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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在中國古代喪葬史上,漢代的喪葬禮俗頗為突出,它是在秦的基礎上得以不斷發展和完善的。而形成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傳統的因素,也有現實的因素在內。當然,漢代喪葬禮俗對當時社會產生了一定的效果,并對當今社會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喪葬文化作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部分,“既有考古文化作為其客觀存在的依據,也有典籍記載作為其歷史事實的背景,同時,還有統治者和平民百姓都共同實行的喪葬禮儀作為其真實生存的基礎,因此,它是最寬廣也是最真實的一種上下層文化交錯的習俗。”[1]所以,研究它對于我們全面研究中國傳統文化,具有很大意義。本文僅就漢代的喪葬禮俗作一粗略的分析,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
漢代喪葬禮俗,內容頗為復雜多樣。在統治階級和平民百姓中廣泛存在。之所以能這樣,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傳統的因素,也有現實的因素在內。
1、“靈魂不滅”觀念的影響
在原始社會,由于生產力低下,人類對自然界的許多現象無從解釋,從而對身邊的事物存在恐懼與敬畏,于是產生了萬物有靈的信仰。伴隨著這種信仰,人類不斷認識周圍事物,與此同時,人類也試圖對自身的存在作出解釋,為了解釋人類的精神活動和身死現象,靈魂說應用而生。古人認為人死后肉體消失,但靈魂不滅,仍能參與和影響人們的一些活動。這種觀念一產生便迅速盛行,至漢代仍為各階層的人們所推崇。
漢代人相信人死靈魂永存,還會在另一個世界像活人一樣繼續生活,因而注重把死人當作生人看待。為了使死者能過上舒適、安穩的生活,墓室的形制和結構盡量模仿現實中的房屋,隨葬品盡量將生人所用的工具、物品納入墓中,甚至將房屋、田地和家禽、牲畜之類也制成模型和偶像,以供隨葬。完全用現實生活來為死者構造地下世界,所謂“厚資多藏,器用如生人”[2]。這種現象在許多漢墓中均有發現,如古城漢墓,墓葬形制為帶斜坡墓道的磚徹多室墓,由墓道、通道、前室、后室和耳室幾部分組成。出土器物有釉陶倉、釉陶井、陶狗、陶雞、五銖錢等。
漢人也相信“人死為鬼,有知”,可降福生者,亦可禍害生者,那么為求死者對生者的保佑,祭祀就成了一種經常性的活動。上至皇帝,下迄百姓,樂此不疲。西漢帝陵園中有寢,陵外立廟,均為祭祀之所。班固《漢書·韋玄成傳》載:“園中有寢、便殿。日祭于寢,月祭于廟,時祭于便殿”。到東漢時,陵園禮制除維持西漢禮俗外,開始舉行規模空前的上陵禮。官僚地主在墳墓前建有大規模的祠堂,作為經常舉行祭祀活動之場所。司馬光《文潞公家廟碑》:“漢世公卿貴人多建祠堂于墓”。家庭貧寒者,雖無力造祠堂,但仍要定期到祖墳吊祭,俗稱“上冢”。如漢武帝時的朱買臣,家貧,靠打柴為生,其妻去而嫁于他人。一天,“買臣獨行歌道中,負薪其間,故妻與夫家俱上冢,見買臣饑寒,呼飯飲之”[3]。
2、漢代統治階級提倡以“孝”治天下的影響
孝的觀念在商周時已見于文獻記載,后經春秋戰國時儒家學派的整理、闡釋與渲染,逐漸上升到理論高度,形成了一個更為系統化、理論化的完整體系。兩漢時期,儒家非常提倡孝道思想。儒家經學取得獨尊的地位后,使“孝道”思想滲透到了統治階級政策中。統治者不但提倡孝道、褒獎孝行,而且以“孝”取仕、育人,甚至納入法律。文帝時多次對孝悌力田者,予以物資獎勵,并“置三老,孝弟,力田常員”[3]。武帝時,設立了常舉科目“孝廉”,把它作為士民入仕的重要途徑之一。平帝時在基層學校庠序中以《孝經》作為主要的教學內容。東漢則進一步提高《孝經》,把其視為治國安民的法典。“《孝經》者,夫制禮,樂人之本。”[5]
在統治階級的大力倡導下,“孝”觀念日益深入人心,表現在喪葬禮俗上就是厚葬成風。厚葬在漢代可謂是興盛至極,在帝王、貴戚、官僚等上層社會的喪葬禮儀中表現的尤為突出。《晉書·索琳傳》云:“漢天子即位一年而為陵,天下貢獻三分之,一供宗廟,一供賓客,一充山陵”。漢代在位最長的漢武帝劉徹的茂陵據載:“陵高為46.5米,頂部東西長39.5米,南北寬35.5米,陵底邊長240米”[1],氣勢極其宏觀,并且隨葬品極其豐厚。《漢書·貢禹傳》載:陵中“多藏金錢財物,鳥獸魚鱉牛馬虎豹生禽,凡百九十物,盡瘞臧之”。皇帝既然如此,下面的王侯勛戚、貴族官僚等,便肆無忌憚,大肆鋪張。《漢書·霍光傳》載:大將霍光死后,朝廷賜“金錢繒絮繡被百領,衣五十篋,壁珠璣玉衣,梓宮、便房、黃腸題奏各一具,樅木列藏槨十五具”,并“發三河卒穿復士,起冢祠堂”。有鑒于此,有的士人批評厚葬,提倡薄葬,以矯世風,如王充、王符等人。
3、社會政治、經濟狀況的影響
“縱觀我國古代歷史,會看到這樣一種現象,凡國家統一,社會穩定,政治、經濟情況較好的時期,往往也是喪葬禮俗發展的高潮期”[6]。漢承秦制,漢政權繼承并發展了秦王朝的統治規模和封建專制制度,成功的把一統大業堅持數百年之久,顯示出統一政權的優越性和生命力。漢初,百廢待興,統治階級采取恢復生產、勸課農桑、與民休息、輕徭薄賦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經過不斷的努力和發展,使漢代出現了國力強盛、民眾富庶的繁榮景象。政治上,經過剪滅異姓諸侯王,平定“吳楚七國之亂”,使封建中央集權得到空前鞏固和統一。經濟上,經過長期的休養生息和各種有效的措施,使經濟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因此,無論是國家財政,還是個人積蓄,都大有增長。東漢時,在天下擾攘之后,重建大一統政權。統治階級繼續采取了有利的政治、經濟措施。從而使政治更加鞏固,經濟更加發展,并且使統一的封建專制主義國家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
總之,兩漢在四百多年的時間里,大部分社會較為安定,經濟持續發展。先后出現了“文景之治”、“漢武盛世”、“光武中興”等治世局面,為喪葬禮俗的發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質基礎。
二
一種事物能夠生存下去,就有它生存的價值和理由,喪葬禮俗也不例外。漢代喪葬禮俗是當時社會的一種需要,是符合時展潮流的。但是它也對當時社會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1、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漢代喪葬禮俗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無益于死者,有損于生者。統治階級仍然遵循儒家的“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不僅生前享盡榮華富貴,還追求死后的享樂。西漢以節儉著稱的漢文帝修造霸陵時,“發近縣卒萬六千人,發內史卒萬五千人”。[3]比較節儉的皇帝多是如此,更何況其他昏庸之輩,勞民傷財的程度可想而知。如西漢成帝,初建延陵,已費十年,但對延陵不滿,改建昌陵,五年不成,又回延陵重建,以至造成“作治數年,天下遍被其勞,國家疲敝,府藏空虛,下至眾庶,熬熬苦之”[3]的嚴重局面。而貴族富豪之家,則在墓旁建造祠堂。如《后漢書·安城孝侯賜傳》載:“(光武)帝為(賜)營冢堂,起祠廟,置吏卒”。至于民間,耗費雖不能與帝王富豪相比,但都竭力效仿,《漢書》曰:“列侯貴人車服僭上,眾庶仿效,羞不相及,婚嫁尤崇侈靡,送死過度”。如《漢書·韓信傳》載:西漢初年還未發跡的韓信,因為家庭貧寒,母親死后沒有財力安葬,于是“營高燥地,傍可置萬家者,以為冢”。當然,也有親行薄葬者,如龔勝、趙咨、梁商等。他們的薄葬言行,雖對扭轉世風并未起到多大作用,但畢竟使人感到了一絲清新之風。
2、墓地占用了大量的可耕土地
漢代墳丘廣泛流行,除墓以外,各類墓上都有墳丘。帝王墳丘之高、占地之廣,可謂驚人。漢代帝王之陵的陵園面積都很大,根據近年實測,“漢高祖長陵底部東西166.5米,南北155.4米,高31.64米;景帝陽陵底部東西166.5米,南北155.4米;武帝茂陵規模最大,底部邊長231—234米,高46.5米。昭帝以后諸陵,大致底部邊長也都在150米上下,高30米以上”[7]。東漢帝陵與西諸陵不相上下。貴族、官僚也紛紛效仿,他們的墓丘務求其高,“積土如山,列樹成林”[3]。史書上所謂“竇氏青山”、“衛青廬山”、“霍去病祁連山”等,都是形容漢代勛戚墳冢高大。這些墓地可謂占地之廣。地主、貴戚對土地占有的重視,還體現在“買地劵”上,它是一種隨葬品。在東漢貴戚、地主的隨葬品中有時發現一種購買墓地的券約。它出現在東漢前期,流行于中晚期。現在所知出土與著錄文字比較清楚、且有紀年的買地券10多件。這種地券,它是作為一種象征性的證券放在墓內,使死者有所憑持,以保證對墓地的所有權不被侵犯。這從一個側面,揭示了當時地主階級對土地的占有欲。總之,這種以墓田自由買賣、借埋葬死者來擴充冢地,正是現實生活中土地兼并激烈的一種反映。
3、敗壞了社會風氣
漢代喪葬禮俗敗壞了社會風氣,這主要體現在賻贈上。人死以后,贈送財物給喪家叫賻贈。它包括助喪和斂財兩種情況。前者為喪家貧寒,治喪有困難,親朋鄰里自動捐贈些錢或物,幫助料理喪事。這自然是好事。后者則不然,它是借治喪向他人索取財物。漢代,由于崇尚厚葬,治喪費用越來越大,所以,這種斂財性賻贈,也就極為盛行。賻贈嚴重的危害了社會風氣。漢代,賻贈盛行,有的人在親人死后,為多收賻贈,四方報喪,大宴賓客,毫無哀痛之情。反而以送賻多少而劃分親疏,送賻多者則視為親,少者則視為疏;有的人,尤其是地主官吏和鄉紳豪吏,憑借權位,勒令他人送賻,以其來購置產業,發財致富,拉幫結派,徇私枉法。就送賻者而言,雖然有的是出于對死者的哀悼和對喪家的同情;有的是懾于喪家的權勢地位,不得已而為之;當然,也有的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以賻贈作為一種誘餌,從而導致官吏腐敗,貪污受賄。如西漢時的朱建:“刻廉剛直,行不茍合,義不取容”[3],曾嚴詞拒絕辟陽侯對他的拉攏。后來,朱建母死,友人賈陵往見辟陽侯說:“今其母死,君誠厚送喪,則彼為君死也”[3]。辟陽侯遂送賻百金。朱建受賻后,果然,反其往,變成了辟陽侯的死黨。文帝時,辟陽侯被淮南厲王所殺,朱建也畏罪自殺,死于受賻。
三
漢代喪葬禮俗作為一種文化現象,所產生的影響,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仍然存在。雖然它在某種意義上看,以一種特定的方式為后世保存了相當數量的物質史料和文化財富,但更多的是給社會的安定繁榮帶來了負面影響。因此,移風易俗,改革殯葬已成為目前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當今社會國泰民安,人們的生活漸漸好起來,然而他們沒有把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環境的改變歸功于黨的政策英明,而錯誤地認為是祖宗顯靈,于是把大量錢財花在購置大片土地、營造祖墳、修建祠堂上面,從而導致死人在不斷的吞噬著有限的土地。據《中國消費報》1993年6月19日載文統計,我國近年平均每年減少耕地500萬畝,其中因喪葬占去的耕地就達40萬畝。與此同時,喪禮也大操大辦、比闊氣、擺排場,相互攀比,影響極壞。廣東《亞洲時報》報道:陸豐甲子鎮上演了一場兩個小時的“風光大葬”,參加喪禮的人將近三千人,送葬隊伍近一公里,喪宴超過三百席。更有一些官員借助葬禮檢驗人脈,收受禮金。廣東《新快報》報道,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田某母親葬禮上收受賄款,受賄人民幣42680元、港幣98000元、美金37284元。
這種喪葬陋習引起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這不僅影響了我國的可持續發展道路,更影響了社會的和諧發展。近年來國家提出殯葬制度改革,推出了許多利國利民的新措施,這既節儉了社會財富,減少了土地浪費,還打消了一些人借喪葬搞大操大辦的奢靡現象。總之,我們要樹立起改革意識,堅決改變人們舊的喪葬觀念,不斷提高全民素質,樹立健康文明的喪葬新風,建立新型的殯葬文化形態。
參考文獻:
[1]陳華文:迷失的孝道:中國厚葬之風透視[J],《遠古文化》,2006年第2期。
[2]桓寬:鹽鐵論[M]諸子集成,第八冊,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3]班固:漢書[M],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版。
[4]陳立:白虎通義疏證[M],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版。
[5]郝建平:論漢代厚葬之風[J],《臨師范學院學報》,2007年第2期。
[6]陰法魯:中國古代文化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