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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我國農民創業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也面臨資金約束、創業風險大和進入管制等問題。為此,必須從農村創業風險基金創建、加大對農民創業培訓力度、通過產業規劃引導農民創業和農民創業者協會的建立等方面著手,創建并完善我國農民創業支撐體系。
關鍵詞:農民;創業支撐體系;新農村建設
農民創業指農民或返鄉農民工在農村創辦企業或擴大規模搞種植業、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積極參加合作組織和中介組織,組織農產品和生產資料購銷、傳播信息及開展技術承包,推廣新品種與新技術,興建特色種、養、加基地等;創辦為大中型企業提供配件或服務的小型企業;興辦第三產業經濟實體等。
一、農民創業的現狀與面臨的困難
(一)我國農民創業的現狀。近些年,農村能人創業、外出務工者回鄉創業大量出現。2007年,我國鄉鎮企業新增個體工商戶65萬個,安排110多萬人就業;農村能人和農民工回鄉創辦的小型鄉鎮企業85萬家,農民工回鄉創業人員累計達500萬人,累計安排3000萬人就業。農民通過創業,不但富裕了自己,也帶動了農村經濟發展。但由于農民掌握的資源不足且缺乏創業的支撐體系,當前我國農民的創業比例還很低。另外,全國各地農民創業差異性較大,主要表現在:第一,農民創業的比重與領域不同。東部發達地區的農民創業比重大且主要在非農領域;西部農民創業比重低,且主要立足于傳統種植業、養殖業。第二,政府政策支持有差異。發達地區政府對農民創業的重視程度遠遠高于落后地區。如,北京市對農民自主創業進行財政補助;江蘇省農村信用社系統降低貸款門檻,幫助解決農民自主創業中的資金短缺難題,其中昆山市政府、農業銀行、擔保公司聯合推出了農民創業小額貸款。而大部分落后的農村地區政府對農民創業的重視程度不夠,對農民創業的引導與幫助作用不大。
(二)我國農民創業面臨的困難。農民創業在我國發達地區已發展得如火如荼,在欠發達地區則發展十分緩慢。從農民創業實踐來看,農民創業還面臨許多困難。主要表現在三方面:一是資金約束。有創新點子的農民大多由于沒有創業啟動資金而放棄創業。二是創業風險大。由于沒有條件進行學習、培訓與指導,農民參與創業的風險很大,加上農民創業資金嚴重缺乏,絕大多數農民都不敢創業。三是存在進入管制。創業登記注冊需要經過一些繁瑣的程序且需要一筆費用,農民對此也存在抵觸情緒。
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是農民,建設新農村的關鍵是實現農民增收,而農民增收就必須依靠自身的發展。實踐證明,在發達農村地區農民創業不僅使農民自身取得很好的效益,而且帶動了周邊地區農民實現了增收。因此,農民創業是農村積累資本的最有效途徑之一。應克服困難、創造條件,為廣大農民創業創建與完善支撐體系,鼓勵、引導更多的農民創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農民創業支撐體系的創建
創業支撐體系指為推進創業活動建立的由組織、服務和制度三者相互作用共同構成的系統。通過這個系統,將創業者、機會(項目)和各種資源有效結合在一起,為創業者提供必需的服務和信息,降低創業成本、提高創業的成功率。創建農民創業支撐體系,能有效節約獲得營業許可的交易成本,使農民不必花費大量的時間與財力就可以創業。創業支撐體系可使農民從外界獲得資金援助,取得創業的原始資本,幫助解決農民創業資金約束問題。通過提供信息幫助與創業者之間的互幫互助能降低農民創業風險,使農民更自主地選擇創業。當前,我國可從以下四個方面來創建農民創業支撐體系。
(一)建立農村創業風險基金。農民創業遇到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籌措創業資本困難,許多有意創業的農民都苦于沒有創業啟動資金,而放棄創業。因此,在農村設立創業風險基金十分必要。當前,可考慮在地方政府,最好是在省級或地(市)級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成立農民創業指導委員會,由各鄉(鎮)政府與農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聯合設置農村創業風險基金,這項基金每年的金額由農業銀行或農村信用社和鄉(鎮)政府協商確定。創業風險基金的申請由鄉(鎮)政府創業辦公室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項目組織進行異地評審,以防止地方強勢勢力的不當行為導致基金的流向發生偏差。通過異地評審的項目方可獲得申請資金。對基金的使用,政府應進行跟蹤控制,避免出現重大風險。農村創業風險基金的申請人在使用初期可暫緩支付利息,幾年后再全額支付利息并分批償還申請資金。
(二)加大對農民創業的培訓力度。創業培訓能夠彌補創業者的創業知識和經營管理經驗的不足。創業培訓的內容涉及生產、經營、管理、銷售、財務、稅收、信貸等方面。創業培訓不僅為創業者提供知識與技能方面的專業指導,而且創造一個交流信息、促進創業的平臺。創業培訓可以由政府機構也可以由社會團體推動。對社會機構或個體創辦的培訓機構,政府一方面要加強監管,確保培訓師資合格、培訓收費合理,另一方面在財政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由政府提供一部分培訓補貼,以更好地促進農民參加培訓、參與創業。經濟發達的地方政府還可通過適當的方式(如組織專家評審)來選取一些優勢項目予以資金或政策(如稅收減免)支持。政府自身創辦的培訓機構應盡可能少收費,并要為參與培訓的項目開發搞好咨詢與服務,使更多的培訓項目能順利進行。(三)通過產業發展規劃,引導農民創業。由于政府掌握的信息全面,并且也有責任引導農民創業致富,在區域功能定位的前提下,應通過產業發展規劃,引導農民創業。政府要對農民創業進行引導并提供配套服務,提高農民創業的成功率。如,在城郊型農村可發展鄉村旅游,引導農民創業,當地政府通過對“行、游、食、住、購、娛”六大要素配套建設,吸引農民投資參與鄉村旅游創業。
(四)建立農民創業者協會。由農民自發組建農民創業者協會,為已創業和想創業的農民構建一個學習交流、資源共享、相互促進的平臺。農民創業者協會可充分發揮成功創業者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強創業者之間的溝通交流和相互幫助;充分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在會員與政府之間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主動為會員提供市場信息、法律咨詢、融資服務等。農民創業者協會將農民創業者凝聚成一個整體,充分發揮互聯、互助、互補、互帶效應,以老帶新、以大帶小、以多幫少,進一步激發農民創業激情、提高創業成功率,使先創業者不斷做大做強、后創業者少走彎路,深入推進全民創業。
三、推動農民創業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要注重發揮政府在農民創業支撐體系創建中的作用。首先,政府應充分認識到農民創業是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途徑之一,真正重視農民創業支撐體系的創建。其次,在以上創業支撐體系的創建過程中,政府應承擔起相應的職責。在農民創業風險基金的設立與使用中,一定要千方百計地組織、聯系農村金融機構,鼓勵農民申請貸款,推動農民創業;對農民創業培訓,政府一方面要加強監管,另一方面要想辦法給參與培訓農民一定的政策支持;在創業產業引導方面,政府一方面要搞好產業發展的規劃與設計,另一方面要為創業的農民搞好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提供相關服務;對農民創業者協會,政府要給予關心和支持,并進行適當的監管。
(二)各地創建農民創業支撐體系的側重點應有所區別。在欠發達地區,農民創業最缺的是資金,有了資金很多農民的創業理想就能成行。因此,這部分地區農村應以設置“農村創業風險基金”為第一要務。農村創業風險基金雖只能幫助一部分農民進行創業,但能起到很好的帶動、示范效應,有助于掀起農村創業的熱潮。因此,在欠發達地區應首先設置“農村創業風險基金”。當農民創業已蔚然成風并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時,將會有風險投資參與其中,這時“農村創業風險基金”就可以逐步實現市場化運作,轉變為“農村創業風險投資”。在發達地區,農民創業已經有了政府與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農民創業更多需要的是信息的支持與技術的服務,需要將創業規模做大、實力做強。因此,在發達地區更應注意加大創業培訓、產業引導與農民創業者協會創建力度。
(三)要注意營造濃郁的農民創業氛圍。良好的創業環境是吸引和推動農民參與創業的一個重要條件。要營造一個鼓勵創業、支持創業、服務創業的良好環境,讓農民創業熱情競相進發。鄉(鎮)村要通過電視、廣播媒體大力宣傳創業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政府要簡化創業的審批手續,可考慮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務;政府有關部門和組織(如共青團組織)要通過開展“農村青年創業計劃(創業大賽)”等活動,推動農民創業。濃郁的創業氛圍不僅能形成農村創業的大氣候、大趨勢,讓廣大農民正確認識創業的重要性,主動支持創業、參與創業,而且還有利于農村創業風險基金用到那些有潛力又缺乏資金的項目上,真正用在“刀刃上”,減少農村強勢群體利用不當手段獲得創業基金現象的發生。
(四)要注意發動社會多方力量共同對農民創業進行資金扶持。鼓勵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創新貸款服務品種,不斷增加小額貸款規模,解決農民創業起步的資金困難;要在公共財政中安排專門用于資助農民自主創業的扶持資金,可借鑒國外的經驗,對農民新創辦的小企業成功后,政府一次性給予創業補助或獎勵,鼓勵農民創業致富;探索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和農村房產作為抵押物,以獲得銀行更多的貸款支持,解決創業資金的不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