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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分析
(一)變量選取在金融發展的度量指標上,考慮到廣東省農村金融發展的實際情況和金融統計數據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本文選取時間序列相對完整、可信度比較高的全部金融機構存貸款年末余額(農村存款年末余額+農業貸款年末余額)與農村名義GDP的比率作為衡量廣東省農村金融發展的指標,記為A。在經濟增長的度量指標上,最能充分反應一國或地區的經濟增長能力的指標就是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通常計算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的方法有如下的區別:定期增長率和環比增長率;總量增長率和人均產出增長率;名義增長率和實際增長率。本文采用人均農業名義GDP(農業名義GDP/農業從業人員數)作為衡量廣東省農村經濟增長的指標變量,將其取對數,用B表示。
(二)數據選取本文選取1992-2010年的年度經濟數據作為研究廣東省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數據基礎,文中的的農村存款余額為農戶儲蓄存款余額和農業存款余額之和,農村貸款余額為農村信用社貸款余額、中國農業銀行貸款余額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余額之和,農村經濟增長指標選用人均一產國內生產總值實證分析所需數據如表1。
(三)變量的平穩性檢驗由于本文所使用的數據為時間序列數據,若直接用于研究,很容易出現“偽回歸”等問題,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平穩性檢驗。目前最常用的檢驗方法為單位根檢驗。一個非平穩序列的一階自回歸模型的特征方程含有特征根。所以本文分別對A、B用EVIEWS軟件進行單位根檢驗,如表2,可以看出,這兩個變量都是一階單整的,這就為接下來的檢驗提供了基礎。
(四)協整檢驗協整檢驗是Granger(1987)所提出的,目前已成為了分析非平穩經濟變量之間數量關系的最主要工具之一,且通過線性誤差修正模型(ECM)刻畫了經濟變量之間的線性調整機制。而在現實經濟中的時間系列通常是非平穩的,我們可以對它進行差分把它變平穩,但這樣會讓我們失去總量的長期信息,而這些信息對分析問題來說又是必要的,所以用協整來解決此問題。因為A和B序列均為一階查分平穩序列,符合協整檢驗的條件,在這里本文使用Johansen&Juselius協整檢驗,檢驗結果如表3。說明A與B之間存在協整關系,也就說明它們之間存在長期均衡關系。
(五)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最后對兩個變量進行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得出結果如表四。說明了在最優滯后期為2時,拒絕“B不是A的格蘭杰原因”,但不拒絕“A不是B的格蘭杰原因”。
結論及政策建議
根據以上的檢驗,可以看出,經濟增長與金融發展之間存在長期均衡關系,并且廣東省金融發展不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格蘭杰原因,而廣東省農村經濟發展是金融發展的格蘭杰原因。這說明了廣東農村地區金融發展不如經濟發展,金融資源配置低下,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廣東省的經濟發展。為了促進廣東省農村經濟穩定、持續、快速地發展,必須加快農村金融體制的改革,構建一個多元化、高效的農村金融體系。
第一,培育良好資本市場,開拓更寬融資渠道。首先廣東省加快農業類企業上市。廣東省有很多優秀的農業企業,農業對農村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的支撐作用。推進高素質、大規模的農業企業上市,是拓寬資本市場,使農業走向市場化和科技化的正確抉擇。農業綠色板塊的興起,將進一步證實,農業是資本市場最具開發潛力的新增點,是應當予以積極支持、重點傾斜和加速培育的產業。其次,廣東省需要打造農業龍頭企業。由于單個的中小企業規模較小,從資本市場融資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可以將這些中小企業組建成為農業精品集團,使他們發展成影響力大、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造就農產品的生產、加工、流通等產業化經營的中堅骨干。通過推動精品集團上市,解決他們融資難的問題。最后,擴大企業債券融資。廣東省擁有眾多鄉鎮企業和農戶,利用豐富的農村社會資源,鼓勵、引導有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通過建立農業建設債券、農業發展基金、農民共同基金等合作性質的農業互助組織企業債券以及設計高科技農業基金,逐步發展農民自我管理的民間合作信用機構用于農業建設,加大農業投資的力度。
第二,推進國家政策性銀行適當轉變職能,拓展其服務功能。比如將支農的重點逐步從農產品流通領域向農業產業化領域轉變。積極支持廣東省范圍內農業綜合性項目、特色優勢農產品基地、農田設施建設和具有品牌效應實行規模化經營的區域產業帶的開發。其次,地方發展銀行可以將貸款重點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資源開發、小城鎮建設等,同時加強在農村教育、醫療衛生、農民工培訓等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方面的信貸投入規模,為廣東省新農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
第三,加強對農村商業銀行的支持力度,通過財政、稅收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引導廣東省內商業銀行把一定資金用于農村經濟發展中。對商業銀行建立切實可行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其對農村經濟主體的信息掌握,借助其強大的金融服務網絡和資金技術的優勢,從而增強對于農村經濟主體的貸款規模和效率,加大對廣東省農村龍頭企業、農村科技園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及農戶的重點支持,解決農業產業化進程過程中對信貸資金的大規模需求,以更好的解決農村金融機構網點少、資金嚴重外流的問題,第四,加快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的建設,尤其是村鎮銀行、貸款公司以及資金互助社等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建設。總體來看,當前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的各項內控標準和監管制度都己較為完善,但是在廣東省農村地區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發展尚未成熟,在大力推廣新型金融機構數量建設的同時,必須要加強金融機構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提高,加強自身風險防范和目標市場控制,才能真正促進農業增效,推動農業發展。
第五,引導非正規金融健康穩定發展。非正規金融是廣東省農村金融中的重要部分,與正規金融共同構成廣東省農村金融供給的體系,它的健康發展對經廣東省農村濟增長有著重大意義。因此,要積極規范和引導農村地區的非正規金融服務,發揮其對農村經濟的支持作用,彌補農村正規金融服務的盲區。要建立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聯動機制,對待農村非正規金融要采取規范和引導的手段,而不能采取高壓的政策,從而實現農村非正規金融健康穩定發展,在滿足農村金融需求的同時,使非正規金融走向規范發展的道路。
第六,依據相關法律,建立金融監督機制如何處理好廣東省縣域政府和市場在農村金融發展中的地位成為現階段監督機制建立的一個著力點,由于政府行為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減少行政的干預,相反,行政手段也會逐步地蠶食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的領地,法律作為監督機制的基礎,顯得尤為重要。因此,為克服金融機構本身的脆弱性與風險性,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決定在農村范圍內來樹立政府監督的法律體制。首先,行政干預的目標要實現轉移。縣域政府要放棄無所不包的干預轉向適度干預,根據農村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制度環境,理順政府與金融機構關系,根據市場機制的要求,加強金融監管和尋找相關法律依據。其次,建立內外結合的法律監督機制。以制度為基礎,從法律上尋找金融監管和調控的方式,實現外部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合作金融范式,利用行業自律承擔對信用社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信息服務、資金調劑、教育培訓等職能,矯正其角色定位,并且有條件提高運營效率,促進經濟增長。最后,推動社會信用文化的培育與建設。由于廣東省鄉鎮企業抗風險能力不強,道德法制約束弱化,是其金融誠信環境建設滯后的主要癥結。因此應將社會約束、市場化約束、行政監管手段結合并重,有法律依據的為廣東省農村經濟發展創造寬松和諧的信用環境。
作者:何君單位:廣州新粵瀝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