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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內容提要:金融服務外包在全球服務外包浪潮中迅速發展,美國、歐洲、日本等國成為主要發包方,印度、愛爾蘭等成為金融服務外包接包方,中國有機會成為全球承接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第二大中心。浦東是上海建設“四個中心”的核心功能區,浦東陸家嘴和張江已經形成金融機構前臺服務和后臺服務的集聚效應,浦東應發揮已有優勢,通過聚焦上海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擴大市場準入,加強財政扶持和人才保障,加快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
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和金融國際化的發展,金融服務外包在全球服務外包浪潮中異軍突起。按照國際清算銀行(BIS)所屬的巴塞爾銀行業監管委員會(BCBS)、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IOSCO)和國際保險業監管協會(IAIS)組成的聯合論壇2005年的《金融服務外包》(OutsourcingFinancialServices)報告對金融服務外包所下的定義,金融服務外包是指“受監管實體持續地利用外包服務商(集團內的附屬實體或集團以外的實體)來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擔的業務活動”,即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把IT服務、后臺服務和業務流程等非核心業務甚至部分核心業務,以合同形式發包給專業的服務提供商,以提高核心業務的競爭力,降低企業成本,分散經營風險。金融服務外包包括金融信息技術外包(ITO)和金融業務流程外包(BPO)。金融ITO(ITOutsouring),即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是指金融企業以長期合同的方式委托信息技術服務商向金融企業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應用軟件開發與服務、嵌入式軟件開發與服務以及其他相關的信息技術服務等。金融BPO(BusinessProcessOutsourcing),即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是指金融企業將非核心業務流程和部分核心業務流程委托給專業服務提供商來完成,主要包括呼叫中心、財務技術支持、消費者支持服務、營運流程外包等。從金融服務外包的發展歷程來看,金融服務外包起步于金融ITO,成長壯大于金融BPO,發展趨勢是金融KPO(KnowledgeProcessOutsourcing,主要幫助客戶研發解決方案,并作為企業決策重要依據,鎖定高度專業技能及知識密集型核心業務,包括評估研究、投資研究和技術研究等)。作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區的浦東,在推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過程中,應當發揮已有的優勢,著眼于發展高端的金融BPO,推動上海金融業的發展,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步伐。
一、國際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現狀及趨勢
當前國際金融服務外包發展的基本格局是:離岸金融服務外包發展迅速,美國、歐洲、日本等國成為主要發包方,印度、愛爾蘭等國成為金融服務外包接包方,中國有機會成為全球承接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第二大中心。
(一)離岸金融服務外包發展迅速
離岸金融服務外包是指企業為降低成本,保留核心業務和提高競爭力而將自己的部分業務委托給外國企業的一種商業行為。全球金融服務機構尤其是發達國家金融機構越來越多將原來自我承載的業務轉交外包商,國際金融服務外包(離岸外包)迅速發展。據統計,目前全球服務外包業務總量為1.2萬億美元,其中輸出境外離岸金融服務外包業務量為2100億美元。許多跨國公司試圖通過建立離岸交易及服務中心來提高本機構整體的效率。金融機構除將業務外包給服務商外,也會把一些業務交由海外附屬機構來完成。
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估計:在2004年后的五年內,美國金融服務業將有3560億美元的業務外包到境外。離岸業務將在近幾年內持續增長,到2010年離岸業務市場產值將達到4000億美元,占整個行業總產值的20%。據金融研究公司TowerGroup的調查及預測,全球最大的15家金融企業將擴大信息技術項目的外包業務,金額將從2005年的16億美元上升至2008年的38.9億美元,年平均增長率為34%。一批世界超級金融機構,包括美國運通、GECapital等都向海外大規模地外移了客戶呼叫中心與軟件開發業務。
(二)美國、歐洲、日本等國成為主要發包方
美國、日本和西歐的發達國家金融機構的商務流程已經實現了標準化,考慮到成本的需求,將其業務流程中非核心的業務外包給國外其他的服務公司運作,通過利用互聯網技術轉移到其他人力成本較低的國家進行數據處理,進行24小時互動的服務支持,使國外商務公司低成本完成整個商務服務工作,從而使企業資源得到最佳分配,降低了企業的生產成本,減少了經營風險,增強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三)印度、愛爾蘭等國成為金融服務外包接包方
面對蘊含大量商機的金融服務外包離岸外包市場,越來越多具有接包能力的國家正在成為美歐日金融企業理想的海外轉包地。國際金融服務外包最主要承接國是印度,愛爾蘭等。以印度為例,據有關專家預測,截至2008年,全球100家大型金融機構將會向印度輸送超過100萬個后臺與技術工作職位,約占全球金融業職位總數的15%。預計印度的金融服務外包收入將從初期的20多億美元猛升至240億美元。目前,國際金融服務外包市場已經形成以印度市場為核心,同時包括菲律賓、馬來西亞等新興服務外包市場的整體格局。印度金融服務外包行業自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開始高速發展,年均增長率為56%,2005年總營業額達280億美元,直接從業人員25萬人。2005年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了主題為《離岸業務的行業反饋》的報告,總結了印度金融服務外包迅速發展的成功經驗,其內容主要有:印度企業重視變革管理,由董事會負責制定的外包和離岸業務發展戰略,并有專門機構負責;所有企業都準備有處理突發故的緊急預案,大規模的業務被分散到不同的子公司來減小意外風險;外包業務受到法律的監管并享受到一定的優惠措施;承包企業都通過了英國信息安全標準的認證,采取各種措施保障客戶資料和數據的安全;具有大量說英語的專業人才、通信成本低的區位優勢,有充足的合格服務供應商和新進入市場的中小企業可供選擇;重視合同和約束;外包業務得到了印度政府的支持和鼓勵。
(四)中國有機會成為全球承接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第二大中心
近年來,在全球金融服務外包市場體系中,中國正越來越受到世人的矚目,并認為有機會成為繼印度之后的全球第二大金融服務外包中心。畢博管理咨詢公司董事總經理彼得·郝勒維茨就曾認為,到2015年中國和印度將成為全球金融服務外包業的中心。因為中、印兩國擁有大量受過良好培訓的外包業務人才,具有勞動力成本優勢,能提供滿足需求的產品和服務,更重要的是,跨國金融機構從其全球化的長遠發展戰略考慮,已經把中國和印度市場作為其戰略部署的一部分。
二、上海浦東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的優勢和制約因素
浦東是上海建設“四個中心”的核心功能區,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是世界服務業轉移的樂土。浦東陸家嘴和張江已經形成金融機構前臺服務和后臺服務的集聚效應。2007年底陸家嘴已集聚中外金融機構493家,張江建設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也已集聚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聯、交通銀行、平安保險、招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后臺服務部門,其中銀聯一期全國信息處理中心、交通銀行數據處理中心以及平安保險客服中心與后援中心已經入住并投入使用,金融后臺服務中心初見成效,浦東有希望在承接國際金融服務外包轉移上搶占先機。
目前,上海在中央的支持下正在加快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步伐,同時積極落實商務部提出發展服務外包的“千百十工程”,把握上海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落實“千百十工程”的機遇,積極發展金融服務外包,加大引進跨國公司金融服務機構的力度,加快構筑第三方服務平臺,集聚和培育自主品牌的金融服務外包企業,將使浦東在提升服務外包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上起到示范帶動作用。目前從綜合環境和產業發展的成熟度而言,浦東擁有其他地區不可比擬的優勢:
(一)金融信息服務基地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于2003年3月開發建設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務基地——上海市銀行卡產業園,是全國首個以金融機構后臺服務部門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金融信息服務機構集聚區?;刈越⒁詠砩虾J薪鹑谛畔⒎栈匾殉晒σM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系統上海中心、中國銀行信息中心上海、中國銀聯產業發展基地、中國平安保險全國客戶服務及后援中心、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興業銀行信用卡中心、交通銀行數據處理中心(上海)、上海期貨交易所金融衍生品研發和數據處理中心等。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務基地的戰略定位是:立足上海、輻射全國、面向世界,與陸家嘴金融貿易區前臺服務功能相呼應,重點發展金融服務外包業務及金融后臺服務,為金融機構的前臺服務提供支持。目前,金融信息服務基地已集聚了眾多金融機構后臺服務部門,軟硬件建設齊全,為浦東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二)金融軟件外包服務企業集聚走在全國前列
浦東軟件外包產業發展走在全國前列,上海浦東軟件園作為浦東軟件外包產業發展的國家級產業基地集聚了一大批知名軟件外包企業,目前軟件園內已入駐企業294家,包括HP、IBM、畢博、塔塔、印孚瑟斯、花旗軟件、金仕達、新致、中國銀聯等一批國內外大型軟件企業及研發機構。入園企業的業務范圍涵蓋了軟件開發、信息服務、系統集成、電子商務、數據通訊、信息安全、芯片設計、軟件出口、金融證券、醫藥、電信等各個領域,尤其是芯片設計、信息安全、軟件出口、系統集成等已在園區形成產業群落,為浦東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三)金融后臺服務發展走在全國前列
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務基地內已經形成了金融機構后臺服務部門集聚,擁有眾多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后臺服務中心或銀行卡業務中心,如中國銀聯、平安保險呼叫中心和營運中心、匯豐數據中心等。同時浦東還吸引了一批新型金融企業入駐,落戶在浦東的一些高科技企業也研發出了手機支付功能,并申請了國家專利。浦東新區金融后臺服務部門的集聚已經形成了一定規模,并逐漸吸引了一批專業金融外包服務機構入駐浦東新區,逐漸形成了產業的集聚效應,為浦東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營造了良好的產業生態環境。
(四)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環境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首先,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金融前臺建設已經取得了良好的成績,為金融后臺服務和金融服務外包產業打下良好的基礎。其次,上海市政府2006年8月10日《關于促進上海服務外包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將上海建成全球服務外包重要基地的目標,并明確提出支持、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以及建設金融后臺服務示范基地的目標。浦東新區政府也于2005年12月28日印發了《浦東新區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財政扶持意見》,其中在對金融信息服務產業的支持方面包括:對引進金融機構總部予以獎勵;新引進金融機構自建辦公房土地出讓金優惠;新引進金融機構購房補貼;對新引進金融機構高管進行補貼;新引進金融機構的稅收補貼;為金融機構高管子女設立“專項教育基金”;金融信息服務企業形成地方財力部分予以補貼;中介服務業其利潤形成地方財力部分給予財政補貼等。更為重要的是,浦東新區于2005年6月21日被批準為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將使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有可能突破現有的政策體制障礙,獲得巨大發展機遇。
當然,浦東在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方面擁有眾多其它地區不可比擬的優勢,但是由于浦東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配套條件還不夠完善,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在產業化、市場化、專業化和國際化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
浦東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還面臨一些體制性障礙,主要是:金融后臺服務機構法人化市場化存在體制障礙、市場準入的限制、外匯監管限制、人才不足的限制以及缺乏接發包專業性服務和必要的財稅政策扶持等,需要通過改革創新加以突破。
三、推動浦東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對策措施與政策建議
(一)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戰略目標
力爭經過5-10年的努力,把浦東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真正發展成浦東現代服務業中的重要支柱產業,為使浦東成為我國金融服務外包創新發展的主要基地之一,成為亞太地區離岸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承包和轉包中心奠定堅實的產業基礎。
通過重點引進國內知名金融機構的銀行卡中心、數據處理中心,國際知名金融信息服務企業、跨國銀行的地區數據處理中心,金融服務外包產業達到一定規模。
配套建設進一步完善,形成符合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需要的交通設施、通訊系統、產業配套完整的現代化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基地以及與之相配套的環境優美、生活設施完善、具有高品位的文化氛圍、適合高科技人才生活與發展要求的現代生活社區。
(二)推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對策措施
1.建設一個基地——上海市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基地
根據國際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趨勢以及上海市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現狀和優勢,建設上海市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基地,這一基地將具備以下四大基本功能:
產業集聚創新功能:集聚金融信息產品的研發與生產,形成國內外金融信息產品的技術創新中心、業務創新中心和運營機制創新中心。
金融后臺服務功能: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后臺核心業務向上海集中,形成國內商業銀行的跨行信息交換中心、國內外各類金融機構的數據處理中心,與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金融前臺服務相呼應,形成完善的金融后臺服務功能。
國際金融服務外包承接功能:承接以歐美為主的國際金融機構數據處理業務的轉移,為上海發展國際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揮示范作用,促進上海成為國際性的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接發包中心。輻射帶動功能:通過整合浦東的金融服務資源,以張江為核心樞紐,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帶動上海乃至長江三角洲地區服務外包產業和其他現代服務業的發展,進而推動上海和長江三角洲地區的產業升級。
2.搭建一個平臺——金融服務外包專業服務平臺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專業化服務”的指導方針,搭建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平臺。這個公共服務平臺將提供四大服務。
項目服務:主要是為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提供技術、市場、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服務。
人才服務:適應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對專業性人力資源的需求,搭建人才服務平臺,旨在為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提供人力資源庫。
投融資服務:根據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對資金的需求,搭建投融資平臺,構建由市、區以及張江集團公司共同組建的“上海市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解決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資金問題,確保重大項目和功能項目的引進。
政策咨詢服務:重點是為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提供產業政策、融資政策、財稅政策咨詢服務。同時,制定適應國際金融服務外包發展需要的行業技術標準,建立和完善外包服務企業的資格審查和信用評級制度,制定合理完善的服務商市場準入機制,構建規范的行業發展平臺,促使金融服務外包產業規范健康發展。
3.發展七大類(6+1)業務
根據目前浦東現有的條件和優勢,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應積極發展金融數據處理和災備業務、銀行卡業務、客戶服務、財務和會計服務、營銷服務、營運業務以及研發設計等七大類(6+1)業務。
金融數據處理和災備業務:以中國人民銀行的支付系統災備中心和征信管理中心為核心,積極引進各大金融機構的災備機構和建設中小金融機構災備共享平臺,發展災備業務;引進國內外重要金融機構的數據處理系統,發展包括清算、結算、金融基礎數據庫、客戶數據管理中心等業務,發展以數據集中為特征的各類金融機構的信息處理業務等。
銀行卡業務:以中國銀聯銀行卡跨行網絡數據交換中心為核心,引進國內外具有競爭力、名列前茅的銀行卡中心,發展信用卡的流轉業務(收單、信息轉接、資金結算等)和市場拓展業務(發卡、客戶信息管理等);力爭成為國內最重要的銀行卡后臺數據處理中心之一。
客戶服務:客戶服務是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一項重要業務之一,是一個低成本、高回報收集客戶信息的渠道,一方面它通過電話、傳真、E-mail、短信等多種途徑主動為客戶服務;另一方面它在內部管理功能上,通過知識庫管理對金融范圍內的業務、信息、資料、政策等內容進行采集、審核、歸檔、,通過工作流程系統實現包括咨詢、投訴、業務申請、預約、外撥、知識等在內的信息流轉,從而在客戶業務處理、主動式服務、內部管理和整合服務渠道等多個方面得到全面優化。隨著高科技的運用,金融服務外包呼叫中心,將改變傳統的服務方式,引入視頻技術和多媒體技術,實現多媒體綜合服務,使呼叫中心在功能上發生質的飛躍。
財務和會計服務:打造金融服務外包財務和會計服務,其目的專注于金融服務的核心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資金業務及結算業務處理,兼顧支付控制和風險管理及總賬會計核算。同時,核心平臺提供相應的數據處理、分析和挖掘功能,提高金融財務服務業務管理和服務能力。
營銷服務:建立金融營銷服務是適應現代金融服務外包的需要,是為確保金融營銷工作順利進行和既定營銷目標實現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金融服務營銷理念的建立及營銷文化的形成、金融營銷戰略和營銷目標的制定,營銷業務流程的完善與再造、統一的市場定位和營銷策略、差別化的營銷和服務機制、產品創新機制、綜合量化的考核機制、信息共享機制、資源配置機制、風險控制機制等一系列業務。
營運業務:建立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營運業務,業務范圍涵蓋金融服務外包業所包涵的核心業務和非核心業務,主要功能是對外承接外包業務,同時將所承接的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分拆、集成和轉包。
研發設計:根據金融服務外包市場的發展變化,不斷設計金融服務的新產品、新服務,以適應國際金融服務外包市場專業化、精細化、多樣化發展的需求。
4.組建金融服務外包聯盟,承接離岸金融服務外包業務
上海要建設國際金融中心,需要大力開拓金融服務外包業務,把大量國際金融后臺業務吸引到上海。通過組建金融服務外包聯盟,承接離岸金融服務外包業務,內容涵蓋金融數據處理、信用卡數據處理、貸款數據處理、金融數據分析、客服業務以及開展金融服務外包論壇等等,推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支持浦東發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的政策建議
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于支持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相關財稅政策的意見》、《關于促進上海服務外包發展的若干意見》、《上海市促進張江高科技園區發展的若干規定》、《浦東新區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財政扶持意見》、《“十一五”期間張江高科技園區財政扶持經濟發展的暫行辦法》、《上海市張江高科技園區“十一五”期間扶持軟件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等文件,結合張江高科技園區特別是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第一,聚焦上海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支持基地產業化、市場化、國際化、專業化的定位,著眼于發展中高端的金融服務外包業務。支持基地引進發展銀行卡業務、數據業務、客服業務、財務服務業務、銷售業務、營運業務和研發設計業務,努力把上海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建成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化示范基地,形成產業規模大、競爭優勢強、經濟效益好、品牌效益高的產業集群,使之成為國內發展金融服務外包市場的主要試驗田和集聚地,成為上海建成亞太地區離岸外包業務承包和轉包中心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建立第三方服務平臺,為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提供人才服務、政策咨詢、知識產權咨詢服務、項目接發包、投融資等市場化社會化服務,政府對服務平臺建設和營運費用給予資金補貼,對使用平臺服務的企業給予經費補貼。
第三,將張江高科技園區的優惠扶持政策延伸到上海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即凡入駐上海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的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經認定后享受張江高科技園區的優惠政策,并進一步營造有利于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政策環境。
第四,擴大市場準入,鼓勵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的設立和發展,對從事金融服務外包業務的國資、外資和民營企業在注冊登記和市場準入上公平對待,給予支持和便利。工商部門可在企業的經營范圍內,寫上“從事金融服務外包業務”。對涉及增值服務的金融信息企業,允許不同所有制企業經營金融服務外包業務。對外商獨資從事離岸金融外包業務的企業實行備案制或放寬審批權限。
第五,建議將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列入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目錄,同時建議浦東新區政府牽頭,聯系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監管機構,建立金融服務外包行業協會,制訂金融服務外包的行業標準,推動金融服務外包產業健康規范發展。
第六,對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給予財政扶持。對從事金融服務外包的企業經認定后享受財稅優惠政策。對所認定企業的營業收入實行免稅;利潤總額所得稅按照15%的比例征收;對企業的研發經費給予一次性補貼;從事數據中心等金融服務外包企業進口自用設備,免除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第七,為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提供人才保障。支持企業境外引進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級技術人才,對其引進的海外高端人才實行安置補貼,同時實行“一次審批、多次有效”的出入境便利措施;對高端人才的個人所得形成的地方財力給予獎勵補貼;鼓勵歸國留學人員到金融信息服務產業基地創業,政府在稅收減免、資金扶持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第八,完善融資服務體系。建議由浦東新區政府牽頭,設立扶持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專項基金如種子基金、產業發展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扶持金融服務外包企業發展;針對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接發包項目,完善融資服務體系,提供投融資服務,如通過政府中小企業擔保、銀行資金、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等形式為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提供所需資金;建立支持創業企業上市的綠色通道。利用國家將推出創業板的契機,積極支持金融服務外包創新企業上市,為金融服務外包創新企業融資創造新的機會。
第九,鼓勵內部服務機構法人化市場化。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有關監管部門的支持和規范下,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把從事非核心業務的后臺服務、IT服務和業務流程的有關內部機構轉變為法人關聯公司或外包給服務提供商,并鼓勵金融服務外包第三方服務的市場化發展。率先落實銀監會的指導意見,鼓勵金融機構內部后臺服務中心、營運中心、數據中心等部門的法人化市場化,對法人化市場化的機構在用地、財稅優惠、平臺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