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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擴大固定資產的投資和更新改造規模,增強產品競爭力,享受稅收抵免
增值稅轉型后,固定資產投資成本降低,節約了現金流量,同時,各期折舊費用相應減少,利潤總額將增加,所得稅費用也會增加。總體上看,凈利潤無疑會增加。
東北部分企業率先取得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抵扣資格后,與其他地區、其他企業相比,在現金流量的節約和降低成本、增強盈利能力方面獲得了時間優勢。符合抵扣條件的東北企業集團應充分認識到這種時間優勢的重要性,統一進行籌劃。在消費型增值稅推向全國以前,擴大固定資產投資和更新改造規模,利用成本降低優勢提高同類產品在全國的競爭力。不考慮其他條件,可以看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越大,集團公司或成員企業的成本優勢就越明顯。
另外,擴大固定資產投資和更新改造規模還可以使集團公司或成員企業獲得投資抵免的好處,降低企業集團的整體稅負。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財稅(1999)290號],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所得稅中抵免。企業每一年度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足抵免時,未予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后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投資抵免政策特別適合于急需加大技改投入、擴大再生產的東北企業集團。根據“新增稅款=抵免年度實現的所得稅—設備購置前一年度的所得稅”這個公式,如果抵免年度實現的所得稅額大,或者設備購置前一年度(基期)的所得稅額小,那么“新增稅款”就多。因此集團公司或成員企業可以通過遞延基期利潤以增加未來五年新增稅款的辦法,充分享受稅收抵免的利益。遞延基期利潤的辦法有推遲銷售時間的方式、賒銷或分期收款方式、增加基期成本和費用等。
二、分立或合并成員企業,突出主營業務,獲取抵扣資格的臨界點
財稅[2004]153號文件適用于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裝備制造業、石油化工業、冶金業、船舶制造業、汽車制造業、農產品加工業其產品的年銷售額應占全部銷售額的50%(含50%)。集團公司及成員企業要享有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抵扣資格,必須關注50%這個臨界點。從企業集團角度看,如果有的成員企業從事六大行業的生產,但由于企業規模大導致這種生產不占主導地位,則可將這部分生產直接分立組建新的成員企業,重新進行工商和稅務登記。分立后的新成員企業突出了主營業務,產品年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很容易達到50%以上,自然獲得了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抵扣優惠。同理,如果企業集團有幾個成員企業都從事六大行業的生產,但這種生產規模小導致其在企業中不占主導地位,則可將這幾個成員企業生產六大行業中同一產品的分廠分離出來,重新合并組成新的成員企業以獲得稅收抵扣優惠。
三、調整企業集團內部折舊政策,充分享受加速折舊的好處
此次出臺的旨在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不僅有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增值稅政策,還有所得稅優惠方面的政策(財稅[2004]153號),內容包括:東北地區工業企業的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除外),可在現行規定的折舊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東北地區企業的計稅工資稅前扣除標準提高到每月人均1200元;東北地區工業企業受讓或投資的無形資產,可在現行規定的攤銷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于40%的比例縮短攤銷年限。但協議或合同約定有使用年限的無形資產,應按協議或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進行攤銷。因此,企業集團不應僅把注意力放在增值稅政策上,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對某些企業來說優惠力度更大。而且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不局限于增值稅認定范圍內的企業,所有工業企業均可以享受加速折舊、縮短無形資產攤銷年限的政策。
折舊的核算是一個成本分攤過程,其目的在于將固定資產的成本按合理而系統的方式,在它的估計有效使用期內進行攤銷。不同折舊方法使每期攤銷額不同,從而影響企業的應稅所得和所得稅稅負。縮短折舊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所得稅的遞延繳納,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因此,集團公司應抓住此次解決技術改造落后、設備陳舊這一痼疾的良機,調整原來的集團內部折舊政策,在有條件的成員企業中采用縮短折舊年限的加速折舊政策,享受加速折舊的好處。
這里存在一個有待探討的問題。目前,許多集團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對于上市公司來講,采用加速折舊方法,利潤減少,會影響股票價格,不能僅考慮稅收上的得失。筆者認為,可以采用會計與稅法分離的做法,在會計核算上繼續用現行的折舊年限計提折舊,不影響利潤;在稅務處理時,按縮短后的折舊年限計算折舊。對由于會計折舊年限與稅法折舊年限不同而產生的時間性差異,在納稅時應予以調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這樣,上市公司就可以在不減少會計利潤的同時享受加速折舊的好處。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成員企業正處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期,加速折舊、縮短無形資產攤銷年限對企業不利,會減少企業從優惠政策中獲得的減稅利益。
四、加大研究與開發力度,提高企業集團的技術創新能力
2003年11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擴大企業技術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適用范圍的通知》(財稅[2003]144號),擴大了企業研發經費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注:該文件雖然適合于全國企業,但卻是在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背景下出臺的。因此,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和中國稅務報等媒體將其列入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之中。)。將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達到10%以上(含10%),其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按規定據實列支外,可再按其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的政策適用范圍,由國有、集體工業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擴大到各種經濟性質的工業企業。
技術開發和新產品開發事關企業的前途,因而不失時機地利用國家的優惠政策進行籌劃節稅,對企業集團提高其在市場競爭中的地位極為重要。具體操作思路為:一是由企業集團成立專門的研發部,集中成員企業的力量進行研發,并集中使用研發費用,而不再如以往一樣將研發費用混于企業管理費中一并列支。這樣,則不僅可以使開發費用在費用中全額列支,而且還可以加大應納稅所得額的抵免。二是與科研部門聯合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將資本化支出轉化為收益性支出。直接購買新技術專利,按目前財務制度的規定,企業應將該項費用計入“無形資產”科目并在規定年限內逐期攤銷。而改變交易形式,變從科研部門購買專利為與其聯合開發專利,即雇用科研部門的科研人員與企業開發人員共同開發新技術,其技術開發費不僅可以全部進入當期成本,還可以加抵開發費總額50%的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五、充分發揮集團公司在企業集團中的理財中心作用
由于集團內部各成員企業之間征稅范圍和稅種存在差異,稅率高低不一,還可能存在享受減免稅優惠的企業,這就為集團公司通過財務決策和戰略調整,平衡集團稅負,降低集團整體的稅負水平創造了條件。具體的操作方法有:(1)購并虧損企業。通過低成本擴張,實現產業重組,享受盈虧抵補的稅收好處。(2)分立或組建成員企業。集團在分立或組建新企業時,對其組織形式的選擇擁有決策權,為了降低分立或組建公司的風險,對設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應進行稅負測算。(3)核心控股公司設在東北主要城市的高新技術開發區,可以有較大的主動性享受稅收優惠和開展稅收籌劃活動。(4)利用集團的資源和信譽優勢,整體對外籌資,然后層層分貸,解決集團內部企業籌資難的問題,調節集團整體資本結構,實施有力的控制以避免財務風險的發生。
[參考文獻]
[1]周華洋。納稅籌劃技巧與避稅案例[M].北京: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2002.
[2]陳雅光。淺議企業集團稅收籌劃[J].北方經貿,2003,(7)。
企業集團的稅收籌劃是從集團的發展全局出發,為減輕集團的總體稅收負擔,增加集團的稅后利潤而做出的一種戰略性的籌劃活動,具有超前性和全局性的特點。目前,企業集團進行稅收籌劃的方式主要限于集團內部的轉讓定價、轉移利息支出、管理費用、特許權使用費和弱化資本等消極避稅方式。2004年9月,東北地區增值稅轉型的正式啟動以及所得稅政策的調整,為企業集團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開辟了更為廣闊的納稅籌劃空間。本文擬從企業集團的角度對其運用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增值稅轉型前已有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問題加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