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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藝術源于生活創造、傳遞思想感情,音樂乃藝術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抒情和表現功能,是抒發情感、表現思想的重要藝術工具。本文由此出發,對音樂藝術的抒情性和表現性內容展開了研究,同時簡要分析了其具體的抒情和表現作用。希望能夠在促進大眾更加了解音樂藝術的基礎上,也促進大眾對音樂藝術的自由學習和運用,真正實現利用音樂藝術豐富人的精神生活的目的。
關鍵詞:音樂藝術;抒情性;表現性;研究分析
何為音樂藝術?即利用有組織的音構成某一聽覺意象,以此表達某種獨特情感和思想,并將其以現實社會進行有效融合,以此豐富社會現實生活的一種藝術形式。建設音樂藝術的過程,就是一個塑造情感意象的過程。因此,將音樂藝術進行演繹的過程,就是一個抒發情感、傳遞思想的過程,同時是具有表現性特征的,能夠賦予意象新的生命力。對音樂藝術的抒情性和表現性展開研究,有助于音樂學者和大眾對該藝術形式的深入了解,同時也有助于音樂藝術的可持續創新發展。因此,本文對此展開了研究。
一、抒情性與音樂藝術
情感藝術是音樂藝術的重要內容,也是本文要進行研究的重點。簡單來說,任何一種藝術都具有抒發情感、表達思想的功能,而音樂是這些藝術形式中最能有效抒發情感、社會接受度最高的一部分內容,稱得上雅俗共賞、老少皆宜。這從根本上來說,是因為在面對不同聽眾的情況下,往往存在內容和形式均有明顯差異的樂曲作品,且與聽眾思維結構、年齡層次相符合,這使得抒發情感的針對性和靈活性均高于其他作品[1]。再者,聲音也是最能傳遞情感的一個工具,在聲音的語調變化中,我們往往能夠清晰感受到情緒的不同,從而產生不一樣的情感體驗,如興奮的聲音對應熱烈的情感、沉悶的聲音對應悲傷的情感等。那么,音樂藝術又為何能夠將情感通過聲音有效甚至加強表達出來呢?樂曲抒情又重點體現在哪些方面呢?生活、審美以及想象均與之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
(一)借音樂抒生活感受之情
首先,音樂藝術能夠借助生活內容將在現實生活中產生的某些情感抒發出來,這一抒情方式往往是更加真實且深刻的,大多數源自創作者對現實生活的深刻思考,同時對聽者有著極高警示意義。例如,《二泉映月》這一二胡作品就是中國民間音樂家華彥鈞根據自身生活經歷進行創作的。他將自己在飽嘗生活心酸苦楚的真情實感融入作品中,借助二胡的獨特演奏手法,在抒發傷感之情的同時也流露出了昂揚情緒,表達了雖然飽受痛苦卻依然對生活抱有期待和熱情的感情,充分展示了他內心的豁達,也讓聽者對生活之苦、生活的期待有了不一樣的思考。尤其是對于與華彥鈞有著類似經歷的聽者來說,當聆聽到該樂曲作品時,通過將自己的生活經歷與創作者、演奏者的生活經歷聯系在一起,他們往往能夠產生更激烈的情感共鳴,加強對作品抒情性的感知,將自身情感融入“聽”的過程中,在“聽”的同時、于一定程度上對曾經的辛酸經歷感到釋懷。
(二)借音樂抒審美感悟之情
其次,音樂藝術作品能夠借助對美的欣賞將審美感悟之情抒發出來,這與其藝術特征是更加符合的,能夠帶給聽者美的感受,同時提升聽者的意識審美能力。但是,這也要求聽者具有一定藝術底蘊、能夠跨越樂曲表層內容理解其深層情感內涵[2]。例如,《梁祝》作為根據中國漢族民間凄苦愛情故事改編的小提琴協奏曲,抒發了對凄美愛情的同情,也表達了對美好愛情的向往和祝愿。聽者想要實現對該樂曲作品情感的深度理解,必須對《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愛情故事具有一定了解,積累一定文學知識。同樣,面對旋律優美的《茉莉芬芳》古箏作品,感受其抒發的對男女之間淳樸柔美感情的贊美時,也需要聽者對“古箏”這一中華民族獨特樂器的獨特情感傳遞、藝術表現手法形成一定了解,對“茉莉花”這一常見于中華詩詞和歌曲中的意象積累一定正確認識。如此,帶著對古箏極強情感表現力、獨特演奏之美、特殊樂器魅力的理解,帶著對茉莉花含蓄之美、素潔之美的深刻理解,聽者必然能夠更準確地理解該樂曲作品抒發的細膩婉轉、清麗優美情感。
(三)借音樂抒藝術想象之情
最后,音樂藝術作品能夠借助合理想象抒發將對美的想象之情抒發出來,讓聽者通過聽樂曲對藝術和現實生活展開更美好的想象,為生活注入鮮活的生命力。這也就衍生出來了一個問題——面對根據美的想象創作出來的樂曲作品,無論是在演奏還是欣賞過程中,都需要適當進行想象,以便更好地體會其思想感情、抒發其獨特情感[3]。尤其是一些作曲家習慣將樂曲作品設計為“純音樂”的形式,不添加任何歌詞,只是通過旋律抒發感情,聽者無法從歌詞中分析其思想情感,只能在旋律的支持下想象他在創作時的想法。例如,《梅花三弄》的古箏曲,通過三重變奏將“三弄”的情感抒發了出來,借助曲調的剛柔并濟變化表達了對梅花剛柔并存之獨特風姿的理解,傳遞了贊美梅花高潔清雅性格以及堅毅不屈、迎風搖曳獨特風姿的情感。面對該“純音樂”類型的古箏曲,聽者或演奏者就可以在聽或演奏過程中對“梅花”展開想象,根據想象加強對曲目情感的理解。
二、表現性與音樂藝術
事實上,音樂藝術作品除可以通過演奏將情感抒發出來以外,還具有一定表現性特征,具體呈現在舞臺表演、電影配樂等方面上[4]。在這些呈現方式中,音樂是與畫面一同出現在聽者、觀者面前的,他們可以根據對“畫面”的理解和感受分析音樂藝術作品的內涵。這也就意味著,畫面的情感表現效果和美感,會直接影響聽者或觀者對該樂曲作品內涵的理解、影響樂曲藝術作品的情感表現功能發揮。因此,必須在融音樂藝術作品于表演中時,加強對二者之間匹配性的分析,同時加強對“如何融合”“如何演繹”的思考。那么,音樂藝術的表現性具體可通過哪些形式呈現出來呢?又應該如何將音樂藝術的表現功能發揮出來呢?融入藝術演奏、舞臺表演,走進作品本身都是必不可少的。
(一)藝術演奏中的音樂表現性
第一,就演奏來說,演奏者的表現直接影響著音樂藝術的表現功能發揮。演奏者需要對音樂藝術作品進行二次創作,走出曲譜的限制,將自身對于該作品的理解融入演奏動作當中,借助肢體動作或表情語言等將情感進行更清晰的表達,讓觀者、聽者能夠更迅速地捕捉樂曲情感[5]。換言之,演奏者應重新賦予靜態曲譜生命力和活力,將其以“有生命”的形式演奏出來,以促進聽者、觀者對其“生命力”的理解,讓他們在活潑、有生命的藝術表現中感悟音樂藝術的生命內涵。例如,在古箏名曲《高山流水》的演奏中,演奏者就需要將自身對“高山流水覓知音”的理解融入演奏動作中,將自身情感與樂曲藝術作品的情感一并呈現吹來,讓觀者、聽者在感受古箏演奏的典雅、韻味雋永的同時,深刻體會“高山流水”背后“知音難尋”情感。以自身情感的真實表現促進聽者與觀者的情感共鳴,更好地詮釋并展現樂曲藝術魅力。
(二)舞臺表演中的音樂表現性
第二,在舞臺表演方面,將音樂藝術作品與舞臺表演進行融合,借助舞蹈或劇目的支持展示樂曲情感內涵,也是獨屬于音樂藝術的表現性特征。就如同波蘭著名音樂理論家卓菲婭·麗莎提出的“音樂的特殊性還體現在作品與聽眾之間的中心環節聯系上,即表演。構成音樂特殊性的這個因素同戲劇和舞蹈的藝術表演特性是共同的”那樣,表演對于表現音樂情感來說,是不可或缺的。而如何通過表演將樂曲內涵有效表現出來呢?離不開對舞臺表演的細心設計和合理安排,也離不開對音樂藝術作品的科學選擇和深入分析。例如,《十面埋伏》就是適合通過舞臺表演進行演繹的一個傳統樂曲作品,也可以通過古箏進行表現。因此,可以在分析其曲調旋律和故事背景的基礎上,圍繞其情感內涵設計舞臺活動,借助舞臺表演和樂曲演奏的默契配合,將其激烈、緊張的思想情感表現出來,也讓觀者產生同樣的緊張之感。甚至對于一個成功的舞臺表演來說,觀者在觀看完畢表演活動之后,甚至還可以將自身對于樂曲作品的全新理解設計為獨具特色的全新表演活動,在創新的支持下自行通過舞臺表演重新表現音樂。
(三)作品本身中的音樂表現性
第三,就是音樂作品本身表現性特征,對于情感傳遞有著同樣不容小覷的積極意義。樂曲自身的藝術表現性是音樂自身所帶有的特殊功能,尤其是一些樂曲藝術作品并非是以“音樂”為出發點進行創作的,而是為配合某一種情感表現活動進行創作的,如影視作品的插曲等,其創作核心就是為了與影視作品某一個片段的情感形成配合。因此,在這樣的狀態下,其作品本身就具有一定表現性,可以通過旋律、節奏或聲音大小等被聽者、觀者感受到[6]。因此,在面對該類型樂曲作品時,也可以通過旋律、節奏、聲音大小等分析其表現手法,體會其思想情感。例如,柴可夫斯基的《悲愴交響曲》就旋律如其名,由舒緩的旋律組成,卻在舒緩中充滿了悲傷情緒。而武俠影片中常用古箏曲為激烈、緊張的打斗畫面進行配樂,以愛情為主題的影視劇中也經常出現以古箏曲為配樂的畫面,這些樂曲就是為畫面和烘托氛圍進行創作的,其旋律和節奏,也就自然而然地與畫面氛圍交相呼應,表現了人物或緊張、擔憂,或幸福、快樂的情緒。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音樂作為一種由聲音構成的、以聲音為主要表現方式的一種獨特藝術,具有抒發情感和表現思想的功能,即抒情性與表現性。既能抒發由現實生活感受衍生而來的情感,也能抒發審美情感和藝術想象之情。同樣,其表現性特征,也可以通過多種方法表現出來,如在樂曲演奏中進行表現、在舞臺表現中進行表現、融入作品本身的藝術表現等。對上述內容展開深入分析和了解,有助于我們更加正確地認識、學習并運用音樂藝術,有助于音樂藝術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社會大眾均應對音樂藝術特征和內涵展開研究、學習,以提升自身對該獨特知識的了解和接受度,同時為音樂藝術在新時代的創新發展和不斷完善奠定堅實基礎。
參考文獻
[1]陳瑤.音樂藝術表演中的情感表達[J].北方音樂,2020(05):58-59.
[2]熊朝霞.淺談音樂藝術的發展[J].科學大眾(科學教育),2019(12):105.
[3]陳明君.關于音樂學研究的若干問題思考[J].散文百家(新語文活頁),2019(11):132.
[4]孫姣姣.音樂藝術在表演和欣賞中的情感體驗探討[J].戲劇之家,2018(15):60+62.
[5]岳明俊.關于音樂藝術的抒情性與表現性的幾點思考[J].當代音樂,2018(01):123-124.
[6]許紅霞,姚仲達.淺談音樂藝術情感的豐富性[J].大眾文藝,2017(07):145-146.
作者:陳研 單位:廣州工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