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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共危機主要指稱的是那些需要作為公共管理系統核心的政府做出決策來加以解決的事件。科學合理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對于公共政策的解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由于危機形勢的不確定性以及政策系統的局限性,政策的制定以及執行往往存在很多困難,使政府陷入“政策困境”。政府要想走出這一困境,就必須不斷提高科學制定和有效執行公共政策的能力。
關鍵詞公共危機管理政策制定困境出路
公共危機管理是我們政府所面臨的一項重大的課題。由于公共政策是政府進行公共管理的重要途徑,是運行國家公共權力的具體表現,因此,在公共危機的管理中,科學合理地制定公共政策成為各級政府、眾多學者以及廣大人民所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
一、公共危機管理與公共政策制定
(一)公共危機。
在公共管理學科這一領域里,公共危機,是相對于人類社會生活中正常的社會秩序而引入的一個概念。公共危機的發生,意味著一系列阻止甚至是停止事物正常發展和破壞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不可預測地突然發生和不斷發展,對社會秩序的破壞程度遠遠超過了正常水平,迫使作為公共管理主體系統核心的政府,必須在極短的時間里迅速做出反應,采取各項措施,確保秩序的盡快穩定。公共危機的首要特征是其具有公共性。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是公共危機的又一特征。另外,公共危機的后果具有長期性和不確定性。
(二)公共危機管理與公共政策制定的關系。
1、公共政策的制定是政府對公共危機管理的作為選擇。公共政策是政府進行各項活動的總和,它不但是政府進行政治性統治的基本工具,也是政府管理社會的重要手段。在如今公共危機經常發生的現代社會,妥善完全地應對各種公共性的危機已經成為公共政策制定的主要特征。
2、公共危機管理給公共政策的制定提出了新的特殊要求。現時期,政府危機管理的核心就在于如何在危機的情境下科學合理的制定公共政策。一旦公共危機發生,其就具有突發性、不可預測性、時間有限性等特點,這一決策形勢向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提出了諸多嚴格和苛刻的要求。也就是,只有在滿足了這些嚴格苛刻的要求的前提下,政府才能制定出高質量的科學合理的公共政策,才能成功地應對公共危機的發生。因此,政府在公共危機管理中制定公共政策首先是要做到迅速決策,其次要注意權力的高度集中。
二、公共危機管理中政策制定的困境
(一)決策者的分析判斷與危機的真實情況有出入。
科學制定政策的起點是首先要準確地判斷公共問題是否確已演變成具有危害性的公共危機,并以此判斷作為政策制定的根絕。這就要求政府要及時準確地收集各種實時信息,并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及時的辨別和分析。然而,在這一時期,發生的危機還并未完全暴露,對信息的收集存在有很大的難度,另外,信息的準確性和數量均不完備。由于難以收集到準確的信息,難免的,政府的分析判斷和決策有會有很大的出入。所以,一方面,政府可能會延誤時機,導致錯失解決危機的最好時機;另一方面,如果盲目的出臺政策,到最后可能不但于事無補,反而可能會加重危機的蔓延和危害。
(二)危機情勢多變與方案規劃滯后的矛盾。
由于危機的爆發往往具有突發性和緊急性,這就決定了政府決策部門必須在極短的時間里,在不能完全確定真實情況下作出關鍵性的決策和方案規劃。因此,危機決策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決策,具有一旦做出就不可逆轉的特性,它要求在有限的時間以及有限資源的約束下迅速作出重大決策和做出快速的反應。在通常情況下,危機造成的客觀情勢是:給予決策的時間十分緊迫;大眾及媒體強烈的政策訴求給予政策制定者巨大的社會壓力和輿論壓力;危機發展具有的動態、模糊和多變的特點。這一客觀情勢往往使政策的制定落后于多變的危機發展。另外,危機發生后,政策制定者在主觀上很容易就出現“主體盲思”的思想。
(三)政策制定周期與危機發展周期的不協調。
同一切事物發展的規律一樣,公共危機的發展也是一個從發生到發展到最后結束的過程。在公共危機發展的各個階段,都會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因此,在處理危機時,可以根據其不同的特點來制定不同的政策。但是,最好的還是在危機的初期,不經過成長和成熟階段就消除危機。然而,事實上,人們往往是等到危機爆發后才著手處理危機。由于危機的發展與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一種動態的關系,因此有許多危機的產生都或多或少甚至完全與失誤的公共政策的制定有著密切的聯系。這種危機發展周期與政策制定周期的不協調,很容易就造成公共政策的制定很難完全有效地應對公共危機的發展。
三、探尋走出公共危機管理中政策制定困境的出路
(一)努力提高政策制定者素質。
一般情況下,能否成功應對公共危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公共政策質量的高低,而公共政策的質量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又取決于公共政策制定者的素質。作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一定要加強政策的學習。政策學習主要是指政策的制定者要學習有借鑒意義的以往政策以及其他政策,同時要根據社會環境的不斷變化和新的情況、新的對象,有意識地去改變完善政策技術和政策目標,從而最終提高制定政策的能力的過程。政策學習包括兩種類型:內生的政策學習和外生的政策學習。內生的政策學習是指內部體系的學習,是在較低層級上的調整政策,外生的政策學習則是內部體系與體系外部之間,圍繞著特定政策的制定而發生的多方面的互動。在公共危機管理中,特別強調對危機過后的學習,這樣的學習是提升政府能力的重要途徑。然而,并不是每一個政府都能在危機中學習并最終成功地促進政策的轉變。
(二)加強對公共危機的科學認識。
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公共危機已經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經常發生的事件。面對不斷發生的各種危機,決策者們既不能談“危”色變,也不能放松警惕小視危機;不但要看到危機對社會的嚴重危害,從保證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的高度去重視危機,也要意識到危機中潛藏著的發展機遇。實際上,危機往往可以促進社會的協調發展,就如同地殼內的能量有時會以地震的形式釋放出來一樣,政治、經濟和社會結構內部的能量常常也以公共危機的形式釋放出來。決策者或者政策的制定者,一定要正確地認識危機,只有正確的認識危機,才有可能“轉危為機”。
(三)不斷優化公共政策的制定系統。
作為社會變革和發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公共危機對于一個理性的、負責任的政府來說,反而能夠成為改進和完善公共政策的外部的動力。現今政策的制定系統在分析判斷上是存在諸多固有的缺陷的,如官僚思維的影響,組織體系的制約,固有管理模式的局限,對過往經驗的迷信等等。這些固有的缺陷導致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時,會在分析判斷上出現的許多質量赤字,不能適應公共危機決策的非程序化和非常規化要求。所以,危機決策者要努力改變自己固有的認知模式,不斷提升本身的邏輯推理能力,鼓勵思維的創新和多元化,充分發揮政策制定系統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制定出具有多樣性而又彼此緊密相連,緊扣政策目標的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