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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商業銀行網點功能與核算;網點評價的具體指標;商業銀行網點整合的思路,對銀行網點評價體系分析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網點功能、對營銷收入及營銷費用的核算、貸款收益、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在進行網點業績評價之后,就可以以此為依據,梳理出網點整合的思路網點整合的原則是:支持效益好的,促進效益中的,歸并效益差的、,具體材料請詳見:
摘要:現代商業銀行的網點是產生銀行利潤的基本業務單元,必須建立科學的網點業績考評體系,以促進網點整合,提高整體利潤水平。文章對商業銀行網點考評方法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銀行網點;評價體系;商業銀行
一、商業銀行網點功能與核算
(一)網點功能
網點種類多種多樣,功能可以大致劃分為服務功能與營銷功能。網點營銷功能,主要是存、貸款、中間、銀行卡、理財產品等各項業務的營銷。在帳務上,創造了銀行所有的利差收入和存貸款,并發生了相關成本與費用。網點服務功能,主要是通過柜面、ATM、電子銀行等渠道向客戶提供存取款服務、轉帳服務,既包括向在本網點開戶的客戶提供的服務,也包括為在其他網點開戶的客戶提供的服務。在帳務上,屬于營銷后續服務,不創造收入,僅發生成本與費用。
(二)網點核算
網點業績評價的本質就是對其承擔的營銷與服務功能,以及由此發生的營業收入、營銷費用、服務成本三項內容的核算。因此,網點業績評價可以分為兩個方面:
1.對營銷收入及營銷費用的核算。主要包括存、貸款規模和網點由此實現的存款內部資金轉移利差收入(內部資金轉移價格-應付利息)、貸款利差收入(貸款利息-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價格)、中間業務收入,理財產品銷售傭金收入等,以及網點相關的營銷費用。
2.對網點向客戶提供的存取款、轉帳服務的核算。主要包括為本網點客戶提供的服務加上為其他網點客戶提供的服務。公式如下:
網點綜合業績=網點營銷收入-本網點所有帳戶發生的服務成本+本網點提供的實際服務轉移收入-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存款利差收入+貸款利差收入+中間業務收入)-(本網點所有帳戶在所有網點發生業務量×單筆成本價格)+(本網點為所有網點所有帳戶提供服務的業務量×單筆成本價格)-直接費用-間接費用。
二、網點評價的具體指標
(一)存款收益
銀行網點吸收存款,形成資金余額,然后通過貸款形成利差收入,所以必須通過合理方式,引入內部定價機制,按照預先確定的資金轉移價格,將利差收入在資金籌集與使用方之間進行合理分配。
存款收益=∑某類存款平均余額×(適用的資金轉移利率-存款利率)
存款平均余額=∑某類存款當期每日余額/當期天數
存款根據種類和期限進行區分,包括活期存款、三個月期定期存款、半年期定期存款、一年期定期存款、三年期定期存款、五年期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等。不同類型存款利率不同,適用的資金轉移利率也不一樣。存款平均余額采用日均余額的計算方式,計算工作量較大,需要有相應的數據統計平臺支撐。也可以計算月均余額、旬均余額,但是日均余額更加準確。計算出各類存款的存款收益,加總即得網點的存款收益。
(二)貸款收益
貸款收益=實收利息-資金成本-稅負
資金成本=∑某類貸款余額×資金轉移利率
稅負=應稅利息收入×(營業稅率+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貸款是指網點受理的各類貸款、貼現、進出口押匯等業務。對于支行受理的、由網點辦理的貸款業務,由于網點只承擔結算責任,因此不應納入網點的貸款收益;實收利息是指網點當期實際收回的貸款利息,不包括應收未收利息;貸款資金成本是獲得發放貸款所需資金的成本,應當分類計算,不同種類不同期限貸款所需資金的成本是不同,因此適用的資金轉移利率也不相同;稅負主要是貸款業務應當承擔的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按照國家規定,核算期內應收未收利息仍應納入應稅利息收入范圍。超過應收未收核算期限或貸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后尚未收回的利息部分,不記入應稅利息收入。(三)中間業務收入
中間業務收入主要是網點辦理中間業務收取的手續費收入,在新網點主義趨勢下,商業銀行網點有“理財中心”化趨勢,理財產品銷售將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的主要來源。理財產品包括基金、保險、外匯、銀行卡等等,實現的收益主要是傭金收入。主要評價方法是為每種理財產品制定一個傭金價格,根據銷售業績提取傭金收入。
(四)直接費用
銀行網點進行日常運營,獲得經營收入,必然要支付一定經營成本,既包括人力費用,又包括非人力費用。人力費用主要包括:員工工資、獎金和津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勞動保護費、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等。非人力費用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折舊費、安全防范費、取暖降溫費、差旅會議費、水電費、低值易耗品購置費、網點裝修費、網點(下轉第153頁)(上接第151頁)租賃費、資產攤銷費、房產稅、土地稅、咨詢費、其他公雜費、案件事故實際損失、實際核銷呆壞帳支出、電子運轉及科研費、印刷及用品費、手續費支出、車船燃料費、汽車修理費、車船燃料稅、印花稅等等。
上述費用既包括網點直接列支的費用,也包括網點支出的、列支在支行的費用。網點直接列支的費用,可以直接加總記入網點直接費用。支行列支的應由網點承擔的費用,必須通過合理方式進行分攤,以準確計算網點的經營成果。一般而言,屬于某個網點單獨發生的、能夠直接計入的經營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網點;屬于幾個網點共同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的經營費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分攤方法,分別攤入相應的網點。
例如,員工勞動保護費、工會經費等可以按照各網點的員工人數進行分攤。而車船燃料稅可以按照網點實際車輛數進行分攤,印花稅按照網點貸款余額進行分攤等等。
(五)間接費用
支行作為網點的上級管理機構,某些費用與各家網點正常經營息息相關,但是又無法直接計入網點,這些費用為間接費用。主要包括支行固定資產折舊費、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等等。為了準確反映支行以及網點的經營績效,必須合理分攤間接費用。分攤間接費用時應當注意以下兩點:第一,支行和網點應當共同分攤間接費用,一般支行和網點都進行各自的經營,都從費用支出中獲益,因此支行也應承擔部分費用;第二,支行和各個網點負擔費用的多少應當和受益程度的大小成正比。在具體分攤時,主要可以按照人數、存款平均余額、貸款平均余額、收益權重進行分攤。
1.按人數分攤。某網點需分攤的某項間接費用=需分攤的某項間接費用總數×(該網點總人數/各網點和支行人數之和)。
2.按存款分攤。某網點需分攤的某項間接費用=需分攤的某項間接費用總數×(該網點存款平均余額/各網點和支行存款平均余額之和)。
3.按貸款分攤。某網點需分攤的某項間接費用=需分攤的某項間接費用總數×(該網點貸款平均余額/各網點和支行貸款平均余額之和)。
4.按收益分攤。某網點需分攤的某項間接費用=需分攤的某項間接費用總數×(該網點當期收益/各網點和支行當期收益之和),某網點當期收益=該網點存款收益+該網點貸款收益+該網點中間業務收入。
三、商業銀行網點整合的思路
在進行網點業績評價之后,就可以以此為依據,梳理出網點整合的思路。網點整合的原則是:支持效益好的,促進效益中的,歸并效益差的。具體來說,對于評價結果較好的網點,應該賦予其更多的經營職能,授予其更大的經營權限;對于效益中等的網點,應該分析其業務構成情況,收入構成情況,成本費用構成情況,在此基礎上,調整其業務經營權限與范圍,以降低成本,提高收入;對于效益差的網點,應該收縮其經營范圍,削弱其經營權限,必要的時候,可以通過“中心網點制”的方式,對效益差的網點降格,取消貸款職能,只保留存款和中間業務產品銷售,將其歸并到經濟效益好的網點進行管理。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把效益好的網點作為中心網點,代管效益差的網點。這種做法,有利于實現規模經營,更利于集中資源,提高效率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