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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
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城市貧困問題開始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有關這方面的研究也越來越多,出現了一些相關的專著。造成城市貧困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社會支持網絡的缺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一個人的社會支持網絡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之分,本文主要從正式的社會支持網的角度提出了如何應對城市貧困問題的建議:積極推進再就業工程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關鍵詞:城市貧困正式社會支持非正式社會支持
一、中國城市貧困問題的出現
長期以來,城市居民的貧困問題并沒有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社會問題,原因在于在傳統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們實行的是一種高就業、高福利、低工資的勞動就業體制,在這種體制下,即使出現了一些由于個人或家庭原因而生活困難的城市居民,通常情況下也能夠在政府或各單位內部的救濟體制下得到很好的照顧。
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化,經濟體制的轉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再加上通貨膨脹的影響,以及分配不公現象的出現,一部分城市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急劇下降,并且這部分人口的規模迅速擴大,已經成為一個龐大的弱勢人群。但是原有的社會保障和社會救濟體制并沒有做出相應的調整,這樣,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特別是進入90年代以來,城市居民的貧困問題開始凸現出來,日益為人們所關注,相關的研究也有所發展,出現了一些這方面的專著。
例如,關信平在《中國城市貧困問題研究》[i]中提出:“貧困是在特定的社會背景下,部分社會成員由于缺乏必要的資源而在一定程度上被剝奪了正常獲得生活資料和參與經濟、社會活動的權利,并使他們的生活持續性地低于該社會的常規生活標準?!痹谝篮橹骶幍摹懂斍爸袊鞘胸毨栴}》[ii]中,他對貧困概念的討論是從生理學視野、社會學視野和經濟學視野3個角度出發的。他提出應該建立一個中國城市貧困評價系統。他建構了一個包括經濟生活、就業、住房、教育、健康、社會關系、政治、日常生活和自我評價系統在內的貧困評價指標體系。
2000年—2001年,亞洲開發銀行組織了一批國內外專家共同進行“中國城市貧困問題”的課題研究,在2001年10月舉辦的成果會上,專家組披露:根據國家統計局城市調查總隊提供的1998年的統計數據,全國城市的貧困人口為1480萬人。[iii]
研究發現,導致目前我國部分城市人口陷入貧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經濟的,社會的,家庭的或個人的,而且各種原因之間往往相互作用,錯綜復雜。但是,本文認為,造成部分城市人口陷入貧困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是社會支持網絡的缺失。
從社會學的觀點看,每一個社會成員基本上都是某個或某些制度化的社會組織的成員,人們在這些組織中可以獲得組織化、制度化的社會支持。同時,每一個社會成員又都生活在一個由他自己的社會關系組成的社會網絡中,每一個社會成員都在自己的社會網絡中得到相應的社會支持。
社會網絡指的是一定范圍內的個人之間相對穩定的社會關系。所謂個人的社會支持網絡就是指個人能借以獲得各種資源支持(如金錢、情感、友誼等)的社會網絡。通過社會支持網絡的幫助,人們得以解決日常生活中的問題和危機,并維持日常生活的正常運行。良好的社會支持網絡被認為有益于減緩生活壓力,有益于身心健康和個人幸福。而社會支持網絡的缺失,則會導致個人的身心疾病,使個人日常生活的維持出現困難。同時,在社會層面上,社會支持網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有益補充,有助于減輕人們對社會的不滿,緩沖個人與社會的沖突,從而有利于社會的穩定。[iv]
一個人的社會支持網有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之分,正式的社會支持網包括勞動就業制度、工資制度、社會保障制度以及單位職工福利制度等,非正式的社會支持主要來自家庭、家族、鄰居、朋友和同事等。
下面,本文從這兩個方面看中國城市貧困人口社會支持網的缺失:
(一)正式社會支持網的缺失
1、失業或就業不足
近年來,雖然我國城市居民的收入來源及構成呈現出多元化的趨勢,但是就業收入仍然是城市居民收入的主體部分。根據國家統計局《中國城市居民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所提供的數據,目前我國城市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有四個方面:就業收入、財產性收入(利息、紅利等)、轉移收入(退休金、價格補貼、贍養收入等)和其他收入。其中,就業收入是主體部分,約占城市居民全部收入的80%左右。因此,有沒有就業收入和就業收入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高低,而居民家庭的就業收入又主要取決于居民家庭的就業狀況。
我國目前的城市貧困人口除了社會弱者和農民工貧困人口以外,貧困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在大部分城市已經構成了貧困人口的主體,這是我國現階段特有的一種城市貧困現象,主要是那些虧損破產、停產、半停產的國有集體企業的職工。而我國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職工、企業、政府三者之間的特殊利益關系,使職工對政府、社會及企業有強烈的依賴性。目前我國城市中由于企業停產、半停產發不出最低工資的困難職工有1500多萬,占職工總數的10%,其中800多萬職工處于貧困線以下。[v]同時,由于經濟結構調整,大量的隱性失業人口顯性化,失業救助力度不夠,有相當一部分下崗失業人員陷入貧困的境地。也就是說,我國城市貧困的主體是職工貧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失業與就業不足造成的。
2、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
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制度在設計上存在一些問題,首先是覆蓋面過窄,許多職工和居民沒有被納入社會保障網中,傳統的城鎮社會救濟對象主要是“三無”人員等一些特殊困難的群體,而這部分人在城鎮人口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小。而新實行的失業保險也主要是針對國有企業職工,一些集體、三資和私營企業職工無法享受此項待遇。
其次是社會保障水平過低,在這里主要是社會救濟和困難補助的標準,不能保障貧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很多救濟對象實際上無法維持最低的生活水準。
再次是社會保障的社會化程度偏低,傳統的單位保障體制和單位辦社會的狀況依然沒有徹底改變,不同單位、部門和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在社會保障方面的負擔畸輕畸重。
最后是社會保障的經費來源渠道單一,普通的社會救濟僅僅依靠政府的財政撥款,職工的困難補助主要來源于企業的職工福利基金和不定期撥款,社會籌資、個人捐贈等渠道還沒有有效開通。
所有這些現行社會保障體制的缺陷,一方面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城市居民陷入貧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妨礙了社會保障體制積極功能的發揮。與此同時,目前社會保障體制某些方面的改革與其他方面的改革不配套,反而增加了低收入家庭的負擔。
3、單位制度的解體
單位制度,作為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是在20世紀50—80年代逐步建立起來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在中國的城市中,“單位”已經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工作單位或生產單位,而是中國城市社會結構和社會組織體系的一個基本單位。對于一個社會成員來說,單位不僅是他勞動或工作的地方,同時也對他生活的各個方面負有全部的責任。雖然從改革開放以來單位對干部職工在政治上的控制有所放松,但是在生活福利方面所起的作用卻越來越大,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對單位的依賴越來越強,單位自身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所以我們國際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對單位辦社會的狀況進行改革。特別是在亞洲金融風暴的沖擊下,企業越來越不景氣,相當一部分企業停產、半停產乃至破產,單位制度失去了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但是對于生活在單位制度下的城市職工來說,他們已經習慣了由單位提供的全方位的福利,所以在單位制逐漸解體,而新的社會保障制度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的情況下,大量企業職工的生活水平急劇下降。
(二)非正式社會支持網絡的缺失
1、家庭支持的缺失
在當代中國社會中,家庭仍然是人們獲得社會支持的最基本的社會單位,而由于下崗或失業等社會原因造成的貧困常常會導致家庭關系的失和甚至徹底破裂。失去了家庭的支持以后,貧困問題變得進一步惡化,這就形成了一個互為因果的惡性循環。
另外,從社會政策的角度看,有一些“半邊戶”的家庭常常是被忽略的。所謂“半邊戶”,是指既有城市戶口成員,又有農村戶口成員的家庭。這種家庭往往是一人在城市工作,同時又要負擔其他家庭成員的生活,負擔比較重,而且家庭關系也不穩定。但是由于戶籍制度的限制,這些家庭并不能得到或完全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所以更加容易陷入貧困。[vi]
2、家族支持的缺失
家族的支持是指擴大了的家庭支持,即貧困家庭夫妻雙方的父母及兄弟姐妹對他們的支持,這在當代社會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社會支持網絡。這種支持的規則完全是依靠道義的力量。這種家族之間的社會支持網絡是非常重要的,但是這種支持也正在被貧困所侵蝕,甚至最終解體,使得貧困家庭有一種無依無靠的感覺,這對他們擺脫貧困是非常不利的。
3、社會交往的缺失
由鄰居、朋友和同事等社會關系構成的社會支持基本上是利他的,這種社會支持并不是在親緣或血緣關系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相反,它是以在積極的社會交往中建立起來的感情為基礎的。由于中國社會是一個“關系的”社會,個人的社會網絡是一個很重要的社會資源,城市貧困居民可以從這種社會網絡中得到支持,可以是資金或實物的幫助,但更多的是提供或介紹工作機會等。但是,由于種種個人的或社會的原因,某些喪失工作機會的人同時也失去了這些社會資源,那么這部分人就會不可避免地陷入貧困。
三、反貧困的策略
上述正式和非正式的社會支持的缺失,是造成城市貧困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所以想要消滅貧困也應該從這兩個方面入手,為城市貧困群體構建一個完整的社會支持網絡。我們都知道,正式的社會支持網絡是基于理性的制度安排形成的,而非正式的社會支持網絡更多的是基于感性因素的連接,在這方面,社會政策和社會力量介入的空間非常有限,更多的是依靠個人的努力,所以本文僅僅從正式的社會支持網絡角度提出應對城市貧困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積極推進再就業工程
如前所述,城市貧困人口主要由失業者、低收入就業者既具有高贍養率的家庭組成,其中失業性貧困占有支配地位。因此就業狀況對城市貧困的影響最大。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我國城鎮的就業體制也發生了較大的變革,作為深化改革不可避免的代價,出現了大量的下崗失業人員,這使得我國城鎮的隱性失業顯性化,城鎮貧困人口也隨著大量增加。如何使下崗失業人員順利實現再就業,也是緩解城市貧困的一條有效途徑。
解決就業和再就業問題,從根本上講,要依靠加快經濟發展,我們要繼續堅持以有利于擴大就業為取向的經濟增長方式,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社區服務業,吸納更多的剩余勞動力,積極扶持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發展各種靈活就業的形式等。另外,還要完善勞動力市場,促進勞動力在不同行業、部門和地區之間的流動,通過市場的作用實現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開展針對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技能培訓,提升他們的人力資本,提高在勞動力市場中的競爭力。
(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現行中國失業保障體系的基本框架是:只對以戶籍劃分為基礎的城鎮勞動者提供就業保障和失業保護。同時,這一正式保障系統又根據城鎮勞動者的身份特性,對不同失業者實施不同的保護制度。[vii]即使是這樣,它對失業者個人的保障水平仍然是很低的,無法滿足企業深化改革的更高要求。相對于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失業保險的改革嚴重滯后,失業保險制度的發展程度和承受能力與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實現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客觀要求相去甚遠。這樣,一部分企業職工下崗失業以后,并不能從失業保險體系中獲得足夠的保險津貼,由于收入來源的中斷,最終會導致貧困的出現。所以要根據中國的人口、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的變化,打破目前按照身份界限建立失業保險體制的做法,建立健全城鄉有別、制度規范、基金統籌使用、費用負擔和待遇標準合理的失業保險體系。另外,失業保險制度的功能也要不斷完善,從消極的失業保護向積極的就業促進轉變,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統一勞動力市場發展的要求。
對于享受醫療、失業、養老保障及最低工資制度等待遇以后仍然難以維持基本生活水平的居民,要通過城市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提供基本的生活保證。這項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緩解城市貧困也會起到積極的作用。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的過程中,也需要我們在保障范圍、保障標準、資金投入方式等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
同時,也要加快社會保障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如養老、醫療保險等方面,要避免這些保險項目進一步加重城市貧困人群的經濟負擔。
[i]關信平,《中國城市貧困問題研究》,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
[ii]尹世洪,《當前中國城市貧困問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
[iii]亞洲開發銀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城市貧困問題研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2年編??;
[iv]賀寨平,“國外社會支持網研究綜述”,《國外社會科學》,2001年01期;
[v]李軍,《中國城市反貧困論綱》,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年;
[vi]唐鈞等,《中國城市貧困與反貧困報告》,北京,華夏出版社,2003年;
[vii]孫光德,董克用,《社會保障概論》,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