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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供給需求結構不合理
農業科技的發展和每項農業科技成果的產出,最終都要服務于農業,要有利于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農產品質量與產量的提升。現階段,我國在農業領域的科技成果總量雖多,但結構上卻存在偏向于雜交水稻、抗蟲棉等局部,在其他農業領域科技成果產出相對少很多;同時,很多農業科技成果在研發期間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真正的應用與實踐卻總是以失敗告終,其主要原因是科技成果的適用性較差,實際應用價值不高導致的。在需求方面,由于農民的總體科技文化素質較低,農村整體科技文化水平導致對農業科技成果的接受能力有限,再加上農業科技成果的風險成本也不利于農民真正地實現科技成果的應用。
1.2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體制問題
在我國,農業的科研管理的主體基本上還是以政府為主,這種以政府為主導的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體制有2個比較突出的弊端。首先,政府為主導的農業科技成果管理,其成果管理主體與測評主體是政府,不利于農業科技成果與市場的對接,易出現所研究的農業科技成果投放到市場上時效益不佳,不能得到真正的應用。其次,政府作為農業科技成果的管理主體,而農業科技成果的產出一般以農科院校為主,這就易產生很多高校或者研究所,在進行農業科技研究時是為了科研在搞科研,所研究的成果在最初可能其實際的應用、科技成果的轉化都存在效率低下或不切合農業生產實際的狀況。
1.3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的制度問題
近年來,我國實行的事業單位體制改革,有部分地區的基層農業人員退出了事業編制,很多具有較高學歷和業務水平的人員離開了農業科技推廣機構從事其他工作,再加上農業推廣部門的工作繁重,但總體平均的薪資水平卻很低,這嚴重影響了農業科技推廣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也不利于農業科技推廣工作的人才引進,嚴重阻礙了農業科技成果在農業、農村的順利推廣。此外,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的機構過于單一,缺乏。另外,事業單位等中介機構的幫助,也導致我國農業科技成果的推廣與轉化效率一直低迷不振。
2促進我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建議
2.1建立科學的供給體系
供給與需求這兩者的關系,首先,要明確以需求為導向的供給才是最有效的、最合理的供給,所以解決需求是首先要提到的,想要提升或者更加明確農業科技成果的需求,應先做到農業的產業化、規模化發展,這樣才能使農業科技的需求更加明顯。其次,建立以市場為主導農業科技管理機制,實現農業科技成果的優勝劣汰,將農業科技的研究轉向能夠提供更加實用的農業科技為主,轉變農業科技研究人員的思想,形成農業科技供給的針對化與合理化。
2.2加強農民教育培訓
農民是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基層用戶,其文化水平和科技意識對自身是否接受農業新技術、新成果起著重要的決定作用。很多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失敗的原因是農民本身不愿接受新成果、新技術,而并不是成果本身的問題。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完善農民培養教育體系,在充分了解地區農業生產特點的基礎上,建立穩定、科學的培訓體系,開展對農民的繼續教育。農民的綜合科技文化水平得到了提高,這會讓他們自身意識到農業科技的重要性,提升對農業科技的需求程度,有利于農業科技成果真正轉化成為農業、為農民、為農村服務的堅實力量。
2.3健全相關鼓勵性的政策制度
農業科技推廣人員是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力量,所以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方面,要在給與農業科技推廣人員足夠的重視的同時,更應切實落實農業技術推廣各項保障措施,明確技術推廣機構的公益性職能任務,理順鄉鎮技術推廣機構管理體制,建立技術推廣人員資格準入制度等,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相關法律、法規配套文件制定,使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納入法制化軌道。另外,還要盡快出臺關于規劃科技成果市場的法律法規,對科技成果進行有效保護,有利于供給和需求各方的利益。
作者:段姍 單位:湖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