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部丰满熟女富婆视频,托着奶头喂男人吃奶,厨房挺进朋友人妻,成 人 免费 黄 色 网站无毒下载

首頁 > 文章中心 > 正文

古代循吏重農行為考察以明清為例

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古代循吏重農行為考察以明清為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古代循吏重農行為考察以明清為例

中國重農歷史尚焉。以往學術界對重農史的研究都僅僅著眼于中央政府的重農政策和某些著名歷史人物的思想和言論上面。這樣的研究固然重要,但可能出現的不足之處就是:重視決策層面的研究,而較少注意執行的層面;以決策的情況作為實際發生的情況,對決策執行的具體過程卻不知所以。本文將截取明清時段,以地方上的循吏的重農行為作研究對象,以正史和方志中的材料勾勒出他們重農的內容、特點,并對其重農的功用作出恰當的評價。通過對循吏重農行為的考察,我們基本上可窺見古代國家重農政策執行的具體過程。從宏觀上看循吏重農行為價值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方面循吏是國家重農政策實施的中介過程;另一方面,循吏從其自身建功立業的愿望出發,采取了以道德政治為特點的治理措施,客觀上緩和了社會矛盾。而這兩方面,在一定意義上說,又都體現了儒家文化“和”的精神。

“循吏”之名最早見于《史記》的《循吏列傳》,后為《漢書》、《后漢書》直至《清史稿》所承襲,成為正史中記述那些重農宣教、清正廉潔、所居民富、所去見思的州縣級地方官的固定體例。除正史中有“循吏”、“良吏”的概念外,到元雜劇中又有了“清官”乃至民間的“青天大老爺”的稱謂。論者一般認為循吏的政績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改善人民的經濟生活;二、教育;三、理訟。[①a]按照儒家傳統的“先富后教”的政治模式,那么,這三者中當以改善人民經濟生活最為重要,教育、理訟,細究之,是為前者服務的。在傳統的農耕社會,改善人民經濟生活的主要途徑就是發展農業。因此,我們有理由把重農作為判斷地方官是否稱得上是“循吏”的首要標準。照這樣的標準,那么,許多未見于《循吏傳》卻同樣為發展治內農業而湛思竭力,去官后百姓又思之念之的地方官,我們也可把他們納入循吏之列,作為本文的研究對象。不可否認,正史中關于循吏的記載不免存在著溢美的問題,但我們不是作計量研究,僅取其一般的活動方式,其記載大體可信。本文擬以正史為主,再結合方志材料,以提要鉤玄的方式從整體上對古代循吏的重農行為作一全面考察。不當之處,尚請方家教正!

一、重農行為述要

勸農勸農是循吏重農最常見的形式之一,包括口頭勸督和書面勸課。關于口頭勸課的內容現已無法知曉,見于史料的都是他們書面的勸農文字,有勸農歌、勸農詩、勸農文、鄉約告示等等,勸課的內容也異彩紛呈、豐富多樣。

勸農歌一般由循吏以淺樸的文字寫成,抑韻對仗,纏綿悠揚,流傳到民間,農民在勞動中不自覺地哼成曲調,成為田歌,口耳相傳,流行很廣,這樣縣官足不出戶便可收勸課之效,“勸課不須勞長吏,農歌三兩韻悠揚。”[①b]勸農詩較勸農歌正式,以稱贊農村生活的平和富足來誘發農民熱愛本業,立足于田疇。略舉一首勸農歌為例,歌云:“勸爾農,莫憚忙,男力菑畬女課桑,隴上黃云機上雪,暫時辛苦樂時長;勸爾農,努力耕,東郊氣暖土膏生,一犁春雨田園熟,坐聽豐年擊壤聲……。”[②b]

勸農文是以訓導的方式規勸鄉農,并引用古圣先賢的語錄再結合本縣的實際情況,擺事實,講道理,俾使農民男勤于畎畝,女勤于紡織。如綿陽縣令闞昌言作的勸農文道:“禮云,三農生九谷,谷之類不一,而農之力耕專在,終歲勤動而已……本縣職任民牧,刻刻以惠養利濟為念,故不憚諄諄勸勉之百爾小民,叨生盛世,黍隸沃壤,可云三生有幸,當知四季因時,毋浪飲,毋游惰,務各胼胝,以治田疇……。”[③b]

鄉約告示則是循吏根據地區農業發展的需要而擬出的具有強制執行的重農規約。如鶴峰州令為勸民蓄肥,立下鄉約云:“為曉諭開池蓄糞事,今與居民約:限兩月內,遠近居民無論宅之傍后,家家開一蓄糞之池,摭以棘木。閑時撿拾人畜各糞及爛草火灰堆積池中……本縣不時單騎驗查,有兩月后,并未開池蓄糞者,顯系頑惰,大加責懲,決不姑寬,凜遵毋違,特示!”[④b]關于這類鄉約文告,其內容已涉及到農業各領域,諸如開塘蓄水、植樹、禁賭、戒訟等方面。這類鄉約告示的共同特征就是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它是循吏在充分權衡利弊之后而制定出的規定,耳提面命,對扭轉積習已久的不利于農業的習慣勢力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除了上述所列的書面勸農形式之外,循吏還根據地區實際情況別出心裁地想出一些勸農辦法,以增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如趙寶德知新寧縣“崇儉黜奢,尤重農桑,親勸課,不事虛文。春夏之交,巡視隴畝,勤給酒食,惰必受笞。有惰農者,田塍不筑,笞之八,今名‘田曰八板丘,邑人每樂頌焉。”[⑤b]循吏這樣壺酒勉勤,體罰戒惰的勸農方式能使農民產生近乎感恩的報償欲。本來農民就有一種畏官心理,現在卻得縣官親奉卮酒,安不感激涕零而盡力于田畝?“馬前婦孺休驚避,要識官民本一家”。在這樣親切的犒勸聲中,必然增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在農事關鍵時刻起到了督促鼓勁作用。

推廣農業技藝明清時期的官員回避制度,使得地方官不自覺地充當了農業文化傳播的媒介。尤其當他們由中原農業發達地區到邊遠農業不發達地區任官,而其本人又熱心農事,這樣,他們不僅帶去儒家的倫理文化,也帶去了先進的農業技術。舉例言:陳德榮,直隸安州人,雍正間,知貴州威寧州,上任伊始,即考察當地的地理、物產、民俗,認為“黔地山荒尤多,流民思墾,輒見阻撓,桑條肥沃,亦不知蠶繅之法,自非牧民者經營而勸率之,利不可得而興也。”于是他“就鄰省雇募種棉、織布、飼蠶、紡績之人,擇地試種,設局教習,轉相仿效。”陳德榮在貴州推廣農業技藝收獲很大,“貴筑、貴陽、開州、威寧、余慶、施秉諸州、縣報墾田至萬六千畝,開野蠶山場百余所,比戶機杼相聞。”[①c]張廷煌知陜西鳳翔“赴鄉村及鄰屬采買桑椹、募浙人依法下種,匝月得五十萬株,建繭館,編蠶政,治絲車。其妻復親教民婦浴繭繅絲,上官效其法于他郡……。”[②c]

循吏們在推廣農業技術過程中并非一呼而百應,而是頗費心機的。他們往往要親自操作示范或者設立某種機構進行集體培訓;又考慮到農民的經濟基礎薄弱,又為他們置辦工具。循吏推廣先進技術成就最顯著的表現在動員婦女學習紡織方面,不僅推廣了先進的技術,發展了生產,也對當地的風俗有一定的純化作用。

賑災與興利災荒是每個地方官都會遇到的難題,如何解決災荒便成為地方官無法回避的課題。盡管明清各州縣都設有常平倉和義倉,但其儲集數量有限,而且朝廷對官倉管理相當嚴格,縣官開倉放糧必須事先請示上級,乃至朝廷,但地方州縣距京師遙遠,常常朝廷批文送下,百姓已餓殍遍野。這時,那些體恤災民的循吏,往往在自己職權內采取靈活措施,或開倉放糧,或截留漕糧,救災應急。但救災只能解決一時之急,興修水利抗災防災才是循吏重農的旨歸。關于循吏賑災興利的例子不勝枚舉,現從方志中略擇二例。侯國正官湘陰知縣“雍正間連被水災,饑民嗷嗷,國正力請于上官,開倉截漕,勸捐賑濟,全活甚眾,復督民筑堤以御水患,合邑賴之。”[③c]徐鴻逵,“授任縣知縣,甫至悉免各項稅銀,大興學校,獎掖士類。后歲饑,捐俸煮粥,全活甚眾。地有湖數百頃,建壩蓄泄成良稻田百余頃,民甚賴之。大中丞于成龍題曰:‘清官第一’”。[④c]

無疑,循吏組織的賑災和興修水利,其于農業生產的發展,厥功甚偉。全力救災避免了饑民流離失所、轉死溝壑的慘劇的發生;興修水利對于災后恢復生產和綢繆未來起了積極作用,過去受極“左”思想影響,認為興修水利是人民勞動的結果,功勞不應算在官員的頭上。但是,我們必須看到,如果沒有地方官的組織和申請經費,單靠分散的農民主動來修繕水利設施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興修水利方面抹煞循吏的功績是不符合歷史的。

二、重農行為之軌跡

中國作為農業大國,各地的自然條件、風俗習慣迥然不同,循吏也因本人的個性、閱歷的差異而導致的施政風格不盡相似,但不管循吏的治理措施如何千差萬別,但他們的重農行為都有一些共同的軌跡可尋,也就是說都具備一定的共同特征。

(一)整壓吏胥,合紳耆之力

所謂吏,就是各級官僚機構中各類具體辦事人員。吏的來源一般都是由各級衙門附近的閑散人員組成,一旦為吏便長期在該衙門供職,甚至還父子相繼,兄弟相傳。這便造就了他們善于鉆營制度和法律上的種種漏洞謀求私利的特殊本領。時人以“衙蠹”來稱謂那些為非作歹的胥吏,就形象地揭示了他們為弊的方式和特點。吏胥害農,大致地說表現在二個方面,一是國家經濟事務中,即賦稅征收、錢糧出納方面的舞弊勾當,其貪污來源無非是額外取之于民,或是侵蝕國家之財政;二是行政法律事務方面的舞弊牟利,遇到民事詞訟,正是他們敲榨勒索的好時機,往往造成農民壞家破產。此外,在公文傳達、上報中,他們也可矯曲數字,從中牟利。至王朝末期,典吏為害,無孔不入,但不管哪方面為非作歹,農民都是其受害者。在這種吏的權力不斷膨脹,對百姓侵漁日甚一日情況下,比較廉能的地方官要想有所作為,就必須駕馭好吏,只有整頓、壓制奸吏猾胥之后,才能更好地推行自己的重農政策,減輕農民負擔。舉例言,況鐘知蘇州府,一開始“陽為木訥狀,吏持文書,隨吏所欲行止輒判可,弊竇悉陰識之,吏胥皆喜,謂太守暗可欺。”[①d]況鐘在了解該府胥吏的行止良莠后,隨即懲治了那些不法之吏,然后再進行各項改革。冷鼎亨,“同治四年,發江西署端昌,地瘠而健訟,鄉愚輒因之破產,捕訟師及猾吏數人,繩以法。”然后,他便親自調查農民的生產狀況而推行相應的興農政策,“因事詣鄉,使胥役盡隨輿后,返則令居前而已殿后,未嘗以杯勺累民。”[②d]史書關于循吏上任伊始即整壓吏胥的記載不勝枚舉,吏胥得到整壓,人民便可少受騷擾予奪之苦。但吏仍是不可缺少的,于是循吏便選擇一些可靠的人來充當吏員,并注意引導,趙豫知松江,“擇良家子謹厚者為吏,訓以禮法,均徭節費,減吏員十之五。”[③d]

循吏治理一縣數十萬人口的農業事務,僅靠自己及身邊的吏員是不夠的,還必須得到地方上首領人物的支持和擁戴,這樣既減少政務之繁,又增強了勸課的效果。這些首領人物便是地方上的紳士和耆老。具體到重農事務上,由于紳士本身也是地主,農業的良窳與他們自身利益有關,因此,他們和循吏在重農事務上是保持默契的。有時紳士受命于或協助地方官辦事,有時紳士倡議做某事,得到地方官的批準,并予以經費上的支持。循吏聯合紳士重農首先要求紳士要勖農、助農,少盤剝,多支持。如熊守克為縣官在與紳士的詩書往來中就要求紳士體恤農民,支持生產,他有詩曰:“凡農主客兩相依,以富資貧政所宜。要彼力耕吾有望,借糧借種莫遲遲。”[④d]在地方公益事務中,尤其在賑災和興修水利方面,紳士更是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這方面縣官與紳士合作得很成功。如王仁堪知鎮江,“丹陽大祲,恩賑之外,勸紳商捐貲,全活甚眾。”[⑤d]顯然,單靠官府力量,很難遍賑,必得紳士的襄助才能救災發展生產。同治年間,婁縣知縣張澤仁浚楓江鎮河,南匯知縣浚同埔塘及咸塘等,這些工程的建議及決定均系“紳董”開會議決,稟報知縣,河工由紳士董其事,官憲協調各邑紳士的分工。[⑥d]

耆老也是循吏重農所倚持的一個重要助手。在鄉村受人尊重的長老大部分是紳士,但也有沒有功名,目不識丁,僅靠辛勤勞動而達到家道殷實、人丁興旺的老者,本文所說的耆老就指這部分人。中國自來就有敬老的傳統,年高德劭的老者在鄉村是值得人們信賴的精神支柱。費孝通先生認為長老統治是鄉士中國的權力之一。[⑦d]耆老沒有紳士的儒雅,但能說會道,辦事公允,在地方上是很有權威的。循吏聯合耆老重農就是看好他們對家族子弟有一定的威懾力。

舉例論之,葉峴知青田縣,每年“春二月,既望,山東郊,召父老飲之酒,而告之曰:‘勸農,吾職也,力農,爾事也。當職以實意為爾農勸,爾農當以實意受勸,卻不是應故事為一場說話而去’”[①e]循吏這樣延耆老為座上賓,目的就是要求他們“歸語子弟,毋怠毋忽。”年初召見父老,酒酣耳熱之余,要求他們回去督課子弟,這正是循吏的妙著。各地都有類似情況,每歲二月,縣官必載酒出郊,延見父老,諭以督課子弟竭力耕田之意,懇切地要求“春氣已動,土膏脈起,正是耕農時節,不可遲緩,仰諸父老教訓子弟,遞鄉勸率。”[②e]耆老一般都是有經驗的老農,對自己曾灑過汗水的土地是懷有感情的,絕不愿意讓它荒蕪,受地方官委托,他們會不遺余力地督勸子弟務農。紳士可以策劃、組織興農之舉,耆老則偏重于督課、經驗傳授方面,二者相得益彰,共同協助地方官重農、興農。

(二)富教并重,以教促富

循吏施政與酷吏的主要區別就在于循吏把興禮義、重教化放在施政的重要位置。為政重教是循吏政治的主要特點,也與儒家的“為政以德”、“為政以禮”的治國箴言相一致。循吏無論在觀念上或在從政實踐中都深刻地體會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③e]這句話的份量。于是,重農之余,他們在興禮宣教方面是不遺余力的。重農是旨在改善人民的經濟生活,但民富之后,就面臨教的問題,而教化問題搞得好又會更好地促成農民樂于田疇和社會的穩定,這是每個明智的地方官都會預計得到的效果,循吏重教一定程度上也是其重農的必然趨勢。

循吏教育主要表現在正式的學校教育和一般的民眾教化兩方面。學校教育是他們設立用來教育少年子弟的,有時自己親自執教,講授的內容以儒家的經典為主。如駱鐘麟遷陜西周至知縣,“為政先教化,春秋大會明倫堂,進諸生迪以仁義忠信之道。立學社,擇民子弟授以《小學》、《孝經》。”[④e]劉體重調江西撫州,“創建河朔書院,仿朱子白鹿洞規條,以課三郡之士。”[⑤e]對于一般農民的教育,循吏則從日用民倫之中用通俗的語言闡釋立身為人之道,淺樸易懂,實際可行。惜乎正史于此未加留意,我們只得通過方志材料來看看他們所宣揚的教化的具體內容。概括地說,循吏對農民的說教可分為“謹身”和“節用”兩方面。謹身,就是要求農民處事要克制忍讓,順義守法。“念我此身父母所生,宜自愛惜,莫作罪過,莫犯刑責,得忍且忍;莫要斗毆,得休且休;莫要詞訟,入孝出悌,上和下睦。”[⑥e]有一父母官則把害農的幾件事總結為:耽酒、賭錢、喜爭、好閑,并作歌勸誡曰:“第一勿好飲,好飲多招累;二則勿好博,好博為身崇。但觀盜竊徒,多半樗蒱戲。三則勿好斗,忘身及其親,每每因忿恚。四則勿好訟,小則靡貨財,大則遭累系,何如退跬步,終身免顛躓。”[⑦e]

從“節用”方面看,循吏也不憚其煩地為農民計劃著生活方式,要求他們精打細算,勤儉持家。如闞昌言勸農民“毋浪飲,毋游惰,務各胼胝,以治田疇,高田藝青青之麥,初夏可以糊田,稻禾為主,雜糧次之,蔬茹佐之,日用當知物力之艱……。”[⑧e]有的循吏還勸農民要保護好耕牛,勿為度一時饑荒而殺耕牛,“耘犁之功,全系牛力,切須照管,及時飼喂,不得輒行宰殺,致妨農務。”遇到民間詞訟,循吏也是“以德息訟”,他們針對雙方矛盾起因,引用倫理綱常進行說教、啟發,直到雙方重歸于好,或“感泣而去”方止。在這樣的說教中,既消除了民間的爭端,又教導了普通民眾的為人之理。

總的說來,循吏對農民的教育,不尚“空言”,但求“見之行事”,通過日用民倫的說教把農民引上了守法、勤儉的軌道,其說教的內容,至纖至悉,其說教的態度也是誨之諄諄。我們認為,在以農耕為本的社會,縣衙與鄉村沒有截然的距離,地方官尤其循吏對農民的生活狀況及思維方式是比較了解的,做到這一點也是完全可能的。這樣的說教對農業生產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首先以說教不厭其煩地督促農民悉心農事;其次,諄化民風,力圖使人民生活于良風美俗中。民風的改變,又會更好地促進農業的發展。以前認為循吏的說教是為統治階級培養“馴民”。循吏的教育固然有要求農民安于現狀的因素,但他們的說教是在重農的前提下進行的,也是為重農的宗旨服務的,唯其如此,其說教才會被農民所接受,因此,循吏的教育對發展生產、穩定社會秩序還是起到積極作用。

三、行為價值之評判

關于循吏具體重農行為在前面行文中已有評價,現不再重復,下面我們著重從宏觀方面即從循吏重農在整個國家行政系統中的角色、功用以及循吏施政的動機、特點和客觀作用兩方面入手對他們重農行為的價值進行分析、評價。

(一)國家重農政策實施之中介

在中國古代金字塔式官僚機構中,從金字塔頂發出重農詔令并非難事,而關鍵在于重農政策實施的具體過程。現在累積起來足以汗牛充棟的各類重農詔書就說明古代中央政府是樂于重農的,即使皇帝不理朝政,朝廷大臣仍可例行公事地照舊頒發重農詔書,但各代的重農收獲并不一致,其原因乃在于政策到農民執行的中間過程是否順達。從農民方面來看,古代農民分散處于無數的同質結構的社區中,他們最關心的是賦稅的輕重、年成的好壞,至于中央政府的重農詔令他們是漠不關心的。他們沒有文化,來自中央的各類詔書、圣諭都得需要有知識的人向他們宣讀、講解。有一首上古農歌唱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加哉。”[①f]這首農歌就反映了農耕社會農民的分散性和自足性的生活狀況。古代農民的這種特點就決定了他們在信仰服從方面有舍遠取近的特點,即他們服從的是一切現實的力量:父母官、讀書人、衙役;所關心的也是現實的利益,有時中央政府出于全國利益考慮要求部分地區改變其農業結構甚至還遭到農民的抵制。因此,在中央政府與分散小農之間的溝通,尤其在政府向小農政策落實方面就得需要中間系統的轉達,這樣的中間系統就是上稟中央政府的重農欽命,下臨千百萬分散小農的州縣地方官。在轉達重農政策時,地方官必須做到兩點:首先要把來自中央政府的粗線條的重農措施化解為對農民有許多益處的種種解說;其次,各地的自然條件千差萬別,農村的風俗習慣也不盡相同,地方官必須根據各地的不同條件、風俗采取不同措施組織、動員分散的農民致力于農業。前文所舉的循吏的種種重農行為正好說明了循吏充當了這種自上而下轉達的角色。

一般而言,重農的地方官并非總是深居簡出,勞于案牘,他們會時常出入阡陌,止舍農家,部分循吏還微服私訪,這些由循吏親訪得來的情況以及紳、耆等反映的意見在他們權力所及的范圍內都會得到盡力解決,如勸耕織、浚溝塘、勵風俗等。而一些重大問題,國家已有硬性政策規定,他們無法更改,比如賦稅、徭役等農民負擔問題,他們從農民重壓的呻吟聲中已感受到農民負擔過重,于是他們就上疏中央政府,奏請減輕負擔。一些稟性狷介的地方官不免有犯顏直上的言詞,如海瑞罵嘉靖皇帝。至此,從中央政府的重農政策轉化為農民的實際行動到民間的農業情況再反饋到中央政府,這樣便完成了一個決策實施和信息反饋的循環。在這樣的決策、信息循環過程中,地方官充當了一種中介的作用:由上而下他們把中央政府的重農詔令運用通俗的語言和其他手段轉化為農民的行動;自下而上他們把民眾的隱瘼以奏折條陳的形式反饋到皇帝的御座。在這樣的決策、信息循環過程中,中間環節是不可聿缺的,來自金字塔頂的決策通過中間環節的處理迅速轉化為物質力量;同時,中間環節又汲取下層各種信息資源反聵到金字塔頂,幫助各級行政首腦做出正確的、接近實際的決策,并了解各項政令實施的效果。理論上講,這樣的信息資源的循環保證了國家機器的快速運轉和決策的愈來愈精確,國家與民眾始終保持和諧與穩定。然而,我們必須看到充當中間環節的地方官并非人人都踐履了自己的角色,有的發生了角色位移(如治學不治事),有的行為失常(如貪官),這都會導致這一系統內循環鏈的中斷。但也有部分角色踐實的地方官履行了自己的職責,這部分地方官就是循吏。就政策落實方面他們采取了各種重農措施發展治內農業;就信息反饋而言,他們向上級乃至中央都有過奏請,這些行為都表明循吏客觀上充當了國家重農政策實施的中介角色。

余英時先生認為:循吏在文化傳播方面充當了文化大傳統和文化小傳統之間的中介人物。[①g]所謂大傳統就是精英文化,是屬于上層知識階層,是決策的層面;小傳統則是通俗文化是屬于沒有受過正式教育的一般民眾階層,是接受的層面。但大傳統和小傳統之間并不是絕對封閉的,大傳統也會吸取小傳統的成分。就重農方面而言,余先生的結論是我們認為循吏扮演了國家重農政策的大傳統和農民執行方面小傳統之間中介角色的有力佐證。

(二)道德政治的社會調和功能

以前獲得普遍認可的觀點即認為清官良吏的重農只不過從地主階級長遠利益著想而采取比較緩和的手段來鞏固封建統治,本質上和貪官一樣都是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的。鑒于此,我們有必要對循吏重農動機作一剖析。明清時期,州縣級地方官基本上是來自科舉出生的士人。建功立業是歷代知識分子實現自身價值的本能追求,其具體表現是要立功、立德、立言。但怎樣才能做出一定的事功,在治世的條件下,他們只有通過科舉,然后踏上仕途。在一定職位上又如何“立功”?這就涉及到施政方法問題。儒家政治思想認為:人性固有其內在之善,為政者的主要任務就是要弘揚人性中善的一面來達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睦調。要實現這一目標,執政者必須率先修飾自己,以自身的道德來感化普通民眾,達到治國、平天下的終極目標。這就是儒家所提倡的由“內圣”達于“外王”,也就是說由完美道德的外溢達到事功的成就斐然。參與政治活動是由“內圣”通向“外王”的憑是。在道德與事功的關系中,道德是實現事功的基礎,事功是道德的集成,從政是實現事功的手段。在傳統的非理性社會,這卻是一種可行的政治模式,這種模式就決定了意欲有所作為的地方官必須采取一種由內至外的道德政治,舍此,要么成為貪官,要么就是庸官。

回觀循吏的重農行為恰與儒家的道德政治相契合,他們的共同點都是以道德作為施政的基礎,以廉率下,以德化民。舉例說,唐侃知永豐縣,“之官不攜妻子,獨與一、二童仆,飯蔬豆羹以居,久之吏民信服。”[①h]陸在新知廬陵縣“嚴重有威,境內貼然,誓不以一錢自污,錢谷耗羨,革除都盡。傍水設五倉,便民輸納。建問苦亭于街西,防求民隱。時裹糧歷山谷間,勞苦百姓,軫其災患而導之于善。”[②h]循吏通過這樣一廉一恤,必然收到良好治績。德、功有成后,便是立言,許多循吏都把自己的道德說教、治理方法寫成著作保存下來,其中也包括勸農文。如方大湜知武昌縣“公暇輒讀書,所著《平平言》及蠶桑、捕蝗、修堤、區田諸書,皆自有所得。”[③h]劉衡治四川各州縣,“著有《庸吏》、《庸言》、《蜀僚問答》,尤為洞悉閭閻休戚,于興利除弊之道,籌畫詳備。”[④h]他的書與汪輝祖《學治臆說》、《佐治藥言》同被縣官奉為圭臬。這些出于循吏手筆的書還很多,不一一羅列。道德政治施之于民就是要“先富之,后教之。”前文所列的循吏的各種重農舉措,其宗旨都是“富之”,即改善人民經濟生活。他們的勸農措施無非要使農民心無旁鶩、致力田畝;推廣農業技術也是要使落后地區人民富裕起來;其他諸如修水利、薄賦斂、寬力役、救荒饉,也都是為了減輕人民負擔,發展生產。循吏不僅自己采取具體措施發展治內農業,而且還要求國家減輕人民負擔,制民之產,使民以時。在人民生活改善以后,就面臨教的問題。先重農后教化是循吏施政的通常程序。《循吏傳》中關于循吏在發展農業之后再捐俸辦學的例子俯拾即是。他們對農民課以謹身、節用的道德說教,要求農民“毋斗爭、毋做強賊”,即要求農民不要犯上作亂,鄰里之間不要逞強斗狠,強農不必欺侮弱農。循吏的這種道德說教固然有以前被批判的“牧師”的作用,但他們的道德說教是建立在“富之”的基礎上,其調和社會矛盾,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也只有如此,農民才會信服。再看看農民對循吏的態度,如周人龍補安陸,招集鄰縣農民幫助筑堤御洪,“踴躍荷畚鍤至者數萬人”,有人對周說:“已遷官,何自苦。”答曰:“助夫由我招至,我去即散矣。”[⑤h]這說明農民對有惠于他們的循吏是服從和景仰的,也說明了農民對循吏的道德政治持向往和歡迎的態度。

道德政治不僅調和了國家與民眾的矛盾,而且在官僚群體中也有一定的示范調和作用。清官循吏的主要特點就是清正廉潔、體恤民眾,而貪官則勾結巨室,中飽私囊。然而,貪官往往卻被清官的浩然正氣所震懾,以至在清官面前不得不有所收斂。如海瑞以剛正廉潔而聞名,“近在留都,禁絕饋送,裁革奢侈,躬先節儉,以至百僚,振風肅紀,遠近望之,隱然有虎豹在山之勢,英風勁氣,振江南庸庸之士風,而濯之以清冷之水者。”[⑥h]海瑞這樣挽衰風、振綱紀,并以身作則,周邊的大小官員不覺感到有虎豹在山之勢,英風勁氣,而不得不對自己的行為有所收斂。清官之所以有這樣威猛冷峻的震懾力,無他,乃是其道德和人格力量的幅射而至。庸官在清官的感召下也不得不改變其尸體素餐的作風。李塨“嘗治劇邑,逾年,政教大行,用此名動公卿間”。[⑦h]由此可見,清官循吏雖然人數不是很多,但在整個官僚群體中有一種震懾、示范作用,使貪官有所斂跡,庸官有所作為,不失為一種調和。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循吏重農并不存在有意識地為統治階級長遠利益著想而采取比較緩和的手段,循吏是從其自身的建功立業的愿望出發,采取了以儒家的道德政治為特點的治理措施,而這些措施客觀上在國家與民眾之間以及官僚群體中起一種調和作用。所謂循吏重農實質上是以儒家為代表的傳統文化所造就出的一批對社會、民生傾注了終極關懷的士人在一定職位上對其修、齊、治、平抱負的實踐。他們的言行已深深地烙上文化的印記。

四、余論

自太史公首創《循吏列傳》以來,歷代正史所收的“循吏”、“良吏”也只有百余人,當然,這不包括全部循吏人數。盡管如此,循吏的數量在近二千年來的袞袞地方官中仍然是很小的一部分。然而,我們卻不能忽視這部分地方官的存在價值。以儒家為代表的傳統文化的核心觀念就是“和”。“和”可以體現在多方面,其中一個重要層面就體現在人與人之間,人與人之間要和美諧調、相互理解、平等對待。從儒家思想的傳統來看,“和”并不是一團和氣的調和,“和”的后面還有一個道德基礎,那就是“仁”。[①i]再回頭看看循吏,他們的重農行為在國家行政系統中具有中介的作用,使得國家的決策實施與信息反饋和達通順;在具體施政過程中,又采取了以“仁”為特點的道德政治,在一定程度緩和了社會的矛盾。無論中介的作用或道德政治的調和功能都具備“和”的特點。如果沒有循吏的調和,一個國家都由酷吏和庸吏當道,那么,整個社會結構中的剛性將會增強。因此,從一定意義說,循吏的重農行為體現了儒家文化“和”的精神。

①a余英時:《士與中國文化》第183頁,上海人民出版社。

①b嘉慶《四川彭山縣志》卷4《藝文》。

②b乾隆《四川營山縣志》卷4《藝文》。

③b同治《四川綿陽縣志》卷54《政績》。

④b乾隆《湖北鶴峰州志·文告》。

⑤b同治《四川新寧縣志·政績》。

①c《清史稿·循吏二》。

②c《福建通志·循吏》。

③c嘉慶《四川通志》卷153。

④c乾隆《鄧州志》卷15。

①d《明史·況鐘傳》。

②d《清史稿·循吏四》。

③d《清史稿·循吏三》。

④d嘉慶《赤城志》(浙江)熊守克勸農十首。

⑤d《清史稿·循吏四》。

⑥d張仲禮:《中國紳士》第58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

⑦d費孝通:《鄉土中國》,《國民叢書》本。

①e光緒《浙田縣志》卷4。

②e道光《福建通志》卷58。

③e《論語·為政》。

④e《清史稿·循吏一》。

⑤e《清史稿·循吏三》。

⑥e康熙《四川總志·藝文》,《楊名勸農文》。

⑦e道光《福建通志》卷56《泉州勸農文》。

⑧e同治《綿陽縣志》卷54《政績》。

①f《帝王世紀·擊壤之歌》。

①g余英時:《士與中國文化》第200頁。

①h《清史稿·循吏二》。

②h《清史稿·循吏一》。

③h《清史稿·循吏四》。

④h《清史稿·循吏三》。

⑤h《清史稿·循吏二》。

⑥h吳晗:《論海瑞》,載《燈下集》,三聯書店,1983年。

⑦h《清史稿·儒林一》。

①i陳來:《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與地位》,《群言》,1994年第2期。*

主站蜘蛛池模板: 平潭县| 永兴县| 舟曲县| 永定县| 文山县| 宜春市| 东莞市| 延庆县| 元谋县| 乌什县| 张家川| 阜城县| 平安县| 古浪县| 叶城县| 博白县| 安宁市| 个旧市| 黄石市| 从江县| 平安县| 岳阳市| 封开县| 正阳县| 周口市| 孟州市| 开封市| 铜鼓县| 涞源县| 博客| 文化| 海晏县| 芦溪县| 怀仁县| 和硕县| 鹤山市| 义乌市| 吉木乃县| 秭归县| 五家渠市| 莱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