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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城市自主創新政策;城市自主創新主體建設;城市自主創新支撐環境建設等進行講述,包括了建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激勵機制、創造有利于自主創新的人力資源發展政策、發揮技術中介體系的作用、創新主體間的研發合作、創新主體間的技術擴散等,具體資料請見:
內容摘要:本文參考了國家創新系統的有關理論和研究成果,根據城市自主創新系統包含在國家創新系統中的機構和它們的功能,提出城市自主創新環境建設的四個重要方面:城市自主創新政策,城市自主創新主體的建設,促進城市自主創新主體的互動合作以及城市自主創新支撐環境建設,以期為城市自主創新環境建設的研究提供借鑒。
關鍵詞:自主創新創新環境創新體系
隨著全球市場以復雜的社會、經濟和技術變化為主要特征,變化是無處不在的,創新已經成為適應變化的重要手段。城市作為一個國家或區域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及第二、三產業的載體,提升城市自主創新能力是促進國家經濟增長的重要保證。為城市自主創新營造良好的環境,已經成為一個國家和地區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基礎,成為綜合實力競爭的關鍵因素。
城市自主創新環境是城市創新主體之間在長期正式或非正式的合作與交流的基礎上所形成的相對穩定的系統。自主創新環境的營造是一個綜合性的系統,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科技和教育等方面的內在聯系。面對這樣一個綜合性的系統,城市各創新主體難以進行綜合協調,因此地方政府應在城市自主創新環境的建設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以保障各部門之間創新要素的充分流動,促進創新資源整合及合理配置。由于不同的城市創新出現情況不同,依賴于企業和產業結構,以及不同的社會和文化條件。所以城市自主創新環境建設是一個地區現象,沒有一個城市的自主創新環境建設實踐能夠被應用到所有地方。因此本文參考了國家創新系統的有關理論和研究成果,根據城市自主創新系統包含在國家創新系統中的機構和它們的功能,提出城市自主創新環境建設的四個重要方面。
城市自主創新政策
20世紀70年代,人們認識到西方國家經濟問題是結構特征而不僅僅是經濟循環的結果。同時日本作為技術和經濟領導者的出現,以及西歐與美國競爭情況的加劇,這些發展促進了世界范圍內的創新政策的增加。
20世紀60-70年代西歐自主創新政策主要集中于大型計劃、大企業、科研機構以及原始性創新,創新政策在20世紀80年生變化,目前世界各國的創新政策在更大的程度上是地方性的并且集中于中小企業。因為大企業有能力以它們自己的方式與國家和國際創新網絡合作,大企業經常依靠國家和國際技術政策而不是依靠城市自主創新政策,所以地方政府在制定自主創新政策時應當將中小企業作為政策的目標群體。
中小企業常常缺乏能力和所需資源去從事自主創新活動,引入新技術和訓練員工。有些中小企業甚至在自主創新過程中無法識別自身的需求,因此無法參與到城市自主創新網絡中。因此,地方政府應在充分利用地方資源的基礎上,制定適合城市特征的自主創新政策,創造有利于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
(一)建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激勵機制
地方政府應挑選出那些技術上領先的企業、產品有良好市場前景的企業或者具有出口導向的企業作為資助的目標群體。政府在制定科技發展規劃時,應充分考慮這些目標群體的需求,在科技投入、研究計劃等方面向這些企業傾斜。地方政府創新政策的重點是激勵這些企業在新產品和工藝的特定發展上以及它們產品的商業化過程。地方政府的激勵型政策應包括金融政策(如優先貸款和優惠貸款、設立創新風險基金等),財政政策(如對創新的獎勵、對研究與開發的投入、撥款等),稅收政策(如減免稅等),分配政策(如從利潤中提取創新基金等),信息政策(如建立區域信息化基礎結構為創新主體及時提供準確的信息),專利政策(如保護創新成果和知識產權的專利制度等)和其他政策(如提供創新所需的基礎設施等)。
(二)創造有利于自主創新的人力資源發展政策
人才競爭政策包括人才培養政策、人才使用政策、人才流動政策、人才吸引政策等,是許多國家多年來一直重視的政策工具。近年來的主要趨勢是加強對創新型人才的培養。隨著發達國家不斷加強人才競爭政策,國內許多城市相繼提出人才戰略,人才競爭日益激烈。因此,在城市自主創新環境建設的過程中,要充分發揮人才的作用。地方政府對提升自身創新能力的關鍵領域應給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三)發揮技術中介體系的作用
在我國經濟改革的過程中,技術中介組織迅速發展,但仍然滯后于經濟發展的進程,我國的技術中介組織不能有效地滿足國家創新體系中各方的需求。而且我國的技術中介系統遵循美國的模式,重點對創新相關環境建設提供間接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國的金融政策和創新環境并不像美國那樣完善,所以我國的技術中介系統在自主創新過程中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培育技術中介體系,使技術中介系統實現直接支持科技活動的功能;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當地技術中介體系并不完善的情況下,可以鼓勵政府的科技系統或科研機構發揮技術中介的作用。地方政府的科技系統可以作為技術提供方和需求方的中間人,選擇適合本地或區域企業發展的技術,或者向其它區域轉移當地的創新技術。另外,政府可以鼓勵當地的研究機構發揮技術中介的職能,即作為新技術的研究者也可以作為重要的中介機構,為國外或我國的研究機構與當地企業建立溝通的渠道,搭建合作的平臺。
城市自主創新主體建設
企業、大學和研究機構是城市自主創新的實際執行機構和新產品、新工藝、新服務的真正“生產”者。他們從事自主創新活動的數量、頻率和水平是影響城市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因素。所以地方政府對自主創新主體建設過程中,應把工作重點放在市場培育上,具體做法包括:
制定地方法規,力爭使本區域成為開放經濟區域的一員;盡可能使地方財政向自主創新領域傾斜;加大對區域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促進各創新主體之間的合作;為本區域的創新型企業提供信息共享的服務平臺;加大科技投入,還要改變科技投入方式,競爭性領域政府不干涉或少干涉,環境營造和公共性領域重點支持。
城市自主創新主體的互動合作
(一)創新主體間的研發合作
城市自主創新的主體是以中小企業為主導,而且中小企業研發能力有限,進行自主創新活動具有一定難度,所以中小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進行合作研發,是目前解決中小企業研發能力不足的有效手段。大學是企業和研究機構最主要的合作對象,因為大學集中了絕大多數的研究資源,尤其是人力資源。但目前研究機構、大學和企業缺乏有效的溝通渠道,大學和研究機構不了解企業的技術需求,企業也不知道大學和研究機構能夠為它們提供什么技術。所以地方政府應在提升和發展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之間關系上加大工作力度。大學主要從事基礎研究,研究機構從事關鍵和共享技術的發展,企業的重點是將合作研發的成果商業化,地方政府應在三者之間進行溝通和協調,以此作為解決創新壓力的一種有效途徑。
(二)創新主體間的技術擴散
在我國目前的創新體系中,技術擴散一般是從研究機構和大學向企業擴散,企業之間的技術轉移是很少的。我國的技術擴散主要有三種機制,第一種是技術轉讓合同,這也是我國目前最主要的技術擴散方式;第二種是技術市場,技術市場為技術供給和需求方提供技術轉讓交易的平臺,包括咨詢、技術轉讓、培訓、技術服務等;第三種是企業孵化,我國每年都有大量的企業是從大學和研究機構中脫離出來的,這也代表了我國創新系統中從大學和研究機構向企業的大規模的技術轉移。地方政府可以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為企業、大學和研究機構搭建溝通和交流的平臺。政府可以組織定期的技術交流使企業與大學、研究機構分享技術信息,進行技術咨詢和指導等,也可以促進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間進行委托研究以及合作研究。政府通過促進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間的互動合作,達到技術擴散的目的,從而增強企業的創新能力。
城市自主創新支撐環境建設
(一)創新基礎設施建設
創新基礎設施是創新能力的載體,是保障創新活動開展和創新體系有效運轉的重要基礎。目前,英、德、法等歐盟國家正在加速發展“信息高速公路”網絡,把國家的實驗室、圖書館、大學、醫院、政府研究機構以及企業聯接起來。此外,歐盟成員國也較注重優化創新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結構,從本國不同研究領域的資源優勢和實際需要出發,選擇優先研究領域,強化這些領域的資助,以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率。
由于我國許多城市產業集中度低,產學研之間有機結合的機制尚不健全,公共創新平臺亟待加強,創新基礎設施過于分散,造成部門機構之間的基礎信息共享程度差、低水平重復建設現象嚴重。因此,加強創新平臺、信息網絡、共享數據庫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提高創新基礎設施的共享水平,不僅有利于科技人員進行創新活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培育城市集群環境,加強產學研及中介組織之間的緊密合作。另外,政府還應加強政府、企業、科研單位、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等各機構之間的協調,打破創新基礎設施部門和單位所有的封閉格局,加強多層次、多種類型的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創新基礎設施管理辦法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創新基礎設施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創新文化環境建設
城市自主創新環境建設過程中不僅需要人才和資金的投入,也需要良好的文化氛圍。創新文化環境的建設對城市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有很強的促進或約束作用。城市自主創新文化環境的建設包括創新思維、創新精神、創新氛圍、創新教育和創新網絡等。
地方政府在創新文化環境的建設中應重點考慮以下方面:突破不利于自主創新的傳統文化的束縛,弘揚傳統文化中有利于創新的精華;學習借鑒其他地區的創新文化,著眼于世界創新文化發展的前沿;塑造和弘揚創新英雄;加強創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