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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廣東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現狀
目前,廣東省已初步建立起以政府、科研院所、企業三大機構為主的農業科技創新系統。2007年,這三大機構曾在廣東聯合共建近200家研究基地,開展合作項目達到6000多項[1]。其中農業科研機構74個,國家重點實驗室5個,國家工程中心1個,中科院和國家有關部委駐粵涉農科研機構7個,省屬涉農科研機構26個[2]。在全國農業科研機構綜合實力評估中,廣東省農業科研綜合實力位居前列,其中省級農業科研機構在全國前50名中占10名[3]。此外,廣東省內有4所農業類高等院校、多所涉農院校以及一大批地級市農業學校、水產學校等涉農中等職業院校專門從事農業科技研發、農業專業人才培養與知識傳播工作。在農業科技推廣方面,據不完全統計,2007年,廣東共有省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18個;市級農業科研機構和農業推廣機構55個;縣(市、區)農業技術推廣機構899個;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6650個,成立了各種類型的農民專業技術協會2528個,共有會員89459人[2]。在上述科技創新體系的有力支撐下,2008年,廣東農業科技貢獻率達51.69%,高出全國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達40%,主要農作物良種覆蓋率達93%,家禽良種覆蓋率達85%[4]。農業科技研發能力與推廣應用在全國均處于領先水平。到2010年,有望實現主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達60%以上,農業科技對農業增長的貢獻率達55%以上[5]。
1.2廣東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發展趨勢
由于農業科技工作本身的艱巨性和環境復雜性,廣東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在有效推動農業發展的同時,依然存在一定缺陷。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政府、農業科研機構和農業企業這三大科技來源之間缺乏有效的科技管理與整合,因此造成經費耗散、科研與市場相脫節。這一問題是目前廣東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瓶頸所在。要想突破這一瓶頸,根據國內外先進經驗,未來的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的建設必將沿著將農業科研機構、政府和農業企業三者有機整合,發揮聯動效應的科技發展道路展開,最終形成由國家、地方、企業及民間研發組織構成的多層次、立體式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2廣東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戰略構想
2.1建設原則與目標根據農業部《國家科技中長期發展報告》、《科技發展規劃2006-2020》中的所提出的自主創新、加速轉化、提升產業、率先跨越的指導方針,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基本原則是:充分利用現有農業科技創新資源,實施科技機構和科技資源的優化配制;加強對外交流,在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緊緊圍繞著廣東農業發展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展開農業科技自主創新,形成多層次、多元化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廣東省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目標是:通過對全省各級各類農業科研院所、農業院校、推廣單位、農業企業、農民組織和有關社會中介的資源整合,全面建立起具有廣東特色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通過自有科技創新體系的技術創新、技術集成和成果轉化與推廣,在事關國計民生的社會公益領域具備先進實用科技成果的持續供給能力,在農業科學前沿和高新技術領域擁有一批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降低對外技術的依存度。
2.2基本框架
為實現上述目標,必須把自主創新戰略樹立為廣東農業科技體系建設的首要任務。在形成政府推動、科研聯動、中介參與、企業帶動、科技研發與推廣應用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的基礎上,建立廣東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2.2.1農業科研創新系統該系統負責農業科技新項目的研發、論證、策劃、實施。主要是充分發揮農業重點院校和科研機構的創新核心作用,大力開展農業基礎研究和原始性創作,獲取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農業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增強農業科技儲備,形成雄厚的技術源、成果源和知識源。
2.2.2組織管理系統該系統負責建立高效的運行和管理機制,不僅負責對內創新農業科技管理制度、實現科學管理;而且負責對外合作的宏觀控制和規劃,協調科研院所、企業、中介組織、民間科技組織關系。建立科學的農業科技計劃項目全過程管理機制,為促進農業科技的健康、快速、有序發展提供良好制度環境。
2.2.3技術交流系統該系統負責農業科技信息與技術的內外部交流,具體包括內外農業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農業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發展利用等工作。并涵蓋依靠農業龍頭企業和中介組織的市場靈活優勢,努力開展科研、生產交流活動,通過二次創新積極提高自身的農業科技創新水平。
2.2.4農業知識傳播系統該系統主要由各類農業院校與推廣機構承擔,負責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對農民進行知識技能培訓,提高農民接受新知識、新技術的能力。
2.2.5技術推廣系統該系統主要通過星火技術產業帶、農業科技園區、健康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城鎮化技術集成應用試點、農業專業鎮等產業集群和創新基地等方式推廣具有市場前景的農業科學技術,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2.3具體措施
2.3.1加大農業科技創新投入力度一是努力增加投入,保證農業科技創新的必要條件。農業科技是公共產品,應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政府要逐年增加資金投入,以滿足農業技術創新對財力資源的實際需求,保證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研究、重大科學技術聯合攻關的資金需要。二是要建立多渠道的經費籌措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需求對農業科技進步的導向和推動作用,鼓勵企業進行農業科研投入;積極吸引外資,爭取國際科技合作與援助,形成政府、企業與單位自籌相結合的多元投資結構。
2.3.2開辟多元化的科技創新主體一是要建立國家農業自主創新體系。這是農業科技創新的主要來源。必須專注那些對廣東農業發展具有戰略性、基礎性、關鍵性作用的重大科技課題,由科研機構和政府聯合攻關,自主創新。二是要逐步壯大農業科技企業,使其成為農業技術創新的主體,讓他們在農業自主創新產業化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逐步成為農業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的主力軍。三是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平臺建設,加強企業研究開發機構和產業化基地建設,增大其參與重大農業科研項目的機會。
2.3.3開展合作技術創新政府、農業科研機構和農業企業三者各有所長,完善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離不開三者的分工與合作,國內外的成功經驗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農業科研院校要繼續加強基礎研究,增強科技成果儲備,夯實農業科技基礎;政府則要不斷完善農業技術創新制度與政策環境,保護農業自主創新的知識產權與成果;農業企業則需繼續在市場反應能力,發展外向型農業方面發揮優勢。如能將三者的優勢有機整合,建立“農業科研院校+政府+農業企業”的產學研聯合農業科技創新機制,必能揚長補短,形成更加完善的農業科技創新體系。
2.3.4強化科技成果推廣與轉化農業科技創新的最終目標是為了提高農業綜合生產力,因此,農業科技成果的應用推廣至關重要。加強農業科技成果推廣與轉化,一是要將科研與市場開發有機結合起來,大力推進農科教結合、產學研協作,做到針對農業生產需要和農民需求開展技術研發和科技服務,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二是要建設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和示范基地,通過基地將來自科研機構的創新成果進行熟化、二次開發,縮短科研成果與產業化之間的距離,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三是要繼續完善省市縣鄉四級推廣機構、農業龍頭企業、區域性農業試驗中心、農業科技園區、專業技術協會等共同構建的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拓寬農業技術服務領域,建成充滿活力的農業科技創新成果推廣機制。
2.3.5其他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強化農業科技管理兩方面。
(1)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加強農業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農民科技素質是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永葆生機的重要基礎。一方面要加強對高層次農業科技人才的扶持力度,根據廣東省的農業特色造就一批高質量的農業科研隊伍,著力培養農業科技領軍人物和創新性農業企業家。另一方面要廣泛開展農民科技培訓,通過積極開展科技咨詢,實用技術培訓,科技直通車等活動,直接把科技送到田間地頭、送到農民手里,幫助農民提高科技應用能力。
(2)強化農業科技管理。農業科技管理部門要創新農業科技管理制度,建立科學的農業科技計劃項目管理機制,對農業科技投入的全過程進行績效評價。要考慮到農業科研系統的特點,在農業科技政策法規方面為不同主體大力開展農業科技自主創新活動提供各自所需的發展環境,最終促進農業科技的健康、快速、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