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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開發商長期存在節約時間服務中心業主代表維權房地產招商引資法院商業社會
論文摘要:在商業社會里,只要有需求,就一定有滿足。并且,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付出代價,為了節約時間和精力,付出一定的費用也是理所應當的。所以,在法制尚待進一步完善的我國,“有償維權”現象將會長期存在。
10月13日,位于兩廣大街的東華金座的業主們出資成立的京城第一個為業主維權的公司——“北京東華金座咨詢服務中心”宣告成立,這也是全國首家為業主維權而成立的公司。當天,還是該樓盤法院評估價、業主維權公司舉行招商引資會的日子。兩廣大街,由廣安門往東,兩邊的街景、來往的車輛和人流越來越熱鬧。也正是如此,過菜市口紅綠燈走輔路,當一層層的樓板突兀在外的兩座建到一半的塔樓中間連著已經封頂但一樣沒有生機的板樓就是2000年開盤至今仍未竣工東華金座。
去年,30多名購房人聯名將東華金座前后兩任開發企業——北京房開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中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同告上法庭,并打贏了官司,法院判決開發商繼續履行房屋合同,并賠償所有經濟損失。但法院沒有找到“宣開”(原北京市宣武區房地產經營開發公司)任何能變現的財產,判決書也就成了一紙空文,一直未能執行。
因維權跨時之長,且北京住宅樓極少出現“爛尾”,東華金座被冠以了“京城第一爛尾住宅”的稱呼,而很多業主更直接將其稱為“京城第一爛尾樓”。
被逼出來的維權公司
據了解,8月11日東華金座業主成立了業主理事會,下面分法務組、財務組、后勤組等多個小組,詳細分工打理業主維權中的具體事宜。8月20日,業主們又自籌資金,向工商部門登記申請建立“東華金座業主咨詢服務中心”,這個按照企業模式建立的服務中心在全國尚屬首例。中心的主要作用是前期團結業主,理性維權;后期為業主提供相關服務。目前已有58名業主自愿報名加入。“事實上,我們北京東華金座咨詢服務中心已在5天前,即10月8日拿到了營業執照,今天是借著法院評估結果以及東華金座招商引資會,宣告公司正式開始營業。”服務中心董事長邢寶軍介紹道。
東華金座業主理事會會長、北京東華金座咨詢服務中心董事長邢寶軍還介紹說:“2005年以后,東華金座維權業主人數越來越多了。一部分業主已經拿到了法院的判決,要求開發商或支付違約金或支付退房款,但都沒有執行。許多業主工作都很忙,而且單個業主維權的力量太小。成立維權公司,可以集中解決這些問題。公司也可以代表業主活動,而且法律地位更明確。”
據介紹,資金問題是按照購房面積每平方米50元集資解決的,共籌集了將近30萬元,目前足夠組織訴訟。東華金座共預售給108戶業主144套房子,目前已經聯系到的70人全部交了集資款加入公司,成為公司的股東和職工。公司就在售樓處辦公,聘用了兩名需付工資的專職秘書,其他崗位由業主無償擔任,大家輪流值班。“我們不是為了利益而成立這個公司,都是被逼出來的,無非是想通過理性維權和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權益。”邢寶軍說。據悉,法院已確認了東華金座144戶業主的購房事實,并表示會公正公開地用司法程序盡快實現東華金座所有業主的權益,使得業主們早日得到賠償并住進屬于自己的家園。
盡管如此,邢寶軍認為,擺在他們面前的問題是,現在那個區域二手房的價格都已經漲到15000元/平方米左右了,那么法院究竟是給他們賠償還是給他們房子呢?如果用賠償的方式,價格是按當時的購買價還是按現在的價格?目前已經有部分業主表示愿意退房,其他的都表示還是要房子,也正是如此,“公司最大的近期目標是推進項目盡快完工,讓業主拿到房子。”邢寶軍表示。“東華金座2006年8月3日作價時的總價值為39823萬元。”邢寶軍平靜而又激動地宣讀著這個從宣武法院新得來的評估結果。
9月17日,北京鴻天涉外房地產估價有限責任公司受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委托,對該樓盤的現值進行評估。邢寶軍介紹,評估結果出來后,從宣武法院得來的消息是,已經被查封的東華金座即將被拍賣。據稱,宣武區法院也已經許諾,新的接盤開發企業必須保證交付給不退房的老業主房子,而且保證是以當年的價格(也就是說不用加錢),這條規定將被寫進拍賣的附加條件當中。
咨詢服務中心副主任李焰白介紹了接盤的開發商可能得到的收益:“這個項目的成本為兩部分,其一是拍賣成本:起拍3.9億,預計成交價為4.2億;其二是建筑成本和裝修等,估算為2億。合計是6.2億,而項目建成之后的利潤為10億左右。”“很多公司對接盤感興趣。”李焰白說,目前已有8家開發商和他們進行過接洽,“而聽說,和宣武法院聯系的有意向的開發商也有6家”。“實際上,加上已判決生效退房的商業和住宅合計約4000平方米——這部分面積估算目前已增值1600萬元,開發商的利潤在80%以上。而且我們是按照精裝修1萬元/平方米來計算的,這個地段現在肯定比這個價格高很多。”
當記者問道:“拍賣是法院的事情,北京東華金座咨詢服務中心沒有權利介入,緣何還要召開招商引資會?”邢寶軍的回答讓人深思:“維權4年,很多事情讓我們害怕了,所以希望今天這個會引起社會對拍賣的關注和監督,以期保證拍賣過程的透明和公正。”
“有償維權”理應一路走好
當某種服務從公益行為變成一種商業行為時,其合理性必然會在社會各界引發頗多爭議。這就是近日業主們街聞巷議的話題——有償維權。
有資料顯示,維權公司已早些時候在武漢等地誕生,其“有償維權”的業務在當地也非常紅火。據當地一位居民介紹,他家的地板質量問題已投訴了大半年,至今仍未得到解決!由于平時上班,沒時間投訴,所以有專門的維權公司消費者投訴,即使出錢,也愿意!此外,上海也是較早出現“有償維權”的城市之一。上海的很多居民也一致認為,在維權問題上不可能投入過多精力,但是又不得不維護必要的權益。因此,他們除了向上海消保委投訴和向法院提起訴訟外,還建議開辟維權的第三條道路,即催生大量維權公司,他們認為這是一個較為合理的發展方向。
而在北京,過去提起維權和社區服務,總是帶有公益的性質,即使偶有付費的事例也多表現在幕后,而今,這一現象已經發生了質的變化。不僅表現為操作公開化,而且還出現了相應的維權機構。據維權專家舒可心介紹,該“有償維權”組織是以大海商務顧問有限公司的名義在運作,目前,該公司已具備相應的合法手續。
那么,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有沒有權利消費者投訴,進行“有償維權”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鼓勵、支持一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中消協表示,投訴公司是經過工商注冊的,是企業法人,它有沒有能力投訴、成功與否、收費多少等都要與消費者協商,其性質與律師事務所相類似,消費者投訴收費作為企業勞務收入,是企業的正常經營行為,既然市場有這個需求,投訴公司就有其存在的理由,這完全由市場選擇。
就此本刊記者還采訪了多位業主代表以及學術界和法律界專家。他們一致認為,由于目前我國法律制度的不甚完善導致了“有償維權”的誕生。
據中國人民大學陳幽泓教授介紹,在美國、中國香港以及中國臺灣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基本不存在“有償維權”現象,原因是他們的法制比較健全,業主在成立業委會以及簽訂合同過程當中不會遇到什么困難,很容易便可實現業主自治和完成合同的簽署。在國內,由于法律制度尚處在發展階段,表現通常滯后,所以,“有償維權”機構的出現也在情理之中。
某小區的一位業主代表認為,有些開發商因沒有很好地執行現行法律法規以及欠缺誠信是造成“有償維權”出現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業主代表則認為,有償維權之所以出現,是由于很多小區的業主信仰“外來的和尚會念經”,可以靠其辦事能力、人際資源以及個人魅力幫助小區解決一些棘手的維權問題。
而著名房地產律師北京英島律師事務所鄧澤敏律師從另一角度分析了“有償維權”出現的深層原因,他認為,“有償維權”之所以出現,主要基于以下三點原因,第一,某個公民可能基于長期的維權實踐與專業探討,對某個領域,如:房地產、消費領域等形成了一定的專長或成為該領域的“專家”;第二,該“專家”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或代表該領域弱勢群體的利益,而且可能得到該領域弱勢群體的心理認可,同時該“專家”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或代表該領域弱勢群體的呼聲;第三,該“專家”在一定程度上有時間參與維權,而且主觀上有維權的愿望與熱情。但是,由于經濟上的原因“,無償維權”可能導致該“專家”處境尷尬,因此,在前述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就產生了“有償維權”的現象。
另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維權代表介紹,造成有償維權的誕生以及公開化的直接原因在于業主有需求。在商業社會里,只要有需求,就一定有滿足。并且,做任何事情都需要付出代價,為了節約時間和精力,付出一定的費用也是理所應當的。所以,在法制尚待進一步完善的我國“,有償維權”現象將會長期存在,并會一路走好。“爛”了四年的東華金座和維了四年權的數十位業主,他們的命運是否會因為“維權公司”而改寫,許多人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