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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貫穿“十三五”規劃的一條主線,是發展新理念、引領經濟新常態、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內部審計作為國家審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同樣肩負重任。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論內涵在高校審計中的延伸應用出發,針對高校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探討了高校審計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適用性,探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論在高校審計工作中具體運用的方法,為高校審計工作的創新與變革,更好地適應高校改革發展的需要提供了新思路。
【關鍵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高校審計
一、引言
隨著高校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國家對教育經費的投入大幅增加,高校辦學資金來源呈現多元化趨勢,經濟活動向多樣化、復雜化發展。內部審計作為一種管理權延伸的方式,已成為高校內部管理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然而,高校審計工作的效果仍不盡如人意,內部審計職能發揮不充分、審計力量薄弱、審計任務繁重、審計質量不高是高校普遍存在的問題,審計的供給和審計的需求出現供需不匹配的問題。如何解決高校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指明了新路徑。
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論在高校審計中的延伸應用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一提法是在2015年11月10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首次提出。這幾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發力,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行業的供求關系、政府和企業的理念行為等朝積極的方向發生變化。國內生產總值增長速度保持在6.5%以上,實現了經濟軟著陸。在黨的報告中指出,要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指出,將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因此,建設未來現代化經濟體系,必須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加快經濟結構升級,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1]。
(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論內涵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論屬經濟學范疇,源自經濟學界的供給學派。它的理論研究在西方經濟學中已相當成熟,都是在特定背景下為解決當時西方社會存在的某一特定問題而產生的。推進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基于我國當前比較復雜的經濟、政治背景而提出的,和西方理論有相似之處,但決非照搬,而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經濟學理論[2]。
(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理論在高校審計中的應用
就企業而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企業必須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不斷改善供給結構,企業面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挑戰,而審計工作與社會經濟工作密切相關,同樣肩負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任。2016年2月5日,審計署印發《關于適應新常態踐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的意見》,要求審計機關更好地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以適應“新常態”的要求。這一意見對于新時期推進審計供給側改革,更好地發揮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石和保障作用具有深遠的意義[3]。政府審計通過開展各項審計業務可以確保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五大任務即“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的有效落實,從而達到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目的。內部審計作為國家審計職能的延伸和力量的補充,對國家產業轉型升級具有保障作用,對教育事業新常態具有監督與推動作用[4]。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升供給體系質量,進而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積極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對于高校而言,則是以更高質量、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續的方式為社會培養合格且為社會所需的人才。若缺乏人才支撐,任何改革、創新和發展都無法立足根基,而高校內部審計則是確保這一目標實現的有力保障。
三、高校審計中運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必要性
(一)審計自身發展的需要
自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高校審計在工作重心上更加明確。除了常規性審計外,“三公經費”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成了近幾年審計重點。同時,高校也開展了以風險為導向的內部控制審計、績效審計。高校審計工作出現了結構性矛盾,主要體現在日益增長的審計需求與內部審計的緩慢發展不協調、不同步。因此,為保證高校的平穩、健康發展,尋求能夠提高內部審計效率,增強內部審計效果的新方法,則顯得極為迫切和必要[5]。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質是增加有效供給,即提高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增強供給側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將這一觀點運用到高校審計工作中,“倒逼”高校審計工作進行改革,以解決審計需求與審計供給不匹配的問題,從而使審計作為“免疫系統”的職能得到充分發揮。
(二)審計創新的需要
創新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源動力。即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質是增加有效供給,然而有效供給是依靠創新來驅動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本身就是政策創新,具有探索性和創造性。通過宏觀調控政策、財稅體制政策及政府服務與監督等多方面的創新,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從而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高校審計工作的首要職能是監督高校各項經濟活動的開展符合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鑒于當前國家大力開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緊迫性,審計工作同樣需要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通過審計理念、審計技術及審計成果運用等創新,提升審計成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為宏觀決策服務。
(三)服務高校經濟管理工作的需要
高校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僅要從專業設置、學科建設及人才培養模式上尋找差距,經濟管理上同樣需要發現短板。經濟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貫穿于高校發展的每一環節、每一步驟。作為高校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門,審計部門發揮著為高校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的作用。每年上億元資金如何做到保值、增值,如何被安全、高效地使用是審計部門面臨的新問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推出的新舉措,高校應順應這一趨勢。就審計工作而言,應當充分利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契機,推動審計工作創新,提高服務高校經濟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切實履行好“經濟衛士”的職責[6]。
四、目前高校審計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組織機構設置的多樣性,削弱了審計在高校經濟管理中的作用力
獨立性是內審工作的基礎和靈魂,包括組織獨立、人員獨立和工作獨立,其中組織機構的獨立性是保證內審工作主動性和權威性的根本。隨著高校收入分配制度實施改革,高校行政機構的設置也發生變化。高校審計機構設置錯綜復雜,機構的獨立性不盡相同。據調查,目前江蘇高校審計機構設置模式有三種:一是與紀檢、監察機構合署辦公,由紀委書記領導;二是隸屬財務部門,由財務處長領導;三是設置獨立審計機構,由分管審計工作的單位負責人領導[7]。目前,紀檢、監察、審計合署辦公(即第一種模式)的設置模式在高校中所占比例較大,這是高校機構精簡下的產物。高校紀檢、監察和審計同為監督部門,職能相近合署辦公,能夠方便辦案,節省開支。據調查,合署辦公機制下,有些審計機構運轉良好,相互獨立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有些則不盡如人意,主要表現在:一些高職院校由于人員少,一人身兼數職,職責不分,不能正常履行審計職責,審計質量不高。第二種模式下,審計的監督作用類似財務稽查,即“自己審自己”。審計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審計的公允性無法得到保證,審計結果的威懾力也將大幅減弱。第三種模式一般在辦學規模較大的本科院校中采用。這種模式下的內部審計一般不開展同級財務收支審計,只對二級財務進行審計,審計的獨立性得到加強,出具的審計報告質量較高。但同時也存在一些瑕疵,如: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由于內部審計部門與被審計對象處于同一行政級別,審計結果不能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因此,第三種模式即便是目前機構設置中較好的模式,但仍非最佳模式。
(二)隊伍建設的滯后性,制約了審計效能的影響力
隨著教育部《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的,高校內部審計工作發生了重大變化。內部審計范圍不斷擴展,由過去的單一財務收支審計向效益審計、內控審計和管理審計等多領域轉變,涉及高校經濟管理的各個領域,高校審計部門的任務十分繁重。據調查,高校審計人員大都是從財務崗位轉入或者新錄用的高校畢業生,審計人員專業素質參差不齊,工作經驗不足,知識面較窄,不能適應日益復雜的審計業務的需要,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速度已落后于高校多元化經濟的發展速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審計的效能。
(三)審計監督缺位,削減了審計結果的威懾力
高校審計工作具有預防保護、服務促進和評價鑒證的作用。通過審計有助于強化高校內部管理控制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并糾正錯誤,堵塞管理漏洞,保護資金、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推進落實高校財務管理目標,保證高校經濟活動健康、可持續發展。近幾年,高校經濟體量持續增長,審計供給和審計需求明顯脫節,造成審計監督缺位,削減了審計結果的威懾力。主要表現有:一是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方面,由于審計依據、審計評價方法、審計取證、經濟責任界定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審計工作流于形式,未能起到應有的審計效果;二是在財務收支審計方面,由于審計力量薄弱,審計方法落后,高校財務收支審計仍采用傳統的事后審計方法,以賬論賬,把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和差異性作為審計的重點,以風險導向為主的內部控制審計遠不達標;三是在物資采購審計方面,雖然高校已將物資采購審計納入常規審計,對物資采購進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但由于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嚴格、監督方式不科學等原因,仍存在監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的現象。
五、運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解決高校審計工作所面臨問題的對策
(一)建立與高校治理相適應的內部審計組織模式
完善高校治理結構是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基礎和核心,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要適應高校治理結構改革發展的需要。如前文所述,目前我國高校內部審計組織架構模式主要有以上三種,三種模式各有利弊。筆者認為,為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充分實現審計效能,最佳的體制機制模式包含:一是管理體制,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建立由黨委會或審計委員會直接領導下的內部審計管理體制;二是運行機制,實際審計運行中,內部審計部門或人員以獨立的且高于被審計部門的身份開展工作,直接向黨委會或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最大限度地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
(二)發揮審計在經濟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審計、財務和資產是高校經濟管理的“三駕馬車”,其運行情況直接關系到高校各項工作的運轉。通過審計監督有利于提高教育資金的運營效率,有利于揭露高校經濟違法違紀問題及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高校審計工作要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結合自身崗位職能,服從并服務于學校改革發展的需要。監督關口要前移,把事后監督轉變為事前防范。同時,需具備服務意識,查處問題固然重要,但能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為學校改革發展起到經濟上的保駕護航的作用,這才是今后高校審計工作發展的思路。
(三)創新審計工作方法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下的高校審計工作必須走創新之路,這是解決當前高校審計需求與審計供給不對稱的有效途徑。一是制度創新。意識和制度先行是提高審計效率,實現審計創新的有效手段。近幾年,中央提出要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把制度創新作為核心任務。因此,加強審計理念創新,建立健全有關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才能更好地為領導層決策服務,使審計職能得到充分發揮,審計效能得到充分實現。二是工作內容創新。高校審計工作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將審計重心由需求管理轉向供給管理。通過審計供給的結構性改革,為組織機構提供“高端的審計產品”,滿足其需求,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同時,審計工作要適應新經濟、新常態下的職能轉變,突出“管理出效益”這一宗旨。財務工作職能已由記賬核算型向管理服務型轉變;審計監督也應與時俱進,從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轉變為財務收支、績效管理、內部控制并重的管理審計,這樣才能使審計供給成為有效供給。三是工作方法創新。目前高校審計工作普遍存在人員少、任務重、壓力大的問題,因此,只有創新工作方法才能提高效率。內部審計外部化(既內審外包)就是一種審計方法的創新。將內部審計與社會審計資源進行整合,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并借助“外部資源”來履行內部審計職能,達到拓展審計領域、節約成本、提升人員素質、增強審計效果的目的。目前,高校基建工程審計已全部實行了內部審計外部化,針對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科研經費專項審計、內控制度審計等其他領域如何開展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問題,各高校正處在探索期。
六、結語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重道遠,它決定著中國經濟發展的未來走向。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運用到高校審計工作中,結合高校審計業務特點進行理論和實踐中的探討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通過研究發掘審計工作創新的新理念、新方法及提高審計質量的新路徑,使高校內部審計充分發揮自身作用,為宏觀決策服務,為高校經濟管理工作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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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張鍵琦,郭發忠.黨風廉政視角下的高校審計工作研究[J].會計之友,2016(10):83-85.
作者:張鍵琦 單位:南京森林警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