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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發展循環經濟為綠色會計應用提供了重要的現實基礎;循環經濟中綠色會計應用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我國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綠色會計的應用展望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循環經濟的內涵、循環經濟的基本目標、綠色會計的本質、循環經濟中綠色會計應用的必要性、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及信息披露制度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循環經濟綠色會計應用
論文摘要:循環經濟作為一種新型經濟發展模式,把傳統的依賴資源消耗的線性增長的經濟轉換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隨著經濟的發展,循環經濟要求進一步完善綠色會計的理論與方法,引導和監督企業通過一定的社會經濟活動保護資源,維護生態平衡,為企業的決策者們提供更加詳細的綠色會計信息。
2003年10月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以來,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我國提出要全面發展循環經濟,并逐漸在全國范圍形成了發展循環經濟,構建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熱潮。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綠色會計變得越來越與之息息相關,其實際應用也相應有了更高的要求。筆者擬對現實條件下發展循環經濟如何更好地應用綠色會計作一研究和展望。
一、發展循環經濟為綠色會計應用提供了重要的現實基礎
總書記指出:“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將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貫穿到區域經濟發展、城鄉建設和產品生產中,使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規劃,到2010年,中國將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循環經濟法律法規體系、政策支持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有效的約束激勵機制。200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
(一)循環經濟的內涵
循環經濟(cycliceconomy),即物質閉環流動型經濟,其本質上是一種生態經濟,它要求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與傳統經濟相比,循環經濟的不同之處在于:傳統經濟是一種由“資源-產品-污染排放”單向流動的線性經濟,其特征是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循環經濟要求把經濟活動組織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其特征是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質和能源要能在這個不斷進行的經濟循環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經濟活動對資源環境的影響降低到盡可能小的程度。
(二)循環經濟的基本目標
循環經濟的“3R”原則(Reduce減量化、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環)的排列是有科學順序的。減量化——屬于輸入端,旨在減少進入生產和消費流程的物質量;再利用——屬于過程,旨在延長產品和服務的時間;再循環——屬于輸出端,旨在把廢棄物再次資源化以減少最終處理量。通過提高資源利用率,拉長資源利用鏈條,減少廢物排放,根本上消解長期以來環境與經濟發展的尖銳沖突,從而獲得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的三贏目標。
總之,循環經濟在發展理念上就是要改變重開發、輕節約,片面追求GDP增長;重速度、輕效益;重外延擴張、輕內涵提高的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我國提出發展循環經濟客觀上為進一步應用綠色會計提供了重要的現實基礎。
二、循環經濟中綠色會計應用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綠色會計的本質
綠色會計也稱環境會計,是企業會計的一個新興分支,是環境學科、社會學、會計學相互滲透融合產生的交叉性學科。它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將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等納入企業的會計核算,從而使資源環境和社會效益通過會計核算清楚明了地反映出來,以便于評估企業的資源利用率和環境代價,從而有效引導企業走循環經濟之路。
(二)循環經濟中綠色會計應用的必要性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我國環境發展現狀的需要。當前中國的資源與環境問題相當嚴重:森林銳減、水土流失、環境污染等等,如果在今后的經濟發展中不注重資源的保護、合理利用與環境的治理,必將從根本上制約經濟的發展。綠色會計能從資源、環境和生態的整體出發,要求企業對所擁有、使用的自然資源、對環境、資源的污染破壞及應履行的治理義務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敦促企業轉變“無償使用”資源的錯誤觀念,從而使企業的責任向社會延伸,迫使企業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綜合考慮,合理高效的利用資源,使循環經濟得到可能。
其次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傳統的企業發展模式是高投入低產出,必然造成過度開發消耗資源;高污染低效益必然造成生態環境補償能力嚴重滯后,這些都阻礙了企業自身的發展。從企業長遠利益看,只有增大環保投入,重視綠色會計,才能始終保持競爭的優勢。
最后是真實披露企業經營信息的需要。綠色會計通過核算企業的社會資源成本,能較準確地反映企業生產成本,準確地分析企業的財務風險,從而正確核算企業的經營成果,全面考核經營管理者的業績。
(二)循環經濟中綠色會計應用的可行性
1.我國已具備了實施綠色會計的法律環境。綠色會計對象的價值能夠被準確計量是綠色會計得以存在的重要前提條件,而環境標準則是綠色會計計量的起點。近些年來,我國重視環境法制建設,我國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除《環境保護法》外,還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森林法》、《漁業法》、《農業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等。除此之外,我國還頒布了一系列與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有關的政策、方案和計劃。
2.我國已具備了實施綠色會計的社會環境。2001年1月中國會計學會成立了“環境會計專業委員會”。中國會計學會2007年學術年會上,首都經貿大學教授提出建立我國的《環境會計制度》內容框架應著重對環境支出的界定和規范等建議。同時,我國政府代表也已經多次參加了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政府間專家組的討論,財政部會計司在答復聯合國財務國際環境會計法律法規情況的調查時,也認為企業對為減少和防治污染及恢復環境而發生的成本費用、因污染而發生的費用損失、因污染而發生的社會成本進行披露是很重要的。另外,發達國家綠色會計實務的進一步發展,也為我國提供了更多的理論經驗和實務案例。
3.我國已具備了實施綠色會計的主觀環境。西方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迫于政府和市場競爭的壓力以及自身發展的需要,在上世紀70年代就開始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企業環境信息。日本朝日啤酒株式會社旗下的朝日啤酒集團自1997年開始每年發行《環境報告書》。隨著循環經濟理念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要想企業得到可持續發展、得到市場的認同、得到社會的認可,環境問題不容忽視更不容回避。
三、我國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綠色會計的應用展望
(一)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及信息披露制度
盡管在循環經濟的大前提下,中國已制定并頒布了不少環境法律法規,但尚未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法制體系。鑒于此,應加強綠色會計的立法工作,將綠色會計納入會計法,以法律形式確定綠色會計的地位和作用,這是將它付諸實施的最強有力的手段。同時應相應的會計制度,使綠色會計更具實踐操作性。2008年5月1日起實施的《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強制規定:環保部門和污染企業向全社會公開重要環境信息,為公眾參與污染減排工作提供平臺。但是與國際發達國家相比,我們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仍存在諸多不足。由于缺乏統一的規范綠色會計核算對象及披露形式的準則,大多數企業不會主動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或者即使披露了一些,也無相關標準去衡量其信息質量,不能取信于社會公眾,反而影響披露效果。
(二)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
建立綠色會計審計制度。目前中國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都沒有設立環境審計組織,在《審計法》和其他審計法規以及審計規范中也未作環境審計的相應規定。當前首要的工作就是制訂綠色會計審計法規,建立綠色會計審計制度。
加強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可以包括行政管理、監督和專項環境審計,也可將其作為考核社會責任、社會效益的主要方面。
(三)要建立健全綠色稅收制度
綠色稅收也稱環境稅收,是以保護環境、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推進綠色生產和消費為目的,建立開征以保護環境的生態稅收的“綠色”稅制,從而保持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早在1960年代,荷蘭就把綠色稅收引入了稅制,是世界上最早開征垃圾稅的國家之一,2006年荷蘭綠色稅收收入約占總稅收收入的14%,占GDP的3.2%。瑞典也是世界上最早開征環境稅的國家之一,主要是對能源及對其他與環境有關的物品的征稅,它的綠色稅收規模較大,約占其GDP的13%。在“中國財稅論壇2005”會議上,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透露,“十一五”期間的稅制改革,將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制訂完善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這意味著,在我國“綠色稅收”已經提上了稅制改革的議事日程。
(四)要加強宣傳教育,進一步形成良好氛圍。
實施綠色會計是一個復雜的環境問題和社會問題,對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循環經濟模式的形成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既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經濟效益,也不能為了保護環境而拋棄經濟發展。人們的環保意識增強了,綠色會計就容易被公眾、企業和市場所接受。除此以外,還要加強企業領導、管理人員、會計人員的環保意識,加強環境及環境會計相關知識的培訓,更新傳統的知識結構,引導他們對綠色會計的重視。只有這樣才能使他們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并能夠充分認識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之間的密切聯系,建立健全適應本企業的環境管理系統。
總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隨著循環經濟概念的深入人心,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融入綠色會計的理念及方法,必然成為當代和未來會計發展的一大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