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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類學是文化人類學的一門分支學科,它誕生于20世紀40年代,以福蒂斯(MeyerFortes)和埃文斯—普里查德(E.E.Evans—Pritchard)《非洲政治制度》(1940)一書的出版作為標志。半個多世紀以來,政治人類學這門學科的發展十分迅速,出現了多種理論和方法并存的局面。參與這方面研究的學者與日俱增,其理論范圍也在不斷拓展。然而,長期以來,政治人類學者在一些基本的問題上,卻一直沒有比較一致的看法,以致這門學科的研究也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本文擬根據這門學科的研究現狀,對政治人類學的學科界定、方法論等問題進行探討,并就如何開展有中國特色的政治人類學研究提出初步的構想。
對政治人類學的界定
人類學關注政治問題,始于19世紀末期。人類學家基于他們對“異域”社會的特殊了解,試圖運用文化進化論,建構國家制度的演化模式。當時,政治人類學還只是作為“整體人類學”的一部分。20世紀40年代,福蒂斯和埃文斯—普里查德等英國功能派人類學家在非洲考察政治組織時發現,傳統的政治學對政治制度的分類僅適用于結構業已高度復雜化的社會,而對于他們在非洲所發現的從群隊到原始國家等形態極不相同的政治制度,根本無法適用。于是,他們在《非洲政治制度》一書中提出了一種新的政治制度的分類法。這種新的政治制度的分類方法,簡單地說,就是把非洲的政治制度分為兩種:一種擁有中央集權的權威和司法體制(原始國家),另一種則沒有這樣的權威和體制(無國家社會)。盡管這種分類過于簡單化,但它奠定了政治人類學的理論和方法論基礎,標志著這門學科的正式誕生。
政治人類學研究是從對政治制度的分類入手的。但是,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以及受到其它社會科學尤其是政治學的影響,60年代以后,政治人類學已不再局限于靜態地討論政治制度的類型,而是轉向對政治過程和政治行為的動態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了過程論、行為論等諸多理論流派,呈現出百家爭鳴的局面。與傳統政治學研究相比較,政治人類學研究有兩個主要特征:首先,它試圖超越特定的政治經驗和理論,而建立一種帶有普遍性的政治行為科學,以尋求人類的各種政治行為在不同歷史和地理環境下的共同性;其次,它是文化人類學的一門分支學科,主要致力于描述和分析與原始社會有關的政治制度。
這兩個特征的概括,只是對20世紀80年代以前的政治人類學的一個粗泛界說。當今的政治人類學研究已不能考慮這些邊遠的原始社會與我們的現代社會之間日益緊密的相互依存關系,不能不考慮影響傳統政治制度和政治過程的轉型問題。和人類學的其它分支學科一樣,政治人類學也被吸引去探索當代世界的種種政治難題和現代國家框架內權力體制的運作,以及可能引起這種權力體制破裂的危機。
美國政治人類學家朗納德·科恩(RonaldCohen)提出,政治人類學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對政治的定義——其中包括對政治過程和政治行為的定義以及對不同情況下政治行為性質的討論;(二)對政治制度的定義——解釋政治制度的特征;(三)對人類歷史上所創造的各種政治制度的產生和發展的研究;(四)對政治制度和政治行為的制約性的研究;(五)探討政治制度對個人和文化的影響;(六)對現代化之前的政治制度和之后的政治制度的比較及相互影響的研究。
科恩基本上概括了政治人類學研究的主要內容。從中可見,所謂政治人類學就是對政治現象和本質的文化人類學探討。不過,政治人類學所研究的“政治”與政治學家所說的“政治”在含義上并不完全相同。在政治學中,所謂“政治”就是指以政府和國家為模式的政治體制。在這些社會中,有著復雜的文職部門、層疊的官僚機構和森嚴的等級制度。而在政治人類學所側重關注的邊遠社會或“異域”社會中,大多數還沒有形成這樣的政治體系。在這些社會中,內部秩序的維持、領土權的保證、權力的分配、有關團體行動的決策等政治因素無一例外地都存在,但找不到政府,也沒有國家;權力體制的運作是在氏族、部落或酋邦范圍內,透過家族、親屬關系和宗教禮儀等來實現的。換言之,政治人類學家所使用的“政治”概念其含義要比在政治學中的廣泛得多。
在政治學研究的現代社會中,政治有其明確的范圍,政治與非政治之間界限分明。而在政治人類學研究的傳統社會中,政治與親屬關系、婚姻策略等交織在一起,人們很難將政治現象與其它社會現實區分開來。所以,人類學家在對“政治”下定義時,所面臨的困難要比政治學家大得多。根據巴朗迪埃(GeorgeBalandier)的歸納,人類學者主要從四個方面給“政治”下定義:(一)從空間方面,把政治與一定的領土結合起來,認為在界限分明和自成一體的空間內的組織系統就是政治的范圍。例如,馬克斯·韋伯。(二)從功能方面,認為政治活動的功能就在于保證社會內部的合作、防止外部侵略和維持社會的穩定。例如,拉德克里夫—布朗。(三)從政治行為方面,主張如果一定的社會行為試圖控制或影響公共事務的決策,那么這個社會就存在政治行為。政治行為體現了團體和個人之間的競爭關系。例如,斯沃茲(Swartz)、特納(Turner)和圖登(Tuden)。(四)從政治制度的特征方面,即根據一定社會中各個不同結構之間的關系來確定政治,提出所謂政治就是在一個統一的社會中,一種結構支配其他結構的權力關系。例如埃文斯—普里查德。在這諸多定義中,由斯沃茲、特納和圖登所提出的定義——政治是一個團體的成員為實現公共目的而使用權力的行為過程——最為著名,其原因不僅是因為它清楚地說明了政治所包含的三個要素:權力、決策和公共目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將政治視為一種動態現象,視為一種“過程”,從而把政治從以系統概念為核心的靜態分類方法中擺脫出來。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在現代政治、經濟和文化的沖擊下,世界各個不同地區之間的關系不斷緊密。由于技術和經濟間相互依存的日益增強,全球化已成為20世紀后半期最突出的一個趨勢,處在邊遠地區的原始社會發生了急劇變化,現代國家在這些原始社會的文化和結構變遷中扮演著特殊的角色。這種新的變化不僅拓寬了經驗性的研究領域,而且提出了一系列有待解答的問題,從而促使政治人類學開始對傳統政治的變革過程做深入的經驗研究,并引發政治人類學對以往的研究概念和研究方法重新進行思考。
另一方面,由于受現代政治、經濟、文化的沖擊,早期人類學家所研究的傳統政治制度正在逐步走向衰亡。在這種形勢下,政治人類學也涉足對現代社會的政治制度的研究。與政治學不同的是,政治人類學比較關注小范圍的政治活動,以及在政治活動中起重要作用的一些社會文化因素方面。具體地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首先,在正式的政治組織中起作用的一些非正式的政治團體,這些團體建立在社會階級、經濟利益等基礎之上;其次,政治組織、個人和周圍環境三者之間的關系。由于政治人類學以文化人類學為理論基礎,把政治現象放到社會和文化錯綜交織的復雜環境中進行考察,探討社會文化制度對政治活動的影響,其視野比政治學更為廣闊,同時又有深入細致的參與觀察法保證其研究的相對準確性和客觀性,所以比政治學更適合于進行這方面的研究。
人類學對政治問題的研究,打破了政治學壟斷這一研究領域的局面。雖然人類學研究政治更多地關注的是邊緣而非中心,更偏愛的是鄉村社區或城市社會中小規模的政治團體,但是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對政治學研究范圍局限性的彌補,看作是研究貫穿于人類社會所有各個發展階段的政治制度和政治過程所作的努力。政治人類學的這種研究,有助于我們探尋政治行為的根源及其在各種社會中的表現,進而在此基礎上總結出政治的本質和政治發展的一般規律。鑒此,我們可以將政治人類學界定為:運用文化人類學的理論和方法,對各種政治制度和政治行為進行研究,從而總結出政治的本質和政治發展的一般規律的科學。概括地說,政治人類學就是關于政治的人類學。政治人類學方法論
在政治人類學誕生以前,政治學就已形成了其有顯著特色的研究方法。傳統的政治學主要集中于對政府的正式機構和與此相關的法律和憲法文件的研究,所使用的是國家、政府、主權、聯邦制和立憲政體等基本概念,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各種文件——憲法、條約、法令、官方備忘錄以及少量的投票統計數據。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由于受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學科的影響,政治學廣泛借鑒和采納了其它學科的研究方法,不斷拓展其研究范圍,從而形成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行為主義革命”。但無論政治學的研究方法發生什么樣的改變,有一個主要的特征是沒有改變的,即政治學者始終只關注政治權力的研究,包括權力的分配、組織、操作及其斗爭等,而忽略了更廣泛的社會文化系統對政治的影響,在政治與非政治之間預先設定了一條涇渭分明的界限。
政治人類學則不同,它反對主要依賴各種文獻材料,而是把根扎在田野調查之中,運用人類學傳統的參與觀察法,揭示各種政治制度之間的本質差異以及政治過程在不同的社會中是如何展開的。另一方面,它反對把政治作為一個孤立的領域來看待,而把它視為以文化為模式的各種社會活動的結晶,放在作為整體的社會文化體系中加以考察,從而可以使我們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政治。
政治人類學的研究方法,歸根結底就是人類學的參與觀察法,這是政治人類學的立足之本。在其理論分析的過程中,政治人類學除了采用既有的一些人類學研究方法之外,又隨著不同發展階段研究重點的變化,形成了一些獨特的研究方法。綜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1.起源分析法。這種方法側重于研究原始社會中各種政治關系和政治活動的起源、原始國家的形成過程、血緣社會向政治社會轉變的動因、不平等的起源、約束力的起源、規范的形成等等。早期的人類學者一般都采用這種政治分析方法,但由于缺乏足夠的資料和證據,他們的觀點難免落入臆想和猜測。后來的人類學者如莫頓·弗雷德和馬文·哈里斯等人立足考古學的證據,探討國家社會的演化過程,取得了相當的成果。例如弗雷德關于原生國家和次生國家的區分,就引起了學術界的普遍關注。
2.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來源于英國的功能學派,創始人是拉德克里夫—布朗和馬凌諾夫斯基。這種方法不關心政治的起源和性質,而把社會視作一個有機的整體,研究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動在社會整體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一些社會文化因素在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動中所起的作用。在政治人類學研究中,功能分析法很少單獨運用,而是被作為進行類型分析的基礎,因為它雖然有助于界定各種政治關系和政治制度,但卻無法說明政治現象的本質。
3.結構分析法。這種方法主要受拉德克里夫—布朗社會結構論的影響,致力于探討原始社會中政治關系和政治活動的結構模型。使用這種分析方法的政治人類學者認為,政治關系和政治活動是表現個人和團體之間權力關系的形式,政治結構和其它一切社會結構一樣是一種抽象體系。這種方法所要做的就是梳理政治體系中各個不同要素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然后建構這個政治體系的結構模式,籍以對這個政治體系作出說明。結構分析法和功能分析法都是政治人類學創立初期通常采用的方法。
4.類型分析法。這種方法建立在功能分析和結構分析的基礎之上,把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結構的體系歸為一類。政治人類學研究首先就是從類型分析入手的,首倡者是埃文斯一普里查德。它側重于確定原始社會制度的類別,并對各種政治形式、政治關系和政治活動進行分類。例如,將各種原始社會分為有政治體系的和無政治體系的兩類,或者將政治體系分為中央集權和非中央集權兩類,或者分為政治充分分化和政治不分化兩類。各種分類的標準不同,有的屬于描述性分類,有的屬于演繹性分類。他們想通過分類來確定各種不同原始社會之間的關系,以及原始社會與現代社會之間的關系。
5.術語分析法。這種方法是政治人類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而形成的一種方法,它側重于對政治人類學所使用的一些專門概念進行界定。政治人類學在研究中遇到許多現代國家社會所沒有的特殊范疇,因而必須確立一些專門的術語來表述這些范疇,以說明原始社會中政治活動和政治關系的性質,同時為政治人類學研究提供一套概念工具。政治人類學所界定的術語包括武力、權力、權威、競爭、合法、支持、行政等等。此外,這項研究還包括怎樣用合適的語言來翻譯和表述異域社會所特有的政治概念。
6.過程分析法。這種方法由斯沃茲、特納和圖登首先提出來,它反對對政治體系作靜態的結構—功能分析,主張對政治活動的過程包括對政治變遷、政治黨派和政治策略等作動態的歷時性分析,認為只有在動態的過程中才能真正揭示和說明原始社會的政治關系和政治活動。過程分析方法的引入,導致政治人類學研究發生一個極為重要的變化,即從對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動的結構——功能分析,轉向對政治過程和政治行為的動態分析。
7.行為分析法。這種方法是過程分析法的深化,它側重研究原始社會中的個人或小團體是如何操作文化特別是象征體系來獲得權力、保持權力和作出決策的。最早運用行為分析法的是特納,他在《一個非洲社會分裂和延續》(1957)一書中,通過對一個特定的個案的分析,揭示出政治競技場中的個人是如何操作社會的規范和價值體系的來競爭政治權力的。與過程分析法相比較,行為分析法更為深入、具體,所關注的政治活動范圍更為狹小。
此外,當代政治學采用的一些新方法也被政治人類學所借鑒,系統論、博弈論在政治人類學領域中也得到廣泛的運用。熵、信息、正反饋、負反饋、系統的自我發展和自我維持等概念在一些政治人類學著作中比比皆是。例如喬利((Jolly)和普洛克(Plog)在對墨西哥的原始民族社會所做的系統論研究中提出,在特定的情況下,人口增長可以成為原始的刺激,向均衡的系統施加壓力,從而引起系統的變化。面對來自人口增長的壓力,系統可以有多種選擇:通過殺嬰或其它文化手段來減少人口,一部分人向新的地區移民,或者提高生產力等等。在這些選擇中,只有最后一種選擇會導致國家的形成。系統要做出這一選擇,還需要多方面的外部條件,如耕地、氣候、心理、文化等因素。作出選擇之后,其結果就會向系統做出反饋,導致系統的分層、分化和中央集權化,等等。三、開展中國政治人類學研究的構想
盡管政治人類學的研究領域接近政治學,但是它的發展超出了政治學的范圍,而形成為一個特殊的研究領域。它把注意力主要集中于原始社會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行為,運用文化人類學的理論和方法,發展出一種比政治學更為廣泛的比較研究。可以說,政治人類學的研究范圍涵蓋了人類社會所有各個階段的政治關系和政治活動。在我國,政治人類學研究尚屬空白。無論從基礎理論的探索抑或現實需要的角度來說,都要求我們開展對政治制度和政治行為的人類學研究。一方面,從文化人類學的角度研究政治現象,可以在政治學研究的基礎上,豐富我們對政治的理解,幫助我們深入了解政治現象的復雜性、政治制度的差異以及政治的本質特征;另一方面,政治人類學研究可以加深我們對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舉措的理解,從而進一步促進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建設。
就筆者個人的看法,我國在開展政治人類學研究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第一,要正確對待西方政治人類學的各種流派和理論。對于西方的這些流派,我們既不能全盤接受,也不能一概否定,而是要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方法,結合我國國情,認真地加以研究、分析,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為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人類學體系服務。事實上,西方的政治人類學理論流派為我們提供了一些極富啟發性的思想方法,如功能分析法、結構分析法、過程分析法和行為分析法等等。只要我們將其置于馬克思主義的總體指導下,就可以充分吸收其合理因素,正確地加以運用,從而豐富我國的人類學研究。
第二、要立足本國文化傳統的研究。西方政治人類學的發展,同樣經歷了一個從他國、他民族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動的研究轉向本國、本民族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動研究的過程。我國由于受多方面條件的限制,不可能全面地開展對他國、他民族政治的研究,這就要求我們把目光集中在國內,充分發揮各種優勢,開展對本國各民族傳統政治制度和政治活動的研究。在我國,地方政治是一項極有價值的研究內容。在地方政治尤其是村落政治中,基于血緣關系的權力構成至今仍然在我國很多農村地區的權力結構中居于主導地位。家族性構成了傳統村落政治的最顯著特點。宗族作為一種世系群組織,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統治中起著獨特的作用,而我國從政治角度對以宗族為核心的地方政治的研究只是在十多年前才開始,而且還十分薄弱。研究中國的地方政治特別是村落政治,可以充分發揮政治人類學的長處,彌補政治學研究在某些方面的不足。
第三,要把田野調查和文獻資料的研究結合起來。西方文化人類學自誕生以來,所研究的主要是沒有文字歷史或僅有很少文獻資料的亞、非、大洋洲與拉丁美洲的原始社會,所以它所發展出來的一些理論和研究方法,很多都是缺乏歷史深度的。而在我國,自古就有歷史記載的傳統,各種史籍汗牛充棟。如果我們照搬西方的研究方法,而忽視文獻資料的利用,不顧及歷史的研究,中國的政治人類學研究就會步入歧途。我們應該在深入細致的田野調查的基礎上,掌握第一手材料,并結合文獻資料,開展自已的研究,才能真正建構有中國特色的政治人類學體系。
第四,應該和政治學者攜起手來,合作進行研究。我國的政治學者在開展對中國傳統政治制度的研究方面,已作了大量的工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人類學工作者應該引以為鑒,并發揚光大。另一方面,政治人類學發展的經驗告訴我們,政治人類學與政治學這兩門學科是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許多政治學者同時又是政治人類學者,他們對政治學涉及的但又不屬于自己研究范圍的方面諸如禮儀、象征等產生了越來越大的興趣。政治人類學者和政治學者攜手合作,相互借鑒對方的研究成果,取長補短,必將大大促進這兩門學科的發展。
雖然政治人類學研究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許多政治學者仍然認為政治人類學不能算是一門真正的學科,指責它還沒有形成自己的一套完整體系,研究方法也欠完備,對一些概念的使用還不夠明確。例如,伊斯頓(DavidEaston)就曾經嚴厲批評說,政治人類學尚未真正存在,因為政治人類學者們未能把原始社會中的政治體系同其它體系區分開來,也沒有清楚地確定自己的研究對象,無法清楚地確定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各種結構和行為,沒有了解各種現象的本質和特性,簡言之,政治人類學尚未形成自成一體的理論原則。伊斯頓認為,政治人類學最迫切需要的是確立一種較廣泛的理論認識。
其實,伊斯頓等人完全誤解了政治人類學的性質,他們把政治人類學中最富有價值的東西反倒看成是它的缺陷和不足。在政治人類學所研究的原始社會中,政治活動不可能同親屬關系、宗教、年齡級團、秘密會社等分離開來,因為權力和權威正是通過這些文化制度才得以表現出來。在許多社會中,根本不存在政治學所謂的“政府”,政治活動只是通過非政治的文化制度來表現。闡述這一點,正是人類學對政治研究所做出的特殊貢獻。
政治人類學對政治的研究取得了斐然的成績。今天,不論是在空間上還是時間上,政治人類學都已經打破了自己設下的樊籬。它正在經歷新的發展,反映當代熱門問題。隨著世界政治格局的變化,政治活動區域的進一步劃分和重組等問題日見突出。一方面是區域性政治的強化,另一方面卻是傳統國家政治的削弱。更為重要的是,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凸顯出來,即在特定的政治范圍和權力制度內部存在著的跨文化關系、文化混雜和文化多極現象。例如,歐盟的出現所引發的關于在超國家的制度模式下政治從屬關系和政治認同的新問題。這些都是人類學研究的問題。政治人類學通過對這些問題的研究,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在日益復雜的社會文化組織中各種政治制度的變革過程。這是傳統的政治學研究所難以企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