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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區域創新能力是區域競爭力的核心內容,決定著該區域長期的經濟發展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結合相關學者的研究,文章采用《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指標體系,從指標值和排名情況對西部七省區域創新能力進行橫向比較,并對2008—2013年西藏區域創新能力進行縱向比較,在此基礎上從西藏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創新環境和創新型人才培育三方面分析西藏區域創新能力存在的差距,并提出相關對策建議,以提升西藏地區企業創新能力。
0引言
創新是一個民族精神的靈魂,也是一個國家崛起的筋骨,“2020年我國將建設成為創新型國家”是我國科學技術發展的重大戰略性目標[1],創新型國家的建設離不開創新型區域建設。西藏地區直接從奴隸社會步入社會主義社會,轉型速度、方式和開放的程度在國內具有特殊性,經過近60多年的發展,西藏地區憑借其良好的要素稟賦優勢、良好的投資潛力、豐富的自然資源,成為內地公司對藏投資和技術轉移的重要場所,經濟增長速度也隨之加快。但目前,西藏地區關鍵核心技術的自主知識產權擁有量相對較低,企業創新能力較弱,對西藏區域創新能力的分析有利于正確認識西藏區域創新現狀,了解西藏地區區域創新能力的優點和不足,進而提出相關對策及建議,為調整創新的方向及制定相關發展政策提供參考,促進西藏地區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1區域創新能力評價體系
區域創新能力是1987年由Freeman首次在國家創新能力的基礎上提出的[2],Foss(1996)[3]認為企業內部網絡、個人間的內在聯系衍生了區域創新能力;Cooke(2001)[4]認為特定的區域創新能力需要結合社會資本、文化等區域資源,借助企業間及企業與研究機構或學校的互動形成;1996年區域創新能力這個概念被引入中國,2000年正式采用區域創新能力評價的概念[5]。區域創新能力是一個區域范圍內或地區,以增強區域經濟增長為目標,在由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政府以及其他中介服務機構構成的區域創新系統中,充分發揮區域自主創新行為組織的自主創新積極性,高效配置資源,將知識或創新構想充分轉化為新產品、新服務、新工藝的綜合能力。目前,區域創新能力的評價從指標體系的設計、評價方法的選擇上都有難度,整個評價過程構成了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評價方法包括了層次分析方法、主成分分析法、密切值法、理想點法、TOPSIS法、灰色關聯法、因子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價法、神經網絡法、遺傳算法及結構方程模型等。國外區域創新能力評價體系包括EIS(2008)、澳大利亞和《奧斯陸手冊》創新評價指標體系[5],國內區域創新能力評價體系影響較廣的是《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中區域創新體系,分為一級指標知識創造、知識獲取、企業創新、創新環境和創新績效5個,二級指標20個,三級指標40個,四級指標133個[6],除此之外,相關研究人員根據省區實際情況也設定了不同的區域創新能力評價體系并取得了一定成果。比如《廣東省區域創新能力研究報告》指標體系分為知識創造能力、知識流動能力、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創新環境管理和創新的經濟績效5個維度、19個二級指標和126個基礎指標,并分析了5個一級指標同經濟及社會經濟發展之間的相關性;《中部區域創新發展戰略研究報告》構建科技創新體系中采用科技投入能力、科技產出能力、科技貢獻3個維度進行分析;賀小剛(2010)提出了區域創新IPOE(創新投入、創新過程、創新產出、創新經濟效應)體系、25個二級指標和對上海市區縣創新能力進行了調查研究;西藏自治區“十二五期間”大力推進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西藏區域創新能力比較分析
2.1西藏區域創新能力橫向比較分析國內學者采用不同方法、不同指標對全國31個省(區)區域創新能力進行了評價,評價結果顯示西藏區域創新能力較差,綜合排名情況多處于末位,形勢非常嚴峻。周立、吳玉鳴(2006)[7]采用綜合集成評估方法進行定量評估,西藏排名31位屬于后進型集團;任勝鋼、彭建華(2007)[8]采用創新主體和創新環境2個一級指標,聚類分析中西藏歸為第4類,區域創新能力較差;陳正偉(2008)建立了從需求創新、要素創新、產業創新、環境創新、制度創新、組織創新、文化創新等7個子系統進行評價的指標體系,進行了區域綜合創新能力進行評價,西藏綜合排名31位;江蕾(2010)[9]從區域創新的過程及管理角度將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分解為自主創新投入能力、自主創新配置能力、自主創新支撐能力、自主創新管理能力及自主創新產出能力,并對全國31個省份的自主創新能力指標的原始數據進行了采集,但是由于西藏自治區相關指標數據殘缺,并未對其進行評價(需要說明的是,其他許多學者由于類似原因未對西藏進行研究);李高揚、劉明廣(2011)參照《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2009》中的評價指標體系對我國區域創新能力進行了評價,西藏排名31位并得出了地處偏遠的西部地區如西藏等地區創新能力較弱的結論,;彭建娟(2013)基于自主創新投入因子、自主創新產出因子及自主創新發展環境因子的自主創新能力三維向量來描述自主創新能力的累積過程,并對“十五”、“十一五”計劃期間全國31個省(區)的自主創新能力進行量化分析,結果西藏綜合排名均為31位,且西藏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得分低于整體樣本平均值[10]。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小組成員自2000開始對中國區域創新能力進行研究[11],并于2001年開始編制《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對全國31個行政區域創新能力進行排序,西藏綜合指標排名位于30或31位。依據該體系分析2013年排名靠后的七個省(區)2008年以來域創新能力效用值及排名見表1。從表1可見,2010年、2012年排名分別超過青海、寧夏,小幅提升至30位,效用值分別高出2.13和0.63,2008年、2009年、2011年、2013年均排名最末,2013年效用值降至最低,比位于30位的青海低0.26。西藏的創新能力效用值及排名與青海、寧夏相比變化不大(寧夏2010年除外),排名均為末三位,云南、新疆、甘肅排名波動幅度相對大一些,山西下滑趨勢較為明顯,2013年降至歷史最低,排名26位,僅高于西藏5位。西藏的創新能力同青海、寧夏相比,具有微弱的趕超之勢,其他省份的創新能力均超過西藏自治區,西藏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在全國較弱,此外,現有文獻對西藏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分析只停留在整體水平,并將綜合排序作為最終的成果,沒有對區域創新能力的差異進行深層次的分析,如何提升創新能力必須引起廣泛的重視和深度的思考。
2.2西藏區域創新能力縱向比較分析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小組自2001年開始編著的《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一級指標相同,二級指標有小幅調整,2002—2006年二級指標中除2002年技術創新環境多一項創新基金(2002年該項指標值為0)[12],其余均相同;2007—2013年二級指標相同,與2002—2006年相比在知識創造綜合指標中減少了投入產出比較綜合指標,創新的基金效益綜合指標中居民收入水平綜合指標改為可持續發展與環保綜合指標,其中2001年二級指標相對多出研究開發機構、科技管理、創新服務三項,此外,企業技術創新綜合指標下的二級指標包含四項[6],除企業研究開發投入綜合指標、設計能力綜合指標和生產能力綜合指標外,剩余一項2001年、2002年采用創新產出綜合指標,2003—2006年采用新產品產值綜合指標,2007—2013采用新產品銷售投入綜合指標。2001—2007年西藏區域創新能力綜合指標排名均為末位,在此不一一列出,針對2008—2013年西藏區域創新能力綜合指標值和排名比較見下頁表2。如表2所示,知識創造綜合指標排名呈V型,排名由2008年的26位跌至30位、31位后于2013年上升至28位,指標值從2008年的15.03降至2011年最低值4.71后于2013年回升位15.21,包括的研究開發投入、專利和科研論文3個二級指標中專利指標值及排名相對靠前,尤其是2013年提升較快,排名提升至第9位,其它兩項個別年份有所提升,其余年份排名均處于末位;知識獲取綜合指標排名均為末位,包括的科技合作、技術轉移、外資企業投資3個二級指標均處于中下游水平,尤其是科技合作均排名末位,形勢不太樂觀;企業創新綜合指標呈倒V型,排名由2008年的31位升至2010年的29位、2011年26位后回落至31位,主要是受企業研發投入和新產品銷售投入2個二級指標指標值和排名提升的影響,其中企業研發投入指標2010年和2011年的指標值和排名分別快速提升至26.38、28.13和19位、14位,新產品銷售投入指標也分別提升至9.87、17.78和27位、19位,其余年份及設計能力、制造和生產能力指標各年份的指標值較低,排名均為末三位;創新環境綜合指標在全國處于中游和中下游水平,相對于前三項指標來說是具有一定的優勢,排名2008年、2009年、2010年均為18位,2011年下降至30位,2012年迅速提升至13位,2013年又跌至27位,效用值低至最低20.64,起伏較大,受基礎設施、市場環境、勞動者素質、金融環境和創業水平5個二級指標的整體波動影響,尤其是市場、金融環境各年效用值及排名均靠后;創新績效綜合指標排名靠前,其中產業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與環保2個二級指標的優勢明顯,排位均位于前六位,其中可持續發展與環保2011和2013年全國第一,效用值分別高達94.83和91.27,產業結構和就業具有一定優勢,宏觀經濟指標值和排名和效用值相對處于劣勢。
3結論及對策
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的落實,西藏區域創新能力和經濟水平在不斷提升,提升潛力大、空間大。從橫向和縱向上比較,西藏在全國省(區)中區域創新能力處于劣勢,綜合排名只于2010年和2012年小幅提升至30位,其余年份均為末位。根據《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指標體系分析,西藏創新績效綜合排名靠前,可持續發展與環保能力排名全國領先;創新環境較好,處于中等水平,其中勞動者素質和創業水平排位相對較高,基礎設施次之,市場環境和金融環境最差;知識創造、知識獲取和企業創新三個指標均靠后,尤其是知識獲取能力最弱,綜合指標各年排名均為31位,知識創造和企業創新綜合指標排名分別呈V型和倒V型,在26位及31位小幅變化,綜合指標值也均處于末位,形勢非常嚴峻,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西藏區域創新能力的提升需充分利用各種援藏政策及相關優惠政策,結合西藏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西藏高校、研發機構、企業、中介機構和政府等創新要素之間的交流合作,完善西藏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宏觀層面上進一步提高經濟發展的市場化水平、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改善市場金融環境,中觀層面上發揮優勢產業帶頭作用,加快第二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微觀層面上不斷提升企業創新能力以改善西藏區域創新環境,提升創新經濟效益;并通過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兩種途徑加快西藏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著力提升科研水平、創新能力和服務能力,加快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步伐,盡快提高西藏區域創新能力,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創新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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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東艷1,2,龍子泉1,蘇立彬2 單位:1.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武漢430072;2.西藏農牧學院