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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數字鄉村,是實現網絡強國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為做好數字鄉村建設,山西省于2019年首次開展了2018年度山西省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工作,即運用現代化的指標考核理念,通過量化指標尋找縣域之間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強化優勢、尋找差距、補齊短板,推動山西省數字鄉村快速健康發展。
一、采用的分析方法
(一)開展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評價。2018年度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工作是農業農村部信息中心組織召開的一次全國性信息化發展評價工作。本次評價活動以網絡強國戰略思想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遵循,以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評價為手段,旨在推動信息化與農業現代化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領驅動農業農村現代化。同時,通過評價工作也為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提供了量化數據、差距分析和建議,可為縣級黨委、政府提供數字鄉村發展的決策依據。
(二)指標體系。山西省在指標體系設置方面主要參考“十三五”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規劃主要指標,結合目前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現狀與特點,充分考慮縣域之間的發展不均衡問題,引入關鍵績效指標KPI(KeyPerformanceIndicator)理念,主要設置了7個一類指標、13個二類指標和13個三類指標,涵蓋了產業發展環境、信息化支撐、生產信息化、經營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服務信息化等方面的內容。
(三)數據采集。本次評價工作由山西省農牧業信息中心統一組織,采取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具體填報的方式采集數據,共有115個涉農縣開展了數據填報,經過審核、比對、篩選,有效數據共覆蓋26608個行政村。(四)評價方法本次評價工作使用層次分析法(AHP),首先,對填報數據項統計計算得出三級指標值;其次,對三級指標值加權統計,按權重比例逐項計算二級指標值和全縣域的整體的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值;最后,根據結果對全省涉農縣進行排名。
二、現狀分析
(一)山西省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尚處于起步階段。黨的十八大以來,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大力推動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與先進發達省份相比,山西省數字農業農村發展仍存在基礎差、起步晚、不平衡的問題,與工業、金融、服務等其他產業相比差距較大,這與山西省農業整體發展水平直接相關。評價結果顯示,山西省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總體水平為36%,低于全國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總體水平,更低于全國發展水平排名前100的涉農縣(平均發展水平為62.2%)。山西省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水平超過全國前100的涉農縣(區)分別為右玉縣、隰縣、忻府區、晉源區、云州區、芮城縣、稷山縣、襄垣縣和沁源縣。
(二)縣級農業農村信息機構配置比例偏低。山西省縣級農業農村信息化機構配置比例偏低,全省只有64.04%的縣配備了相關機構。而全國有77.7%的縣(市、區)設立了農業農村信息化管理服務機構,其中,東部為79.8%、中部為80.8%、西部為73.6%。
(三)縣級信息化財政投入嚴重不足。山西省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專項財政投入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與先進縣(區)的差距更大。全省2018年縣級總財政投入為3.3088億元,縣均投入209.25萬元。2018年全國縣域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專項建設資金平均投入為616萬元,其中,東部地區涉農縣平均投入938萬元,中部地區涉農縣平均投入535萬元,西部地區涉農縣平均投入464萬。從全國縣級投入來看,排名前100的涉農縣平均投入4403萬元,排名前500的涉農縣平均投入1721萬元。
(四)涉農縣人均電信消費占比增加。隨著4G信號和光纖寬帶建設的不斷推進,山西省網絡覆蓋區域不斷增大,電信消費在生活消費中的比例不斷增高。2018年,全省涉農縣的人均電信消費為325.7元,占涉農縣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76%。電信消費已成為城鄉居民消費的必要開支和重要組成部分。
(五)數字農業發展水平達到17.29%。山西省數字農業發展迅速,2018年全省數字農業發展水平達到17.29%。其中,大田種植業水平為18.67%,設施農藝業水平為20.54%,規模養殖業水平為18.33%,淡水魚養殖業水平為11.61%。對比全國排名前100的縣的發展水平,山西省總體數字農業發展水平還存在較大差距。
(六)益農信息社覆蓋率達山西省行政村的34%。2018年,山西省開始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已建成益農信息社9263個,行政村覆蓋率達34.03%。其中,覆蓋率超過60%的縣(市、區)有39個,占比34.21%;達80%的縣有24個,占比21.05%;有2個縣域實現了益農信息社全覆蓋,占比1.75%。
(七)有村級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的行政村占比在1/2以上。近年,隨著山西省農村電子商務的不斷推進,全省有14663個行政村建有電子商務服務站點,電商服務站點覆蓋率達到55%。其中,8個縣(市、區)實現行政村電商站點全覆蓋,占比為7%。(八)縣級農產品網絡銷售額占農產品銷售額的比例增加通過開展“互聯網+”進村入戶工程,山西省農產品電商交易逐漸成為農產品交易的重要補充。2018年,全省縣級農產品網絡銷售額達到6081萬元,占總銷售額的5.75%。在全省范圍內,農產品網絡銷售額占比超過30%的縣(市、區)有10個,占比達9%;農產品網絡銷售額占比在20%~30%(不含)的縣(市、區)有7個,占比達6%;農產品網絡銷售額占比在10%~20%(不含)的縣(市、區)有10個,占比達9%;農產品網絡銷售額占比不足10%的縣(市、區)有87個,占比達76%。
三、結論
(一)山西省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水平整體情況。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目前,山西省整體縣級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水平為36%,達到東部地區整體發展水平,超過全國33%的整體發展水平。
(二)大田生產數字技術應用水平較高,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目前,雖然山西省農業生產數字化水平整體低于中部地區和全國發展水平,但是大田生產數字技術應用水平較高,達到18.67%,超過全國16.20%的平均水平。
(三)農村電商具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山西省重點縣(市、區)逐漸使用大型電商平臺作為農產品銷售的主要渠道,特別是電商扶貧的深入開展,廣大貧困戶使用電商平臺開展農產品銷售勢頭良好,為帶動全省貧困地區脫貧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使用互聯網和信息化技術開展基層黨務公開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目前,山西省使用互聯網和信息化技術開展基層黨務公開的行政村達18107個,占比超過68.05%,整體比例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同時推動了行政村村務和財務公開工作。
四、存在問題
(一)信息化部門仍不健全。山西省縣域數字農業農村發展情況分布不均,地區差距較大,且縣級農業農村新型化機構配置不足。評價指標數據顯示,全省115個涉農縣中有41個縣(市、區)未設置專門的信息化機構,占比達到了35.96%。
(二)財政投入嚴重不足。山西省2018年度在縣域數字農業農村信息化上的整體投入為33088萬元,縣均投入為209.25萬元,遠低于全國縣均616萬元的水平。
(三)縣域數字農業應用不夠深入。山西省在農業生產領域仍普遍使用傳統的種養技術,先進信息技術在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等方面的應用還不夠充分,遠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五、對策及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縣級有關部門作為實施數字鄉村的行政主體,應把深入實施數字農業農村作為鄉村振興的主要抓手,按照中央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有關政策要求,圍繞縣域特色農業,編制本地區的數字鄉村發展規劃。
(二)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強化農業科技裝備支撐。縣級有關部門要依托先進的信息技術建設高標準數字農田,利用遙感、物聯網、5G等現代信息技術構建農業大數據平臺,完善農業農村信息采集體系,發展智慧田園、智慧養殖和智慧水產,加大農機具在農業生產中的應用,打通生產、加工、流通、銷售等環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三)加強農業農村綜合信息服務。繼續推進山西省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完善12316“三農”綜合服務平臺,創新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以手機APP應用為重點,開發適合山西省農業特點的信息技術產品、應用軟件和微信小程序;加大農民手機培訓力度,使廣大農民能熟練使用手機掌握先進的信息,從而指導生產,提高農民的種養水平,增加農民收入。
(四)抓好人才隊伍建設。做好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既需要熟悉“三農”工作,又需要掌握先進的信息技術。這就需要打造一支既懂農業又熟悉互聯網技術的專業隊伍,以便促進信息化與現代農業相融合,從而保障農業農村信息化發展順利實施。
作者:楊曉明 宋雙娥 單位:山西省農牧業信息中心山西省農業農村廳會計核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