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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立足鐵路站段物資管理現狀,分析查找了站段物資管理基礎薄弱的主要原因,提出了強化站段物資管理基礎的建議措施。
近年來,國鐵集團提出“大統籌、大平臺、大監管”的物資管理改革發展要求,通過強化物資采購預算管理,大力推進物資集中采購、聯合采購,創新配件中心庫存管理模式,開展物資清查,建成存量物資網并投入運用,鐵路物資管理水平得到顯著提升。然而,隨著鐵路快速發展和經營管理要求不斷提高,對物資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站段物資管理基礎薄弱的問題不斷凸顯,已成為制約鐵路物資高質量發展的瓶頸,影響物資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亟需引起高度重視并盡快予以解決。
1站段物資管理基礎薄弱的主要表現
1.1站段物資管理職責有待全面落實
1.1.1物資管理職責在站段層面未全面落實。根據國鐵集團、集團公司物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站段物資管理職責主要包括12個方面的具體事項。而一些站段將站段物資管理職責簡單等同于物資采購供應職責,未全面進行分解落實。如集團公司公布的站段物資管理職責為“開展物資消耗定額、儲備定額等基礎管理工作”,國鐵集團存量物資網運用管理辦法明確此項職責屬于專業部門,站段未將該項職責落實到專業部門或簡單認為此項職責屬于物資管理部門,致使工作難以有效開展。1.1.2物資管理職責在物資部門內部未全面落實。站段物資管理內容涉及預算管理、采購管理、倉儲配送、應急管理、報廢物資、質量管理、價格管理、信息管理、供應商關系、監督管理等主要內容。長期以來,站段對于日常采購供應職責較為重視,發現供應不及時,站段領導會出面協調、解決,物資部門也能夠將該職責落實到位。但對于日常物資管理研究分析、專項工作、新增工作任務等,站段領導關注不多,未全面落實到位。主要體現在日常分析不深不透,未能及時準確發現問題,采取對策;物資清查、供應商評價、信息系統新增功能全面應用等專項工作存在拖延、應付現象。
1.2物資管理工作質量有待全面提高
1.2.1物資采購預算和需求計劃方面。由于“業、財、材”融合不夠,物資采購預算存在編制質量不高,預算與執行情況偏差較大等結構性問題。物資需求計劃審核不嚴,存在錯報、漏報、重復提報現象;未及時提報需求計劃造成供應緊張;提報物資數量超過實際需求,造成采購物資長時間無消耗;物資需求計劃取消后溝通不及時,繼續進料造成閑置。根據《國鐵集團物資部關于2021年三季度物資管理業務指標監測情況的通報》(物運監函〔2021〕56號),全路自2021年一季度采購后至9月底無消耗的物資高達15060萬元,占一季度總采購金額的5.64%。1.2.2物資采購方面。物資采購方案內容不完整;采購方式選擇不合理,非公開采購方式選擇理由不充分;采購評審不認真;物資采購合同簽訂及變更不規范;委托采購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1.2.3倉儲管理方面。未按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對新型裝備和配件缺乏內在質量驗收能力;物資驗收不及時或記錄不齊全;倉庫物資未按規定存放;庫存物資存在接近或超質保期現象;退料制度執行不到位,存在賬外料風險;現場個別物資賬實不符,與賬實動態一致要求還有差距;閑置物資未得到及時有效處置。1.2.4報廢物資處置方面。現場報廢物資回收不及時;沿線分散報廢物資集中回收有難度,集中回收成效不明顯;回收報廢物資未按規定點收入賬;報廢物資處置效率有待提升;報廢物資現場監裝發運環節失控;報廢物資處置資料不完整。
1.3物資管理保障體系有待全面加強
1.3.1供應商評價方面。站段對供應商履約能力以及產品質量問題口頭反映比較多,但反映的問題不夠具體,開展供應商評價的站段不多;對應評價的供應商未進行評價或評價不及時、不準確。1.3.2價格管理方面。站段自購物資采購價格差異較大,套用編碼、計量單位未換算等差錯較多,存在物資采購價格虛高現象。采購價格控制、價格調整機制尚未建立,價格監督不到位。1.3.3信息系統應用方面。物資管理信息系統數據不完整,主要是設備類采購合同未錄入系統、報廢物資未全部錄入系統、少數材料未納入物資管理信息系統核算;系統數據質量有待提升,主要包括供應商名稱差錯、編碼選擇錯誤、數量及價格錄入差錯、采購方式錄入錯誤等;系統應用登錄、結轉不及時,主要包括存量網登錄未達標、系統結轉不及時、非活躍用戶比例過高、密碼修改不及時等。
2站段物資管理基礎薄弱主要原因
站段物資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同現階段物資管理工作量增加、質量要求高的矛盾十分突出,不能適應當前物資高質量管理要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站段物資管理定位不準確
長期以來,站段對物資管理定位受傳統計劃經濟中物資短缺影響,以及物資管理在站段安全生產中的作用,大都立足于“保供”,普遍存在重采供輕管理的現象,對于物資管理中庫存管理、質量管理、成本因素關注相對較少,涉及物資質量、庫存管理、降低成本等的管理措施得不到應有重視,對物資管理的企業管理屬性定位不準確,對確保物資質量,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以及物資管理在廉政風險防控方面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
2.2站段物資管理組織機構、人員隊伍不適應
2.2.1機構設置不合理。集團公司站段物資管理機構設置方面,各機務(機輛)段設設備物資科,各車輛(動車)段設材料科,各工務、高鐵段設材料科,集團公司僅3個系統設置相對獨立的物資管理機構。從機務、工務系統物資管理部門科室職責來看,除了承擔物資管理職責外,還承擔站段設備管理、信息化、養路機械、軌道車管理等非物資管理職責。各車務、貨運、客運、供電、電務、房建段均未設置專門物資管理機構,而是將物資管理職責納入辦公室等綜合管理部門。2.2.2人員管理方面。站段物資管理人員配備方面,除少數站段由一名副科職及以上干部具體負責物資管理工作,多數單位由一般干部具體負責物資管理工作,管理力量相對薄弱。如某供電段將物資管理職責制度劃歸經開部,僅安排一名從事生產崗位管理的工程師負責物資管理工作。站段物資管理人員隊伍素質方面,主要存在專業知識欠缺、結構不合理等問題。近幾年,集團公司招聘大學畢業生主要為鐵路相關專業學生,鮮有物資管理相關專業畢業生,源頭上缺乏新生力量。根據國鐵集團通用工種管理要求,不再新增職工,將29周歲及以下的職工調回主要生產崗位,導致年輕物資管理人員流失且新增受阻,人員隊伍結構老化更加嚴重。物資管理人員能力不足,主要表現為缺乏現代企業管理知識、信息系統應用能力達不到相應要求。反映在物資管理重點工作,尤其是針對一些新的物資管理要求,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也缺乏做好做到位的能力。站段物資管理人員崗位工資偏低,和當前物資工作精細化管理要求高、任務重、時效性強等要求不匹配,同時和站段內部其他崗位相比明顯不平衡。站段物資人員的崗位沒有被納入職業技能培訓、比賽范圍,缺乏職業上升通道。
2.3物資管理基本制度執行不到位
2020年國鐵集團上海審計特派辦對集團公司物資清查進行專項審計,指出集團公司站段存在未建立或未細化部分物資管理制度、收發料制度未得到有效執行、未執行“假退料”制度或制度執行不到位、未嚴格落實“有權領料人”制度、對盤盈物資領用后未及時列賬、物資信息化管理不規范、未提賬單物資管理不規范等基礎管理薄弱問題。從集團公司開展的各類檢查中發現,站段物資管理還存在基本管理制度沒有執行到位的現象,如需求計劃、采購管理、倉儲管理、報廢物資管理等。而物資入庫價格的明顯差異,不僅反映出信息系統數據質量問題,還反映出物資入庫、核算、出庫等一系列內部控制措施流于形式,暴露出相關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2.4站段物資管理人員主要精力專注于物資管理
受站段物資管理人員持續偏少的影響,加之近年來對物資管理要求越來越高,包括物資公開采購、報廢物資處置、物資清查及存量網應用、國鐵采購平臺、國鐵商城應用以及鐵路物資管理信息系統新增功能等,站段物資管理人員缺乏的問題更加突出。受供應鏈不穩定影響,進口物資供貨周期較長且不穩定,國內供應商受環保及產能限制等因素影響,供貨能力存在波動,物資供應及時性受到干擾。在此情況下,站段物資管理人員主要精力用于日常采購、供應,忙于各類事務性工作,無暇抓基礎、抓管理。
2.5物資管理支持保障體系作用發揮有待加強
對供應商因供應能力不足以及產品質量差異而未按規定履約的問題,未及時進行評價,違規供應商未得到應有的處罰,造成供應商對及時按質履約重視不夠,影響站段正常采購供應秩序。一些站段編碼使用不規范,干擾正常采購,造成基礎信息不準確,統計分析不到位,不能及時發現采購、價格異常等信息,相關問題不能得到及時處理。一些站段物資管理信息系統使用不全面、系統數據差錯未能被及時發現并修正,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失真,影響物資管理輔助決策。受集團公司管轄范圍大、人員少的限制,日常監督檢查開展覆蓋面不足,對站段物資管理的指導幫助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
3夯實站段物資管理基礎的建議
3.1準確把握站段物資管理定位
站段要立足集團公司建設一流現代運輸企業目標和排頭兵定位,樹立強烈的責任心、事業心,聚焦物資管理高質量發展要求,圍繞供應保障、安全質量、整體效益、廉政風險等方面的要求,全面規范管理,落實物資管理職責。要根據國鐵集團、集團公司物資管理新要求,結合運輸生產經營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3.2建立適應物資管理發展要求的人才隊伍
站段要根據物資管理定位和目標,落實關于鐵路運輸站段行政管理部門機構編制的指導意見,建立與站段物資管理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議在尚未獨立設置物資管理機構的電務、供電段設置材料科;其他站段應明確一個職能部門承擔物資管理職責,同時確定一名副科職干部負責站段物資管理工作,并根據工作量配齊物資管理人員。加大物資管理人員培訓力度,特別是對物資管理短板的針對性培訓,不搞大水漫灌,多舉辦一些提高站段物資管理基礎的培訓班,提高培訓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物資管理人員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同時建立物資管理人員評價、考核、獎勵機制,促進物資管理人員發揮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3.3明確物資管理基本制度并嚴格執行
集團公司加強對站段物資管理制度的頂層設計,相關制度應具有可操作性,減少需站段細化完善的內容,站段側重于制度執行。加強對站段物資管理基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涉及基本制度執行情況的要列出清單,加大監控力度,將執行情況納入監督檢查和物資管理績效評價范圍。
3.4確保站段物資管理人員主要精力用于物資管理
統籌集團公司、站段物資管理力量,合理劃分兩級物資管理權限,適合集中的職能逐步上移。加大物資集中采購力度,形成以國鐵集團、集團公司兩級集中采購為主,站段采購為輔的鐵路物資采購供應格局。站段只從事零星物資采購、電商采購和應急物資采購,讓站段從物資采購中解放出來,將更多精力用于物資基礎管理。優化國鐵電商采購流程,減輕站段在電商采購方面的工作量。探索優化國鐵電商采購范圍、比價流程、配送、集中結算等,實現國鐵電商采購物資高效、價廉。加強物資供應保障能力建設,有效管控供應鏈波動風險。完善動車、大功率機車配件中心供應模式,擴大供應商管理庫存范圍,提高站段重要物資供應保障能力,如對機車柴油、大型養路機械配件、道岔配件等實施供應商管理庫存。
3.5充分發揮物資管理支持保障體系作用
按照國鐵集團、集團公司物資監督檢查辦法要求,全面組織開展物資監督檢查,檢查問題留有記錄,閉環整改,舉一反三。重點通過物資管理信息系統數據監測和分析,及時發現薄弱環節,精準實施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潛在問題并排查整改。通過信息系統采購訂單拒簽,倒查需求計劃、供應商履約能力。通過價格異議情況分析物資代碼使用不規范、采購價格虛高等問題。在做好監督檢查的同時,發揮上級物資管理部門業務指導、幫助作用。
3.6建議國鐵集團、集團公司提供支持
3.6.1加強物資管理頂層設計。增強物資管理制度可操作性,加大直發站段文件數量,減少層層制定實施細則的數量。集團公司加大對站段主要物資管理制度質量把控,避免因站段對上級文件理解偏差,出現制度性錯誤。3.6.2統籌制定物資管理崗位作業指導書。目前國鐵集團物資管理體制相對統一,已具備建立全路統一業務流程的條件。建議國鐵集團或集團公司根據物資管理業務發展需求,制定統一的崗位作業指導書,明確各環節工作流程及基本要求,方便一線物資管理人員使用,減少因人員調整、業務技能差異等對物資管理工作質量的影響。3.6.3拓展物資管理人員職業上升通道。推動優化物資人員隊伍結構,加大物資管理專業人員招錄和各類培訓、比賽、評優評先力度,為物資工作實現高質量發展奠定人力基礎。
作者:陳霄 單位: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