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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講授唐代文學白居易的詩歌
《長恨歌》時教師會遇到一個難題,就是這首詩歌的思想主題,學術界有三種觀點:第一種,這首詩歌是歌頌唐玄宗和楊貴妃的偉大愛情;第二種,這首詩歌批判唐玄宗荒淫誤國;第三種,這首詩歌有雙重主題:既歌頌愛情,又批判玄宗荒淫誤國。那么怎么樣來把握呢?首先看看詩歌文本,詩歌開頭這樣寫道:“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1]白居易在詩中認為楊貴妃在成為唐玄宗的寵妃之前還是少女。可是,筆者還原歷史,比照《新唐書》,卻發現是這樣的:“玄宗貴妃楊氏,……始為壽王妃。開元二十四年,武惠妃薨,后庭無當帝意者,或言妃資質天挺,遂召內禁中,理論經緯異之,即為自出妃意者,丐籍女官,號‘太真’,更為壽王聘韋昭訓女,而太真得幸。”原來,楊貴妃先為玄宗的兒子壽王的妃子,后來被玄宗搶過去做妃子。玄宗搶自己的兒媳婦做妃子,這很荒淫。很顯然白居易在《長恨歌》中對楊貴妃的身世進行了美化,說楊貴妃成為玄宗妃子之前是良家少女——“楊家有女初長成”。美化的目的就是為了歌頌他們的愛情。如果是批判玄宗荒淫誤國的的話,就不會美化楊貴妃的身世,只會批判后宮的淫亂。還原歷史,就理解了作者的創作目的,也就明白了詩的主題。和《長恨歌》相反,白居易在他的“諷喻詩”《新樂府》之“胡旋女”中將楊貴妃寫成了迷惑君心的妖女:“貴妃胡旋惑君心,死棄馬嵬念更深”,并嚴肅地批判了唐玄宗不能辨別是非、沉溺于聲色享受、不能自拔的生活。《新樂府》之“李夫人”中將楊貴妃比作惑人的尤物“又不見泰陵一掬淚,馬嵬坡下念楊妃。縱令妍姿艷質化為土,此恨長在無銷期。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楊貴妃死前死后都能夠迷惑君王,永世難忘,并告誡君王“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不遇傾城色。”作者給君王提出了很好的解決辦法就是,盡量避免去遇到傾城傾國美人,這是規勸君王要遏制自己的荒淫思想行為的方法。上面兩首諷喻詩中,楊貴妃不是清純的少女,死后也不是仙女;而是尤物,是妖女,形象和《長恨歌》完全不一樣。這種形象符合《新唐書》里面的歷史人物形象。為什么符合歷史人物形象呢?就是因為白居易在詩中要批判唐玄宗荒淫誤國,而不是歌頌其偉大愛情。《新唐書》中的楊貴妃也是一個負面形象,歷史人物形象也是要給后來的君王提供治國理政的借鑒。在這一點上,歷史和詩歌高度吻合了,史與詩一致。如果在古代文學教學中,經常進行這種詩史互證,將人物事件還原到歷史之中去,就能夠深刻地理解文學作品的主題意蘊。
二教師在講授《詩經•東山》時
怎樣翻譯和理解其中的詩句“熠燿宵行”呢?權威教材朱東潤主編《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這樣翻譯:鬼火在夜間流動,其光甚盛。如果教師還原詩中的人物情感,就會發現,這樣翻譯欠妥。《東山》講周公東征多年,戍守邊疆的士兵還鄉途中思念家鄉。戍卒久征沙場,突然回家,路上想象家鄉是不是荒蕪了?親人是否流散他鄉了?他甚是擔心。他回憶家鄉過去的種種美好事情,包括新婚的幸福,漂亮的新婚妻子。這種回憶是溫馨的,也是美好的。但是,如果翻譯為鬼火夜間流動,這就給讀者一種非常恐怖的感覺,不符合詩的溫馨的情感氛圍。如果翻譯為螢火蟲在夜間荒蕪的鄉村閃爍,那么這樣,可以襯托家鄉荒涼的境況,也可以帶來一種美好的詩意氛圍,這種美好的氛圍也符合詩歌的體裁特點。鬼火流動,這是民間迷信的說法,《詩經》是儒家經典,儒家經典《論語》“子不語怪力亂神。”上面的解釋不符合儒家的溫柔敦厚的詩教理論,因此不宜這樣翻譯。對于詩中人物的感情,必須還原其本來情景;對于文賦,也應該還原其本真感情特點,如學習蘇軾的文賦《前赤壁賦》時,怎么樣理解賦中“客人”的感情呢?本來泛舟于赤壁之下,“清風徐來,水波不興”,美好的月夜,激發的應該是愉快的情感,為什么在飲酒樂甚之中突然有了“客人”的悲觀情懷。原來賦中的“客人”也就是蘇軾自己,其抒發的是自己的悲觀情懷。蘇軾這篇賦是寫于宋神宗元豐五年(1082年),蘇軾因為“烏臺詩案”于1079年貶至黃州,任團練副使。他渴望建功立業,卻遭此貶謫,內心苦悶可知。在賦中抒發其悲觀情懷,這符合蘇軾本來感情狀態。但是蘇軾能夠用老莊哲學和禪宗思想排遣其悲觀情緒,最終達到一種清曠情懷。蘇軾在賦中借“客人”之口表達憂傷情懷,借主人蘇軾自己來排遣“客人”的憂傷。蘇軾巧妙的構思,抒發了兩種情懷。讀者也全面地完整地體會了賦中的情感。總之,如果在教學時,將文學現象還原到歷史文化背景之中去,將人物事件還原到歷史本身,將人物感情還原為本來狀態,學生就會深刻理解作家作品,文學修養水平就會顯著地提高。
三以上講的三個“還原”
實際上是關于文史結合的問題,文史結合在古代文學教學中具有不可低估的優長之處與作用,教學中注意運用它無可置疑。教學中文史結合要注意以下幾點:首先,對這一方法的好處必須有充分的認識。一部分青年教師和學生,對文史結合是不夠重視,甚至輕視的。因此除了從道理上說服外,有效的辦法是注意以文史結合的具體教學實踐所取得的良好效果為例來顯示其優長,給人以啟發,讓人們在事實面前提高認識。其次,教學的主角是教師,教師具有引導、影響學生的作用。因此,要使學生能更好地運用文史結合的方法來學習古代文學,教師是關鍵。這不僅需要教師重視這一方法的運用,還必須具有運用此方法的必要條件與能力。也就是說教師首先要文史兼通,要認真學習歷史,掌握與所要講授的文學作品有關的歷史背景與事件等歷史資料,以及典籍中與作品直接相關的本事一類記載,并盡可能詳盡占有資料。老師需要長期注重歷史知識與文化史的學習,廣泛地閱讀有關史籍與筆記詩話,甚至包括地方志與軼事小說等典籍,并有意識有目的地摘錄相關資料,以備教學之需。這里需要說明,筆者所說的文史結合的“史”是廣義的,不僅指正史,也包括稗史雜記以及筆記詩話之類典籍中的某些記載,它們雖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歷史典籍,但也是一種有用的歷史資料,而且其中多有與文學作品直接相關的有價值的記載,對讀者解讀文學作品往往極有幫助。再次,教學中是否采用文史結合的方法,主要決定于該作品是否需要采用以及能否采用此種方法。要對歷史資料的介紹有所選擇。在備課時,當然以詳盡占有資料為好,但第一,講課時間有限,不可羅列歷史資料;第二,我們上的是古代文學課而非歷史課,不能喧賓奪主。對史的應用結合是為了更好地理解說明文學作品,因此這也就決定了在講課時必須從有關史料中挑選最主要的、最能說明問題的資料。這樣既文史結合,又保證教學重點,既使學生對作品有更深刻的理解,又引導學生注重并掌握文史結合的學習方法。最后,要注意辨別歷史資料的真偽,并防止膠柱鼓瑟般看待作品與歷史事實的關系。一般地講,歷史記載是可信的,但也不盡然,其中也有非實或道聽途說,甚至憑空附會虛構者,這不僅正史中有,尤以稗官野史雜記等為多。因此在文史結合中就得注重史料的甄別,要棄偽存真。此外,從總體上說,文學作品畢竟不等同于歷史,兩者既常有聯系,又有所區別,不能機械地比附等同。因為作品有時雖有事實根據,但它卻容許綜合夸張,甚至渲染虛構,并不完全符合歷史事實。因此對這類有事實依據的作品,須視具體情況合理地理解,不能僅據作品斷定歷史事實為非,或根據歷史記載而指責文學作品不符合歷史事實。
作者:張自華單位:嶺南師范學院人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