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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老年人力資源現狀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醫療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云南省人口老齡化趨勢越來越明顯,具體體現為老年人口增長越來越快、城鄉之間老齡人口兩極分化等顯著特點。現階段,云南省的人口老齡化程度居于西部省區市的中等水平,人口老齡化問題已經成為云南省當前最突出的社會問題之一。根據云南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2010年在占總人口比例11.07%的60歲以上人口中,65歲以上人口為350.6萬人,占總人口的7.63%;到2015年,預計全省60歲以上老齡人口將達600萬人。以昆明市為例,截至2013年底,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91.9萬人,占戶籍人口總數的16.81%。據預測,到2015年,昆明的戶籍老年人口將達到100萬人,占戶籍人口總數的18%左右。到2020年,昆明市的老年人口預計達到125萬人,占戶籍人口總數將超過20%。由此可見,目前云南省蘊含著巨大而豐富的老年人力資源。云南省城鄉老年人力資源特別是那些擁有較高知識水平和較高技能的低齡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利用的空間很大,發展的潛力也很大。由于目前我國對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還處于初級階段,關于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理論還有待于建立和完善,對于低齡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和利用中所涉及到的有關招聘、工作內容、職務、薪酬、勞動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還有待于構建和完善,尤其是對于如何開發和利用高知識水平的低齡老年人力資源,我國政府還沒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制規范和實施舉措,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影響了這部分人力資源的二次利用。
2低齡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云南省作為一個典型的“未富先老”的省份,尤其是在人才資源數量不足、人才結構失調、新老交替人才青黃不接的現實狀況下,開發和利用低齡老年人力資源存在著很大的發展空間。
2.1低齡老年人力資源具有知識經驗方面的優勢2013年新頒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發〔2012〕72號)第六十五條規定:“國家和社會應當重視、珍惜老年人的知識、技能、經驗和優良品德,發揮老年人的專長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參與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一方面,老年人中有很多人是知識型人才,這類人才所適應的工作崗位往往要求智力水平較高,而對體力卻沒有太高要求,因而老年知識型人才在很多工作領域仍然大有可為,而且其知識和經驗的積累相比青年人更具有明顯的優勢。另一方面,從心理和精神狀態來看,很多老年人在離退休后依然保持著健康的身體和樂觀的心態,愿意繼續參加社會實踐,用自身豐富的知識和嫻熟的技能奉獻社會。因此,從各方面來看云南省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具有可行性。另外,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醫療衛生水平的進步,人們的平均壽命在不斷提高,步入高齡老年化的時間更長。據《2013年昆明市居民健康狀況評價報告》統計,2012年昆明市平均預期壽命達到了77.43歲,比上一年增加0.35歲,高于全國和全省平均水平。而且,云南昆明被譽為“春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創造了有利的條件,也為老年人發揮余熱提供了便利。
2.2是老年人實現人生價值的良好契機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將人的需求分為5個等級,分別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馬斯洛認為,人們一般按照從第一層次到第五層次這個需求“階梯”,從低級到高級追求各項需求的滿足。在云南老年人口中,部分低齡老年人是具有高智商的知識分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是他們在青年和中年時期需要考慮的問題,而他們在離退休以后大多在醫療費、退休金等方面都有保障,可以說經濟方面和社會保障方面不需要過度憂慮,前三種需求已不再是他們人生的主要方面,而滿足尊重和自我實現需求則成為他們退休后的主要追求,也是這部分低齡老年人一直追求的最高精神境界。對高知識和高技能的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一方面可以使他們在工作中獲得尊重和自我價值實現的良好感受,另一方面也可以為這些老年人在離退休后平淡無聊的生活增添豐富的色彩,減輕他們精神上的孤獨感,通過繼續參與工作發揮余熱,可以使他們的老年生活更加充實健康。
2.3是實現“老有所為、老來自養”的重要途徑在為社會主義建設奉獻了自己最寶貴的幾十年后,老年人離退休后漸漸遠離了自己熟悉的工作崗位,但這并不意味著老年人退出了社會,不能繼續發揮余熱。在提倡不為社會增加負擔的情況下,應鼓勵他們積極地為社會做出貢獻,為社會減輕養老負擔,政府和社會都應給予支持和鼓勵。如老年人從事家庭勞動和老年娛樂即是實現老有所為和老來自養的有效方式,老年人從事家庭勞動,不僅可以減輕家人照顧他們的負擔,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又能鍛煉身體和豐富老年生活;老年人參加娛樂活動如社區活動、戶外運動等,都是陶冶和豐富老年人生活情趣的有效方式。同時,還應加快發展老年陽光產業機構,借助政府的力量并依托社區、街道,開設養老院、老年政務中心和老年大學等老年服務機構。這些老年陽光產業機構可以全方位地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同時也可以使那些身體健康并樂意奉獻的低齡老年人能夠參與到日常服務工作中,因為相對于年輕人,低齡老年人由于年齡原因在與中高齡老人溝通和交流的過程中更容易產生情感上的共鳴,因此可以引導他們參與到為高齡老人服務的工作中,為他們創造發揮余熱的空間。
3云南省低齡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和利用的對策
3.1構建低齡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和利用的思想基礎為有效開發和利用低齡老年人力資源,應克服思想認識上的幾個誤區:第一是負擔論。很多人錯誤地認為老年人是社會的負擔,這種“老齡歧視”是對離退休老年人的一種心理傷害,打擊了老年人繼續參與社會活動的積極性。雖然中央一系列文件強調“老年人是社會的寶貴財富”,然而老年負擔論這種思想意識仍然普遍存在,因此打破這種錯誤觀念顯得尤為迫切。第二是過時論。有人認為老年人的思想保守,知識和經驗積累已經和時代脫軌,已經不再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不可否認,老年人在生理、心理機能等方面的確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但也要正視他們幾十年在社會工作崗位上積累的知識和經驗,這是國家和社會的寶貴財富,對社會經濟的發展仍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第三是搶飯碗論。有人認為,由于我國人口基數大、勞動力過剩,青年人在就業方面已經比較困難,對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是和青年勞動力搶崗位,對青年人的就業和職業發展造成了障礙。這種把人才資源開發與就業機會混同對待是一種思想狹隘的表現,相反,低齡老年人積極參與到社會事業中,可以引導和推動社會健康發展,有利于健全社會經濟結構和體系,從而為青年人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總之,我們應清楚地認識到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既是可行的又是必要的。在對低齡老年人力資源進行開發和利用過程中應做到:第一,加大宣傳力度。以政府宣傳為主,使全社會樹立符合發展要求的、科學的老年觀和正確的人才價值觀,擴大以低齡老年人為代表的人力資源再利用的影響。第二,全社會要更新觀念,提高思想認識。要發揚中華民族“愛老”的優良文化傳統,樹立低齡老年人是寶貴人才的意識,增強開發利用老年人力資源的緊迫感。第三,政府也要更新發展思路。在社會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一些崗位人才極度緊缺不可避免,因此在開發現有的人力資源的同時,政府應重視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促進中青年、低齡老年人的聯動發展,優勢互補,形成合力。
3.2政府應加大對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投入政府在推動低齡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和利用的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應把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上升到一種全新的高度,必須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相關部門(如民政廳、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等)的工作管理職責中,做到“組織有序、職能明確”。首先,要加大投入力度。對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投入是全方面的,政府和社會不僅要在資金上加大投入,幫助老年人順利地再服務于社會,同時也要在物質上給予補助,給予他們生活上的保障。因此,有必要設立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的專項基金,用來吸納那些優秀的低齡老年人才。其次,政府應加快構建低齡老年人才信息管理系統。通過建立低齡老年人力資源信息網絡平臺,實現有序地發掘、開發和利用低齡老年人才的知識和技能,使這部分老年群體能夠順利持久地為社會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再次,積極開發適合低齡老年人從事工作的產業領域。對于一部分具有良好知識素養和能力水平的低齡老年人而言,教育、咨詢和培訓行業是比較適宜的再就業選擇,既可以發揮他們的能力水平,也可以避免從事過多的體力勞動。最后,政府和社會組織要做好跨地區、跨行業的低齡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在云南的低齡老年人力資源中,知識分子和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以昆明為中心的一線城市,而在地方州、縣特別是那些連片特困區的民族聚居地,人才資源的儲備往往很不充分,因而對人才的需求更為強烈。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組織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分散開發是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的有效路徑。
3.3改革退休制度,實施彈性工作時間目前,我國一直沿用的《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是:“男60周歲、女干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然而,與其他國家的退休年齡相比,我國的退休年齡偏早,這個退休年齡的政策已經不符合現今社會經濟發展的狀況和趨勢了。對于大部分退休人員來說,他們在退休后仍有能力和精力繼續從事一些與個人專長相關的工作,但是法定退休年齡的限制使他們不得不脫離工作崗位。因此,為了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避免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我國應盡快改革退休制度,適當放寬退休年齡,同時考慮到男女生理機能的差異性,男性退休年齡可由60歲推遲到65歲,女性退休年齡可由55歲推遲到60歲。另外,對于那些身體健康并仍愿意投身于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低齡老年人,可以通過延聘或返聘的方式增加其工作年限,也就是在工作時間上實行柔性管理,讓這些低齡老年人在二次就業的過程中繼續發揮他們的智慧和才能。
3.4積極開展老年人社區服務活動作為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形式,老年人加入到各種社區服務活動可以優化和緩解社會壓力,因此應積極發展社區服務事業。老年人的社會參與是“老有所為”的實現形式之一,應該積極開展社區老年人的社會公益和互益組織活動,老年人通過參加這些活動可以實現自助、互助和他助,同時也節約了政府管理社會的成本。在具體的服務活動類型上,一是在社區人際關系熟悉和信任的基礎上,老年人可以幫助社區內的雙職工家庭減輕一些負擔,比如承擔雙職工子女的上下學接送任務,并負責暫時看管和督促其學習等,還可以為社區居民提供咨詢服務。二是協助社區民警維護社區治安,積極調解鄰里矛盾糾紛,幫助構建和諧的社區環境,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協助社區居委會進行社區管理工作。三是組織社區居民開展栽花種樹等綠化、美化社區環境的活動,還可以組織一些有利于居民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通過這些活動來調動社區中其他老年人的積極性,使他們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此外,還可以開展評選模范社區、先進老人等活動,將典型社區開展老年服務活動的成功經驗宣傳出去,不斷激發老年人投入社區服務的熱情。
3.5構建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運行機制在勞動力資源總體過剩而高端人才相對短缺的矛盾情況下,開發和利用低齡老年人力資源所帶來的效益將日益顯現出來。結合目前我國低齡老年人口基數較大的有利條件,政府相關部門應認真研究做好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工作,加快構建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運行機制。首先,從國家的角度來講,國家應從宏觀戰略的高度出發,充分考慮我國老年人力資源的現實狀況,在現有的基礎上調整和實施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政策和執行方案,加大對連片特困地區老年人力資源開發的力度,不斷縮小區域間老年人力資源儲備的差距。其次,從企業方面來講,要根據市場的前景和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條件、有選擇地返聘那些適合繼續在工作崗位上發展的低齡老年人,對這部分老年人予以特殊對待,在維護其勞動合法權益的同時幫助其實現“老有所為”的人生價值。最后,在認真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基礎上,根據老年人工作的實際情況認真研究政策的合理性,調整和優化專門的法律法規,以更好地推動老年人力資源的持續開發。同時,要在現行離退休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指導下,有條件、分步驟地放開對老年人再就業的限制,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支持和鼓勵老年人實現二次就業。
4結語
目前,我國老年人力資源開發還處于探索階段,各個方面還不完善,加之延遲退休制度即將出臺,也為這一領域的研究開辟了更多的思考空間。總之,推動低齡老年人力資源的開發,不僅有利于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也符合老年人的內心訴求,有助于他們實現“老有所為、老來自養”的美好愿望。因此,應結合老年人力資源的現實狀況和社會事業發展的實際來推進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掘和利用老年人力資源的價值,使老年人在老有所為的同時更好地為社會做出二次貢獻。
作者:李達胡紅霞王俊程單位:云南師范大學歷史與行政學院云南華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