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環境保護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為貫徹落實市委《關于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決定》,根據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下列建設項目:
(一)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審批的建設項目;
(二)跨區、縣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確定的建設項目;
(四)《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確認需要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
在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講話,強調做好今年的環境保護工作。摘要如下:
一、認清形勢,牢固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
今后幾年,是我省環境保護面臨良好機遇和嚴峻挑戰的重要時期。目前,在黨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省委、省政府正在帶領全省人民實施本世紀初3個前所未有的宏偉系統工程。一是在本世紀的前20年,我省將按照黨的十六大的部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經濟總量翻兩番的奮斗目標,這為我們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二是在本世紀的前30年,要把**省建設成為經濟比較發達、社會文明進步、生態環境優良、資源永續利用的生態省。這為我們加快生態環境的恢復和建設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三是目前我省正在按照新型工業化的要求,把**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和發展成為新型工業基地,這為我省從根本上轉變長期形成的資源依賴型的產業結構,解決長期困擾我們的工業結構性污染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各級環保部門必須抓住這些機遇,利用好這些機遇,解放思想,開拓創新,進一步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同時,我們還必須清醒的認識到,隨著全省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非常嚴峻,任務更加艱巨。首先,從環境保護在整個社會發展中的地位看,黨的十六大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和各級政府對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人民群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環境管理的任務越來越重。第二,從我省生態省建設的進程看,“十五”期間,全省將以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為重點,啟動和實施西部鹽堿地綜合治理、長白山天然林保護、松花江流域和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點工程,生態環境恢復和建設的任務相當繁重。第三,從我省生態環境的現狀看,生態惡化的趨勢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工業結構性污染還沒有完全得到解決。尤其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過程中,我省將陸續建設一批依托當地資源的食品、化工、醫藥等工業項目,經濟總量、排污總量和環境容量之間的矛盾相當突出。
綜合分析我省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可以說,我們環境保護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同在。要加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生態省建設,適應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新形勢,必須與時俱進,改變傳統的思維方式和發展模式,牢固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用建設生態省和發展生態環保型效益經濟的理念指導環保工作的實踐,并以我們新的發展觀和開拓創新的工作思路,影響和帶動社會各界深刻認識環境與發展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協調的關系,讓全社會都理解,現在的經濟社會發展不是先污染后治理的發展,不是浪費資源、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發展,也不是單純為了保護環境而制約經濟的發展,而是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二、主動參與,為振興**老工業基地服務
今后一個時期,隨著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我省經濟將進入高速發展時期,環境與發展之間的矛盾突出,這是不可回避的事實。要適應新的發展形勢,確保在經濟發展的同時,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必須主動進入經濟建設的主戰場,主動參與各級政府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準確掌握經濟發展的趨勢,把產業結構調整與解決結構性污染問題結合起來。通過生態經濟功能區劃和環境容量測算等方法,弄清楚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現狀,弄清楚全省主要流域和區域的環境容量分布狀況,說清楚哪些區域適應上什么項目,哪些區域不能上什么項目,主動為各級政府出主意當參謀,協助地方政府采取積極措施,緩解環境與發展之間的矛盾,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為經濟發展提供條件。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越來越多的公司、企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他們在追求經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往往忽視或者違背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對環境造成了污染或者破壞。
2006年3月10日,哈爾濱出現沙塵天氣,城市天空被黃色沙塵籠罩。當地氣象臺浮塵天氣黃色警報。
2006年4月5日凌晨4時,云南省消防人員集中力量對逼近昆明的森林大火發動反攻,截至11時,由于通訊不暢,目前進展情況仍不明朗。此前,有關方面透露,3月29日發生在昆明近郊安寧市的森林大火,最近的地方距離昆明市區不到20公里。昆明市從3日晚開始連夜出動民警疏散火場附近的村民。
森林大火現場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原因有好多,比如說,一次性塑料杯,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等等.那么又要怎樣解決這小而嚴重的問題呢?
我國在加強環境法實施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將環境執法和環境立法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開始將環境執法作為環境法制建設的重點;加強環境法的宣傳教育和人員培訓,普及環境法的知識,提高全社會特別是政府官員和管理人員的環境法制觀念;強化國家環境監督管理體制的建設,包括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環境管理機構、提高環境管理機關的級別、加強環境管理和執法隊伍的建設和培養;國家環境管理機關的管理范圍和管理權限在擴大,政府各部門有關環境保護的職責越來越明確、加強,環境行政執法和司法的能力在增強;在現實生活中,環境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越來越明確,污染源單位的責任和違反環境法的責任越來越明確、具體,自覺遵守環境法的程度在提高;環境法中的確定性、強制性規范增加,禁止性、處罰性、獎勵性措施增加;環境保護措施的制度化加強,環境法律規定、措施和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強,環境執法行為的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程度增強,環境執法制度日益健全;環境法制建設(包括環境立法和執法)和環境管理的有效協調加強,對環境法的監督、檢查加強;成立環境警察、環境法庭,切實保障公民和單位享有的提起環境訴訟的起訴資格,積極開展環境法訴訟(包括環境行政訴訟、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加強對環境糾紛的處理,在處理環境民事損害賠償糾紛時,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實行無過失責任原則、因果關系推定原則、舉證責任轉移原則,并實行較長的訴訟時效;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擴大訴訟權;強化對環境的刑事法律保護,明確規定在環境方面的法人犯罪,嚴厲制裁危險犯,加強對環境犯罪的打擊;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處罰程度增強,對環境違法者實行雙罰、多罰制;等等。
摘要:近些年來我國采礦事業的進步大大促進了我國經濟水平的發展,但同時礦山對環境卻造成了較大傷害。在礦業開展過程中,既要十分注意節約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又要十分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文章通過分析目前礦區環境普遍情況,來探討綜合開發策略,以促使礦業能夠的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礦山;環境保護;地質
1礦山污染現狀
在礦區生產中,對資源的破壞十分常見。在建礦和采礦過程中毫無節制的抽排地下水以及坑道塌陷致使地下水、地表水滲漏,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水資源均衡,最終導致礦區及周圍地區地下水水位下降,引起植被枯死等一系列生態環境問題。礦山開采過程中會產生大量廢棄物(如尾礦,矸石等),需要大面積的土地來堆置,從而導致對土地的大量占用和對堆置場地的原有生態系統的存在破壞;在這些廢棄物含有酸性、堿性、毒性、放射性或重金屬成分,通過地表水體徑流、大氣飄塵,污染周圍的土地、水域和大氣,其影響面將遠遠超過廢棄物堆置場所在的地域,這樣消除大面積污染的影響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且需很長時間才能恢復,即使恢復也很難恢復到原有的水平。
2污染種類
(1)噪聲污染。聲音分貝超過人們日常所能承受的強度則為噪聲污染。礦山擁有許多大型機械,機械生產振動、礦山爆破、運輸等會產生較高噪聲,如果長時間處于高噪聲場所,對人和環境具有嚴重影響。(2)土地破壞和污染。采礦破壞土地,主要表現為挖損、占壓和塌陷等方面。露天采礦場形成大小不同、深度各異的采坑,露天采坑大者可達數平方公里,深者可達數十米至數百米,土層或巖石暴露。(3)水均衡破壞和污染。采礦時礦坑排水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水量減少,甚至可以在礦區及其附近較大范圍內疏干了地下水造成明井干枯,水塘漏水,使當地居民、牲畜用水困難,影響農業困難。(4)大氣污染。大氣污染是指礦山生產產生的灰塵和有害氣體改變了大氣自然狀態的成分和性質,其污染物的濃度達到了對人、生態和物構成危害。(5)植被破壞。(6)水生生物和動物棲息地破壞。(7)自然景觀破壞。采礦剝巖,使土壤、巖石風化后的殘積層、半風化后的巖石和基巖暴露出來,特別是露天采礦暴露的面積常常很大,在地表形成新的凹陷坑,深達百余米,面積可達數平方公里;采出的廢石和選礦產生的尾礦可堆積如山,高可達百余米。它們除了破壞生態系統、污染大氣、水和土壤外,還改變了地面地形和造成巨大的顏色反差,還永久的破壞了自然形成的地貌景觀,產生負面視覺影響。(8)地面塌陷。地面塌陷是采礦造成主要而具有普遍性地質災害之一。采礦時,由于土地松軟、支護不利等因素可能會造成沉降、地面開裂和塌陷,其深度可達數十米。礦山規模和礦山生產年限越長,坍塌面積越大,有時候礦山塌陷區范圍可達到數十平方公里。(9)引發地質災害。地質災害是指發生于巖石圈的地質作用,使其中的物質發生緩慢或快速移動的過程,妨礙人類正常活動,給人類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的損害。在采礦過程中,由于設計不當,在一些氣象條件,會引發礦區及其相鄰地帶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礦震、尾礦庫潰壩等地質災害。(10)地質和歷史人文遺跡破壞等。采礦會碰到極為重要科學價值和觀賞價值的地質遺跡,如說明地球或地殼演化史的和礦床成因的地質剖面、賦存于地層中的古生物化石、喀斯特溶洞,丹霞、火山冰川、海岸、風蝕地貌及特殊地質作用形成的奇山異峰等。
1公路環境保護
1.1環境與環境保護定義
環境是指人類和生物生存的空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對環境的定義是: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各種天然的和經過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溫泉、療養區、自然保護區、生活居住區等。按照環境的自然和社會屬性分類,環境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
環境保護是指人類有意識地保護自然資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環境受到污染和破壞;對受到污染和破壞的環境必須做好綜合治理,以創造出適合于人類生活、工作的環境。
1989年5月,聯合國環境署第15屆理事會通過了《關于可持續發展的聲明》,明確地提出了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認為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必須維護和改善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環境。
1.2公路環境保護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