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民間資本的開發機理與風險調節的思索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摘要:本文通過對溫州民間資本的現有投資路徑以及風險分析,提出了如何規范與引導民間資本路徑和風險控制問題,從民間投資市場開放、壟斷行業開放、建立創投引導基金以及政府職能作用,提出了對策建議。
關鍵詞:資本風險控制調研分析
一、亞當·斯密認為,資本現象的產生,反映出人類從狩獵、游牧和農業社會中,自然地過渡到商業社會的過程。在商業社會中,通過彼此依存、專業分工和貿易交流,人類可以大規模提高生產力。資本是一種“魔力”,它可以提高生產力,創造剩余價值。亞當·斯密給予的啟示是,資本不是積累下的財產,而是蘊藏在財產中的一種潛能,它能夠衍生新的生產過程。資本的根本屬性是一種帶來價值增殖的價值。資本的這種特有屬性,促使溫州民間資本極其活躍。保守估計,溫州民間資本至少有6000億之多,投向可分為兩類,一類投進了實體經濟,從實業到實業,比如從制鞋、制革、打火機、電器等,已在全國投資3萬家工業企業,總額達3000億元,并建立了300多個專業市場,目前通過因勢利導,在國家擴大內需政策的背景下,這部分資金正投向新產業、新項目;另一類則進入了流動性很強的領域,不少溫州商人雖然做制造業,但并不滿意制造業5%-8%的毛利率,普遍希望可以獲取更多更快的財富效應,集資款轉化為“投機資金”,到處炒煤、炒房、炒股等,這部分資本流動性比較高,需要引導和規范,因為它的盲目性強,運作中很容易造成風險。
二、溫州民間資本的投資路徑與風險分析
(一)溫州民間資本的房地產投資與風險分析
1998-2001年,溫州的民間資本大量投入當地房地產,促使當地房地產價格以每年20%的速度遞增。從2000年開始,溫州人開始在上海、杭州、北京、蘇州、廈門、武漢等地置業,這就有了“溫州購房團”。據不完全統計,溫州市區及樂清、永嘉等縣約有8萬多人在全國購置房產,其中至少90%以上是炒樓,業界廣泛認同的是,溫州有10萬人在炒樓,動用的民間資金高達1000億元。商鋪、公寓、別墅是溫州人炒房的首選。
方興未艾的房地產業正好給溫州的閑資提供了一個出路,表面看起來的確如此,但深究起來,卻是誤入歧途。炒樓畢竟是短期的獲利行為,一旦政策波動,或炒樓資金鏈斷裂,其風險可想而之。姑且不論大量游資涌入房地產市場所帶來的負面作用,單以溫州經濟發展利益衡量,如此本該在產業推進中發揮作用的資金大量流失,對溫州經濟發展后勁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如果10萬溫州人拿著1000個億“炒樓”,那么這1000億中已經參與到炒樓的部分,不過是支撐整個炒作市場的一個資本系數。而這無疑意味著,溫州購房團正在撬起一個可怕的產業黑洞。此過程中銀行實際在承擔著大部分風險,不及時控制,最終將演變為一個巨大的金融黑洞。因為房地產市場模式,只要負擔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錢,就可以擁有一座完整的房產。那么這1000億游資,將托起一個規模達4000-5000億的房地產市場,加上跟進的炒作資本,如此龐大的資金流和更龐大的房產市值,不啻是一個可怕的產業黑洞。
“炒房資金、民間借貸、實業投資”共同組成的溫州資本正鏖戰全國各地房地產市場。溫州“炒房團”所掌握的資金并非自有資金,還有外來參股的資金,資金模式是“金字塔”式的結構,有的甚至是從銀行貸款或借高利貸而來的,一旦被套牢,這些家庭就會傾家蕩產,這其中蘊含著巨大的金融風險。而高利貸本身也會帶來風險,第一個是法律上的風險,因為民間金融目前在我國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第二個是利率比較高,本身就有風險。
(二)溫州民間資本的煤炭投資與風險分析
前些年,隨著煤炭投資的不斷升溫,山西省也出臺了許多引導民營資本進入煤炭小企業的政策。溫州資本源源不斷地流向山西,進入煤礦。據統計,2005-2006年兩年間,在山西估計有500多座溫州人投資的小煤礦,總投資在500億元以上。溫州資本一度掌控了山西60%的小煤礦,年產煤炭8,0整理00萬噸,占山西省煤炭總產量的1/5、全國的1/20。2009年,隨著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出臺的《關于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所涉及資源權價處置辦法》,溫州人在山西投資的500多億元投資全部要進入被國有大型煤礦兼并或收購的行列。投資煤礦最大的風險就來自政府頻繁的政策變化,其次是煤礦生產中的風險,如礦難等,這些風險是不能預料的。
溫州富裕的民間資金形成了一個獨有的融資模式,一項投資的背后總會牽連到很多家庭。溫州資本深陷山西煤礦,直接連累溫州民間資本,連累一批溫州投資人。溫州人在山西投資的小煤礦的關閉造成大量的民間債務和無數家庭的破產,很容易引發因民間融資帶來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山西省此次整頓小煤礦“國進民退”的過程中,政府和國有企業更大的希望是,民營小煤礦能作價入股國有企業,這樣既能保持民營投資的原有意向,同時也將減輕國有企業和當地政府的經濟負擔。但是,溫州投資者沒有一個人愿意被大型國有煤炭企業兼并,民營小煤礦作價入股與國有企業合作,無疑等于破產。而由于中間費用比較大,增加了國有企業運行的成本。在鮮明的成本差距中,溫州投資者心里都清楚將自己的煤礦作價入股大型國有企業的后果了。
(三)溫州民間資本私募股權投資及風險分析
創投實際上是建立在別人企業基礎上的經營模式,這種投資方式更有選擇性。在實體經濟遇冷的情況下,溫州資本又出現從房地產、煤炭、原油、棉花、股市中大幅回撤的跡象。人力資源成本升高、人民幣升值壓力加大以及內需走軟,導致溫商的實業投資越來越難。因此,溫州民資尋求新的投資方向勢必將轉為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合一的領域。據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的不完全統計,2009年上半年溫州民間資本進入到PE領域的規模大致有1500億元,除了外地的創投機構到溫州募資外,溫州本地也成立了近200家創投機構。但隨著后來爆發的金融危機,溫州民間資本進入PE行業的步伐明顯放緩,募資規模也出現顯著下降。外地創投紛紛到溫州募資的同時,溫州本地的創投也在開始行動,并逐漸走向聯合,以形成相對雄厚的資金團體,進行一些集中的股權投資。實業領域幾乎已經無利可圖,做實業的環境也越來越困難。溫州民間資金正在抱團進入創投領域,已經有1500億溫州民間資金涌入了創投領域,成立投資基金數量達到300個。在經歷了對房地產、礦產、棉花、股市、能源的投資之后,大量溫州民間資金開始轉向VC(創業投資)和PE(私募股權投資)領域。這是當前國際金融風暴下“溫州熱錢”的最新動向。VC、PE風險會表現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競爭加劇致估值升高。參與PE/VC的人越來越多,各路資本的流入,對項目的估值確實整體在提高。二是進入門檻低,成功門檻高。中國的創業是進入門檻低,成功門檻高。而在美國,看一個行業其他人做得差不多了,就不做了。不管是創業還是投資,大家想的事情就是復制,看誰的錢多,比誰的融資能力強,以誰能上市為標準,很容易導致行業泡沫。三是風投不怕輸錢怕輸名聲。目前一些風投企業出現誠信問題。
三、民間資本的開發路徑與風險控制分析
(一)加快民間資本的對內市場開放
中國的金融市場很大程度上還是一個壟斷的市場。應當放開和規范民間信貸。開放至少有三個方面,第一個是市場準入的開放,第二個是在價格保護方面的開放,第三個是對于金融管制的開放。在進一步放開管制,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方面,積極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等小型信貸機構,同時盡快放開民間信貸。對于目前相繼開展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控制過嚴,應盡早放開過于僵硬的行政控制?,F行制度對于設立小型信貸機構、對資金互助社的要求普遍偏高。應制定更加符合現實、有利于吸引民間資本進入的準入制度,并根據小型信貸機構的不同性質或規模,設定不同的監管要求。據預測,目前溫州民間資本總量大約在6000億,一旦這些資本被激活,勢必對溫州民間資本有效配制以及引導溫州經濟健康發
展起到巨大的作用。
(二)為民間資本開放壟斷性行業
金融危機下,民間資本投資迎來新的發展良機,迎來了“走出去”的大好時機。長期以來,大量民間資本卻并未進入實體經濟的投資領域,而是大量集中在房地產、資源類商品、股票上,傳統行業的競爭日漸白熱化,效益回報已顯疲態,投資空間有限;而有發展前景、高回報的產業壟斷門檻高筑,民間資本很難分得一杯羹。金融危機肆虐下,如果能夠充分利用好巨大民間資本的力量,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各種實體經濟投資領域,這對于解決投資資金不足、振興溫州地方經濟有著重要的意義,對保證溫州經濟平穩、持續、較快發展也將會有很大的幫助。近年來,隨著國有經濟改革及其戰略性調整的不斷深入,為溫州民間投資大展身手提供了巨大的舞臺。同時,政策和法律環境的不斷改善,也激發了民間投資的積極性;為改善各地區基礎設施的巨額國債投資,間接拉動了民間投資。
(三)加快設立創投引導基金,規范與引導溫州民間資本流動
隨著山西強力推進煤炭資源整合重組、國務院“新國十條”等一系列樓市調控措施的出臺,大量民間資金回流到溫州。如何將民間分散的可投資資金有效轉化成推動溫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資本金是當前面臨的重要課題。在溫州股權營運中心、溫州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即將運作之際,建議抓緊設立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大對民間資金的對接和引導力度,使得巨額的民間資本為促進溫州經濟社會發展做貢獻。
(四)政府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合理流動,規避投資風險
規范設置投資準入條件,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對各類投資主體的市場準入實行同等標準,不得對民間資本單獨設置附加條件,創造公平競爭、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支持民間資本以BT(建設—移交)、BOT(建設—經營—移交)、TOT(轉讓—經營—移交)方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經營主體積極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實行特許經營;將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及其產品列入政府采購目錄,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競爭;要逐步提高政府采購民營企業產品、工程和服務的比例。引導民間資本投資整理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設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核電關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在項目用地、財政資助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支持民間資本利用現有土地和廠房,加快傳統特色行業的技術改造和升級,積極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鼓勵民營企業增加科技研發投入,建立工程技術中心和技術研發中心,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逐步擴大財政資金扶持民間投資的各類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民營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開拓市場等項目。
四、結論
如何合理配置溫州民間資本,規避投資風險以及無序投資帶來的經濟秩序混亂,是當前溫州民間資本流向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解決這個方面的問題,需要將民間資本流動與政府服務聯系起來,建立一種溝通渠道,將民間資本訴求與政府訴求有機協調。因此,建立溫州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是政府對民間金融服務創新的一種探索。建立溫州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旨在鼓勵和引導民間發揮整合效應,合法規范地投入到溫州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領域,促進溫州產業提升,企業轉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通過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這個平臺,保障溫州豐厚的民間資本有序有效地投入到基礎設施建設、金融服務、社會事業、傳統產業改造工程、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文化創意、環保節能、高效農業、新材料等高新產業等領域。這在給溫州民間資本帶來合理投資路徑的同時,也使得游走于灰色、非法邊緣的溫州民間資本有望實現轉型,邁向了陽光化、合法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