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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加大了對外開放及吸收外商投資的力度,外商在國內投資興辦合資和獨資企業越來越多。然而,外商投資企業逃避國內稅收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避稅手段也不斷“創新”。
一、外商避稅的主要方式
1.利用常設機構避稅。一方面,外商投資者通過轉移利潤,造成境內企業賬面連續幾年虧損或人為擴大虧損面,而最后又保持微利或不盈不虧的狀態,使企業推遲進入獲利年度,使其長期處于免稅期,達到避稅目的。另一方面,對于信息特許權使用費和一些我國不包括在特許權使用費之內的為使用非專利技術和商譽等而支付的費用,如果對于總機構作為費用或投資的,這個常設機構所承擔的利息就能從其所得中扣除,從而就能減少所得,逃避我國稅收。
2.利用關聯方交易避稅。首先,抬高進口設備價格,虛增固定資產投入。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一般都是以提供全部或部分先進的進口機器設備作為投資的股份。由于中方不了解國際成套設備的性能及價格,難以準確地進行估價。于是外方就可以任意抬高機器設備的價格,使企業的固定資產虛增,折舊多提,稅收減少,而外方卻獲得比實際投入要高的股息和紅利,使中方收益減少,利益受損。其次,高價進,低價出,轉移企業利潤。在外商投資企業中,由于中方缺乏國際供銷渠道,又不了解國際市場價格,多依靠外方進口原材料和配套件,出口產成品。這樣,外商便控制了企業的購銷,任意抬高進口原材料價格,壓低產成品價格,使得購銷價幾乎相等,甚至虛報出口價,實際上由關聯企業高價外銷獲得,企業則沒有利潤,這就自然逃避了企業所得稅。3.利用稅收規定差別避稅。第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避稅。我國1991年頒布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凡新辦的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可享受2年免征、
3年減半征收所得稅的優惠待遇。于是外商投資者從第6年開始全額繳稅時起,或停辦工廠,另尋合作對象重新投資;或將其企業的主要車間劃出,增加少量資金和設備,在產品銷售渠道均未改變的基礎上,成立所謂“新的獨立核算單位”,重新享受減免優惠,得以避稅。第二,利用“評優”避稅。有些來料加工企業,在減免稅期滿后,為繼續享受稅收優惠,從境外關聯公司購入優質產品,使其評上出口創匯先進單位,從而取得減免稅優惠。第三,推遲償還債務控制利潤以避稅。在免稅期不支付境外原材料款,企業賬面利潤擴大,外方獲純利。當進入征稅中后期,便將掛賬的“往來賬款”分期支付,有計劃地沖減征稅期的企業利潤,減輕稅負。第四,用隱蔽手法逃避承包工程應繳納的稅款。一是將勞務費轉移為材料入價款。我國稅法規定承包工程作業,可以扣除部分材料價款后納稅。于是外商投資者在承包工程中盡量抬高材料價款,降低人工費用,將勞務費用轉向材料價款,以擴大材料免稅額,減少納稅。或是將包工包料工程按承包總額征稅,包工不包料則按包工部分價款征稅。于是外商將實際包工包料工程,假借三者名義分訂包工、包料合同,以減輕稅負。第五,利用保稅區優惠政策避稅。我國在不同地方實行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外商將企業的經營點設在保稅區,將生產產地設在原材料、人力相對集中的高稅區,依法享受低稅區的稅收優惠。第六,虛報財產損失以避稅。我國稅法規定,企業轉讓或處理財產的凈損益應列入當年損益。外商利用這項規定虛報財產損失、提前報廢或將損失在稅前列支,卻未將處理所得入賬,以此來減少稅收。第七,縮小股份融資,擴大貸款融資。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股東通過股份投資取得的股息是企業稅后利潤的分配,不能從企業的應稅所得額中事先扣除。而投資人以貸款形式所獲得的利息卻可以列為財務費用,從應稅所得額中減除。外商企業為避稅,利用兩種融資形式的稅負差異,把本應以股份形式投入的資金轉化為貸款形式,人為加大企業成本,減少企業的應稅利潤。
4.利用征管漏洞避稅。一是在我國設有代表處的外國企業,不通過代表處而直接來我國采購原料或銷售商品,利用我國不采用“引力原則”,即外國企業在我國設有常設機構,但從我國獲得與上述機構無關,不計入常設機構應稅所得,逃避稅收。外國企業因我國代表處是以費用開支額計征所得稅,就以少分攤或不分攤費用來逃避我國稅收。二是利用發票、收據逃避稅收。當前稅務機關對外商投資企業“補開發票”仍缺乏有效監管,又加上計算機打印發票的出現,為外商避稅提供了條件。三是利用國際稅收協定的一些條款進行避稅。我國稅法規定:居民納稅義務人,負無限納稅義務;非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限納稅義務。一些外商便通過少報居住時間,或利用我國地區之間缺少聯系,在我國不同地區之間流動居住,使其成為非居民納稅義務人,達到其僅負有限納稅義務的目的。5.利用地下經營進行避稅。目前,世界上幾乎每個國家都存在著數量可觀的地下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完全避開了政府的管理,其中包括逃避全部稅收。外商的這種逃避稅收方法,往往同出入境走私活動相結合。
二、外商避稅審計失敗原因探析
1.對外商避稅問題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各地為了加快地區經濟發展,想方設法吸引外資。有些行政領導對外商投資者的避稅持遷就態度,甚至對稅務機關的依法處理予以不當干預。地方政府對外資的考核只重數量不重質量,對那些沒有發展前途的項目也大開“綠燈”,為外商將來的避稅、抽逃資金埋下了隱患。也有一些地方政府認為對外商優惠就是稅收優惠,不能對其嚴格執法,從而嚴重影響我國的投資環境,導致外商投資信心的不足產生避稅行為。據報道,一些跨國公司利用非法手段避稅,每年給我國造成稅收收入損失達1270億元以上。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重視。
2.國際間經濟業務的復雜性提高審計難度。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外資企業往往利用復雜的國際環境,進行頻繁的關聯方交易,或從全球角度安排投資銷售活動,跨國界靈活調度資金,“成本費用內流,收益資金外流”現象屢禁不止,導致國家大量稅收外逃。審計人員要想跨國界徹底查清類似案件,其難度不可言喻。
3.審計依據不充足。企業所得稅內外分兩套稅制,既使稅制復雜化又不利于企業公平競爭。應盡快合并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同時應對所得稅法差異較大的稅收優惠進行必要的調整,以建立一個較為合理、科學的稅收優惠制度。
4.審計成本效益性差。為什么外企能屢屢鉆了避稅的空子?稅收優惠一直以來都被各地在吸引外資時列為優惠政策的首位,地方政府對外企稅收方面事實上的縱容,使得他們的逃稅成本很低。有人計算過,現有外資企業平均每家被審計的概率是800年一遇,這使得外資企業早已將制定“避稅計劃”堂而皇之地納入企業管理日程。5.互聯網的運用提高了審計風險。互聯網的普及是與經濟全球化緊密相關的,然而,互聯網技術在商務中的運用,由于缺乏規則和約束,使得傳統的稅收管理有遭到破壞的危險。一旦納稅人可以在全球范圍內實施逃稅活動,傳統審計方法將失去意義,由于問題的不確定性增強,審計風險也提高了。
三、加強外商避稅審計力度的建議和措施
1.完善審計依據。特別是完善有關涉外稅法,減少和消除稅法漏洞。對我國稅法中部分不完善的條款應該修改:一是正確確定稅收優惠,使稅收優惠應既有利于我國吸引外資目標的實現,又不會影響本國的利益;二是修訂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程序,防止外商假冒新辦企業騙取減免稅收,法律應對老企業設立獨立法人企業制定專門的條款;三是逐步統一內外資兩套稅制,改“普遍優惠原則”為“特殊優惠原則”,對某些行業給予外資特別優惠,從而引導外資流入我國急需的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領域;四是規定資本金與債務比例,針對外商的“資本弱化”的避稅行為,應該明確規定資本金與債務的比率。債務超過部分所負擔的利息不能在稅前扣除,應課征個人所得稅。超級秘書網
2.加強設立驗資制度。對于外商利用虛增固定資產價值提高折舊避稅等問題,適合通過加強對注冊資本的驗資工作解決。驗資是外商投資的第一道審驗工作,把關不嚴將后患無窮。為配合新稅法中防止外商假冒新辦企業騙取減免稅收,針對外商的“資本弱化”的避稅行為,也可以通過加強設立驗資,使新稅法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
3.關注外資企業的關聯方和互聯網交易。關聯方和互聯網交易是外資避逃稅的“安全屏障”。因為審計難度大,涉及面廣,審計成本高,外資企業利用關聯方和互聯網交易往往可以成功避逃稅。審計人員更應該努力開展國際間審計合作業務,嚴格審查外資企業的購貨發票和銷售業務,杜絕利用國際價格轉移利潤從而避稅的非法行為,堅決清除互聯網站點的可疑業務,防止其成為專業的避稅地,為國家稅收建設好無形的“防火墻”。
4.培養外資企業審計專門人才。外資企業審計專門人才必須是熟悉英語、計算機網絡、電子商務、稅收法律與審計專業知識的高級專門人才。制定合理的激勵制度,大力培養復合型人才,在審計實務中正確引導審計力量,這是外資稅收審計工作面臨的關鍵問題。
5.改變審計策略,重點審查中小納稅人。
6.嚴格發票管理,開展分析性復核審計。建立納稅人單一注冊體制,包括法人代表姓名、企業名稱、地址以及應納稅種,確立稅號制度,嚴格發票管理。根據發票計算理論稅額,與實際征收額進行分析性復核,根據差額估算偷逃稅情況。這可以為明確審計重點,提高審計效率提供依據。
7.加強庫存現金審計,規范外資企業經濟行為。外資企業的地下交易往往是通過現金進行的。審查外資企業的賬外小金庫,關注不合理的現金交易業務,特別是打擊外資企業逃脫外匯管制與地下錢莊的非法交易,是保護國家稅收流失的強有力措施。審計人員應加強外資企業的庫存現金審查,規范其經濟行為,在國家加強外匯管制、進行金融體制改革的大環境下,一定可以達到既定的審計目標。
參考文獻:
[1]《避稅與防范》李凌經濟管理出版社1994(1);
[2]《新避稅與反避稅實務》樊虹國滿莉中國審計出版社1999(5);
[3]《審計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耿建新宋常2002(6);
[4]《外企年避稅高達1270億元,正置民族企業于險境》中國證券報200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