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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會計委派制在現階段還存在一些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一些完善的措施,如明確委派會計人員的職權,健全相關制度等。
關鍵詞:會計委派制;問題;對策
會計委派制(又稱會計人員委派制)是指由會計委派主體(政府部門或產權管理部門)以所有者身份,對用人單位所需使用的會計人員統一進行委派與管理的一種會計管理體制。其實質就是委派會計和委派者之間的一種委托和關系。委派制的目的是讓執行監督的會計人員與被監督者的企業分離,不存在人事及經濟利益關系,這樣會計人員可根據《會計法》賦予的權利,對企業經營中各類違紀問題進行監督。會計委派的實踐是1988年從基層開始的,經歷了試驗、試點和試行三個階段,逐步在全國進行推廣。這是我國會計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舉措,是一項較為復雜并且涉及面廣的大工程。
會計委派制在我國實行以來,對嚴肅國家財經紀律,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約束機制和會計監督體系,加強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適用范圍及具體操作中,還有不盡完善的地方。本文針對會計委派制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完善的措施。
1會計委派制存在的問題
1.1會計委派制適用范圍有一定的限制
所有制結構的多樣化,客觀上使得會計人員的統管統派無法全面實施。國家作為所有者,有權干預國有企事業單位和國家控股企業的重要經營、財務政策,對會計人員的任命加以影響自然容易實施。但對于私營、外資企業,會計實行政府委派卻難以執行。若把會計委派制作為解決會計假帳和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的出路,最多也就管住了一部分企業。
同時,從會計委派制試點的實際運行來看,在行政事業單位的效果比較明顯,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會計信息的失真,遏制了貪污腐敗經濟犯罪行為的發生,有效地規范了行政事業單位資金的收支等管理。然而,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的試點,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強了委派會計人員對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的經濟業務的監督,但是它同時也弱化了會計本身所具有的管理決策等職能。尤其是在國有企業中,會計人員本應立足于企業,對企業的經營業績負責,而不是把自己的本職工作看作監督。這也由此引發了企業主要負責人對委派會計人員的抵觸情緒,使得會計委派制的應用領域受到一定的限制。
1.2會計人員素質方面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現有會計人員中,有相當一部分會計未接受任何專業培訓,還有部分會計人員專業知識陳舊老化。當前的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有相當部分是因會計人員業務不熟,技術性錯誤造成的。會計委派制是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范圍大,人員廣。所委派的會計人員的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平將直接影響會計委派制實施的效果。雖然選派會計人員采用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并制定了一些具體的錄用條件,同時有關機構也對委派會計人員進行了定期的培訓,但由于在有限的時期內委派的人員多,加之人們對會計委派工作有一個逐步認識的過程,因此難免會產生委派會計人員思想不過硬、素質不夠高的問題。
1.3實施會計委派制具體操作存在的問題
理順會計人員的利益關系仍然存在障礙,這種利益關系的理順對于委派會計工作的實際成效來說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委派人員的身份沒有明確、科學的定位,使委派人員在受派單位陷入了非常孤立被動的局面。
2完善會計委派制的措施
2.1從思想上正確看待會計委派制
正確認識會計委派制,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實事求是地認識和評價其結果。我們應該用實踐的觀點認識和評價會計委派制。會計委派制是在我國經濟制度轉軌階段提出的,我們應該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驗證,看它是否符合“三個代表”。如果它符合經濟發展的要求,而且經實踐證明能有效地解決實際中的問題,那么我們就應該堅持下去。在推行和探索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些問題,這就需要我們首先從思想上能正確看待它,再根據實際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只有在思想上統一了認識,會計委派制才能充分發揮作用。
2.2明確會計管理機構與委派會計人員的關系
為了統一領導和統一核算,我們主張應由各級財政部門來管理委派會計人員,同時委派會計人員對財政部門負責。
2.3明確委派會計人員與受派單位的關系
委派會計人員與派駐單位主要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并不是對立的關系。委派會計人員與企業、單位的領導者都是受國家之托對國有資產進行經營與管理,只是社會分工的不同而已。委派會計人員并不會因為其工資、福利、組織等關系而改變其工作的性質、任務,會計監督職能也沒有發生變化。不管是委派會計人員自身,還是派駐企業、單位領導,都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明確自己的身份,共同努力,改善內部經營管理,搞好生產經營或提高經濟效益。
2.4明確委派會計人員的職權
委派會計人員既然是政府或是上一級部門委派的,并肩負著一定的使命,那么必須要體現權利和義務的對等。委派會計人員的管理職權可以包括監督檢查單位內部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對重大財務收支項目同單位主要領導人實行聯簽審批等。有些單位可以根據情況授予委派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組織財務預算、財務決算,進而組織日常經營管理等權限。
2.5建立、健全與會計委派制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為了正確處理好委派單位與被委派單位的關系,使委派人員既能維護資產所有者的權益,又能成為被委派單位財務管理、經營決策的得力助手,委派單位必須建立委派會計的任用和考核制度、委派會計報告制度、委派會計獎懲制度、委派會計的定期培訓制度、委派會計的回避制度與定期輪崗制度以及委派會計的離任審計制度等。
綜上所述,會計委派制雖然作為一種先進的管理模式體現了多方面的優點,但是其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使之更加適合我國經濟的發展,更好地為我國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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