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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刻地了解藝術體操項目的發展方向,將有助于訓練、選材工作的更好開展,使訓練及選材工作有的放矢,落到實處。規則是評分類項目的準繩,它起著導向性和制約性的作用。藝術體操屬于評分類項目,它的一切實踐工作必須以深刻、細致地理解評分規則,并在理解規則精髓的基礎上充分地利用規則,為我所用,方可取得優異的成績。因此,本研究對新近出臺的2005年版規則以及1985年以來出版的各版評分規則進行比較研究,旨在探索藝術體操項目的發展趨勢,為今后藝術體操的訓練及選材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論依據。
2藝術體操項目的發展趨勢
1976年第一本藝術體操評分規則的問世,標志著競技性藝術體操的發展步入正軌。隨后,國際體聯分別在1985年、1989年、1993年、1997年、2001年、2003年及2005年頒布了評分規則。藝術體操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整體水平的提高,促進了競賽規則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梢哉f,規則的變化是藝術體操發展和競賽的需要[1]。競賽規則決定著藝術體操的發展方向,規則的不斷修改,反映了藝術體操這項運動的發展趨勢[2]。若想深入了解藝術體操這一競技運動的發展趨勢,就必須對藝術體操國際評分規則進行深入細致的研究。
2.1各版規則所列舉的難度數量呈遞增趨勢
對近年來藝術體操規則中難度列舉的數量進行統計,不難發現這樣一條規律,即隨著技術的發展,藝術體操難度數量呈緩慢的遞增趨勢,到2001年出現了猛增,2003年及2005年版規則又一次出現了大幅的增長(圖1)。由圖1可見,1997年與1993年版規則相比,難度數量雖然有所增加,但增幅較小,1997年版規則所列舉的難度數量僅比1993年的多出11個難度動作。但2001年版規則上所列舉的難度數量卻出現了大幅增長,分別是1993年及1997年版規則所列舉難度數量的2.56倍和2.32倍,2003年版規則所列舉的難度數量又是2001年版的1.71倍。2005年版規則在2003年版難度數量的基礎上又增加了48個身體難度。由此可見,近5年來,藝術體操身體難度動作數量增長的幅度很大。
2.2成套中難度動作數量波動較大,難度級別越來越高
由可知,對成套中難度數量的要求從1985年的8個增加到了1997年的10~12個,十幾年間僅增加了2~4個,可見增幅是較小的。1985年和1989年版規則均要求成套動作中有A、B2個級別的難度動作即可;1993年和1997年版規則在A、B2種級別的基礎上增加了C、D2個級別的難度動作??梢哉f,在十幾年的時間里,規則對難度級別的要求僅增加了2種,增幅也是較小的。
2001年和2003年版規則對成套中難度數量的要求及難度動作級別的要求上與前幾版規則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成套中難度數量的要求從1997年版的12~20個,增加到了20~30個,增幅很大,是1997年版的1倍多。而且在難度級別的要求上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2001年版規則要求運動員可以充分利用從A到E5個級別的難度,2003年版規則則要求運動員可以充分利用從A到J的10個級別的難度動作。可見,2003年版規則對成套中難度數量及其級別的要求發生了質的變化,這種變化對于運動員來說是一種嚴峻的考驗。運動員如果沒有優良的體能和專項能力就無法高質量地完成如此艱巨的成套動作。2003年版規則在引領藝術體操競技化發展的道路上可謂是大刀闊斧,力度之大是藝術體操發展史上前所未有的,帶來的問題也是非常多的,最為明顯的代價就是藝術體操運動優美性的下降。
運動員在非常有限的時間內完成20~30個身體難度動作,并且要結合器械動作,可謂是手忙腳亂,造成的后果是完成質量的下降,表現力的不足,觀賞性的降低。為了解決2003年版規則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新近出臺的2005年版規則在成套動作的難度數量上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要求成套中最多只能有18個身體難度動作,取消了聯合難度算做一個身體難度動作的規定,而且也取消了“UNIT”動作,只有難度表上的“UNIT”動作可以作為單獨的難度使用,難度表上沒有的“UNIT”動作必須得到技術委員會的認可方可使用。這一舉措,降低了運動員完成單個難度動作的速率(),避免了成套中眾多難度動作的堆積和完成質量不高等不良現象的發生。
規則對成套中難度數量要求上的減少,勢必對難度級別的要求有所提高,否則,運動員不可能獲得技術價值為10分的滿分。運動員所完成的18個身體難度動作基本上要保證平均難度級別在F以上(F級別難度的價值為0.60分)才能獲得技術價值的滿分。由上述分析可見,新近出臺的2005年版規則,在成套中難度數量的要求上雖然較2001年及2003年版有所減少,但是在難度級別的要求上卻達到了歷史以來最高的程度。縱觀藝術體操評分規則的發展脈絡,可見2005年版規則從整體上體現了規則的延續性,并且規則仍未放棄藝術體操競技化發展的進程,只是步伐更穩、更扎實,過度得更恰當而已。
2.3單個身體難度動作結構復雜化
2001年版以前的規則僅有A、B、C及D的4個級別的難度動作,而且C、D級別的難度多數為復合型,即C、D級別的難度是由2個單個的A、B級別的難度動作組合而成(C=A+BorB+A,D=B+B)。2001年版規則中出現了單個的C、D、E級別的難度動作,2003年版規則出現了單個的F、G、H、I、J級別的難度動作,難度價值從0.10到1.00分。2005年版規則甚至出現了高于J級別的身體難度動作,其價值超過1.00分,個別單個難度動作的價值甚至達到了1.20分。同時在單個難度動作的結構上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即難度動作的結構由以前的1個動作過程一般包含1個技術動作轉變為包含多個技術動作。例如:鹿結環空中轉體180°這樣一個E級別的難度動作,在動作過程中既包含了跳的技術,同時又包含了轉體技術及柔韌技術;再比如,后結環觸腿跳落地成有幫助的后劈腿平衡這樣一個H級別的難度動作,在動作過程中同時包含了跳的技術、平衡技術及柔韌動作。可見,身體難度動作的結構已由過去的單一型向復雜型的方向發展。藝術體操技術動作的這種發展趨勢對運動員的身體素質、專項能力、身體機能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4技術價值增幅較大,得高分的難度加大
身體難度動作是技術價值的直接體現。規則規定一套動作的技術價值就是該套動作中身體難度的疊加,最高分為10分。1985年以來的十幾年時間里,藝術體操規則未發生大的變化,難度數量與難度等級的發展均較緩慢,因此出現了運動員不分優劣,成套中的難度動作編排都能達到甚至超出規則的要求,技術分值出現了“滿分滿天飛”的現象()。這種技術值“封頂”的現象,很難客觀地反映出運動員在完成難度動作能力方面的差異,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運動員在完成難度方面的發展潛力[10]。針對這種現象,2001年及以后各版本的規則對分值的分配情況進行了較大幅度的調整,技術價值由1997年版的5分制增為10分制。技術價值的大幅增加為運動員拓展了充分發揮個性特長的空間,避免了“滿分滿天飛”,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競爭性和評分的客觀性[11],同時對運動員的競技能力也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
隨著時間的推移,身體難度動作的分值呈遞減的趨勢()。同樣是A級別的身體難度動作,在1985年版規則中的分值為0.50分,但是到了2001年版規則就下降到了0.10分,減少了0.40分。B級別身體難度動作的分值在1985年版規則中為1.00分,但是到了2001年版規則就下降至0.20分,少了0.80分。在2003年版規則中,一方面是身體難度動作結構復雜化,加大了動作的完成難度,另一方面是身體難度動作分值的降低和技術價值分值的增加,帶來的結果是成套中身體難度動作數量及級別的大幅增加。例如,按照1997年版規則對成套動作中身體難度數量的要求,個人為4B、8(BorCorD)就可以獲得滿分5分,而按2003年版規則,這樣的身體難度最多僅能獲得4分。藝術體操運動員為了獲得10分的技術價值起評分,從理論上講,可以利用10個“U”來獲得這10分,但是在一般情況下,大多數運動員只能利用20~30個級別較低的身體難度動作來獲取技術價值的高起評分。2005年版規則在身體難度動作數量上的要求較2003年版規則有所降低,但是技術價值的滿分仍保持為10分。
盡管2005年版規則與2003年版規則相比,對部分身體難度動作的難度級別和分值進行了一定的提升,但是這種提升的幅度非常有限。因此,在成套中身體難度數量上的減少,而技術價值總分值又保持不變的情況下,運動員獲得技術價值滿分10分的難度勢必增加。再將2005年版規則與1997年版規則進行對比,發現1997年版規則要求運動員用12個身體難度動作獲得5分的技術價值滿分;而2005年版規則要求運動員用18個身體難度動作獲得10分的技術價值的滿分。身體難度動作的數量僅增加了6個,而技術價值的分值卻增加了一倍,并且在完成身體難度的同時,器械動作的要求較1997年版規則的要求更高,可見運動員得滿分的難度的確很大。
2.5身體與器械結合越來越緊密
運動員手持輕器械做動作是競技性藝術體操的特征之一。器械被視為運動員身體的一部分,是身體的延伸。在1997年版規則之前的各版規則對“器械靜止”的使用措辭較模糊,沒有明確的界定。造成的后果是運動員成套動作中器械動作種類的單一、雷同和器械的使用不足。規則的這一導向作用使得藝術體操器械技術長期以來處于停滯狀態,而身體動作與器械動作相比卻有了較大發展,造成了身體動作與器械動作的發展不均衡。國際體聯在1997年以后,特別是在2003年版規則中,對“器械靜止”做了嚴格的界定。規則要求:所有的身體難度動作必須結合一定數量的器械動作,沒有與器械結合的身體難度動作,不論完成質量多么高,都將被判為無效難度。例如,2005年版規則要求所有平衡類難度動作,無論級別高低,運動員在完成平衡動作時必須至少結合2個器械動作(2003年版規則要求至少結合1個器械動作),否則,將取消該平衡難度的價值。規則還加大了對“器械靜止”的扣分力度,由以前的僅扣0.10分增至扣0.30分。2005年版規則進一步加強了身體與器械的聯系,對藝術價值內部的分值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整,將特殊藝術性的分值由2003年版的6.00分調整為現在的7.00分。規則的目的就是希望運動員能夠充分地運用手中的器械,而不僅僅把它作為一種裝飾,一種擺設,真正體現器械的作用和價值,使得身體與器械能夠更好地結合為一體。規則對器械運用的導向作用將有力地推動器械技術的發展,促進身體動作與器械動作的緊密結合。
2.6動作的完成標準愈來愈高
藝術體操是一項欣賞價值很高的運動項目。“優美性”是藝術體操的靈魂。高質量、高標準、高規格地完成動作一直是規則所倡導的,高規格地完成動作是藝術體操運動得以存在的生命力,是藝術體操美的體現,同時也是藝術體操運動的個性展現。2003年及2005年版規則對難度動作的完成規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跳步結環動作,以往的規則要求腳尖與頭接觸就是結環,2003年及2005年版規則對結環動作給出了更細致、更具體的量化標準:腳尖觸頭為0.10分,小腿觸頭為0.20分,上體后屈觸大腿為0.20分。
2003年及2005年版規則不僅對動作的完成規格進行了嚴格的規定,而且還加大了動作完成情況的評判力度。尤其是在2005年版規則中,對動作完成質量的扣分力度更強。比如:1997年版規則對“器械掉地并立即撿起或移動1步撿起”的扣分分值為0.10分,2003年版對“器械掉地并立即撿起地面的器械或短距離(1~2步)移動后撿起”的扣分分值為0.30分;而2005年版規則對“器械掉地并立即撿起地面的器械或短距離(1步)移動后撿起”的扣分分值為0.30分,可見扣分的力度越來越大。再比如,以往對“器械掉地后,移動1至2步撿起”扣0.20分;2003年版規則對“器械掉地后立即撿起或移動1~2步撿起”扣0.30分;2005年版規則對“器械掉地后,移動1步以上撿起”扣0.50分。以前對輕微錯誤的扣分分值為0.05分,而從2005年版規則開始將不再有0.05的扣分,輕微錯誤的扣分分值為0.10分。例如,2003年版及以前規則對“器械運用不正確”的扣分為0.05分,而2005年版規則不僅加大了扣分的分值,增至0.10分,并且對“每次”出現上述錯誤都要進行0.10的扣分處罰??梢?規則對動作完成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
3小結
通過對1985~2005年以來7個版本藝術體操國際評分規則的比較研究發現,藝術體操項目正在朝著動作規格高標準化、單個身體難度動作結構復雜化、身體動作與器械動作一體化的方向發展?!懊馈?、“難”、“新”是競技性藝術體操未來的發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