企業間題上來。不妨再間一次,國有企業到底要不要該不該追求利潤最大化?還是,國有企業就應該是少數關系國計民生、產品“公共特征”明顯的、私人企業不愿投資的行業企業?退一步講,就算是承認國有企業有其極大的公共性、社會性,是些微利甚至不盈利的行業企業,間題是現在全國大部分的國有企業顯然并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而無法以利潤最大化為中心。對此,國內許多學者紛紛提出了對策,最終大家意見比較一致并影響了中央決策的是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論。但是盡管在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或大調整這一大方向上取得了較一致的觀點,但是大家對于怎樣實施國有企業大調整,調整到什么程度等具體間題上分歧很大。比如有的學者[7]從產權特性和產業定位的角度出發,認為共有產權對應的產業定位是非(弱)競爭性、非(弱)盈利性的行業,而私有產權者相反。但間題是很難劃分何為非(弱)競爭性、非(弱)盈利性的行業,何為競爭性、盈利性的行業。正如有的學者所(張維迎,1997)指出的那樣,隨著技術和經濟的發展,原來由政府直接經營或私人公司特許經營的公用事業,如電力、電信、煤氣天然氣、航空運輸等,正由壟斷行業變為競爭性行業。世界在變,我們很難為國有企業規定應該經營什么。那么關鍵在哪呢?我認為是出在國有企業悖論上,解決了這個悖論答案也就水落石出了。眾所周知,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一直是(自覺不自覺)地朝市場經濟的方向發展,也就是說中國以前的經濟不是市場經濟(三大改造完成至改革開放1956-1978年),而是一種中央命令型的經濟。“政府熱心辦企業,認真管企業,本身就象一個大企業”(陳清泰,1998)[8]。在這樣的經濟體制下,不存在產權獨立、邊界合理,能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真正意義上的企業,于是整個中國就用一個“企業”替代了整個市場,“整個經濟成了一個大工廠”[9],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由政府部門把握,資源靠行政指令配置,一切行為在統一計劃和指令下完成,人們沒有任何選擇權,除了婚姻自由(甚至連婚姻自由在實際上也受到了限制)。顯然,這種替代決不同于科斯在論述企業產生時的那種“企業代替市場”。因為這種替代不存在邊界。在1937年的論文中,科斯曾提出過兩個假設:一個假設(為了某些目的做出的)是,資源的配置由價格機制決定;另一個假設是(為了其他一些目的做出的)是,資源配置依賴于作為協調者的企業家。”[10]企業之所以能代替市場,原因就在于在企業中企業家的協調或權威能夠節約交易成本,企業也不可能無限的替代是市場,因為企業存在自身特點所決定的邊界。企業的邊界就是,在邊際上由企業組織帶來的交易費用等于由市場配置資源帶來的交易成本相等這一點。共產主義國家作為一個“超級企業”[11],并不是因為在邊界上他能夠完全代替市場,而是政治的需要,是一種理性設計的結果[12]。而“超級企業”一旦建立,原先存在的各種市場交易活動就一律內化成了企業的組織活動,“價高者得”的市場價格機制完全消失,各級等級機構(通過官員)的“看得見的手”的監督指揮成了取代混亂的唯一選擇[13]。國有企業則正是這一大工廠中一個個車間或工作組,國有企業頂多只是有了企業的形而沒有企業的神,即以利潤最大化為中心,以及形成這一機制所必需的權能結構和外部市場環境。國有企業的悖論正是源于此。如果沒有改革,沒有引入市場機制,那么國有企業原有的一套機制則是可選擇中方案中的最優方案。間題恰恰是改革了,在新的市場環境下,國有企業可選擇的行為方式增多了,從而原有的“超級企業”機制無法再在可以承受的交易成本范圍內對企業進行約束,而這種被動的“放權”又進一步導致了國有企業行為的多樣化:道德敗壞和機會主義盛行。間題的關鍵在于國有企業沒有對市場機制的變革作出相應調整和改革。可以說在企業的治理結構上,改革后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國有企業與原來作為“超級企業”中的一個單位的國有企業基本上沒有太大的變化(當然全國各個地方是不一樣的,有的地方做的好一些,比如廣東、浙江等,而有些地方則做的差一些,比如中西部、東北等)。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據調查廣東省的大型國有企業的經理任命權大部分仍舊掌握在各級地方政府手中,因此國有企業的治理結構在激勵機制這一點上,行政組織成了對經理實行強激勵的主體,而企業作為另一個組織卻成了弱激勵主體,[14]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這么可能追求利潤最大化呢?現在我們假定交易成本為零,并且“超級企業”已經成功的替代了整個中國市場,同時我們也不去討論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情況下怎么會產生超級企業替代市場的動力機制[15]。顯然,在這種情況下超級企業能夠在政治家(另一種意義上的企業家)的組織協調下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達到帕累托最優。當然這種假定不符合現實,需要修正,交易成本一般為正。事實上“在企業內部組織交易的行政成本也許很高,尤其是當許多不同活動集中在單個組織的控制下時更是如此。”[16]而且這種成本并不總是成比例的隨企業規模的擴大而增加,通常是無規則的跳躍上升,所以很難控制。中國由于特殊的時代形成了特殊的政治家(企業家),相對來說,那時的組織協調成本較低,一定程度上這與D·諾斯所說的“意識形態”的凝聚力[17]有關,因此超級企業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中國工業化的基本實現(盡管代價很大,但卻是當時情況下的最優選擇)。隨著意識形態的亂用,超級企業的運轉也隨著“政治家”的“衰弱”而陷入“癱瘓狀態”,效率很低,資源浪費驚人。所以改革最初面對的就是癱瘓了的超級企業,目的是把市場的權力還給市場,讓國有企業成為真正的企業。探究超級企業失敗的原因,一是超級企業作為企業已失去了不斷壯大發展的環境——主要是市場制度——即促使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機制;二是超級企業中的成員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必定出現理性回歸。也許在某種程度上,政治狂熱運動帶來的效用可以替代經濟生活帶來的效用,但是時間不會太久。(當然可能還有其他原因,比如國際局勢的變化、國際競爭的壓力等等,但不在本文討論的范圍)三、企業所有權和國有企業改革整個人類是在不斷的試錯過程中一步步發展起來的,也唯有存在可以不斷試錯的機制人類才能永遠向前發展。超級企業在中國行不通,就需要改革。改革從一開始就是“企業改革”。這場運動的目的就是要通過命令的形式(初始階段)一部分市場來取代超級企業的一部分,把集中在超級企業內部的眾多車間和單位改變成市場主體。所以改革一開始就面臨兩大基本間題:一是建立一個市場,產生價格;二是建立有企業邊界的企業,產生競爭。目前中國仍舊處于轉軌時期,新舊交織,出現了兩套經濟運行機制。市場在一定意義上有了(盡管未統一、不健全,但畢竟有了),價格產生了。企業也推向了市場,但大多數沒有形成合理的企業邊界,沒有利潤最大化的動機。原因何在呢?前文已分析了超級企業是通過政治家的命令來組織協調資源要素的配置,也就是說政治家替代了企業家的的部分職能,企業家市場被官員市場替代了,而所謂的官員市場其實只是一種行政性科層制度,選擇權唯一的掌握在政府組織手中。改革后,企業家市場已經初現,但就國有企業來說,行政任命仍居主導地位[18]。所以目前中國出現了企業家市場與官員市場(姑且這么認為)并存混雜的局面(顯然,很不利于企業的發展)。而現代企業理論認為,企業的優勢就是能比市場更有效的配置資源,否則企業就會被市場淘汰,而資源在企業的有效配置關鍵是把處置資源的權力轉讓給與該資源收入最大化最相關的個體,而且對企業剩余索取權的安排要與對企業的控制權的安排相匹配。顯然,就單個國有企業來講,企業的廠長經理對企業影響最大,他(她)擁有相當程度的企業控制權。在中國改革引起了一系列的強制性制度變遷的條件下,必然會導致新的不均衡,從而促使(個人)一群人響應有制度不均衡引致的獲利機會而進行自發性變遷——誘發性制度變遷[19]。比如,許多國有企業廠長經理貪污腐敗、轉移國家財產、出現59歲現象等等。其實這并不是這些廠長經理人格有多環,正如劉偉所言:是體制害了他們[20]。這種體制就是與企業利潤最大化最相關的企業家(經理廠長們)沒有相應企業所有權結構安排造成的。企業所有權不同于財產所有權,因此企業家擁有企業所有權并不影響企業的國有性質。實際上財產所有權與產權是等價概念,指的是對給定財產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而企業所有權指的是對企業的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21]。所謂的企業家擁有企業所有權其實就是讓他們對企業的剩余索取權與它們所擁有的對企業的事實上的控制權相一致。既然是這樣,那么我們現在面臨的主要間題是什么呢?既然“人類的精力必須使其用于追求財富上,猶如他們先前用與追求戰爭一樣,直到人類的心智能夠成功地導向從事更好的事務上為止,毫無疑間,與其讓人類的精力腐朽,還不如使其用于追求財富。”[22]同樣既然我們要建立的市場經濟內生的需要每個人理性地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那么我們為什么對企業家抱有偏見呢?可以毫不夸張的說企業家是企業的靈魂也是市場的靈魂,與此對應我們就應設立一種使企業家能體現他們價值的制度,不是簡單的社會榮譽或為人稱道,而是實實在在的擁有企業所有權,實現控制權與剩余索取權相匹配的制度。這一制度對企業和經濟的發展的作用非常類似于專利制度,它可以間接有效的對企業家不可觸摸的知識產權(企業家才能)定價,與專利保護一樣只有對企業家進行收益上的保護,企業家才能才會源源不斷發揮出來,從而促進人力資本市場的分工和專業化,最終推動經濟增長。“企業家的剩余權在公平競爭的市場上不但不是剝削,而且是經濟發展的原動力。社會主義國家中企業家活動供不應求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國家法律對企業私人剩余權不加保護。”[23]反過來說,只有對企業家的“剩余權”(實際上就是企業所有權即企業控制權和與之對應的企業剩余索取權)進行法律上的保護,企業家才會源源不斷的涌現。要知道中華名族從來是具有優秀商業頭腦的民族。
小結:真正的小結總之,本文認為:國有企業產權改革的途徑和目的是促使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而其中的關鍵是把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同時界定給企業家——我們的廠長經理們。1參考文獻:
1.楊小凱,《現代經濟學前沿專題》第一集,1989年,“貿易理論和增長理論的重新思考及產權經濟學”;
2.錢穎一,《企業的產權分析》,序三,1998年;《現代經濟學前沿專題》第一集,1989年,“企業理論”;
3.科斯,《企業的性質》,1937年,選自《論生產的制度結構》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
4.科斯,《社會成本間題》1960年,選自《論生產的制度結構》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聯書店,1994年;
5.D.諾斯,《經濟史上的結構和變遷》,第五章,1999年,商務印書館;
6.林毅夫,“關于制度變遷的經濟學理論: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選自《財產權利和制度變遷》1991年,上海三聯書店;
7.陳清泰,“政企分開是走向市場的必要條件”,《中國經濟時報》1998年12月16日,第一版;
8.張維迎,“所有制、智力結構與委托-關系”,《經濟研究》1996年第9期;“全球微觀經濟機制的調整和中國的選擇”,《國際經濟評論》1998年第1、2期;“西方企業理論的演進和最新進展”,《經濟研究》1994年第11期。前兩篇論文選自張維迎,《企業理論與中國企業改革》,1999年,北京大學出版社。
9.L.普特曼和R.克羅茨納主編,《企業的經濟性質》,1996年英文版(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2000年,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10.張五常,“經濟組織與交易成本”,1987年,《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辭典》;“論新制度經濟學”,1991年。以上選自張五常,《經濟解釋》,2000年,商務印書館。
11.楊燦明,“產權特性與產業定位——關于國有企業的另一個分析框架”,《經濟研究》2001年第9期。
12.王君,“雙重博弈中激勵與行為——對轉軌時期國企經理激勵不足的一種新解釋”,《經濟研究》2001年第8期。
13.費方域,《企業的產權分析》,1998年,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
14.F.哈耶克,《致命的自負》,1988年,芝加哥大學出版社,2000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注釋:
L.普特曼和R.克羅茨納(1996):在20世紀50年代和60年代,曾經有過一場有關“黑箱”企業理論的爭論,最終對企業經濟性質的研究被合法化,對企業的合同和組織結構的分析在性分析工具和新概念的帶動下迅速發展。
現代企業理論目前在理論界還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和分類,比如,錢穎一(1989)把現代企業理論作為微觀經濟學的一個分支;張維迎(1994)把現代企業理論分為企業的契約理論、企業的企業家理論和企業的管理者理論三類;費方域(1998)則從合約性質的角度將現代企業理論視為Grossman-Hart-Moore模型為代表的企業不完全合約理論,而將新古典企業理論、用于企業產權分析的科斯定理、委托理論、產權經濟學的企業理論和交易成本經濟學的企業理論一概視為傳統的企業理論。本文取現代企業理論作為一個與新古典企業理論即傳統企業理論相對的理論體系,研究企業的合約性質,又稱合約理論。
費方域(1998)認為企業的基本間題在古典企業(所有者兼經營者)中是企業的性質合企業的邊界間題,而在現代企業(所有者和經營者分離)中則還應加上企業的治理結構間題。
參見張維迎(1994)。
關于產權(propertyrights)的定義,學界也沒有統一的定義,經濟學家往往按照自己的理解來使用,因此產生了許多混亂。通行的看法是把產權理解為“一束權利”。至于對產權的具體解釋則不是本文的討論方為了。本人打算在時機成熟時專文論述。
[6]參見L.普特曼和R.克羅茨納(1996),序二第1-2頁。
[7]參見楊燦明(2001)。
[8]參見陳清泰(1998)。
[9]參見費方域(1998)。
[10]參見科斯(1937)。
[11]參見張五常(1987,1991)。
[12]哈耶克(1988)認為社會主義是一個致命的自負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的。
[13]參見張五常(1987)。
[14]參見王君(2001)。
[15]因為交易成本為零時,企業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是一致的。
[16]參見科斯(1960年)。
[17]參見D.諾斯,《經濟史上的結構和變遷》,第五章,1999年,商務印書館。
[18]參見王君(2001)。[19]參見林毅夫(1991)。
[20]劉偉(1998)在人民大學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的一次講座。
[21]參見張維迎(1996)。
[22]參見J.S.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轉引至(美)羅伯特·L·海爾布羅納,《世俗哲學家——幾位著名經濟學家的生平、時代和思想》。
[23]參見楊小凱(19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