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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我國中產階層的隊伍日益壯大。但與此同時,尚未成熟的中產階層依然面臨著社會保障相對缺失、生活成本不斷攀升及未來發展前景不明等焦慮,影響中產階層社會穩定器作用的充分發揮。建議通過營造明朗發展環境、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暢通社會流動渠道并增強中產身份認同等方式進一步壯大我國中產階層。
關鍵詞:中等收入陷阱;中產收入陷阱;中產焦慮
當前,我國正處于向高收入國家邁進的過程中,培養以中產階層為主體的“橄欖型”社會,是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的必由之路。在2016年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上強調,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是轉方式調結構的必然要求,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總理在2015年第111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指出,目前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已有3億人。近年來,我國中產階層不斷壯大,為社會穩定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收入增長只是讓更多國民躋身中產,卻沒有讓其獲得更多的安全感,社會中存在著焦慮情緒,尤其是在既不是社會精英也不是社會底層的夾心層——中產階層身上體現得尤為明顯。建設“橄欖型”社會,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不僅要增加其在階層結構中的比重,更要壯大力量,緩解其成長中的不安全感和焦慮,讓這一群體獲得自信和安全,更好地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中產收入陷阱”的理論闡釋
1.“中產階層”涵蓋群體
所謂“中產階級”是英文middle class的翻譯語,是西方舶來的稱謂,基于我國社會結構的獨特性,“中產階層”這一稱謂更合適。1987年戈德索普(John H. Goldthorpe)在《現代英國的社會流動與階級結構》中提出的階級分類在經驗研究中被廣泛使用。在他的階級框架中,中產階級由一般專業技術人員、政府公務人員、企業中低級管理人員與技術工人等構成。我國學者在討論中產階層時,通常會提到三個標準:在經濟上,該階層的收入和生活狀況處于居住區域的中等水平(由于不同城市的生活成本不同,劃分中產階層的收入標準也不一致)。在職業上,近似于白領群體。在知識方面,受過較好的教育。
2.“中產收入陷阱”內涵界定
(1)“中產收入陷阱”的含義。“中產收入陷阱”與“中等收入陷阱”只有一字之差,卻有著本質的不同。一是內涵不同。“中等收入陷阱”是指當一個國家的人均收入達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順利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導致經濟增長動力不足,最終出現經濟停滯的一種狀態。而對于“中產收入陷阱”,根據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李稻葵教授的表述,是指盡管整體經濟在不斷增長,但是中產階層的焦慮卻難以化解,他們對個人及家庭的前途充滿憂慮,對國家的發展缺乏信心,對社會的不公高度敏感,從而導致一個國家始終不能跨入成熟的發達國家行列[1]。二是主體不同。“中等收入陷阱”的主體是一個國家,“中產收入陷阱”的主體是中產階層。三是評價指標不同。“中等收入陷阱”以一個國家GDP作為其評價指標,世界銀行將12196美元作為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的分界線,2016年我國人均GDP為8126美元,距離世界銀行的高收入國家標準還有一定差距,仍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中產收入陷阱”的評價指標是一個群體的心理狀態,即將中產階層的心理狀態是否陷入焦慮作為其標準。
(2)“中產收入陷阱”的表現。一是中產焦慮彌漫。中產階層最大的特點是“自我實現不足”的焦慮。這些焦慮包括購房、子女教育、醫療和養老的壓力。在日漸龐大的中等收入群體看來,房子是資產保值增值的有效方式,“一套房子消滅一個中產家庭”,這既是高房價的社會負面效應,也反映出中產者的現實窘況。子女教育壓力包括子女教育成本負擔和對子女階層“下墜”的恐懼。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一份題為《孩子的經濟成本:轉型期的結構變化和優化》的調研報告披露,從直接經濟成本看,0-16歲孩子的撫養總成本達25萬元左右,如果算上就讀高等院校的支出,則達48萬元,足見教育成本之高。孩子是家庭向更高社會經濟地位晉升的希望。所以,中產階層家長為孩子規劃著每一步,生怕孩子掉隊。如果難以做到,就會患得患失。醫療方面,中產階層更多的擔心是因病致貧。養老方面,大多數中產階層選擇“盡量多儲蓄”,以保障其在退休后能過上較高質量的生活。因此,醫療和養老壓力也是中產階層的焦慮所在。而“地位恐慌”是最具中產階層色彩的焦慮形式。目前,高房價、高稅收、低福利保障和上升渠道的閉塞,導致了中產階層的“逆向流動”。研究顯示,中產的“下流”,與經濟發展不景氣幾乎完全同步。日本歷史上曾出現中產“下流化”;21 世紀前10年,美國也出現了中產階層衰退,其收入更是大幅下降7%。在我國,中產階層雖然目前有相對較高的收入或較好的物質生活條件,但擔心意外事件或偶然因素會導致其失去現有的身份地位。如因無法承擔房子、子女教育和醫療壓力而返貧。二是中產心態缺失。許多人雖在物質條件方面具備了中產外殼,但內在卻缺乏中產心態。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數據,與德國、瑞典和日本等一些發達國家比較,我國認同自己是中間階層的比例偏低。在人均GDP超過2萬美元的德國,中產階級的人數已經達到50%,主觀認同率達到75%;中產階級占55%的瑞典,這一數字更是高達80%。日本可以說基本沉浸在“全民中產”的興奮之中,自我認同率達到90%。我國中產階層自我認同率為46.8%,遠低于發達國家[2] 。
引發“中產收入陷阱”的可能因素
1.經濟未來前景不明自2012年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以來,社會經濟發展風險增強、國際環境趨于緊張等因素,使中產階層持續多年的樂觀預期受到很大沖擊,對未來的不確定心態明顯增強。2015年的股市劇烈波動讓相當部分的中產階層財富縮水。瑞信研究院最新的2016《全球財富報告》顯示,2016年中國內地的整體家庭財富縮水了6800億美元。今年初以來,部分城市房價飆升,透露了中產階層的恐慌心理。海外移民潮和購房潮由富豪群體向中產階層人群蔓延,也昭示了中產階層信心疲軟趨勢。
2.社會保障尚未健全近年來,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雖然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面臨的困難和矛盾仍然很多。首先,從我國目前社會保障支出的現實情況來看,在2013年以前,我國社會保障占GDP比重低于10%,目前這一數據大約為12%,遠低于發達國家30%-50%的比例。其次,從完善社會保障面臨的現實困難來看,國家財政收入增速減緩與國民福利快速增長已成為現實矛盾。截至2016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經超過2.3億人,占總人口的比例超過16.7%,這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中長期平衡帶來很大的壓力。隨著國民的社會保障權益意識逐步增強,國民對公平享有社會保障、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和方便快捷獲得服務有了更高更多的期盼。面對相對薄弱的社會保障現實,大多數中產階層認為要解決這些方面的壓力就必須多賺錢,而強烈的掙錢欲望以及暫時未能滿足的物質欲望又導致了心理焦慮。
3.政府政策相對缺位在發達國家,由于中產階級是社會上最龐大的人群,政府實施相關政策時總會考慮政策對這一群體的影響。我國政府雖然提出“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目標,但并未落實到具體政策層面,如稅收政策。數據顯示,我國個稅收入中,將近70%來自中低收入群體,而發達國家的個稅收入90%來自高收入者。由于下層民眾在利益博弈中往往受損較多,政府會采取一些政策扶助或補償這些弱勢群體,但對于中產階層的利益,政府決策時考慮較少,成為政策制定的一個盲點。政府政策缺位以及對中產階層訴求反應遲緩,加劇了中產階層的不安全感和焦慮。
4.中產身份認可需求中產階層處在一個新的社會空間,需要身份地位的社會認同。為了與中產階層身份相匹配,他們渴望達到所期望的中產階層生活狀態。中產階層大都受過良好的教育,所以他們在消費方面還表現出明顯地追求生活品味和格調的趨勢。
規避“中產收入陷阱”的路徑
緩解中產階層的焦慮,規避“中產收入陷阱”是向“橄欖型”社會轉型的關鍵。那么,如何規避“中產收入陷阱”,減輕“中產”壓力呢?
1.營造明朗發展環境一是調整產業結構。中產階層的擴大與經濟結構密切相關,因此必須在推進工業化過程中優化產業結構,切實轉變發展方式,提高產品技術含量,隨著增大企業的利潤總額,為依靠工薪來源的中產階層的壯大和發展創造條件。二是抑制通貨膨脹,尤其應控制與居民生活緊密相關的生活必需品以及房屋、子女教育、醫療等價格上漲,降低中產階層的生活壓力。
2.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是民生之安。一是加快建立全民參保登記制度。從制度上保證基本社會保障覆蓋全民,培育和提升群眾的社會互濟意識,維護社保制度的長期穩定發展。二是建立社會保障水平隨經濟社會發展穩步提高機制。以工資增長、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物價變動為重要參數,形成有規則、有規劃地調整社保待遇的機制,使社會各類成員都能夠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
3.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一是加大調節收入分配和縮小收入差距的力度和進程。政府應采取措施降低非壟斷行業的市場準入程度,縮小壟斷行業與非壟斷行業職工之間的收入差距。二是減少中產階層稅負壓力。加強個人所得稅調整,由分項征收向綜合征收方向轉變,加強對資本所得、財產所得征稅的力度。同時進一步改革完善現行稅種,對于一些生活必需消費品實行減稅或免稅,對高收入群體的奢侈消費項目,相應提高稅收。
4.暢通社會流動渠道橄欖形的社會階層結構是一種理想模式。為此,我們應該在兩個方面作出努力:一是消除戶籍、就業和人事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礙。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擴大中產階層。二是實行社會流動和社會評價績效原則。建立公平競爭機制,并實施有力的監督機制來保障社會公平的實現。通過整合社會階層結構,徹底逾越階層鴻溝,使每個人都能夠擁有“夢想成真的機會”。
5.增強中產身份認同一是引導中產階層理性看待中產身份。運用各類媒體引導中產階層理性看待與正確認識現階段各種社會現象,增強中產階層的社會信任和社會責任感。二是加強中產階層利益訴求渠道的擴容。中產階層的中間位置,使得他們擔負著比其他階層成員更多的社會責任。因此,在相關的政策制定和規劃中,有必要充分傾聽并吸納中產階層的意見。三是不斷完善社會心理救濟體系,使中產階層遇到心理問題時,能夠找到傾訴和幫助的對象,從而緩解其心理焦慮,對生活確立積極心態。
參考文獻:
[1]李稻葵.中產收入陷阱與憂慮.商周刊,2016,(17).
[2]李春玲.中國中產階級的不安全感和焦慮心態.文化縱橫,2016,(4).
作者:趙佩 單位:中共衡陽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