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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及樣本狀況
本研究在樣本的選擇上,將占有相當生產資本并雇用他人的老板、占有少量資本的自雇創業的個體工商業者、非正規就業者視為創業者。調查組于2011年7月至11月集中共發放問卷850份,回收有效問卷832份。在回收的832份有效問卷中,有312份由城市居民創業者所填,其余520份問卷為農民工創業者所填,實際回收有效的新生代農民工創業者問卷共357份。在本文中,筆者主要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創業狀況做分析,而不涉及第一代農民工和其他城市創業者的創業行為。
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現狀
(一)創業動機
創業動機是創業研究的重要內容,研究者發現,教育子女、照料老人是導致農民工返鄉創業的重要原因。[7]而農民選擇創業的根本動機是追求經濟收益,農民是否選擇創業取決于其所從事的創業活動能否帶來經濟收益。[8]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的動機又是什么呢?調查發現,57.1%的新生代農民工創業者創業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取財富;25.8%的是為了解決就業;興趣愛好所致占9.5%;提高地位占2.0%;其他占5.6%。研究發現,文化水平影響創業的動機。隨著受教育程度的上升,“獲取財富”取向的比重有所增加,“解決就業”取向出現明顯的下降;“發展興趣愛好”取向中,初中及以下和本科及以上的該比例要高于其他兩個受教育層次,但是本科及以上的該取向要明顯高于初中及以下的創業群體。(見表1)
(二)創業模式
郭軍盈在研究中發現農民工創業模式也存在自雇創業和創辦企業這兩種模式。[9]其中個體工商戶、包工頭、無證小攤販等屬于自雇創業;而私營企業主、企業普通股東、職業投資者、企業控股股東等屬于創辦企業創業。具體來看,新生代農民工自雇創業的比例超過50%,42.6%的為個體工商戶,3.4%的為包工頭,17%的為無證小攤販。另外,創辦企業占37.0%,其中,27.5%的是私營企業主,5.3%為企業普通股東,2.5%是職業投資者,1.7%為企業控股股東,這些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表現出資本多、企業規模相對較大的特點。研究發現,不同性別、不同學歷的創業者在所從事的職業的分布上存在顯著差異。從表2可以看出,女性新生代農民工在創業過程中,從事自雇創業的比例要高于男性,而創辦企業的比例要低于男性。筆者認為,男性創辦企業的比例較女性更高與我國傳統的財產繼承制度有關,家族事業往往更多是由男性繼承,而非女性。文化水平對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狀況有顯著影響,文化水平越高,越傾向于創辦企業,文化水平越低則越傾向于自雇創業。隨著文化水平的提高,創辦企業的比例呈逐漸升高的趨勢,尤其是在“私營企業主”和“企業股東”兩項中,本科及以上學歷創業者的比例要遠遠高于初中及以下的創業者;而自雇創業的比例隨著創業者文化水平的提高在不斷下降,尤其是“無證小攤販”選項中,初中及以下的創業者占到了不少的比例。另外,在“其他”選項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創業者中有將近20%的選擇了該項,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高學歷創業者創業途徑的多樣化。(見表3)
(三)創業資源獲得
創業本身是一種對資源重新整合的過程。在創業過程中,外部環境中資源的易得性、經營成本的高低與創業者對未來遠景的認知都將影響創業的成敗。[10]顯然,能否獲得足夠的資源、能否建立與社會相適應的社會網絡將影響到進城農民工創業成敗。本文主要分析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的信息來源與資金來源兩個方面。1.信息來源。創業過程始于創業機會,創業機會主要體現為市場機會或者商業機會,是創業成功的前提條件。商機的多少受市場發育程度制約,市場發育不完善,信息閉塞,獲得信息渠道少,創業機會就少。[11]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完善,信息的開放程度增加,信息獲得途徑拓展,創業的機會日益增多,新生代農民工在創業過程中,能否主動地獲取商機,把握機會呢?調查顯示,在創業信息來源上,44.8%的新生代農民工是通過自己對市場的調研,39.2%的是通過親戚朋友的介紹,3.9%的是通過政府引導,6.2%的是通過報紙媒體報道,5.9%是通過其他途徑。2.創業資金來源。新生代農民工在創業的過程中,47.5%的是從家中獲得資金支持;12.9%的是從親戚那里得到支持,朋友占11.8%,銀行貸款占12.4%,其他占15.4%。研究發現,在資金來源上不存在性別上的差異,而存在文化水平的差異。由表4可見,隨著文化水平的提高,創業者獲得創業資金的渠道更廣,對家人、親戚的依賴越少,從朋友、銀行中獲得資金的比例越高。在本科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創業者中,除了家人之外,銀行貸款成為其獲得創業資金的重要渠道;在本科及以上創業者中,資金來源渠道“其他”項占24.8%。
(四)創業績效
創業績效是衡量企業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桿,不同的研究者通過不同的指標體系對創業的績效進行了考察。筆者主要從產品或服務競爭力、創業收益狀況這兩方面對新生代農民工的創業績效進行評價。1.產品或服務的競爭力新生代農民工在創業過程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競爭力并不是很強。調查發現,38.7%的提供“競爭者很多競爭非常激烈”的產品,31.9%的提供“有一些競爭者比較激烈”的產品,18.5%的屬于“競爭者雖多但有自身特色”,“特色明顯競爭者較少”的占7.6%,“具有獨特性幾乎沒有競爭者”的占3.4%。女性在競爭特色方面要優于男性,在“競爭者雖多但有自身特色”、“特色明顯競爭者少”和“獨特性幾乎無競爭者”這幾項上都要高出男性創業者。(見表5)隨著文化程度的升高,創業者在產品和服務的提供上競爭力增強(見表6)。在“競爭者很多,且競爭非常激烈”這一項中,大專以上的學歷的創業者要低于初中及以下的創業者近20個百分點;在“具有獨特性幾乎無競爭者”選項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創業者所占比例為零,而在本科及以上的創業者中占到8.5%。可見,知識、文化在產品和服務提供的過程中扮演了增強競爭力的重要角色。在“特色明顯競爭者少”這個選項中,初中及以下的占12.1%,高于其他文化水平的創業者。筆者認為,這和一些民間技藝的掌握和分布有關,傳統民間技藝更多的由一些較低文化程度的創業者所掌握,高學歷的創業者掌握更多的是知識型技能。2.創業收益創業者創業的最主要目的是為了贏取利潤,那么,創業能否給創業的新生代農民工帶來較好的收益呢?調查顯示,6.4%的認為幾乎沒有什么收入,31.7%的認為收入數額不大且不穩定,47.6%的認為數額不大但比較穩定,數額大但不穩定的占9.2%,數額大且穩定只占5.0%。
(五)創業環境評價
研究認為,政策支持對創業的成功影響重大。Storey認為,多種形式的財政支持對創業行為有積極的影響[12];朱紅根通過實證研究發現,農民工是否獲取政策資源和獲取政策資源的多少對返鄉創業績效都有顯著影響。[13]近年來,政府對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大學生創業者給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那么新生代創業農民工對政府政策支持的評價如何呢?(見表7)調查發現,創業者對政府部門的服務效率滿意的(含很滿意和滿意)占24.4%,不滿意的(含不滿意和很不滿意)的占16.5%;在地方政府的政策評價中,滿意的為26.9%,不滿意的為18.8%;對企業周邊環境滿意的為34.4%,不滿意的為13.7%。總體而言,新生代農民工對創業環境滿意度在中等偏上水平,從各個維度比較來看,對企業周邊治安環境的滿意度最高,對政府部門服務效率的滿意度其次,而對政策的滿意度最低。
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的對策建議
目前,新生代農民工在創業過程中,存在著自雇創業比例高、產品競爭力小、收益不高等問題。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的順利進行并非創業者的一己之事,它有賴于政府、社區、新生代創業農民工等多方面的通力合作,通過建立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支持體系,促進他們更快、更好地融入城市經濟社會生活。
(一)政府出臺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政策,完善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服務體系
1.出臺相關政策,給予政策優惠。作為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就業和發展的重要途徑,政府應該出臺相應的政策給予支持。首先,由于創業農民工尤其是自雇創業的農民工往往存在著資本不足的問題,政府對這個創業群體應給予更多支持,給他們提供貸款優惠;其次,根據經營范圍確定減免稅收的期限和額度,在一定時間內給予稅收政策的支持,尤其是對特色明顯、低污染、低能耗以及能多提供就業崗位的創業項目;再次,對特色明顯的創業項目,提供必要的無償資助資金或風險投資資金;最后,創建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扶助基金,給予處于創業起步階段或創業困難階段的新生代創業農民工提供小額無息或低息貸款,幫助他們渡過創業難關。2.完善信息咨詢和服務體系,為創業者提供信息支持。流入地政府應建立創業民工檔案和聯系卡,根據創業民工的創業行業分布和需求,及時地以手機短信等方式向他們各類創業信息與創業政策,以便其掌握最新的市場動態和政策導向;流出地政府應搜集整理外出創業的新生代農民工信息,在春節等重大節慶期間,通過創業座談會等給創業農民工搭建溝通平臺。同時,政府還應及時向創業農民工家鄉的創業形式和政策,鼓勵他們回鄉帶動更多村民創業。3.開展新生代創業農民工創業教育,促進其文化水平提高,增強競爭力。研究發現,創業者文化程度直接影響著創業的獨立性、效益性與產品的競爭性。對于新生代創業農民工,政府可以通過開展“創業成才工程”,對其進行創業培訓,以提高他們的文化水平、創業所需的技能,同時注重培育新生代創業農民工的企業家精神,讓有創業理想的農民工更快地成長;與企業、高校等合作,設置創業援助站,組織各類專家,對創業過程中常見問題進行分析講解,并為創業過程中遇到技術難題的農民工提供實際的技術支持和指導。4.開通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綠色通道,創造良好創業環境。設立新生代農民工創業審批綠色窗口,負責受理新生代農民工創業審批手續。堅持手續從簡、收費從低、辦事從快、服務從優的原則為農民工創業者辦理最方便、快捷的行政審批,對創業達到一定規模的創業項目,提供專門的服務;規范項目收費,減少對創業者不必要的收費;維護良好的創業環境,引導規范自雇創業中“無證小攤販”等創業者,通過設置特定的免稅經營區,讓他們能在寬松的環境下開展經營活動。
(二)發揮社區的功能,為新生代創業農民工建立創業家園,為其提供精神和技術等多方面的支持
將創業指導和創業咨詢工作納入社區服務體系,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建立“創業咨詢室”,對有意向在城市創業的農民工給予政策咨詢和創業指導;社區要加強同高校、職業學校、企業或已經成功的創業者的交流合作,組建農民工城市創業培訓師隊伍,對創業農民工進行創業培訓、管理咨詢和融資指導;加強與農民工創業的合作,設置創業體驗基地,通過與農民工創業企業的合作,在各企業建立的創業體驗基地組織創業觀摩和學習;創建“創業者之家”等組織,通過“創業老鄉聯誼會”的多種多樣的活動形式,將同樣有創業夢想的新生代農民工組織起來,為他們尋找可以共同探討創業中的問題和困難的伙伴,幫助他們擴大社會資本;通過組織專家、成功創業者給創業農民工進行系列講座,為創業者提供創業榜樣,促進其企業家精神的培養。
(三)新生代農民工創業者自身的發展
加強創業精神的培養。企業家精神對創業者來說是非常關鍵的素養,新生代農民工在創業過程中可能會遭遇到各種困難和挫折,樹立正確的創業觀,以正確的心態、果敢的精神面對創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注重文化水平和產品競爭力的提高,參加社區和政府組織的各項培訓和創業服務活動,多讀書、多看報,提高自身的文化素養和創業能力;深入市場調研,積極主動地獲取創業信息,及時發現創業中的問題和商機,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產品和服務,提高創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